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之"职业理念"

《综合素质》之“职业理念”

1. 教育观

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得基本要求

内涵: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要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和学会审美,为培养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基础。

要求: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生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并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建立健全素质教育得保障机制,就是提供保证素质教育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在制度、物质、科研、实践基地等方面提供保证、建立素质教育平台,大力推进课程改革,着力塑创特色特长,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对背离、干扰、阻碍素质教育实施的行为的禁止,形成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社会舆论和共同的风尚习俗。

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一般角度: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标,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标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打造“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课堂;因材施教,打造多层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关注学习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突出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品德教育、能力教育、体质增强等关键环节。

课堂角度:在备课、上课、作业、辅导和评价五大环节下手,提高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负担。二十个字:备课精细,上课实活,作业精炼,辅导实效,评价多元

案例评析:

一位语文老师在给学生上《师说》一课,当介绍到作家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时,学生问“老师,“唐宋八大家”都是哪些人呀?”教师脸一板,冷若冰霜地说:“就你多事,那不是你要学的范围,你只要记住韩愈是“八大家”之一就行了。”一句话把大家说得目瞪口呆。以后,再有什么问题也不敢问了。

参考答案:教师对学生的提问漠视、嘲讽,完全按照“满堂灌”的教学方式进行,不许学生参与,极大地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符合现代教育教学的原则,不符合学生学习的需要,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2.学生观

理解“人的全面发展”

概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最根本是指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即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统一的发展。同时,也包括人的才能、志趣和道德品质的多方面发展。简单讲,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充分、自由、和谐的发展。

本质涵义和时代特征: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在于人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关系、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社会素质和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其时代特征主要表现为:人的主体性不断提升和发展;人的思想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人力资源的开发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主要目标。

意义:“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也是我国教育方针的理论基石,为我们正确把握和全面落实教育方针,推进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如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全面发展教育”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保障和教育内涵。德、智、体、美各育具有特定的内涵、特定的任务,在人的发展的不同时期和阶段可以有发展程度上的差异,或者有发展顺序的差异,但不可偏废。

“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概念:以学生为主体,从学生需要的角度去选择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给学生提供最大的选择机会,使他们的主体意识得到最大的发扬。以人为本的学生观体现了民主、平等、和谐的教育关系,符合素质教育基本理念和新世纪教育改革的趋势。

内涵:

1.学生是完整的个体:学生的素质包含思想道德素质、社会文化素质和生理心理素质,缺一不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是认识的主体、时间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因此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就会从知识的灌输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促进者。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才会有主动探索精神,眼界开阔、思维活跃,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开拓进取,有所贡献

3.学生需要尊重:传统的学生观认为学生年龄小,不成熟,需要教师严格管教。有的教师总是采取居高临下的态度,要求学生服从自己;有的教师动辄训斥学生、挖苦学生、惩罚学生;有的教师采取高压政策,认为这样可以管住学生,这些都是在专制型教师的风格,长期以往,学生的独立人格、进取意识、探索精神以及好奇心和创造力都难得到健康发展。教育过程是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情感沟通、人格互动的过程,因而教师应该尊重学生,尊重他们的思想、感情和个性。如果学生的认识不足,要悉心引导;如果学生的看法有道理,要尊重支持。这样的教师才会受到学生的真心爱戴,才能赢得学生的尊重,缩短师生的心理距离,师生之间才能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4.学生都有潜力:树立所有学生都值得培养的观念,相信每个学生都有独特的天赋,都有内在的潜力,都有向上、向善的内在要求,关键在于按照他们在早期表现出的天赋选择适于其发挥才能、天赋的职业。教师不应对学生抱有先入为主的成见,从而把学生定性化,要正视学生的个别差异,克服按统一标准和尺度去衡量学生,追求完全趋向,整齐划一的弊病,根据学生各方面情况进行因材施教。 如何做到以人为本?

1.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创建以人为本的学校文化,构建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机制,形成民主和谐的校园氛围和融洽宽容的人际关系,使全校师生得到主动、积极的发展;在多元化的社会里,要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或定性学生,要在民主型师生关系下,让学生身心愉快的参加到学习活动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和探索。

2.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关爱学生,赋予每个学生发展的权利,承认差异,尊重个性,让每个孩子都能获得成功,体现对学生的尊重和学生的参与,这不仅仅是学生的内在需要,还体现了现代教育关系中师生平等的基本要求。正直、富有同情心,是教师品质的重要内容。

3.学校管理在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同时,也应体现以教师为本。让全体教职员工感受到学校是为他们搭建的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舞台,从而在学校这个充满激励而不乏宽松的环境中,发挥自己的判断能力、决断能力和创造力,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提高,有效地实现自我控制。

案例分析:

在班上,范佳是个总爱低着头、很忧郁的女孩,因为她一直觉得自己长得不够漂亮、一天,老师带她到饰物店买了只绿色蝴蝶结,店主不断赞美她戴上蝴蝶结挺漂亮,老师也夸她。那天,她得到了许多人的赞美,她心想一定是蝴蝶结的功劳。从那以后,范佳一直都不肯把蝴蝶结摘掉,每天都昂起头开心地走路。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试对上例作出分析。

参考答案:范佳的例子表明:每一位学生都是生动活泼的人、发展的人、有尊严的人,教师应关注包括每一位学生在内的全班所有学生。教师不仅要尊重每一位学生,还要学会赞赏每一位学生。教师应成为学生的“精神教练”。教师也不再是过去的“道德说教者”“道德偶像”,而是学生健康心理、健康品德的促进者、催化剂,该老师教学方法独到恰当,引导了学生学会自我调适。

3.教师观

概念:教师专业性是职业专业化的一种类型,其本质上是个体成长的历程,是教师不断接受新知识,增长专业能力的自我完善过程,即是专业新手到专家型教师的过程。

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与途径

一、学会学习,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二、成为反思型教师。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与行为,思考各种教育行为的后果,不断自我修正、调整和更新,从而加快自己的专业发展与成长;三、强化创新精神。培养和强化自己的创新精神,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不断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四、成为课程教育教学的研究者。教师应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要积极发现自己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五、当代背景下,要有对学生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德育的能力。

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

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2.教育得价值体现在学生的发展上,教师应当忠诚于教育事业。以身作则是教师职业品德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师教育力量所在,教师的一言一行,政治态度,思想作风,道德品质,治学精神,行为习惯,都是对学生有很深的影响。3.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4.热爱尊重学生,这是教育教学的

基础。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

《综合素质》之教育法律法规材料分析题

教师权利和义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平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的法律概念与法律地位

“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对教育法上教师的概念,要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一)是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是教师地位的本质特征、是教师概念的内涵。1.履行教育教学、教书、育人职责是教师的职业特征。只有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人,才具备教师的最基本的条件。2.专业人员是教师的身份特征。教师是一种从事专门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教师要达到符合规定的相应学历;二是教师要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三是教师要符合与其职业相称的其他有关规定。(二)是教师必须从教于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三)是教师具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教师具有两种身份(双项),一方面,他们是普通公民;另一方面,他们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产生并由教育法律规范所设定2.与教师职务和职责紧密相连。它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教师的权利义务始于其取得教师资格并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任职,终于解聘。二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其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要求和基本保证。3.是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能予以保证的。

我国教师法律地位 1.教师的法律地位就是通过立法确立的教师的职业地位。《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教师的平均工资应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从法律上来说,教师是一个专业人员,他承担着教书育人,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历史使命,应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2.教师法律地位主要通过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出来。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从本质上确立了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专业人员所特有的政治、经济地位和职业声望。3.我国教师的政治地位通过其享有的政治权力体现并受有关法律的确认与保护。4.我国教师的经济地位通过法律所规定的收入水平和其他物质待遇来体现。5.《教师法》的颁布确立了教师的职业声望。教师的职业声望是教师职业的声誉和名望的总称。

关于依法执教

所谓依法执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的要求。

依法执教是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

依法执教是现代社会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发展,是现代社会走向法制化的必然要求,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教育法制化工作,相继制定或者完善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广东教师依法执教提供了法律保障。作为现代教师,就必须树立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养成依法执教的自觉行为。坚信依法执教是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坚信依法执教是教育者沿着正确轨道实施素质教育得保障。教育的发展需要法律法规保驾护航,教育领域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就要求教育者摒弃陈旧教育观念、教育思想,让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深入到教育各个领域。

依法执教的要求是:第一,要依法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第二,要依法贯彻落实教育教学的各项法律和法规;第三,要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因此,教师要认真学校掌握教育法律法规,正确履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将学习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自觉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工作中。在教育教学中,要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在生活中务必依法律己,依法办事,教师应该是知法、懂法、守法的楷模。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和建

设者,担负起培养具有公民意识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依法执教要注意掌握正确的方法

首先,教师要知法守法。教师要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教师依法执教的法律和法规,深刻认识它的强制性;在教书实践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的方针和政策;《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基本任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守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要求。同时,教师应执行学校制定的具体计划,履行教师聘任合同中约定的教育教学职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质量。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对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因此,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教师的基本义务。

其次,教师要大力宣传法律,要认真、踏实地做到依法管教、依法行教、依法保护学习、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强化依法执教的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的“依法执教”意识。《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并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教师的职责不仅是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教师在遵纪守法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维护法纪。教师应当结合自己教育教学的业务特点,把政治思想教育与法纪教育贯穿在教学活动之中,教育学生不仅守法而且还要维护法律的权威。

依法执教,教师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法执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除了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外,教师还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教师所享有的社会权利、尤其是专业权利的多少,不仅反映国家和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重视与保护程度,而且直接影响到教师在社会民众及学生心目中的威望与地位。因此,以法律手段确立、保障教师的权利,是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必要措施。我国为此于1993年10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在《教师法》中,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职资格、待遇、职责、培养提高等都有具体的规定。《教师法》,既是国家与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制定教师政策、惩戒各种损害教师利益的违法部门及个人的法律依据;也是广大教师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与地位的法律武器。它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我国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乃至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依法执教”在规范我们教育行为的同时,也教育了我们自己。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按照法律办事,自己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充分地保证,这是我们实施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

总之,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依法执教”是新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潮流和需要。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改革步伐的形势要求下,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者一定要主动更新观念,努力适应新形势,认真履行《教师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从点滴做起,在平时的教学管理中充分贯彻“依法执教”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的教育精神,充分尊重学生,多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实施教学。依据法律,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恰当的教育手段。同时,教师也要充分学习和掌握有关的教育法规,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教”与“学”的和谐统一,让“依法执教”真正落到实处。 学生权利保护

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

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保护,要求学校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相关试题

(一)初中三年级学生严某考试时在试卷下面放有写着公式的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并予以没收,后学校认为严某考试作弊,态度恶劣,于是对其做出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严某对处分决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一直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阅读上面的材料,并回答下述问题:(1)学生严某作为受教育者,享有《教育法》规定的哪些基本权利?(2)学校的行为合法吗?请结合案例加以具体分析 (3)严某采取的维护方式是否符合《教育法》规定?

答案思路:1.《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受教育者的基本权利,包括“(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

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学校的行为侵犯了严某的受教育权。严某违反了考试纪律,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但学校的处分应当适当,而不应剥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严某的受教育权。

3.《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由此,严某向学校提出申诉是合法的。

(二)上小学四年级的陈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老师非常生气,对陈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陈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陈涛送回教室。事后,校长把陈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

1.你认为校长批评得对吗?为什么? 2.班主任和陈涛应该怎么做?

参考答案:1.校长批评得对。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2.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变自己对待学生的方式和态度。并通过合理的教育方式帮助陈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陈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在课堂上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课堂纪律,还影响了其他同学,应当配合老师逐步改掉自己的毛病。

(三)某学校的高三老师张某是拥有二十年教龄的教师。由于他对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科研水平,先后在教育报刊上发表论文若干篇,探讨教学方法的改进,其中某篇论文主张在根据学生的性格特点,学习基础上因人施教,教学工作要有针对性,而不能不顾对象,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生搬硬套,那样只会把工作搞砸,误人子弟。此文见报后,受到教育界同仁的一致好评,被评为教学论文二等奖。

张某本人不仅刻苦钻研理论,更重要的是他能把自己的科研成果付诸实践,他利用自己的心得体会,在班上因材施教,对症下药。张某以自己的言传身教在学生中树立了崇高的威信。由于张某在工作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次年他被评为县模范教师,获得县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5000元。

年底,县教育局某位领导找到张某,想让他的侄子进入张某任教的毕业班,但由于该领导侄子的成绩较差,张某按照学校的规定婉转地拒绝了该领导的要求。事隔不久,县教育局突然收回张某所获的模范教师称号,收回所得奖金,理由是教学模式老化,学生反映意见挺大,张某不配得模范教师称号。

张某得知此事后大为吃惊,立即找县教育局交涉,要求县教育局承认自己的教学科研能力,保护自己辛苦得到的荣誉称号。但县教育局不予理睬。张某所在学校议论纷纷,人们传说张某出了问题,要不怎么会被剥夺“模范教师”称号?张某为此精神恍惚,精神压力很大,以至住院月余,花去医疗费2000余元。张某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称县教育局非法剥夺自己的荣誉称号,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县教育局返还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在原有范围内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对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在长期的实践中摸索出一套成功的方法,用它来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效果十分显著。这已经被实践所证实。张某所撰写的教育方面的论文,受到广大教师的好评,具有一定的科研价值,对实践有较好的指导作用,他提出的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教育学生的观点,发展了前人的理论,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其已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重视,证明是可行的。县教育局所说的“张某撰写的论文哗众取宠,没有实际效果;张某教学模式老化,学生反映意见挺大: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县教育局未经认真调查,只凭领导个人好恶(本案中所提到的领导在剥夺张某荣誉称号过程中起了决定性作用),未依法定程序剥夺张某的模范教师荣誉称号及奖金,构成对张某荣誉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判令:县教育局返还张某模范教师的荣誉称号及奖金5000元;在原有范围内为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4000元等。请从教师的权利出发分析该案例。

参考答案:教师享有的权利如下:

1.教育教学自主权。是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额权利。包括:自主的组织课堂教学;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和完善。

2.学术自由权。是指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包括: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创造性劳动;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在学术研究中发表自己的观点,开展学术争鸣的自由。

3.管理学生权。是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的权利。包括:教师有权依据学术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因材施教,指导学习;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恰如其分的评价;教师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科学的方式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

4.获取报酬权。是指教师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包括: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教育法律的规定,按时、足额的支付工资报酬;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5.参与教育管理权。是指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包括:教师享有对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教师有权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培训进修权。是指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和进修的权利,该权利体现了终身教育的理念。包括:教师有权参加进修和接受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采取各种形式,保证教师进修培训权的行使。

7.申诉权。教师的申诉权是指教师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教师有权向所属机关或者上级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做出相应的处理。包括:教师有权对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政府部门以及社会的有关侵犯行为或不公平处理提出申诉;受理教师申诉的机关必须对教师提出的申诉做出客观公正的裁决;教师的申诉必须向主管机关提出,不可向行政机关个人提出,以免造成延误。

教师依据法律规定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这是国家赋予教师职业的特定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或阻挠。本案县教育局的某些领导打击报复教师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教师享有的合法权益,县教育局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某小学语文科张老师给学生布置了家庭作业。第二天上课检查作业时,他发现学生李某未完成作业。张老师非常生气,当众痛骂学生“懒得像头猪”,并要求该生抄写当天所学的新课文10遍。到了第三天,该生还是未完成作业,也为抄写课文,张老师于是大发雷霆,当众责令该生立即抄写课文100遍作为惩罚。

阅读上面的材料,并回答下述问题:1.从现行相关法律的角度看,张老师的做法是否妥当?2.根据《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张老师有可能受到什么样的处分?

