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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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3-28 11:00

·来源: 察网

作者: 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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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就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男女平等。普遍存在的雇佣劳动催生了劳动力市场。按照“钱比人重要”的资本逻辑,妇女和老弱病残产生的剩余价值偏低,都被淘汰掉才好呢,劳动力市场上最好只剩下男性青壮年劳动力。只有当男性青壮年劳动力不能满足需求的时候,资方才会勉强雇佣些妇女。

近来有几位女性朋友和我探讨个人发展的规划。这几位比较上进的女硕士、女博士倒是都遇到了相似的情况:家人大都希望她们找些稳定的工作,最好是考公务员,或者进国企,高校等事业单位也成。而且家人的理由也高度一致——这些单位能够在她们成家、生孩子期间提供较好的生活保障,使家庭不致有后顾之忧。

可怜天下父母心。难道这些朋友的家人观念保守吗?错!他们恰恰拥有与时俱进的实践理性。正是许多私企对女性的隐性歧视和女员工朝不保夕的生活深刻地教育了他们。听说华南某家著名私企规定女性自怀孕之日起三年内不配股,而且工作量不会减少丝毫,加薪和绩效近两年内就别指望了。该私企女员工的终极职业梦想就是跳槽到深圳的两家著名央企去工作,这几乎是当地职场人尽皆知的事情。

那些段位更低的私企又当如何呢?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近日发布了2016年度工作报告以及维权年度十大案例。从中可见,伴随着二孩政策全面放开,怀孕女员工被辞退的案件明显增多。有些单位明知解雇怀孕女员工是违法的,可为了避免承担辞退赔偿,不惜以各种方式逼迫女员工辞职。由此可见,朋友家人的担忧其实非常有道理,他们怎么舍得让自家的女孩子在外头遭罪呢?

以我在高科技产业这些年的经历来看,评价一个企业的价值取向和管理层道德水准最直观的方式之一,就是看看这家企业的女员工能够得到什么样的待遇。我认识几位很有人情味的私企老总,不仅让女员工休满半年的带薪产假,而且在工作上也非常照顾她们。哪怕是生二胎的女员工,其职业发展也没有受到负面影响。细节最见人品,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与这几位老总的合作都非常愉快。真正的善行,便是在善心驱使下,做了那些没有人强迫他们去做的事。然而,如此有人情味的老总毕竟是少数,宏观的社会问题不可能依靠个人的善心善行来解决。

其实,女性的职场劣势正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带来的必然结果。资本逻辑认为资本是社会经济权利的中心,一切经济活动应围绕资本增殖最大化而展开,资方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剩余价值索取权,而被雇佣的劳动者不过是资本的附属品。说得更直白一些,资方并不将劳动者视为具有完整人格的个人,而只对劳动者产生的剩余价值感兴趣。由于生理原因,女员工在临近生育和哺乳期间不具备劳动能力,所以女员工能够产生的剩余价值必然低于男员工。于是,资方要么压低女员工的薪酬,要么干脆减少女员工的就业机会,以便从男员工身上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那些整天鼓吹“狼性文化”的私企,一准儿是这么想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就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男女平等。普遍存在的雇佣劳动催生了劳动力市场。按照“钱比人重要”的资本逻辑,妇女和老弱病残产生的剩余价值偏低,都被淘汰掉才好呢,劳动力市场上最好只剩下男性青壮年劳动力。只有当男性青壮年劳动力不能满足需求的时候,资方才会勉强雇佣些妇女。20世纪90年代,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妇女在进入这些企业后就会发现自己的权利与在国企相比,出现了显著倒退。

时下有些打着女权旗号的女性,鼓吹“男人爱女人的方式就是为女人花钱”,以此绑架她们的男朋友、老公为她们不断地买买买。她们其实是不折不扣的伪女权,因为她们的论调反映出的恰恰是对男权的崇拜——认为女性理所应当依附于男性、从而索取生活资料。真正的女权则是为女性争取平等的社会经济地位,以及个人发展的上升空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女性的社会经济地位如果得不到切实保障,那么一切权利都将是虚幻的。

豆瓣上的热帖,想必不算是偶然现象吧?

女性职场之路之所以艰难,是因为女性被完全抛向了劳动力市场,成为劳动力市场中天然弱势的群体。某些不接地气的专家学者,一提起市场就满是溢美之辞,鼓吹什么“市场机制代表公平正义”。假如把他们扔到东莞电子代工企业的车间里体验两个月的加班生活,让他们的女儿生二胎之前打报告,他们还会说这种自欺欺人的鬼话吗?一个没有政府干预和外部控制机制的市场,会自发地嫌贫爱富、形成两极分化,这是被历史检验过的真理。整日鼓吹“有限政府”的学者都是些不接地气的货色。王岐山同志在2017年“两会”期间明确指出:在中国历史传统中,“政府”历来是广义的,承担着无限责任。真正应该界定的是“有限市场”——很多社会问题不能也不可能依靠市场机制自发得以解决,必要的国家干预不可或缺。

从现实出发,国家应当配套各种落地政策来切实保障妇女的生育权。不应该把一切扔给市场、由劳资双方去博弈。某些小企业底子比较薄,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完全承担女员工生育期间的薪酬和间接劳务成本,的确存在客观上的困难。如果国家对此袖手旁观,结果必然是“资方满载骂名,女工满腹牢骚”,实际上没有赢家。

破局之道,便是打破资本逻辑的僵化思维,通过国家层面的转移支付实现生育责任社会化。这样既解决了女性生育的后顾之忧,也解决了企业的部分后顾之忧。生育既是女人的、家庭的事,也是社会的、国家的事。如果女员工们都不敢要孩子、导致生育率暴降,社会未来的劳动力又从哪里来?既然生育孩子是在为社会做贡献,那么国家通过转移支付来承担妇女生育的成本,在道义上顺理成章。

【韩非: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按照法家思想,树立一种价值取向的有效方式就是设置合理的激励与惩罚机制。这个行之有效的思路应该应用于保障妇女权益。具备可操作性的具体手段包括:

· 通过国家保险来支付女员工生育期间的薪酬。这种转移支付能够减轻小企业在人力成本方面的直接负担,为女性就业释放红利。

· 从伦理出发,国家保险的费用来源应考虑以下来源:1-为高收入而不养育子女的“丁克夫妇”设置更高的所得税率,分摊培养未来劳动力的成本;2-累进制遗产继承税,不依靠劳动而获得的巨额收入理应承担培养未来劳动力的成本;3-累进制房产税,对普通居民自住或异地工作不构成影响,旨在抑制房产投机和“包租公”食利群体。因为正是上述行为导致大城市的生活资源极为紧张,对生育率造成了负面影响。

· 根据女员工的比例和休产假情况,为企业设置一定程度的税额抵扣。企业招收较高比例的女员工、让女员工休满产假,都会带来可观的减税额度。这便构成了良性的正向激励。

· 国家应推动可操作性很强的立法和释法,有针对性地惩罚对女性的就业歧视。例如,非特殊工种“限招男性”,变相逼迫生育期女员工辞职,在企业内部规章中制定明显不利于女员工的条款,都属于极其恶劣的行为。无论企业员工起诉,还是走公诉程序,都应迫使相关企业付出代价。

· 在行政处罚和法院判例中应体现这样的精神:制造性别歧视的企业,不仅要超额补偿女员工,而且还要向国家缴纳高额罚款,注入国家保险、用于转移支付。

· 恶意制造性别歧视的企业如果在限期内不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将被列入“对女性不友好企业”的国家黑名单,通过公开访问的数据库予以发布。如果违规企业是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应发布“对女性不友好企业”的公告,使这些企业在形象和融资方面付出惨重代价。

“女性能顶半边天”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而必须有相应的国家政策加以保障。只有当职场女性的道路不再艰难、女性生育权得到充分保障的时候,建国元勋们关于男女平等的理想才算真正得以实现。