答案思路: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等规定,明确教师和学生各有哪些法定权利。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等规定,判断张老师的行为侵害了学生的哪些法定权利。3.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判定张老师的行为是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判定张老师可能受到哪些处分。

(五)某中学一个班级里,接连出现几起学生的物品丢失现象,为了阻止这种现象继续发生并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班主任老师接受了几个班干部的建议,决定由全班同学投票选举小偷,投票结果出来后,学生李某得票最多,因此被班主任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此后,李某总感觉到同学对她指指点点,精神大受刺激,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需送医院接受治疗。问题:班主任老师的这种做法合适吗?谁应该承担李某的治疗费用?为什么?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对此事进行分析,并谈谈对教育工作的启示。

答案要点:1.班主任老师的这种做法不合适,学校应承担李某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2.班主任老师的这种做法违反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教育法规,侵犯了学生的人格权,伤害了学生的心灵。3.学校应对班主任老师做出相应的处分,并责令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4.启示:学校教育应该是以人为本的教育,尊重的教育和信任的教育。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维护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严爱有度。

(六)某省一重点学校和附近学校约定,每学期举行一次联合考试(简称“联考”),学校依据学生成绩对任课老师进行奖惩,对“联考”成绩差的班级,学校扣罚任课老师工资。实行“联考”后,一些教师为获取奖金或避免处罚而抢占课时、搜罗资料、竞猜考题,使学生负担加重,积极性受挫,而教师人人自危,把素质教育抛掷脑后。阅读上面的材料,并回答下述问题:1.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2.学校以“联考”成绩差为由,扣罚任课老师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3.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如果认为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可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答案思路:1,根据《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明确教师享有的六项法定权利;2.根据上述法律规

定,判断学校的做法侵害了教师的哪些法定权利;3.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明确教师的法律救济途径。

(七)董某,男,20岁,某小学四年级学生。董某父母均为工厂职工,自小对董某管教比较严格,所以董某学校成绩一直比较优秀。新学期开始,董某同桌的李某爱好电脑游戏,经常怂恿董某和他去街上网吧玩游戏,董某渐渐地网上了瘾,逐渐地经常和李某逃课出去玩电脑游戏。对此有的任课老师向该班班主任张老师反映过,但张老师认为现在学生不好管,而且学校也不指望每个学生都有个好成绩,就对董某逃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这样一个学期下来,董某成绩一落千丈,后董某父母才明白孩子学习成绩下降的原因,这才对董某严加看管,每天上下学由父母轮流接送,但由于董某沉溺于电子游戏太深,难以控制自己,仍然偷偷溜出学校玩游戏,晚上在家时,精神不振,无精打采,不但功课不想做,而且身体也一天天地差下去。其父母为此专门带董某去看过几次心理医生,并花费不少。董某父母觉得,要是学校早点将董某逃课的情况向其父母反映,好让父母早日管教,那董某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个地步,他们认为学校应当为此负责,于是他们找到学校,要求学校为董某补上落下的功课,而且要赔偿为董某花去的心理咨询费。学校认为他们只负责教育在学校内的学生,学生出了校门,他们管不着。双方争执不下,董某父母于是将学校诉至法院。请运用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分析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1.学校与董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学校有义务保护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有义务保障在校学生的受教育权,如果学校违反了这些义务,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学校应对董某受到伤害承担责任。本案中学校虽知董某经常逃课,却没有对他进行管教,也没有向董某家长反映,致使小孩因缺课太多而成绩一落千丈,难以跟上教学进度,对此学校应承担责任。学校以不作为的方式侵犯了董某的健康权。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保持其身体机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虽然,传统上健康多指身体健康,但在现代社会,心理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侵害心理健康可能是对健康权的更大侵害,本案中,学校对董某逃课行为听之任之,致使董某迷恋上电子游戏而不能自拔,这对于一个正处于成长阶段的未成年人来说,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因此,学校应对此承担责任,即学校应部分赔偿董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经济损失。

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适用的范围:各类学校,即大中小学都适用。

4.关于学校责任的性质。明确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教育关系,不是基于民法和血缘关系形成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监护关系。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学校的责任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同时,依据《民法通则》及有关规定,确定学校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事故的责任,如果学校未履行 规定的义务与职责,有过错的,造成了学生的伤害,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学校已尽到相应义务,无过错的,则无责任。

5.关于伤害事故的责任类型。一是学校责任事故,即由于学校过错而造成的事故。二是学生责任事故,即由于学生本人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的过错造成的事故。三是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事因与学校或学生个人活动有关的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过错造成的事故。四是混合型责任事故,多方当事人的共同过错而造成的事故。处理中,责任者根据自身过错程度的比例,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实践中也会有学生伤害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因素造成的,或者在学校的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办法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八)在某市实验小学五年级1班,教师王某在教室里上科学课,上课过程中王老师在讲台上进行了演示实验,由于实验装置摆放不高,在教室后面的同学都站起来看,并且在小声议论。王老师要求后面的同学安静并坐下,同学们坐下后王老师继续做实验,可过了一会儿,后面的同学又站了起来,而且议论声更大,坐在最后排的学生张某和几位同学离开了自己的座位向前挤过来,王老师叫他们退后,可张某他们不听,而且张某还大声说“我们坐在后面什么也看不见”。王老师看见张某不听自己的话还顶撞自己,于是拿起粉笔刷就向张某扔过去,粉笔刷正好打在张某的头上,由于这种粉笔刷是长方形的,而且外层是铁皮的,粉笔刷的角打在张某的头上致使头破血流,张某当场昏倒在地。

阅读上面的材料,并回答下述问题:1.王老师的行为违反了现行哪些法律的规定?请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分析。2.根据《教师法》的相关规定,王老师可能受到什么样的处分?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应如何处理?

答案思路:1.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等关于禁止体罚学生的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文,判断教师王某行为的违法性质。2.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分析教师王某可能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分析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

(九)某乡一所初中进行危房改造,乡政府公开向学生家长集资。由于进度缓慢,乡政府便向学校下

了一道命令,凡是缴了集资款的家庭,其子女可以在学校正常上课,否则要让学生停课回家催家长缴款。结果,该校50多人的教学班只剩下10多名学生,教师无法正常上课,只好停课一周。请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一事件。

参考要点:1.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主要是政府的责任,不应摊派集资;2.乡政府的做法是错误的,违反了《义务教育法》;3、不缴集资款就停止学生上课,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也是违反《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4.教师因为学生少,而停止其他学生的课,侵犯了这些学生的受教育权,同时教师也违犯了教师职责,因此教师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

(十)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着一封写着某某某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请问1.吴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2.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1.吴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2.吴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吴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十一)某日下午放学后,在第一中学就读的余某和其他同学一起打篮球,同班女生王某上前用纸为他擦汗。这个动作被他们的班主任汪老师看见,她认为两个学生“恋”上了,当即将王某喊到办公室。她给王看了两页日记,是其私下从余某放在课桌内的日记本上撕下的,上面记录着余某对另一名女生的好感。汪老师还告诉王某,余某对其不是真心的,她脚踏两只船。第二天,汪老师不让余某进教室上课。余某的家长多次到学校,恳求让孩子上课,都被汪拒绝。几天后,汪老师又将余某的日记拿给班上其他几个学生看。学校和县教育局给汪做工作,可汪仍然坚持不让余某上课。直到12月5日,在学校校长的命令下,余某才得以重返课堂。而此时,余某无法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当天即离家出走。第二天在重庆被找回。7日,余某回校上课,但有人对他指指点点,余某父母要求汪老师在一定范围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但被汪拒绝。余某遂将自己的班主任告上法庭,要求汪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请评价案例中汪老师的做法。

参考要点:《宪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通信自由权、隐私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有权提出申述或依法提起诉讼。汪老师偷看学生的日记,并将其内容广泛披露,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不让学生上课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切合实际的讲学生脚踏两只船,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这些都体现了汪老师缺少法律意识,不能做到依法执教。

(十二)小芳的家住在农村,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小芳听了后,伤心地哭了。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得由我说了算。’请问:小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小芳的爸爸都违反了哪些规定?

参考答案: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让孩子上学接受教育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法律规定,女孩和男孩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歧视女孩。小芳的爸爸让小芳中途辍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听了老师的话应当让小芳赶快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如果不改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

(十三)某中学学生人数严重超标,每班超出标准30人,全体学生集中在一栋教学楼内上课。教学楼本来有两个楼梯供师生使用,但为了方便管理,其中一个楼梯被长期封闭,楼道里也没有应急灯。有天晚上突然停电,当下晚自习的学生走到二楼时,一名学生恶作剧地喊了一声“地震了”,结果造成

严重拥挤,有些学生被挤到,受到踩压,造成多名学生受伤的严重后果。请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事件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参考要点:①学校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学校标准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没有履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不受人身伤害的责任和义务,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②学校应承担对受伤学生的民事赔偿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给予学校负责人和事故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③喊“地震了”的学生应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学校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四)某高中青年教师薛某,因不满学校的住房分配制度,对在该校工作失去了信心,是向学校提出了请调报告,要求立即调走。当时学校正值学期中间,工作非常紧张,并且薛某单人的课程还未结束,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合同也还未到期。因此,经研究,学校决定暂不考虑薛某的调动问题,并派人做他的思想工作,劝其认真考虑,最好还是能继续在校任教。薛某却认为学校这样做是有意拦阻不放其走,因而拒不上课,致使其所单人的课程被迫叫停。学校领导多次找薛某做工作,但他仍不去上课。问题:试运用所学的教育法规知识进行分析:薛某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参考要点:(1)薛某的这种做法不对。(2)《教育法》和《教师法》中相关规定,教师在享有教育教学权的同时,也应履行教师的各项义务。薛某在任职期间不上课,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3)薛某擅自停课导致学生不能参加正常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教学活动,违反了《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十五)小昊、小斌、小董三位学生平时爱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聊天。有一次语文老师为了严肃纪律。让这三个爱说话的学生罚站,并用胶布封住三人嘴巴。请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教师侵犯学生的教学行为。

参考答案: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众所周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守法,即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尊重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歧视后进生。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问题。尤其是我们在面对差生或所谓的“问题学生”时,更应当选择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订措施,并建立平等、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同时还要有耐心,做好“学生的问题会反复、反弹”的心理准备,再次帮助他改正缺点。众所周知,改正缺点、养成好习惯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有的是在经过多次反复之后才能改正的,特别是对十几岁的初中孩子来说,更是如此。如果我们选择消极角色,采取高压政策,动辄对学生发火、甚至打骂,这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学生的心灵,而且你自己也在埋怨、指责、愤怒中受到更大的损害。当学生下一次有不良表现时,你仍未找到解决办法,除了埋怨、指责、愤怒之外依然别无它法,而与此同时,你已经给学生的心理蒙上了一层阴影,进而对你所做的一切都产生反感。接下来,就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教育旋涡,有的教师为此而采取了违法的手段。这样的事例不是没有发生过在我们的教育系统中。比如,有学生上课开小差,有的老师就罚抄课文;有学生上课不遵守纪律,有的被罚站,有的被赶出教室,有的就被用一些语言在同学面前进行挖苦嘲讽。仔细回想我站在这三尺讲台上的时间里,也有着一些不够合适的行为。

教师违法,法律上的后果自不必说,在教育实践中也与教师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这不,学生说教师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他们的心灵”,师生矛盾进一步激化,学生和学校的对立情绪加深。这是教育的失败,是学生的不幸,是教师的悲哀。然而,如果我们心中有了法律意识,树立“依法执教”的理念,尊重学生,这种情况就自然而然的避免了。从而会加深师生间的感情。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核心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这在另一个层面上要求我们要依法执教,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也就是学校要教育教师以身示范,为人师表,以模范行为影响社会,教育学生。教师作为教育者,理当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才能教育好学生,使他们成为知法、守法公民。这也是我们教育工作的基本立足点。

另一方面,“依法执教”在规范我们教育行为的同时,也教育了我们自己。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按照法律办事,自己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充分的保证,这是我们实施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

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改革步伐的形势要求下,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者要主动更新观念,履行《教师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此,我们要从点滴做起,平日的教学管理中充分贯彻“依法执教”的精神,结合我校的“以人为本”的教育方针,充分尊重学生,多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实施教学。依据法律,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恰当的教育手段。从素质教育入

手,不单以考试成绩优劣评判学生,重在特长与爱好,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培养“四有”新人做出自己的贡献。

《综合素质》之教育法律法规单选题精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 )之日起开始实施。

A.1990年9月1日 B.1995年9月1日 C.1996年9月1日 D.1996年10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制定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国务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在教育法体系中属于( )范畴。

A.教育单行法律 B.教育基本法律 C.教育行政法规 D.教育部门规章

4.下列各题中,( )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A.校舍 B.学校 C.教学设施 D.教学成果

5.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或解聘 C.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D.罚金或拘役

6.《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

A.只能提出申诉 B.只能依法提起诉讼

C.可以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D.既不能提出申诉,也不能提起诉讼

7.《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一规定体现了( )

A.教育的科学性原则 B.教育的公益性原则 C.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 D.教育的中立性原则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 )来处罚。

A.学校 B.教育主管部门 C.家长 D.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9.《教育法》赋予了学校自主管理权,但自主管理权不是无限的,而应该有一个基本的遵循,因此,( )是学校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

A.教师 B.校长 C.学生 D.章程

10.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 )制度。

A.任用 B.任命 C.聘任 D.雇用

11.《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

A.民事责任 B.经济责任 C.行政责任 D.刑事责任

12.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行时间为( )

A.2006.9.1 B.2007.1.1 C.2007.9.1 D.2008.1.1

13.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学校设置规划的要求,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 )

A.早于居民区的建设 B.晚于居民区的建设 C.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D.待居民区的建设完毕后进行

14.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有( )章六十三条。

A、八 B、七 C、六 D、九

15.义务教育实行__________领导,___________统筹规划实施,___________为主的管理体制。( )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乡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16.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把( )放在首位。

A.智育 B.德育 C.体育 D.美育

17.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 )

A.三级、二级、一级 B.初级、中级、高级

C.初级、高级、特级 D.初级、中级、特级

18.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

A.课本费 B.校服费 C.学费、杂费 D.住宿费

19.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 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20.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21.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 )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政府

22.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 )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A.相当于 B.不低于 C.略高于 D.略低于

23.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 )事业。

A.行政性 B.公共性 C.经营性 D.公益性

24.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A.考试、就近入学 B.免试、就近入学

C.免试、到离家最近的学校上学 D.考试、到离家最近的学校上学

25.“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

A.《学校管理条例》 B.《教师法》 C.《教育法》 D.《义务教育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于( )开始实施。

A.1993年10月31日 B.1994年1月1日 C.1996年9月1日 D.1999年1月1日

27.教师义务的实质是教师的职责( )

A在行为上的体现 B在意志上的体现 C在信念上的体现 D在意识上的体现

28.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 )

A.国家干部 B.专业人员 C.公务人员 D.劳动者

29.根据《教师法》第14条的规定,下面哪种情况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

A.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B.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C.过失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D.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0.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 )

A.纪律处分 B.行政处分 C.经济处罚 D.警告处分

3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 )地位。

A.政治 B.经济 C.法律 D.社会

32.根据《教师法》的规定,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或者丧失教师资格的情形是( )

A.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B.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C.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D.过失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33.学校和教师签定聘任合同时,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应当由( )

A.学校确定 B.教师确定 C.学校和教师双方协商确定 D.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34.教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日内,作出处理。

A.十五 B.三十 C.六十 D.九十

35.( )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A.国务院 B.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36.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 ),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A.学校行政部门 B.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C.学校工会 D.学校党组织

37.侮辱、殴打教师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 )

A.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B.承担民事责任 C.追究刑事责任 D.给予行政处分

38.教师考核应遵循的原则是( )

A.客观、公开、即时 B.客观、公正、准确 C.客观、实效、合理 D.公开、公平、公正

39.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40.根据《教师法》的规定,以下不属于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法定情形是( )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C.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D.不能团结同事,其他教师不愿与之共事的

参考答案:1~40:BABBBCBDDCDACAABBCACDBDBBBABABDBCBBBCBCD

4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教师享有的权利的是( )

A.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B.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C.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D.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团体中充分发表意见

42.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 ),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

A.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B.全体学生 C.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D.残障学生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 )

A.教育行政法规 B.教育单行法律 C.教育规章 D.教育大法

44.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 )的使命。

A.公民素质 B.公民思想道德素质 C.公民科学文化素质 D.民族素质

45.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教师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 )

A.责令其立即改正 B.责令其限期改正 C.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46.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周岁的公民。

A.16周岁 B.17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47.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 )

A.交通安全事故 B.人身安全事故 C.突发事故 D.食品安全事故

48.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 )

A.安全意识 B.自我管理意识 C.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D.法制意识

49.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中广而告之,王某的做法侵犯了李某的( )

A.隐私权 B.人格尊严 C.人身安全

50.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10周岁 B.16周岁 C.12周岁 D.14周岁

5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 )的原则。

A.教育与惩罚并重 B.惩罚为主、教育为辅

C.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D.教育与保护并重

52.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 )

A.纪律处分 B.行政处分 C.刑事处罚 D.行政处罚

5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 )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A.父母 B.家庭 C.监护人 D.民政局

54.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B.国家机关 C.任何组织或个人 D.亲戚或朋友

55.为了( ),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A.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B.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C.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D.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5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 )、品德等方面和谐

发展

A.智力、纪律 B.体质、美育 C.体质、智力 D.智力、美育

57.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对未成年人实行( )

A.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B.尊重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C.爱护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D.关心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58.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5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 B.强制手段 C.自力救济手段 D.救援手段

6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 )

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B.不承担责任 C.视情况而定

6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 )和青春期教育。

A.职业辅导 B.安全辅导 C.心理健康辅导 D.特长辅导

62.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的做法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 )

A.人格尊严 B.隐私权 C.受教育权 D.人身自由

63.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 )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A.特殊、优先 B.特殊、重点 C.重点、优先 D.额外、优先

6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这是( )

A.授权性法律规范 B.义务性法律规范 C.禁止性法律规范 D.权义复合性法律规范

6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 )开始施行的?

A.1989年 B.1999年 C.2001年 D.2003年

6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 )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A.学校 B.各级司法机关 C.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D.家长

67.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6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

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D.18周岁以下

69.2002年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属于( )

A.教育单行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地方性法规 D.教育规章

70.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71.《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把________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

A.以学生为主体 B以教师为主导 C.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D.育人为本

72.《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普及学前________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_______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_______年教育。( )

A.三、二、一 B.一、二、三 C.二、三、一 C.二、一、三

73.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 )

A.一切为了学生 B.学生健康成长 C.减轻学生负担 D.创新发展

74.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是( )

A.改革创新 B.教师培训 C.科学管理 D提高质量

75.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率先实现( )减负。

A.小学生B.初中生C.高中生D.大学生

76.《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对教师实行每( )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A.四 B.五 C.六 D.七

77.《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明确______ 年要达到_______。( )

A.2012;4% B.2012;5% C.2020;4% D.2020;5%

78.《教育规划纲要》提出,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 )

A.骨干教师 B.教育家 C.特级教师 D.高级教师

79.师德教育要以“________”为核心,引导教师热爱教育,关心学生。( )

A.爱与责任 B.严谨笃学 C.淡薄名利 D.终身学习

80.教育公平的重点是( )

①机会公平②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④扶持困难群体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81.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是( )

A.全面发展 B.均衡发展 C.能力为重 D.德育为先

82.《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______教师职务(职称)。( )

A.正高级 B.副高级 C.中级 D.特级教师

83.《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未来( )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纲领和行动指南。

A.十 B.十五 C.二十 D.二十五

84.《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

A.70% B.80% C.90% D.95%

85.《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立德树人,把______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

A.爱国主义 B.集体主义 C.民主法制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综合素质》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件及试题精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一)新《规范》体现的基本原则(注:这里指的新规范就是08年修订的《规范》)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新《规范》一共六条,不仅是在原有的版本基础上的深化和升华,而且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如“爱国守法”强调了教师要爱祖国和人民;“爱岗敬业”要求教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强调“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更是注重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教书育人”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为人

师表”同样赋予了“以人为本”的时代含义,不仅与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紧密相连,而且对教师的衣着和言行举止、协作精神、廉洁奉公、不谋私利等方面要求具体细致,还增加了对待家长态度方面的要求;“终身学习”更是人本思想的全面要求。

二是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新《规范》在认真总结了原《规范》的基本经验基础上,汲取了原《规范》中反映教师职业道德本质的基本要求,如继承了师德规范主旨“爱”和“责任”,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师德提出的新要求,将优秀师德传统与时代要求有机结合。

三是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规范》修订从教师队伍现状和实际出发,面向全体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基本要求,使之成为每位教师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如在师德规范修改征求意见过程中,新修订的《规范》中有“十五处”广大教师意见被采纳,从而使《规范》更加具体,更加实际,更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同时,在新《规范》中还提出了体现时代精神的新的倡导性要求。如在新《规范》中首次加入“保护学生安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健康”、“激发学生创新精神”、“终身学习”等等,这些都是结合时代要求,与时俱进提出的新要求。

四是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本次修订实施的新《规范》是从教师职业道德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针对当前师德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既作出了倡导性的要求,也作出了若干禁行性规定。

例如,倡导性的要求有:第一条“爱国守法”中,倡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第二条“爱岗敬业”中,倡导教师“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乐于奉献的精神特别需要提倡。陶行知先生曾说:“在教师手里操着幼年人的命运,便是操着民族和人类的命运。”只有当教师把教育作为一项事业、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时,才可能默默奉献、甘为人梯,这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价值所在。第三条“关爱学生”中倡导“做学生良师益友”。第四条“教书育人”中倡导“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第五条“为人师表”中倡导“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第六条“终身学习”中倡导“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等。禁止性的规定有:第一条“爱国守法”中“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第二条“爱岗敬业”中“不得敷衍塞责”;第三条“关爱学生”中“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第四条“教书育人”中规定“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第五条“为人师表”中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五是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重“他律”、贵“自律”。如第一条中倡导“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第二条中倡导“乐于奉献”、第五条中倡导“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新《规范》在注重“他律”的同时,强调“自律”,倡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把规范要求内化为自觉行为。从“他律”走向“自律”是师德建设的最终目的。

(二)新《规范》的突出特点

1.突出了重要性。“教书育人”,是旧规范第二条内的一句话,在新规范中升格为第四条的条目。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要务,是教师职业区别于其他任何职业的根本所在(如同“治病救人”最准确地描述了医生的职业特征)。

2.体现了时代性。新规范新增了“志存高远”“素质教育”“知荣明耻”“终身学习”“探索创新”等词,这是21世纪对教师的时代要求,这也是与时俱进在新规范中的具体体现。

3.提高了针对性。应该说旧规范有“热爱学生”这一条,“保护学生安全”本是题中之意。但还是被范跑跑这样的人钻了空子。这说明旧规范存在意思不明确、针对性不强的漏洞。新规范增加“保护学生安全”的内容,很有必要。类似意义上的增加,还有“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

4.增强了概括性。把旧规范中分散在五、六、七、八等四条内的主要内容,精简压缩到新规范第五条“为人师表”之内,也比较好。再就是删除了明显重复的词,如旧规范中的“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两词意思很近,新规范删去了“注重身教”。另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为“遵循教育规律”,也稳妥一些。

5.注重了操作性。新的“规范”不仅是增加一条“终身学习”,而且每一条都具体化了。比如,在“爱国守法”中,增加了“不得有违背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爱岗敬业”一条中,又具体化为“三认真一不得”,即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在“关爱学生”一条中,使用了多个四字词组,如,“关心爱护、平等公正、严慈相济、良师益友、歧视学生、变相体罚、保护安全、关心健康”等,通过这些词语,细化了关爱学生的具体做法。在“教书育人”一条中,增加了“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惟一标准”等词句。在“为人师表”一条中增加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同时,还将“热爱学生”中的“热爱”改为“关爱”一词,将“无私奉献”改为“乐于奉献”等,更具有操作性。

(三)如何全面准确理解《规范》

1.《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优秀师德传统,增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教师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要求。

2.《规范》的许多内容是《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文的具体化。

3.《规范》中的“禁行规定”是针对当前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提出的。

(四)贯彻落实《规范》需要强调的问题

1.与教师队伍整体建设相结合。2.多方共同努力,互相配合。3.在“实”字上下功夫。4.强调自律。

(五)新《规范》的核心内容

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

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章待遇与权利

第十三条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

第十四条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培养与培训

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制订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

第十八条教师教育机构应承担班主任培训任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应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励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应调离班主任岗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地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良好的师德风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应于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幼儿园)全体教师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师德师风规范

第三条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按时参加思想政治学习,自觉提高政治修养。

第四条维护国家利益。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不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不组织或参加怠工、罢课,不组织或参加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集会、游行活动。严禁发表不符合国家对外政策、与党和国家方针相违背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第五条热爱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六条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以各种方式造谣诽谤他人,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严禁组织或参与邪教、赌博、传销和迷信等活动。

第七条依法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严禁利用假期或节假日举办各种培训班。严禁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物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

供服务。

第八条严明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不擅自缺课、调课。

第九条执行禁酒禁烟规定。工作日中午时间不准饮酒,非工作日时间禁止不文明饮酒,任何时间不得酗酒,酒后不得进课堂。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要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