【徐实,察网专栏作家,生物制药专家、投资顾问】

标签:资本主义男女平等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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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就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男女平等。普遍存在的雇佣劳动催生了劳动力市场。按照“钱比人重要”的资本逻辑,妇女和老弱病残产生的剩余价值偏低,都被淘汰掉才好呢,劳动力市场上最好只剩下男性青壮年劳动力。只有当男性青壮年劳动力不能满足需求的时候,资方才会勉强雇佣些妇女。

近来有几位女性朋友和我探讨个人发展的规划。这几位比较上进的女硕士、女博士倒是都遇到了相似的情况:家人大都希望她们找些稳定的工作,最好是考公务员,或者进国企,高校等事业单位也成。而且家人的理由也高度一致——这些单位能够在她们成家、生孩子期间提供较好的生活保障,使家庭不致有后顾之忧。

可怜天下父母心。难道这些朋友的家人观念保守吗?错!他们恰恰拥有与时俱进的实践理性。正是许多私企对女性的隐性歧视和女员工朝不保夕的生活深刻地教育了他们。听说华南某家著名私企规定女性自怀孕之日起三年内不配股,而且工作量不会减少丝毫,加薪和绩效近两年内就别指望了。该私企女员工的终极职业梦想就是跳槽到深圳的两家著名央企去工作,这几乎是当地职场人尽皆知的事情。

那些段位更低的私企又当如何呢?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近日发布了2016年度工作报告以及维权年度十大案例。从中可见,伴随着二孩政策全面放开,怀孕女员工被辞退的案件明显增多。有些单位明知解雇怀孕女员工是违法的,可为了避免承担辞退赔偿,不惜以各种方式逼迫女员工辞职。由此可见,朋友家人的担忧其实非常有道理,他们怎么舍得让自家的女孩子在外头遭罪呢?

以我在高科技产业这些年的经历来看,评价一个企业的价值取向和管理层道德水准最直观的方式之一,就是看看这家企业的女员工能够得到什么样的待遇。我认识几位很有人情味的私企老总,不仅让女员工休满半年的带薪产假,而且在工作上也非常照顾她们。哪怕是生二胎的女员工,其职业发展也没有受到负面影响。细节最见人品,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与这几位老总的合作都非常愉快。真正的善行,便是在善心驱使下,做了那些没有人强迫他们去做的事。然而,如此有人情味的老总毕竟是少数,宏观的社会问题不可能依靠个人的善心善行来解决。

其实,女性的职场劣势正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带来的必然结果。资本逻辑认为资本是社会经济权利的中心,一切经济活动应围绕资本增殖最大化而展开,资方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剩余价值索取权,而被雇佣的劳动者不过是资本的附属品。说得更直白一些,资方并不将劳动者视为具有完整人格的个人,而只对劳动者产生的剩余价值感兴趣。由于生理原因,女员工在临近生育和哺乳期间不具备劳动能力,所以女员工能够产生的剩余价值必然低于男员工。于是,资方要么压低女员工的薪酬,要么干脆减少女员工的就业机会,以便从男员工身上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那些整天鼓吹“狼性文化”的私企,一准儿是这么想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就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男女平等。普遍存在的雇佣劳动催生了劳动力市场。按照“钱比人重要”的资本逻辑,妇女和老弱病残产生的剩余价值偏低,都被淘汰掉才好呢,劳动力市场上最好只剩下男性青壮年劳动力。只有当男性青壮年劳动力不能满足需求的时候,资方才会勉强雇佣些妇女。20世纪90年代,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妇女在进入这些企业后就会发现自己的权利与在国企相比,出现了显著倒退。

时下有些打着女权旗号的女性,鼓吹“男人爱女人的方式就是为女人花钱”,以此绑架她们的男朋友、老公为她们不断地买买买。她们其实是不折不扣的伪女权,因为她们的论调反映出的恰恰是对男权的崇拜——认为女性理所应当依附于男性、从而索取生活资料。真正的女权则是为女性争取平等的社会经济地位,以及个人发展的上升空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女性的社会经济地位如果得不到切实保障,那么一切权利都将是虚幻的。

豆瓣上的热帖,想必不算是偶然现象吧?