第三章教育行为规范

第十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正面教育,注重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心爱护学习有困难、心理有异常、行为有偏激、身体有特异、家庭有特殊的学生。

第十一条建立和谐师生关系。言传身教,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妥善处理学生中的各种问题,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讽刺、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二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落实教学常规。明确本职工作目的和要求,刻苦钻研业务,坚决杜绝教学事故。

第十三条精心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严格按课表上课,课前应备好课,并写出教案。精心设计作业,及时进行作业讲评和订正辅导。

第十四条课后辅导认真负责。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的不足,及时进行集体或个别辅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培优补差工作。重视对课外兴趣小组的指导,不加重学生的课外负担。

第十五条努力提高执教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和相关理论。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进修。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探索,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努力使自己成为学习型、研究型教师。

第四章公共礼仪规范

第十六条形象礼仪。着装得体整洁,服装符合职业特点,校园内不穿拖鞋,男教师不穿背心,女教师不穿吊带衫和超短裙。仪表端庄大方,男教师不留过长头发或剃光头,女教师不化浓妆,不佩戴夸张性的饰品。

第十七条家访礼仪。选好时机,预约前往。举止庄重,温文尔雅。用语合理,避免单纯的“登门告状”。全面具体地向家长介绍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多从鼓励出发,语气和蔼可亲。

第十八条言谈礼仪。注意教师身份,彰显文化素养。谈话谦虚谨慎,语言干净利落,尊重他人,把握分寸,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八条行为礼仪。行为合乎规范,形象为人师表。一举一动符合师德规范,合乎社会对教师的要求,真正做学生的表率、社会的楷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规范》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形成完善的教师行为奖惩机制,把教师行为考评情况作为教师聘任上岗、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范》的教师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惩处。

第二十四条校长(园长)是落实教师行为规范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教师行为规范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落实和考核,要形成完善的教师行为规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第二十五条教师是教师行为规范的具体实践者,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共同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

第二十六条教育局相关责任科室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围绕师德建设,开展切实有效、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师德的内化,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和师德风范。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选题精练(一):

1.《规范》中提出的“关心学生健康”,其中的“健康”指的是( )

A、身体 B、心理 C、人格 D、身心

2.权威在解读新修订的《规范》中指出: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 )

A、灵魂 B、动力 C、内在要求 D、天职

3.《规范》在“关爱学生”条目下,首次提出了( )

A保护学生安全 B、保护教师安全 C、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D、热爱人民

4.教师与学生的( )是连接师生之间的一座永恒的友谊之桥,这座桥可让老师真正的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A、平等 B、沟通 C、真诚 D、关爱

5.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就是( )

A、廉洁奉公 B、为人师表 C、团结协作 D、敬业爱业

6.有人说“同行是冤家”、“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文人相轻”,这些错误观念与( )相违背

A、谦虚为怀,自知之明 B、团结协作,甘为人梯

C、严以律已,以诚相待 D、学习先进,共同提高

7.“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是教育家( )的信条。

A、鲁迅 B、蔡元培 C、陶行知 D、杨贤江

8.教师职业道德是(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德在教师职业领域中的特殊表现。

A、政治思想 B、职业道德 C、品德 D、道德

9.随着时代的进步,新型的、民主的家庭气氛和父母子女关系还在形成,但随孩子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很多孩子对父母的教诲听不进或当作“耳边风”,家长感到家庭教育力不从心。教师应该( )

A、放弃对家长配合自己工作的期望 B、督促家长,让家长成为自己的“助教”

C、尊重家长,树立家长的威信,从而一起做好教育工作 D、在孩子面前嘲笑这些家长

10.当前教师队伍中存在着以教谋私,热衷于“有偿家教”现象,这实际上违背了( )

A、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B、依法执教的职业道德

C、严谨治学的职业道德 D、廉洁从教的职业道德

11.表示传统师德非常重视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为人表率的模范作用的先哲名言是( )

A、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B、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C、学而时习之 D、见贤思齐

12.师德的灵魂是( )

A、关爱学生 B、提高修养 C、加强反思 D、提高业务水平

13.教师在履行教育义务的活动中,最主要、最基本的道德责任是( )

A、依法执教 B、教书育人 C、爱岗敬业 D、团结协作

14.《规范》首次加入了( )这一条,明确了“育人”的具体目标和内容,强调了教师“育人”的职责。

A、爱国守法 B、爱岗敬业 C、为人师表 D、终身学习

15.在教育教学的细节中如何做到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 )

A、对学生一视同仁,一样要求 B、辨证地看待学生的优缺点,不能绝对化

C、在学生之间进行横向的比较与学习 D、不同的学生犯了同样的错误,不考虑动机与原因就进行处理。

16.加强师德建设是具有社会意义的重要工程,是贯彻( )的现实需要。

A、依法治国 B、以德治国 C、以人为本 D、均衡发展

17.师德修养的时代性特点需要教师( )

A、随时代变化,彻底变革师德内涵。 B、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重新确立师德规范。

C、与时俱进,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优秀师德 D、以不变应万变,守护祖国的师德传统。

18.托尔斯泰说:“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这意味着教师要( )

A、关心学生、了解学生 B、尊重学生、信任学生

C、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 D、把热爱事业与热爱学生结合起来

19.孔夫子所说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从教师的角度来说可以理解为( )

A、走路身体一定要端正 B、自己做好了,不要教育学生,学生自然会学好

C、对学生下命令一定要正确 D、教师自己以身作则,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

20.荀子说"师数有四,而博习不与焉。尊严而惮,可以为师;着艾而信,可以为师;诵说而不陵不犯,可以为师;知微而论,可以为师。"他提出为师的四个条件,实际就是( )

A、社会道德 B、师生关系道德 C、教学道德 D、处世道德

参考答案:1、D2、B3、A4、B5、B6、B7、C8、B9、C10、D11、A12、A13、B14、A15、B16、B17、C18、A19、D20、C

单选题精练(二):

1.“学高为师”,“良师必须是学者”,强调哪一类知识对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性( )

A、本体性知识 B、条件性知识 C、实践性知识 D、文化知识

2.加强师德建设是具有社会意义的重要工程,是贯彻( )的现实需要。

A、依法治国 B、以德治国 C、以人为本 D、均衡发展

3.我国近代"躬行自明,身体力行"的教育家是( )

A、陶渊明 B、杜威 C、陶行知 D、华罗庚

4.表示传统师德非常重视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为人表率的模范作用的先哲名言是( )

A、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B、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C、学而时习之 D、见贤思齐

5.《学记》中说:"相观而善之谓摩"是指教学中要( )

A、互相观察,互相模仿 B、相互观摩、切磋

C、互相观摩,从而变得善良 D、注重教材教法分析

6.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是( )

A、关爱学生 B、提高修养 C、加强反思 D、提高业务水平

7.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教师为人师表内容可以概括为( )

①教师的行为示范②教师的语言示范③教师的衣着、仪表示范④教师的举止示范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8.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这就是( )

A、依法执教 B、爱岗敬业 C、热爱学生 D、严谨治学

9.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 )和为人师表的作用。

A、主导作用 B、主体作用 C、心理作用 D、人格魅力

10.( )是教师与学生沟通的基本技巧,也是在沟通中认识与了解学生的第一步。

A、积极倾听 B、换位思考 C、善用表扬 D、采用书面形式

11.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

A、主要 B、间接 C、直接 D、完全

12.教师要关注( )学生的全面发展

A、优秀学生 B、单亲家庭学生 C、每一位学生 D、智障学生

13.一位教师赞扬一位学习成绩不好学生的演出服装很漂亮,并说:"我对你们的爱不是用身高、体重和成绩来衡量的,我有足够的爱去疼爱每个学生。"这属于教师在沟通时注重了( )

A、帮助恢复信心 B、有益的对谈 C、安慰 D、赋予尊严

14.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 )保证。

A、重要 B、基本 C、主要 D、完全

15.教师职业道德在全社会道德体系中处于( )和主干地位。

A、重要 B、首要 C、核心 D、主导

16.教师未经学生同意按考分高低排列名次,张榜公布,或让学生分发试卷即侵犯学生的( )

A、隐私权 B、名誉权 C、受教育权 D、人身自由权

17.班主任李老师在教室后边堆放清洁工具的角落旁边设置了一个特殊座位,离其他同学有几排位置距离,凡是班上调皮和违反课堂纪律的同学就安排在特殊座位听课。这一做法( )

A、是变相体罚学生的错误方法 B、是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有效手段

C、是既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又履行了教学管理权的有效方法 D、没有侵犯了学生的格权

18."要学生做的事,教职员躬亲共做;要学生学的知识,教职员躬亲共学;要学生守的规矩,教职员躬亲共守。"这是近代教育家谁的名言?( )

A、布卢姆 B、晏阳初 C、陈鹤琴 D、陶行知

19.( )是教师同事之间良好沟通的基础

A、少争多让,善于倾听 B、容忍异己,理解宽容

C、坦诚相见,赞美欣赏 D、巧用语言,珍惜情谊

20.表示传统师德非常重视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为人表率的模范作用的先哲名言是( )

A、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B、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C、学而时习之 D、见贤思齐

参考答案:1、A2、B3、C4、A5、B6、A7、D8、A9、D10、A11、C12、C13、A14、B15、C16、A17、A18、D19、C20、A

材料分析题:

(一) 历史课上,教师让学生阅读有关古希腊和中国古代神话的两段描述,然后,提问:“从这两段描述中,可以发现古希腊和古代中国神话有什么不同?”学生甲回答:“希腊神话有比较完整的系统,而中国神话比较零散。”教师点评道:“这位同学的回答很不完整,哪位同学来补充一下?”这时,甲同学羞得满脸通红,而班里则是一片宁静。

(1)教室里为什么会出现“一片宁静”?

答:教室里出现“一片宁静”的原因是因为教师对甲学生的回答虽然没有批评、指责,但没有准确点评,反而用“很不完整”予以了否定,使答题的学生缺乏自信心,同时教师的态度情感也直接影响了答题学生的学习情绪,而且也感染了其他同学产生了不良的消极情绪。

(2)请对老师的“点评”进行评价。

答:课堂点评,应有利于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有利于教师对自身教学活动的反省并作出恰当的教学决策,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的自主人格健康发展。良好的课堂点评在引导学生思维步步拓展,引导课堂讨论走向深入,使课堂教学得以升华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该老师的“点评”问题在于对学生的回答给予了无情的否定,这会直接影响答题学生的学习情绪,因此教师要用富有感情、精炼的语言去点评,这样势必会在学生的心中激起感情的涟漪,让他们得到心理上的满足。为此,老师要善于倾听。善于倾听意味着平等与尊重。当然,新课程也不拒绝指正性、否定性的点评。对于处在成长期的学生来说,教师应该多激励,少批评,但教师过度的激励、赏识会造成学生自我感觉太好,对学习、工作的困难性产生低估,同时使激励性评价贬值。但是,指正性、否定性评价要以尊重学生人格、不伤害其自尊心为前提。

同时教师对学生回答问题的点评有时不应只局限于答案的正确与否。学生答题时出现偏颇在所难免,此时教师不能一叶障目,以偏概全,简单以答案的对错来下结论,而应全面看待学生的回答。可以对他们的思路、语言、体态等做出具体分析,努力去发现其中的积极因素,给学生以某一方面、某种程度的肯定。

(二)一个学习成绩最差的学生举起手要求回答霍老师提的问题,可是当老师问到他时,他却答不上来。老师后来问他为什么不会也举手时,这个学生哭着说:老师,别人都会,如果我不举手,别人会笑话我。霍老师由此感到了学生都有一颗强烈的自尊心。她私下里告诉这个学生,下次提问时,如果会答就举左手,如果不会就高举右手。此后,每当看到他举左手,霍老师都努力给他机会让他回答,举右手时则不让他站起来。一段时间后,这个学生变得开朗了,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进步。霍老师悄悄地把这个方法也告诉了班里其他几个学习不好的学生,结果发现整个班都变了。请评价案例中霍老师的做法。

参考答案: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学生是和尊重学生、信任学生连在一起的。教育的前提是尊重。人皆有自尊心,处在成长期的学生自尊心敏感与脆弱,更需要老师的悉心呵护。学生在一种健康、自由、愉快的环境中才会接受教育,自觉学习。教师的精力有限,他们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对问题学生进行细致的教育和引导。爱一个“问题”学生才是对教师的考验。每一个老师心里都很想把学生教好,但如果对学生缺乏爱心,单是“恨铁不成钢”,铁就难以成钢。作为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他们,鼓励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进步。

(三) 王老师是某市初级中学特级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上海市劳动模范。作为全国优秀教师代表,曾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假如我是孩子"、"假如是我的孩子",是王老师从教35年始终坚持的教育格言。她用自己朴实的工作作风和"读懂学生,科学地爱生"的"换位思考"德育艺术,使教育产生了最大的效果。她用"以情感感染情感,用体验激发共鸣,让触动转主行劝",诠释了爱的教育力量。

一次,王老师去北京开会,在电话中得知班上三个男生在逛超市时看到几枝喜欢的圆珠笔,一进控制不住,悄悄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尽管知道这三名学生已知错、认错,但王老师还是急得寝食不安,回到上海,一下飞机,她顾不得回家吃晚饭,匆匆赶去超市买了三枝新型、精致的圆珠笔,分别送到了三个小男孩子的家中。孩子们见了王老师,开始都很不安,低着头准备挨批。但王并没有这样做,她对此进行了换位思考:"我知道,如果此时我狠狠地批评他们,反而容易使他们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因为犯了错误的孩子更渴望得到成人的宽容和信任,这时要特别注意保护他们的自尊。没有斥责,没有严历的批评,三个孩子拿着老师给的笔,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老师的真诚唤醒了孩子们的良知。不久,其中两个孩子在路上捡到了一只装有现金和重要物品的塑料袋。他们几经周折,才找到了已搬迁的失主--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老人家激动不已,特地来到学校,一定要给他们每人50元酬金,以示感谢,可孩子们婉言谢绝了,他们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当两个孩子搀扶着老人走出校门时,又是有谁会想

到,这两个孩子前不久还犯了错误呢?

可见,当学生犯错误本该受到责罚时,如果我们以"假如我是学生"的情感去体会孩子的内心世界,以童心去理解他们的"荒唐",宽容他们的"过失",有礼貌地对待他们,让他们时时体验到一种高于母爱、超越友情的师生情,这就可能成为学生改正错误的内在驱动力。对孩子来说,有时候宽容比惩罚更有力量。

请评析黄老师的做法,并且结合案例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怎样“换位思考”来鼓励或唤醒犯错误的学生?

参考答案:人性化的教育就是要求教师将心比心,和学生做一个换位思考。想想遇事时我们会想得到什么,不希望得到什么,然手就把想要的给予学生,避免将害怕得到的施加给学生,那么,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怎么样进行"换位思考"?

赏学生所长。学生有被欣赏、肯定的欲望。教师要捕捉学生的闪光点,赞扬他们的优点,就能激发学生的潜能和创造力。

除学生所疑。教师要授业解惑。还要信任学生,解放学生。把教师"导"转化为学生的探索性研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宽学生之过。教师要谅解学生的过错。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对学生的错误要客观分析,正确面地,给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

教师要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只有这样,才能在教育教学中,在实际工作中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四)一位学生在班里丢了10元钱,班主任气不打一处来,让全班32名学生投票选“贼”,结果有2名学生入选。当2名学生要求拿出证据来,老师举起手中的选票:“这就是证据!”

(1)班主任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答:不对。班主任既没有了解情况,又没有采取恰当的手段和方法来正确处理班级的失窃现象,而采取武断的不科学的方式来选“贼”,如果这两名同学真是拿了10元钱,这种选举方式既对他们没有说服力,不能以理服人,同时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如果指认错误,有可能会害了被误解的学生的一生,同时还侵犯了这两名学生的人格尊严。

(2)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样做?

答: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可采取下列方法:第一:表明态度:我很生气;指出后果:用事例来说话,老师为你担忧;注意事项:⑴言语要动情,用情来打动学生的心;⑵若知道是谁,则个别交流,为其保密,给他改正的机会;⑶丢掉的钱,老师负责补上,以行动来打动学生;⑷别在意查得出查不出,千万别自以为是。万一搞错,有可能会害了被误解的学生的一生,与其这样,还不如查不出来。当然,对学生说:不是老师查不出,而是老师不想查。你们都是有志气的孩子,万一查到那个同学,老师会很伤心的。老师不敢接受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会偷东西。这样,偷了东西的孩子即使不还,心里总会产生内疚感,教育效果也就有了。千万别兴师动众的查,否则即使查出来,孩子也有可能破罐子破摔,这就糟了。⑸会有反复,别着急,多说几次就会好的。再说,小孩子偷东西不算偷,只是家里随便拿惯了而已。坏习惯要改过来是很难的,需要反复的过程。

第二:利用好主题班会的时间把“失窃事件”告诉全班同学,让每一个同学都来体会失窃者的焦虑和处境,同时也引导大家对行窃者的一时糊涂表示谅解,而后让每位同学按移情的方式写两篇文章:一篇题目是“假如我的财产失窃了”,内容要求涉及四个方面。⑴失窃给我的生活带来的影响;⑵给我的学习带来的影响;⑶我目前的感受;⑷假如别人归还了我的钱物,我能原谅他吗?说出理由。

另一篇题目是“假如我是行窃者”,也要求写出四点。⑴拿别人钱物的动机;⑵拿别人钱物的过程;⑶现在的感受,猜想别人会怎么看“我”;⑷打算怎么办?老师在布置这些任务时,没有使用“小偷”这个字眼。同学们写完后,老师有针对性的和部分同学谈话,交流感受,着重设计了谈话过程。

总之,研究孩子偷窃的原因:只有找出原因,因势利导,采取最恰当的方法和手段才能予以纠正,同时对孩子要进行适当的处罚,帮孩子解决问题,记住不要抓住问题不放。

(五)某市实验学校张老师的班上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次,张老师在讲授昆虫和植物时,许多同学都在全神惯注地听讲,只有陈诗豪同学在不停地用手里的纸叠来叠去。不一会儿,他叠出了一只小鸟。尽管陈诗豪的作品与教师所讲的内容毫无关系,但是张老师却在课堂上展示了他的作品。张老师在一次与陈诗豪的谈话中又发现,陈诗豪特别喜欢做手工。带着这一惊喜的发现,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张老师在课下请陈诗豪为他制作了一些英语课上需要的工具,如纸花等。在课上,张老师请同学围绕纸花对已经学过的各种句型进行练习。此外,张老师还请陈诗豪为本班的英语角进行设计。一次,陈诗豪为布置班里的一期英语角,把自己多年积累的全部作品都贡献了出来。当同学们仔细地欣赏着陈诗豪的作

品时,当大家情不自禁地夸口赞叹时,原在班内毫无威信的他的内心被深深地触动了。在老师的表扬中,在同学们的鼓励声中,陈诗豪逐渐树立了学习的信心。请评析案例中张老师对后进生的实施办法。

参考答案:教育教学的艺术在于揭示每个学生发展的可能性,使他们树立起成功的信心和做人的自尊感。特别是对于很多的后进生,他们暂时的落后,并不意味着他们各种智能的低下,而是意味着学生目前展示的方面正是他们的智能弱项,也意味着他们的潜能还未被全部开发,他们的强项还未被发现。这就要求我们教育工作者时刻注意用“显微镜”去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并想方设法让其“闪光点”在同学面前闪光。只有这样,才能扬长促短,让“闪光点”在“及时雨”中不断变大。很多教师的教育经验表明:通过展示学生的智能强项,使他获得成功的体验,可以给他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最终能够帮助他走向通往成功之路。

(六)某初级中学初一(三)班教室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个调皮捣蛋、不遵守班级纪律的学习成绩极差的学生与班内一个品行、学习均较好的优秀学生发生了冲突,争吵了起来。两个学生越炒越凶,大有大打出手之势。学生们见状马上把班主任老师找来。

班主任陈老师来到现场,那个优秀学生觉得受到了委屈,大声哭了起来。按照“常规”认识和看法,成绩差的学生必先挨批,必先受到老师的呵斥。优秀学生哭得那样委屈,老师必“袒护”她。正当成绩差的学生以常规心态等着班主任的呵斥时,而陈老师却一反常规,看着两名表情各异的学生和全班那么多双恳切平息战争的眼睛,一声没吭,采取“冷处理”。

随后,经过采取不同手段的询问和调查搞清原委,分清是非,做出了公正处理。结果这位成绩差的后进学生大为感动,一反常态,竟主动向老师道歉认错。陈老师这时则顺势利导,告诉该生:“其实你有很多优点,比如见义勇为、热爱劳动、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像上次由你发起的篮球比赛,得到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这些老师都是看在眼里的,老师正在考虑让你来当咱们班的纪律班长呢!你回去好好想一想,看采用什么方法能把咱班的纪律管理得更好,想出一个方案给我好吗?”这位同学回到班级,为了像个班长的样,一改原来的恶习,不仅遵守纪律、关心同学,把班级纪律管理得很好,而且课堂上也变得很活跃,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不会的问题主动提问,课间还经常向学习好的同学请教。结果学习成绩很快得到了提高。请评析案例中陈老师的做法。

参考答案:案例中班主任老师处理学生矛盾的方法很有独到之处,她的做法体现了:其一,教师人格的力量,是像阳光一样的东西,看似无为,但却是催开白花,带给大地勃勃生机和美丽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其二,对于一个学生来说,不管他的学习成绩优还是差,学校应该成为他永远的心灵故乡;不管他将来走向社会之后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心灵深处永远都会保留着对学校美好的回忆。其三,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技巧和艺术就在于:教师要善于在每一个学生面前,甚至是最平庸的、在智力发展上最有困难的学生面前,都向他打开的精神发展的领域,使他能在这个领域里达到顶点,显示自己,宣告大写的“我”的存在,从人的自尊感的泉源中汲取力量,感到自己并不低人一等,而是一个精神丰富的人。

(七)从某市中小学教师师德管理工作会议获悉,市教育局处罚了3例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行为:该市一所中学教师陆某、李某租用场地私自开办补习班,组织25名学生补课,共收取补课费过万元。经调查核实,两人被区教育局处以行政记过处分,所收费用全部退还家长。

该市一所学校科学教师吴某到其兄创办的科辅中心从事学生培训活动,并邀另两位老师姜某、杜某一起参加。经区教育局、学校调查核实,对3人作出全校通报批评、师德考核降等、扣除师德奖、取消两年评优评先资格的处分。

该市一所中学美术教师卢某在家开办补习班,参加补习的学生按每次15元至20元的标准收费。经调查属实,学校对其作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记等次的处分。读完上述案例,请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谈谈你对有偿家教的看法。

参考答案:有偿家教都问题争论由来已久,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对教师的有偿家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也是有苦难言:一方面凡是可以做到有偿家教的教师,基本也是学校学科骨干教师和升级把关教师,不然教学效果不佳,教师想有偿也难于被家教市场认可,无人聘请,自然就无法有偿。但学校教育岗位的流动性,使得高水平的学科教师奇货可居,学校严格制度了,“优质教育资源”就有稀薄的可能。另外一方面,有偿家教都教师多来自于公办学校,尽管学校教师待遇并不差,但比起来有偿家教都金钱待遇水平还是小巫见大巫,教师通过改善待遇获得经济和社会承认。确保享受“体制”内外双重利益,学校也稳定了教师队伍,无奈之举,是教师学校的共同选择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明确写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禁止性规定,是我们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严格禁止的底线标准。该市教育局严肃处理的三例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行为,都在不同方式上将政府教育行为转化为个人教育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就要拓展家教市场,就可能将学校内应该正常进行的教学知识和内容通过拖延、简化等方式成为家教有偿市场化都内容,使得有偿化“可持续性”发展;也可能将公立学校的教育过程和形式私立化,变成校中校、班外班。将公立学校都社会声望变成个人和小集体财富。使得学校小金库合法化,甚至成为犯罪分子洗钱都工具;还可能将教师的主副业颠倒,主业对付敷衍,副业有专攻,从而大大消弱了作为公立学校进行义务教育等国家强制性教育事业的根基。

中小学生对教师非常尊重,教师被学生认作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如果做学生心目中教师成为“生意人”,教师对自己的学生有偿服务,教师和学生就成为市场商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成为某种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那么我们的教师在学校里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人生理想教育,还可能有多大的说服力?

有偿家教的老师纵有种种有偿“问心无愧”的道理,也是个人私利的小道理。比起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教育的大道理,比起人民群众信任教师的大道理,比起未来一代健康成长的大道理。比起学校是教师成长的大家的大道理,确实有些强词夺理,确实心虚。

(八)小张很久以来就盼望着这一年的到来,她终于可以自己管理班级了。能够等到今天对小张来说太不容易了。为了成为一名教师,小张付出了很多努力。她选了教师教育各方面的课程,通过了标准化考试,完成了实习,当了16个星期的实习老师,并且一直坚持不懈地学习。小张的专业是科学,她学得很好。她还学习了关于学习过程、促进学习的各种方法、青少年问题、如何进行有效教学等方面的知识。她认识到学生个性和多样性的重要性,并且掌握了最新的科技技能,理解教育的文化、历史和哲学基础。

既然她是一名教师,她开始逐渐意识到教师应该是什么样子。投入工作后,她才知道自己与学校的其他教师交流太少了。她受到各种各样的关于会议、最后期限、命令的备忘录,极大影响了她的工作。她认为一位她所信任的、有经验的教师的做法对学生极为有害;她没有来得及阅读自己订阅的两本专业期刊。她负责五个班级学生的科学课教学,不仅需要集体授课,还需要个别指导。根据学生的能力,她想使用另外一本课本,但是学校委员会拒绝了她的请求。

在这些杂乱的事情之中,小张发现自己不能掌握学生的学习要求。简而言之,教师职业并不象小张想象的那样,理想和现实之间是有一定差距的,她感到自己没有做好应付这些挑战的准备。请分析小张老师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

参考答案:教师的学习探索是一个持续不断、没有止境的过程,教师的专业知识掌握也不可能在职前教育或入职初期某一阶段终结完成,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案例中的小张老师尽管入职前和入职初期作了充分的准备,但是随着工作的展开和深入,仍有难以应对的忙乱感,而且自认为是当初准备不足所致。其实,从作为教师应有的终身学习的德性修养来看,就不难找着问题的症结了。小张老师虽然入职后坚持不懈地学习,但是,她主要的的学习路径还是书本或课程,缺少与同行的随时交流,更缺乏多种路径的综合使用。而从教师的知识结构来看,小张更多储备的是教师的本体性知识和条件性知识,而其中的实践性知识,显然是不足的。因为教师的实践性知识须要在持续的教育实践中不断积累。再者,教师的学习从时间和空间上来说是具有广延性的,但从内容结构上来说,则应有选择、有计划地进行。因此,尤其对于年轻教师而言,参与各种教育教学实践本身则是获得实践性知识的重要路径,须要教师整体统筹,分清主次轻重急缓,不可平均投入时间精力,也不可被动忙乱应对。而且,在参与各种教育实践中,不仅需要总结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技能技巧,同时,需要从中体验、维持应对各种问题的良好心态,进而生成实践智慧。而这一过程亦即教师的终身学习的过程。

《综合素质》之“职业理念”

1. 教育观

理解国家实施素质教育得基本要求

内涵: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要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和学会审美,为培养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基础。