女性职场之路之所以艰难,是因为女性被完全抛向了劳动力市场,成为劳动力市场中天然弱势的群体。某些不接地气的专家学者,一提起市场就满是溢美之辞,鼓吹什么“市场机制代表公平正义”。假如把他们扔到东莞电子代工企业的车间里体验两个月的加班生活,让他们的女儿生二胎之前打报告,他们还会说这种自欺欺人的鬼话吗?一个没有政府干预和外部控制机制的市场,会自发地嫌贫爱富、形成两极分化,这是被历史检验过的真理。整日鼓吹“有限政府”的学者都是些不接地气的货色。王岐山同志在2017年“两会”期间明确指出:在中国历史传统中,“政府”历来是广义的,承担着无限责任。真正应该界定的是“有限市场”——很多社会问题不能也不可能依靠市场机制自发得以解决,必要的国家干预不可或缺。

从现实出发,国家应当配套各种落地政策来切实保障妇女的生育权。不应该把一切扔给市场、由劳资双方去博弈。某些小企业底子比较薄,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完全承担女员工生育期间的薪酬和间接劳务成本,的确存在客观上的困难。如果国家对此袖手旁观,结果必然是“资方满载骂名,女工满腹牢骚”,实际上没有赢家。

破局之道,便是打破资本逻辑的僵化思维,通过国家层面的转移支付实现生育责任社会化。这样既解决了女性生育的后顾之忧,也解决了企业的部分后顾之忧。生育既是女人的、家庭的事,也是社会的、国家的事。如果女员工们都不敢要孩子、导致生育率暴降,社会未来的劳动力又从哪里来?既然生育孩子是在为社会做贡献,那么国家通过转移支付来承担妇女生育的成本,在道义上顺理成章。

【韩非: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按照法家思想,树立一种价值取向的有效方式就是设置合理的激励与惩罚机制。这个行之有效的思路应该应用于保障妇女权益。具备可操作性的具体手段包括:

· 通过国家保险来支付女员工生育期间的薪酬。这种转移支付能够减轻小企业在人力成本方面的直接负担,为女性就业释放红利。

· 从伦理出发,国家保险的费用来源应考虑以下来源:1-为高收入而不养育子女的“丁克夫妇”设置更高的所得税率,分摊培养未来劳动力的成本;2-累进制遗产继承税,不依靠劳动而获得的巨额收入理应承担培养未来劳动力的成本;3-累进制房产税,对普通居民自住或异地工作不构成影响,旨在抑制房产投机和“包租公”食利群体。因为正是上述行为导致大城市的生活资源极为紧张,对生育率造成了负面影响。

· 根据女员工的比例和休产假情况,为企业设置一定程度的税额抵扣。企业招收较高比例的女员工、让女员工休满产假,都会带来可观的减税额度。这便构成了良性的正向激励。

· 国家应推动可操作性很强的立法和释法,有针对性地惩罚对女性的就业歧视。例如,非特殊工种“限招男性”,变相逼迫生育期女员工辞职,在企业内部规章中制定明显不利于女员工的条款,都属于极其恶劣的行为。无论企业员工起诉,还是走公诉程序,都应迫使相关企业付出代价。

· 在行政处罚和法院判例中应体现这样的精神:制造性别歧视的企业,不仅要超额补偿女员工,而且还要向国家缴纳高额罚款,注入国家保险、用于转移支付。

· 恶意制造性别歧视的企业如果在限期内不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将被列入“对女性不友好企业”的国家黑名单,通过公开访问的数据库予以发布。如果违规企业是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应发布“对女性不友好企业”的公告,使这些企业在形象和融资方面付出惨重代价。

“女性能顶半边天”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而必须有相应的国家政策加以保障。只有当职场女性的道路不再艰难、女性生育权得到充分保障的时候,建国元勋们关于男女平等的理想才算真正得以实现。

【徐实,察网专栏作家,生物制药专家、投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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