要求: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生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并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建立健全素质教育得保障机制,就是提供保证素质教育正常运行所需的基本条件,在制度、物质、科研、实践基地等方面提供保证、建立素质教育平台,大力推进课程改革,着力塑创特色特长,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对背离、干扰、阻碍素质教育实施的行为的禁止,形成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社会舆论和共同的风尚习俗。

掌握在学校教育中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一般角度: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标,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标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打造“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课堂;因材施教,打造多层次、多样化的教学模式,关注学习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突出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品德教育、能力教育、体质增强等关键环节。

课堂角度:在备课、上课、作业、辅导和评价五大环节下手,提高教学效率,减轻学生负担。二十个字:备课精细,上课实活,作业精炼,辅导实效,评价多元

案例评析:

一位语文老师在给学生上《师说》一课,当介绍到作家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时,学生问“老师,“唐宋八大家”都是哪些人呀?”教师脸一板,冷若冰霜地说:“就你多事,那不是你要学的范围,你只要记住韩愈是“八大家”之一就行了。”一句话把大家说得目瞪口呆。以后,再有什么问题也不敢问了。

参考答案:教师对学生的提问漠视、嘲讽,完全按照“满堂灌”的教学方式进行,不许学生参与,极大地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符合现代教育教学的原则,不符合学生学习的需要,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2.学生观

理解“人的全面发展”

概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最根本是指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即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统一的发展。同时,也包括人的才能、志趣和道德品质的多方面发展。简单讲,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充分、自由、和谐的发展。

本质涵义和时代特征: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在于人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关系、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社会素质和能力素质的全面发展,其时代特征主要表现为:人的主体性不断提升和发展;人的思想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人力资源的开发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主要目标。

意义:“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之一,也是我国教育方针的理论基石,为我们正确把握和全面落实教育方针,推进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如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全面发展教育”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保障和教育内涵。德、智、体、美各育具有特定的内涵、特定的任务,在人的发展的不同时期和阶段可以有发展程度上的差异,或者有发展顺序的差异,但不可偏废。

“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概念:以学生为主体,从学生需要的角度去选择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给学生提供最大的选择机会,使他们的主体意识得到最大的发扬。以人为本的学生观体现了民主、平等、和谐的教育关系,符合素质教育基本理念和新世纪教育改革的趋势。

内涵:

1.学生是完整的个体:学生的素质包含思想道德素质、社会文化素质和生理心理素质,缺一不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是认识的主体、时间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因此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就会从知识的灌输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促进者。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才会有主动探索精神,眼界开阔、思维活跃,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开拓进取,有所贡献

3.学生需要尊重:传统的学生观认为学生年龄小,不成熟,需要教师严格管教。有的教师总是采取居高临下的态度,要求学生服从自己;有的教师动辄训斥学生、挖苦学生、惩罚学生;有的教师采取高压政策,认为这样可以管住学生,这些都是在专制型教师的风格,长期以往,学生的独立人格、进取意识、探索精神以及好奇心和创造力都难得到健康发展。教育过程是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情感沟通、人格互动的过程,因而教师应该尊重学生,尊重他们的思想、感情和个性。如果学生的认识不足,要悉心引导;如果学生的看法有道理,要尊重支持。这样的教师才会受到学生的真心爱戴,才能赢得学生的尊重,缩短师生的心理距离,师生之间才能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4.学生都有潜力:树立所有学生都值得培养的观念,相信每个学生都有独特的天赋,都有内在的潜力,都有向上、向善的内在要求,关键在于按照他们在早期表现出的天赋选择适于其发挥才能、天赋的职业。教师不应对学生抱有先入为主的成见,从而把学生定性化,要正视学生的个别差异,克服按统一标准和尺度去衡量学生,追求完全趋向,整齐划一的弊病,根据学生各方面情况进行因材施教。 如何做到以人为本?

1.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创建以人为本的学校文化,构建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机制,形成民主和谐的校园氛围和融洽宽容的人际关系,使全校师生得到主动、积极的发展;在多元化的社会里,要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或定性学生,要在民主型师生关系下,让学生身心愉快的参加到学习活动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和探索。

2.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关爱学生,赋予每个学生发展的权利,承认差异,尊重个性,让每个孩子都能获得成功,体现对学生的尊重和学生的参与,这不仅仅是学生的内在需要,还体现了现代教育关系中师生平等的基本要求。正直、富有同情心,是教师品质的重要内容。

3.学校管理在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同时,也应体现以教师为本。让全体教职员工感受到学校是为他们搭建的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舞台,从而在学校这个充满激励而不乏宽松的环境中,发挥自己的判断能力、决断能力和创造力,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提高,有效地实现自我控制。

案例分析:

在班上,范佳是个总爱低着头、很忧郁的女孩,因为她一直觉得自己长得不够漂亮、一天,老师带她到饰物店买了只绿色蝴蝶结,店主不断赞美她戴上蝴蝶结挺漂亮,老师也夸她。那天,她得到了许多人的赞美,她心想一定是蝴蝶结的功劳。从那以后,范佳一直都不肯把蝴蝶结摘掉,每天都昂起头开心地走路。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试对上例作出分析。

参考答案:范佳的例子表明:每一位学生都是生动活泼的人、发展的人、有尊严的人,教师应关注包括每一位学生在内的全班所有学生。教师不仅要尊重每一位学生,还要学会赞赏每一位学生。教师应成为学生的“精神教练”。教师也不再是过去的“道德说教者”“道德偶像”,而是学生健康心理、健康品德的促进者、催化剂,该老师教学方法独到恰当,引导了学生学会自我调适。

3.教师观

概念:教师专业性是职业专业化的一种类型,其本质上是个体成长的历程,是教师不断接受新知识,增长专业能力的自我完善过程,即是专业新手到专家型教师的过程。

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与途径

一、学会学习,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二、成为反思型教师。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与行为,思考各种教育行为的后果,不断自我修正、调整和更新,从而加快自己的专业发展与成长;三、强化创新精神。培养和强化自己的创新精神,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不断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四、成为课程教育教学的研究者。教师应成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要积极发现自己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五、当代背景下,要有对学生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德育的能力。

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

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2.教育得价值体现在学生的发展上,教师应当忠诚于教育事业。以身作则是教师职业品德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师教育力量所在,教师的一言一行,政治态度,思想作风,道德品质,治学精神,行为习惯,都是对学生有很深的影响。3.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4.热爱尊重学生,这是教育教学的

基础。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

《综合素质》之教育法律法规材料分析题

教师权利和义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平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的法律概念与法律地位

“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对教育法上教师的概念,要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一)是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是教师地位的本质特征、是教师概念的内涵。1.履行教育教学、教书、育人职责是教师的职业特征。只有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人,才具备教师的最基本的条件。2.专业人员是教师的身份特征。教师是一种从事专门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教师要达到符合规定的相应学历;二是教师要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三是教师要符合与其职业相称的其他有关规定。(二)是教师必须从教于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三)是教师具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教师具有两种身份(双项),一方面,他们是普通公民;另一方面,他们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产生并由教育法律规范所设定2.与教师职务和职责紧密相连。它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教师的权利义务始于其取得教师资格并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任职,终于解聘。二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其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要求和基本保证。3.是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能予以保证的。

我国教师法律地位 1.教师的法律地位就是通过立法确立的教师的职业地位。《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教师的平均工资应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从法律上来说,教师是一个专业人员,他承担着教书育人,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历史使命,应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2.教师法律地位主要通过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出来。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从本质上确立了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专业人员所特有的政治、经济地位和职业声望。3.我国教师的政治地位通过其享有的政治权力体现并受有关法律的确认与保护。4.我国教师的经济地位通过法律所规定的收入水平和其他物质待遇来体现。5.《教师法》的颁布确立了教师的职业声望。教师的职业声望是教师职业的声誉和名望的总称。

关于依法执教

所谓依法执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的要求。

依法执教是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

依法执教是现代社会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发展,是现代社会走向法制化的必然要求,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教育法制化工作,相继制定或者完善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广东教师依法执教提供了法律保障。作为现代教师,就必须树立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养成依法执教的自觉行为。坚信依法执教是教育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坚信依法执教是教育者沿着正确轨道实施素质教育得保障。教育的发展需要法律法规保驾护航,教育领域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就要求教育者摒弃陈旧教育观念、教育思想,让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深入到教育各个领域。

依法执教的要求是:第一,要依法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第二,要依法贯彻落实教育教学的各项法律和法规;第三,要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因此,教师要认真学校掌握教育法律法规,正确履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将学习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自觉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工作中。在教育教学中,要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在生活中务必依法律己,依法办事,教师应该是知法、懂法、守法的楷模。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和建

设者,担负起培养具有公民意识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依法执教要注意掌握正确的方法

首先,教师要知法守法。教师要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教师依法执教的法律和法规,深刻认识它的强制性;在教书实践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的方针和政策;《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基本任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守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要求。同时,教师应执行学校制定的具体计划,履行教师聘任合同中约定的教育教学职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质量。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对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因此,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教师的基本义务。

其次,教师要大力宣传法律,要认真、踏实地做到依法管教、依法行教、依法保护学习、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强化依法执教的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的“依法执教”意识。《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并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教师的职责不仅是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教师在遵纪守法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维护法纪。教师应当结合自己教育教学的业务特点,把政治思想教育与法纪教育贯穿在教学活动之中,教育学生不仅守法而且还要维护法律的权威。

依法执教,教师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依法执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除了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外,教师还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教师所享有的社会权利、尤其是专业权利的多少,不仅反映国家和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重视与保护程度,而且直接影响到教师在社会民众及学生心目中的威望与地位。因此,以法律手段确立、保障教师的权利,是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必要措施。我国为此于1993年10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在《教师法》中,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职资格、待遇、职责、培养提高等都有具体的规定。《教师法》,既是国家与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制定教师政策、惩戒各种损害教师利益的违法部门及个人的法律依据;也是广大教师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与地位的法律武器。它的颁布与实施,对于我国教师队伍的建设与发展乃至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依法执教”在规范我们教育行为的同时,也教育了我们自己。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按照法律办事,自己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充分地保证,这是我们实施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

总之,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依法执教”是新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潮流和需要。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改革步伐的形势要求下,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者一定要主动更新观念,努力适应新形势,认真履行《教师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从点滴做起,在平时的教学管理中充分贯彻“依法执教”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的教育精神,充分尊重学生,多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实施教学。依据法律,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恰当的教育手段。同时,教师也要充分学习和掌握有关的教育法规,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教”与“学”的和谐统一,让“依法执教”真正落到实处。 学生权利保护

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

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保护,要求学校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相关试题

(一)初中三年级学生严某考试时在试卷下面放有写着公式的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并予以没收,后学校认为严某考试作弊,态度恶劣,于是对其做出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严某对处分决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一直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阅读上面的材料,并回答下述问题:(1)学生严某作为受教育者,享有《教育法》规定的哪些基本权利?(2)学校的行为合法吗?请结合案例加以具体分析 (3)严某采取的维护方式是否符合《教育法》规定?

答案思路:1.《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受教育者的基本权利,包括“(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

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学校的行为侵犯了严某的受教育权。严某违反了考试纪律,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但学校的处分应当适当,而不应剥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严某的受教育权。

3.《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由此,严某向学校提出申诉是合法的。

(二)上小学四年级的陈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老师非常生气,对陈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陈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陈涛送回教室。事后,校长把陈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

1.你认为校长批评得对吗?为什么? 2.班主任和陈涛应该怎么做?

参考答案:1.校长批评得对。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2.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变自己对待学生的方式和态度。并通过合理的教育方式帮助陈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陈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在课堂上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课堂纪律,还影响了其他同学,应当配合老师逐步改掉自己的毛病。

(三)某学校的高三老师张某是拥有二十年教龄的教师。由于他对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科研水平,先后在教育报刊上发表论文若干篇,探讨教学方法的改进,其中某篇论文主张在根据学生的性格特点,学习基础上因人施教,教学工作要有针对性,而不能不顾对象,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生搬硬套,那样只会把工作搞砸,误人子弟。此文见报后,受到教育界同仁的一致好评,被评为教学论文二等奖。

张某本人不仅刻苦钻研理论,更重要的是他能把自己的科研成果付诸实践,他利用自己的心得体会,在班上因材施教,对症下药。张某以自己的言传身教在学生中树立了崇高的威信。由于张某在工作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次年他被评为县模范教师,获得县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5000元。

年底,县教育局某位领导找到张某,想让他的侄子进入张某任教的毕业班,但由于该领导侄子的成绩较差,张某按照学校的规定婉转地拒绝了该领导的要求。事隔不久,县教育局突然收回张某所获的模范教师称号,收回所得奖金,理由是教学模式老化,学生反映意见挺大,张某不配得模范教师称号。

张某得知此事后大为吃惊,立即找县教育局交涉,要求县教育局承认自己的教学科研能力,保护自己辛苦得到的荣誉称号。但县教育局不予理睬。张某所在学校议论纷纷,人们传说张某出了问题,要不怎么会被剥夺“模范教师”称号?张某为此精神恍惚,精神压力很大,以至住院月余,花去医疗费2000余元。张某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称县教育局非法剥夺自己的荣誉称号,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县教育局返还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在原有范围内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对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在长期的实践中摸索出一套成功的方法,用它来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效果十分显著。这已经被实践所证实。张某所撰写的教育方面的论文,受到广大教师的好评,具有一定的科研价值,对实践有较好的指导作用,他提出的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教育学生的观点,发展了前人的理论,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其已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重视,证明是可行的。县教育局所说的“张某撰写的论文哗众取宠,没有实际效果;张某教学模式老化,学生反映意见挺大: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县教育局未经认真调查,只凭领导个人好恶(本案中所提到的领导在剥夺张某荣誉称号过程中起了决定性作用),未依法定程序剥夺张某的模范教师荣誉称号及奖金,构成对张某荣誉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判令:县教育局返还张某模范教师的荣誉称号及奖金5000元;在原有范围内为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4000元等。请从教师的权利出发分析该案例。

参考答案:教师享有的权利如下:

1.教育教学自主权。是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额权利。包括:自主的组织课堂教学;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并不断完善教学内容;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和完善。

2.学术自由权。是指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包括: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创造性劳动;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在学术研究中发表自己的观点,开展学术争鸣的自由。

3.管理学生权。是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生成绩的权利。包括:教师有权依据学术的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因材施教,指导学习;教师有权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学习、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恰如其分的评价;教师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科学的方式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

4.获取报酬权。是指教师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包括: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教育法律的规定,按时、足额的支付工资报酬;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5.参与教育管理权。是指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的民主权利。包括:教师享有对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教师有权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培训进修权。是指教师参加各种培训和进修的权利,该权利体现了终身教育的理念。包括:教师有权参加进修和接受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采取各种形式,保证教师进修培训权的行使。

7.申诉权。教师的申诉权是指教师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教师有权向所属机关或者上级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做出相应的处理。包括:教师有权对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政府部门以及社会的有关侵犯行为或不公平处理提出申诉;受理教师申诉的机关必须对教师提出的申诉做出客观公正的裁决;教师的申诉必须向主管机关提出,不可向行政机关个人提出,以免造成延误。

教师依据法律规定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这是国家赋予教师职业的特定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或阻挠。本案县教育局的某些领导打击报复教师张某的行为,侵犯了教师享有的合法权益,县教育局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某小学语文科张老师给学生布置了家庭作业。第二天上课检查作业时,他发现学生李某未完成作业。张老师非常生气,当众痛骂学生“懒得像头猪”,并要求该生抄写当天所学的新课文10遍。到了第三天,该生还是未完成作业,也为抄写课文,张老师于是大发雷霆,当众责令该生立即抄写课文100遍作为惩罚。

阅读上面的材料,并回答下述问题:1.从现行相关法律的角度看,张老师的做法是否妥当?2.根据《教师法》的相关规定,张老师有可能受到什么样的处分?

答案思路: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等规定,明确教师和学生各有哪些法定权利。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等规定,判断张老师的行为侵害了学生的哪些法定权利。3.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判定张老师的行为是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判定张老师可能受到哪些处分。

(五)某中学一个班级里,接连出现几起学生的物品丢失现象,为了阻止这种现象继续发生并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班主任老师接受了几个班干部的建议,决定由全班同学投票选举小偷,投票结果出来后,学生李某得票最多,因此被班主任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此后,李某总感觉到同学对她指指点点,精神大受刺激,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需送医院接受治疗。问题:班主任老师的这种做法合适吗?谁应该承担李某的治疗费用?为什么?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对此事进行分析,并谈谈对教育工作的启示。

答案要点:1.班主任老师的这种做法不合适,学校应承担李某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2.班主任老师的这种做法违反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教育法规,侵犯了学生的人格权,伤害了学生的心灵。3.学校应对班主任老师做出相应的处分,并责令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4.启示:学校教育应该是以人为本的教育,尊重的教育和信任的教育。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维护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严爱有度。

(六)某省一重点学校和附近学校约定,每学期举行一次联合考试(简称“联考”),学校依据学生成绩对任课老师进行奖惩,对“联考”成绩差的班级,学校扣罚任课老师工资。实行“联考”后,一些教师为获取奖金或避免处罚而抢占课时、搜罗资料、竞猜考题,使学生负担加重,积极性受挫,而教师人人自危,把素质教育抛掷脑后。阅读上面的材料,并回答下述问题:1.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2.学校以“联考”成绩差为由,扣罚任课老师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3.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如果认为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可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答案思路:1,根据《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明确教师享有的六项法定权利;2.根据上述法律规

定,判断学校的做法侵害了教师的哪些法定权利;3.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明确教师的法律救济途径。

(七)董某,男,20岁,某小学四年级学生。董某父母均为工厂职工,自小对董某管教比较严格,所以董某学校成绩一直比较优秀。新学期开始,董某同桌的李某爱好电脑游戏,经常怂恿董某和他去街上网吧玩游戏,董某渐渐地网上了瘾,逐渐地经常和李某逃课出去玩电脑游戏。对此有的任课老师向该班班主任张老师反映过,但张老师认为现在学生不好管,而且学校也不指望每个学生都有个好成绩,就对董某逃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这样一个学期下来,董某成绩一落千丈,后董某父母才明白孩子学习成绩下降的原因,这才对董某严加看管,每天上下学由父母轮流接送,但由于董某沉溺于电子游戏太深,难以控制自己,仍然偷偷溜出学校玩游戏,晚上在家时,精神不振,无精打采,不但功课不想做,而且身体也一天天地差下去。其父母为此专门带董某去看过几次心理医生,并花费不少。董某父母觉得,要是学校早点将董某逃课的情况向其父母反映,好让父母早日管教,那董某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个地步,他们认为学校应当为此负责,于是他们找到学校,要求学校为董某补上落下的功课,而且要赔偿为董某花去的心理咨询费。学校认为他们只负责教育在学校内的学生,学生出了校门,他们管不着。双方争执不下,董某父母于是将学校诉至法院。请运用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分析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1.学校与董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学校有义务保护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有义务保障在校学生的受教育权,如果学校违反了这些义务,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学校应对董某受到伤害承担责任。本案中学校虽知董某经常逃课,却没有对他进行管教,也没有向董某家长反映,致使小孩因缺课太多而成绩一落千丈,难以跟上教学进度,对此学校应承担责任。学校以不作为的方式侵犯了董某的健康权。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保持其身体机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虽然,传统上健康多指身体健康,但在现代社会,心理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侵害心理健康可能是对健康权的更大侵害,本案中,学校对董某逃课行为听之任之,致使董某迷恋上电子游戏而不能自拔,这对于一个正处于成长阶段的未成年人来说,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因此,学校应对此承担责任,即学校应部分赔偿董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经济损失。

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适用的范围:各类学校,即大中小学都适用。

4.关于学校责任的性质。明确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教育关系,不是基于民法和血缘关系形成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监护关系。根据有关规定,明确学校的责任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同时,依据《民法通则》及有关规定,确定学校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事故的责任,如果学校未履行 规定的义务与职责,有过错的,造成了学生的伤害,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学校已尽到相应义务,无过错的,则无责任。

5.关于伤害事故的责任类型。一是学校责任事故,即由于学校过错而造成的事故。二是学生责任事故,即由于学生本人或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的过错造成的事故。三是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事因与学校或学生个人活动有关的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过错造成的事故。四是混合型责任事故,多方当事人的共同过错而造成的事故。处理中,责任者根据自身过错程度的比例,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实践中也会有学生伤害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因素造成的,或者在学校的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办法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八)在某市实验小学五年级1班,教师王某在教室里上科学课,上课过程中王老师在讲台上进行了演示实验,由于实验装置摆放不高,在教室后面的同学都站起来看,并且在小声议论。王老师要求后面的同学安静并坐下,同学们坐下后王老师继续做实验,可过了一会儿,后面的同学又站了起来,而且议论声更大,坐在最后排的学生张某和几位同学离开了自己的座位向前挤过来,王老师叫他们退后,可张某他们不听,而且张某还大声说“我们坐在后面什么也看不见”。王老师看见张某不听自己的话还顶撞自己,于是拿起粉笔刷就向张某扔过去,粉笔刷正好打在张某的头上,由于这种粉笔刷是长方形的,而且外层是铁皮的,粉笔刷的角打在张某的头上致使头破血流,张某当场昏倒在地。

阅读上面的材料,并回答下述问题:1.王老师的行为违反了现行哪些法律的规定?请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分析。2.根据《教师法》的相关规定,王老师可能受到什么样的处分?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应如何处理?

答案思路:1.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等关于禁止体罚学生的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文,判断教师王某行为的违法性质。2.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分析教师王某可能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分析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

(九)某乡一所初中进行危房改造,乡政府公开向学生家长集资。由于进度缓慢,乡政府便向学校下

了一道命令,凡是缴了集资款的家庭,其子女可以在学校正常上课,否则要让学生停课回家催家长缴款。结果,该校50多人的教学班只剩下10多名学生,教师无法正常上课,只好停课一周。请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一事件。

参考要点:1.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主要是政府的责任,不应摊派集资;2.乡政府的做法是错误的,违反了《义务教育法》;3、不缴集资款就停止学生上课,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也是违反《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4.教师因为学生少,而停止其他学生的课,侵犯了这些学生的受教育权,同时教师也违犯了教师职责,因此教师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

(十)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着一封写着某某某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请问1.吴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 2.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

答案要点:1.吴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2.吴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吴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吴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十一)某日下午放学后,在第一中学就读的余某和其他同学一起打篮球,同班女生王某上前用纸为他擦汗。这个动作被他们的班主任汪老师看见,她认为两个学生“恋”上了,当即将王某喊到办公室。她给王看了两页日记,是其私下从余某放在课桌内的日记本上撕下的,上面记录着余某对另一名女生的好感。汪老师还告诉王某,余某对其不是真心的,她脚踏两只船。第二天,汪老师不让余某进教室上课。余某的家长多次到学校,恳求让孩子上课,都被汪拒绝。几天后,汪老师又将余某的日记拿给班上其他几个学生看。学校和县教育局给汪做工作,可汪仍然坚持不让余某上课。直到12月5日,在学校校长的命令下,余某才得以重返课堂。而此时,余某无法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当天即离家出走。第二天在重庆被找回。7日,余某回校上课,但有人对他指指点点,余某父母要求汪老师在一定范围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但被汪拒绝。余某遂将自己的班主任告上法庭,要求汪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请评价案例中汪老师的做法。

参考要点:《宪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通信自由权、隐私权与受教育权。《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有权提出申述或依法提起诉讼。汪老师偷看学生的日记,并将其内容广泛披露,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不让学生上课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切合实际的讲学生脚踏两只船,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这些都体现了汪老师缺少法律意识,不能做到依法执教。

(十二)小芳的家住在农村,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小芳听了后,伤心地哭了。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得由我说了算。’请问:小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小芳的爸爸都违反了哪些规定?

参考答案: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让孩子上学接受教育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法律规定,女孩和男孩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歧视女孩。小芳的爸爸让小芳中途辍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听了老师的话应当让小芳赶快回到学校继续读书。如果不改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

(十三)某中学学生人数严重超标,每班超出标准30人,全体学生集中在一栋教学楼内上课。教学楼本来有两个楼梯供师生使用,但为了方便管理,其中一个楼梯被长期封闭,楼道里也没有应急灯。有天晚上突然停电,当下晚自习的学生走到二楼时,一名学生恶作剧地喊了一声“地震了”,结果造成

严重拥挤,有些学生被挤到,受到踩压,造成多名学生受伤的严重后果。请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事件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参考要点:①学校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学校标准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没有履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不受人身伤害的责任和义务,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②学校应承担对受伤学生的民事赔偿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给予学校负责人和事故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③喊“地震了”的学生应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学校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四)某高中青年教师薛某,因不满学校的住房分配制度,对在该校工作失去了信心,是向学校提出了请调报告,要求立即调走。当时学校正值学期中间,工作非常紧张,并且薛某单人的课程还未结束,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合同也还未到期。因此,经研究,学校决定暂不考虑薛某的调动问题,并派人做他的思想工作,劝其认真考虑,最好还是能继续在校任教。薛某却认为学校这样做是有意拦阻不放其走,因而拒不上课,致使其所单人的课程被迫叫停。学校领导多次找薛某做工作,但他仍不去上课。问题:试运用所学的教育法规知识进行分析:薛某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参考要点:(1)薛某的这种做法不对。(2)《教育法》和《教师法》中相关规定,教师在享有教育教学权的同时,也应履行教师的各项义务。薛某在任职期间不上课,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3)薛某擅自停课导致学生不能参加正常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教学活动,违反了《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十五)小昊、小斌、小董三位学生平时爱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聊天。有一次语文老师为了严肃纪律。让这三个爱说话的学生罚站,并用胶布封住三人嘴巴。请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教师侵犯学生的教学行为。

参考答案: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众所周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守法,即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尊重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歧视后进生。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问题。尤其是我们在面对差生或所谓的“问题学生”时,更应当选择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订措施,并建立平等、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同时还要有耐心,做好“学生的问题会反复、反弹”的心理准备,再次帮助他改正缺点。众所周知,改正缺点、养成好习惯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有的是在经过多次反复之后才能改正的,特别是对十几岁的初中孩子来说,更是如此。如果我们选择消极角色,采取高压政策,动辄对学生发火、甚至打骂,这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学生的心灵,而且你自己也在埋怨、指责、愤怒中受到更大的损害。当学生下一次有不良表现时,你仍未找到解决办法,除了埋怨、指责、愤怒之外依然别无它法,而与此同时,你已经给学生的心理蒙上了一层阴影,进而对你所做的一切都产生反感。接下来,就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教育旋涡,有的教师为此而采取了违法的手段。这样的事例不是没有发生过在我们的教育系统中。比如,有学生上课开小差,有的老师就罚抄课文;有学生上课不遵守纪律,有的被罚站,有的被赶出教室,有的就被用一些语言在同学面前进行挖苦嘲讽。仔细回想我站在这三尺讲台上的时间里,也有着一些不够合适的行为。

教师违法,法律上的后果自不必说,在教育实践中也与教师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这不,学生说教师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他们的心灵”,师生矛盾进一步激化,学生和学校的对立情绪加深。这是教育的失败,是学生的不幸,是教师的悲哀。然而,如果我们心中有了法律意识,树立“依法执教”的理念,尊重学生,这种情况就自然而然的避免了。从而会加深师生间的感情。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核心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这在另一个层面上要求我们要依法执教,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也就是学校要教育教师以身示范,为人师表,以模范行为影响社会,教育学生。教师作为教育者,理当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才能教育好学生,使他们成为知法、守法公民。这也是我们教育工作的基本立足点。

另一方面,“依法执教”在规范我们教育行为的同时,也教育了我们自己。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按照法律办事,自己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充分的保证,这是我们实施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

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改革步伐的形势要求下,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者要主动更新观念,履行《教师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此,我们要从点滴做起,平日的教学管理中充分贯彻“依法执教”的精神,结合我校的“以人为本”的教育方针,充分尊重学生,多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实施教学。依据法律,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恰当的教育手段。从素质教育入

手,不单以考试成绩优劣评判学生,重在特长与爱好,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培养“四有”新人做出自己的贡献。

《综合素质》之教育法律法规单选题精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 )之日起开始实施。

A.1990年9月1日 B.1995年9月1日 C.1996年9月1日 D.1996年10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制定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国务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在教育法体系中属于( )范畴。

A.教育单行法律 B.教育基本法律 C.教育行政法规 D.教育部门规章

4.下列各题中,( )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A.校舍 B.学校 C.教学设施 D.教学成果

5.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或解聘 C.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D.罚金或拘役

6.《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

A.只能提出申诉 B.只能依法提起诉讼

C.可以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D.既不能提出申诉,也不能提起诉讼

7.《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一规定体现了( )

A.教育的科学性原则 B.教育的公益性原则 C.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 D.教育的中立性原则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 )来处罚。

A.学校 B.教育主管部门 C.家长 D.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9.《教育法》赋予了学校自主管理权,但自主管理权不是无限的,而应该有一个基本的遵循,因此,( )是学校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

A.教师 B.校长 C.学生 D.章程

10.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 )制度。

A.任用 B.任命 C.聘任 D.雇用

11.《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

A.民事责任 B.经济责任 C.行政责任 D.刑事责任

12.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行时间为( )

A.2006.9.1 B.2007.1.1 C.2007.9.1 D.2008.1.1

13.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学校设置规划的要求,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 )

A.早于居民区的建设 B.晚于居民区的建设 C.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D.待居民区的建设完毕后进行

14.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有( )章六十三条。

A、八 B、七 C、六 D、九

15.义务教育实行__________领导,___________统筹规划实施,___________为主的管理体制。( )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乡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16.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把( )放在首位。

A.智育 B.德育 C.体育 D.美育

17.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 )

A.三级、二级、一级 B.初级、中级、高级

C.初级、高级、特级 D.初级、中级、特级

18.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

A.课本费 B.校服费 C.学费、杂费 D.住宿费

19.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 ),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 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20.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21.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 )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政府

22.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 )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A.相当于 B.不低于 C.略高于 D.略低于

23.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 )事业。

A.行政性 B.公共性 C.经营性 D.公益性

24.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A.考试、就近入学 B.免试、就近入学

C.免试、到离家最近的学校上学 D.考试、到离家最近的学校上学

25.“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

A.《学校管理条例》 B.《教师法》 C.《教育法》 D.《义务教育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于( )开始实施。

A.1993年10月31日 B.1994年1月1日 C.1996年9月1日 D.1999年1月1日

27.教师义务的实质是教师的职责( )

A在行为上的体现 B在意志上的体现 C在信念上的体现 D在意识上的体现

28.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 )

A.国家干部 B.专业人员 C.公务人员 D.劳动者

29.根据《教师法》第14条的规定,下面哪种情况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

A.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B.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C.过失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D.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0.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 )

A.纪律处分 B.行政处分 C.经济处罚 D.警告处分

3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 )地位。

A.政治 B.经济 C.法律 D.社会

32.根据《教师法》的规定,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或者丧失教师资格的情形是( )

A.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B.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C.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D.过失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33.学校和教师签定聘任合同时,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应当由( )

A.学校确定 B.教师确定 C.学校和教师双方协商确定 D.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34.教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日内,作出处理。

A.十五 B.三十 C.六十 D.九十

35.( )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A.国务院 B.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36.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 ),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A.学校行政部门 B.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C.学校工会 D.学校党组织

37.侮辱、殴打教师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 )

A.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B.承担民事责任 C.追究刑事责任 D.给予行政处分

38.教师考核应遵循的原则是( )

A.客观、公开、即时 B.客观、公正、准确 C.客观、实效、合理 D.公开、公平、公正

39.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 )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40.根据《教师法》的规定,以下不属于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法定情形是( )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C.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D.不能团结同事,其他教师不愿与之共事的

参考答案:1~40:BABBBCBDDCDACAABBCACDBDBBBABABDBCBBBCBCD

4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教师享有的权利的是( )

A.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B.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C.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D.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团体中充分发表意见

42.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 ),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

A.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B.全体学生 C.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D.残障学生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 )

A.教育行政法规 B.教育单行法律 C.教育规章 D.教育大法

44.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 )的使命。

A.公民素质 B.公民思想道德素质 C.公民科学文化素质 D.民族素质

45.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教师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 )

A.责令其立即改正 B.责令其限期改正 C.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46.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周岁的公民。

A.16周岁 B.17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47.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 )

A.交通安全事故 B.人身安全事故 C.突发事故 D.食品安全事故

48.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 )

A.安全意识 B.自我管理意识 C.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D.法制意识

49.中学生王某偶然得知同学李某有尿床之疾,便在同学中广而告之,王某的做法侵犯了李某的( )

A.隐私权 B.人格尊严 C.人身安全

50.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10周岁 B.16周岁 C.12周岁 D.14周岁

5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 )的原则。

A.教育与惩罚并重 B.惩罚为主、教育为辅

C.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D.教育与保护并重

52.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 )

A.纪律处分 B.行政处分 C.刑事处罚 D.行政处罚

53.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 )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A.父母 B.家庭 C.监护人 D.民政局

54.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B.国家机关 C.任何组织或个人 D.亲戚或朋友

55.为了( ),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A.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B.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C.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D.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56.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 )、品德等方面和谐

发展

A.智力、纪律 B.体质、美育 C.体质、智力 D.智力、美育

57.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对未成年人实行( )

A.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B.尊重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C.爱护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D.关心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58.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59.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法律手段 B.强制手段 C.自力救济手段 D.救援手段

6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 )

A.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B.不承担责任 C.视情况而定

6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 )和青春期教育。

A.职业辅导 B.安全辅导 C.心理健康辅导 D.特长辅导

62.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中学的做法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 )

A.人格尊严 B.隐私权 C.受教育权 D.人身自由

63.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 )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A.特殊、优先 B.特殊、重点 C.重点、优先 D.额外、优先

6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这是( )

A.授权性法律规范 B.义务性法律规范 C.禁止性法律规范 D.权义复合性法律规范

6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从( )开始施行的?

A.1989年 B.1999年 C.2001年 D.2003年

6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 )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A.学校 B.各级司法机关 C.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D.家长

67.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68.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

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D.18周岁以下

69.2002年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属于( )

A.教育单行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地方性法规 D.教育规章

70.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71.《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把________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

A.以学生为主体 B以教师为主导 C.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D.育人为本

72.《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普及学前________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_______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_______年教育。( )

A.三、二、一 B.一、二、三 C.二、三、一 C.二、一、三

73.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 )

A.一切为了学生 B.学生健康成长 C.减轻学生负担 D.创新发展

74.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是( )

A.改革创新 B.教师培训 C.科学管理 D提高质量

75.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率先实现( )减负。

A.小学生B.初中生C.高中生D.大学生

76.《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对教师实行每( )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A.四 B.五 C.六 D.七

77.《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明确______ 年要达到_______。( )

A.2012;4% B.2012;5% C.2020;4% D.2020;5%

78.《教育规划纲要》提出,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 )

A.骨干教师 B.教育家 C.特级教师 D.高级教师

79.师德教育要以“________”为核心,引导教师热爱教育,关心学生。( )

A.爱与责任 B.严谨笃学 C.淡薄名利 D.终身学习

80.教育公平的重点是( )

①机会公平②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④扶持困难群体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81.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是( )

A.全面发展 B.均衡发展 C.能力为重 D.德育为先

82.《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______教师职务(职称)。( )

A.正高级 B.副高级 C.中级 D.特级教师

83.《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未来( )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纲领和行动指南。

A.十 B.十五 C.二十 D.二十五

84.《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

A.70% B.80% C.90% D.95%

85.《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立德树人,把______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

A.爱国主义 B.集体主义 C.民主法制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综合素质》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件及试题精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一)新《规范》体现的基本原则(注:这里指的新规范就是08年修订的《规范》)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新《规范》一共六条,不仅是在原有的版本基础上的深化和升华,而且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如“爱国守法”强调了教师要爱祖国和人民;“爱岗敬业”要求教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强调“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更是注重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教书育人”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为人

师表”同样赋予了“以人为本”的时代含义,不仅与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紧密相连,而且对教师的衣着和言行举止、协作精神、廉洁奉公、不谋私利等方面要求具体细致,还增加了对待家长态度方面的要求;“终身学习”更是人本思想的全面要求。

二是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新《规范》在认真总结了原《规范》的基本经验基础上,汲取了原《规范》中反映教师职业道德本质的基本要求,如继承了师德规范主旨“爱”和“责任”,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师德提出的新要求,将优秀师德传统与时代要求有机结合。

三是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规范》修订从教师队伍现状和实际出发,面向全体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基本要求,使之成为每位教师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如在师德规范修改征求意见过程中,新修订的《规范》中有“十五处”广大教师意见被采纳,从而使《规范》更加具体,更加实际,更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同时,在新《规范》中还提出了体现时代精神的新的倡导性要求。如在新《规范》中首次加入“保护学生安全”、“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健康”、“激发学生创新精神”、“终身学习”等等,这些都是结合时代要求,与时俱进提出的新要求。

四是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本次修订实施的新《规范》是从教师职业道德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针对当前师德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既作出了倡导性的要求,也作出了若干禁行性规定。

例如,倡导性的要求有:第一条“爱国守法”中,倡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第二条“爱岗敬业”中,倡导教师“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乐于奉献的精神特别需要提倡。陶行知先生曾说:“在教师手里操着幼年人的命运,便是操着民族和人类的命运。”只有当教师把教育作为一项事业、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时,才可能默默奉献、甘为人梯,这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价值所在。第三条“关爱学生”中倡导“做学生良师益友”。第四条“教书育人”中倡导“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第五条“为人师表”中倡导“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第六条“终身学习”中倡导“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等。禁止性的规定有:第一条“爱国守法”中“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第二条“爱岗敬业”中“不得敷衍塞责”;第三条“关爱学生”中“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第四条“教书育人”中规定“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第五条“为人师表”中规定“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五是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重“他律”、贵“自律”。如第一条中倡导“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第二条中倡导“乐于奉献”、第五条中倡导“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新《规范》在注重“他律”的同时,强调“自律”,倡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把规范要求内化为自觉行为。从“他律”走向“自律”是师德建设的最终目的。

(二)新《规范》的突出特点

1.突出了重要性。“教书育人”,是旧规范第二条内的一句话,在新规范中升格为第四条的条目。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要务,是教师职业区别于其他任何职业的根本所在(如同“治病救人”最准确地描述了医生的职业特征)。

2.体现了时代性。新规范新增了“志存高远”“素质教育”“知荣明耻”“终身学习”“探索创新”等词,这是21世纪对教师的时代要求,这也是与时俱进在新规范中的具体体现。

3.提高了针对性。应该说旧规范有“热爱学生”这一条,“保护学生安全”本是题中之意。但还是被范跑跑这样的人钻了空子。这说明旧规范存在意思不明确、针对性不强的漏洞。新规范增加“保护学生安全”的内容,很有必要。类似意义上的增加,还有“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

4.增强了概括性。把旧规范中分散在五、六、七、八等四条内的主要内容,精简压缩到新规范第五条“为人师表”之内,也比较好。再就是删除了明显重复的词,如旧规范中的“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两词意思很近,新规范删去了“注重身教”。另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为“遵循教育规律”,也稳妥一些。

5.注重了操作性。新的“规范”不仅是增加一条“终身学习”,而且每一条都具体化了。比如,在“爱国守法”中,增加了“不得有违背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爱岗敬业”一条中,又具体化为“三认真一不得”,即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在“关爱学生”一条中,使用了多个四字词组,如,“关心爱护、平等公正、严慈相济、良师益友、歧视学生、变相体罚、保护安全、关心健康”等,通过这些词语,细化了关爱学生的具体做法。在“教书育人”一条中,增加了“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惟一标准”等词句。在“为人师表”一条中增加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同时,还将“热爱学生”中的“热爱”改为“关爱”一词,将“无私奉献”改为“乐于奉献”等,更具有操作性。

(三)如何全面准确理解《规范》

1.《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优秀师德传统,增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教师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要求。

2.《规范》的许多内容是《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文的具体化。

3.《规范》中的“禁行规定”是针对当前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提出的。

(四)贯彻落实《规范》需要强调的问题

1.与教师队伍整体建设相结合。2.多方共同努力,互相配合。3.在“实”字上下功夫。4.强调自律。

(五)新《规范》的核心内容

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

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章待遇与权利

第十三条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

第十四条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培养与培训

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制订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

第十八条教师教育机构应承担班主任培训任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应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励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应调离班主任岗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地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良好的师德风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应于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幼儿园)全体教师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师德师风规范

第三条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按时参加思想政治学习,自觉提高政治修养。

第四条维护国家利益。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不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不组织或参加怠工、罢课,不组织或参加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集会、游行活动。严禁发表不符合国家对外政策、与党和国家方针相违背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第五条热爱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六条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以各种方式造谣诽谤他人,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严禁组织或参与邪教、赌博、传销和迷信等活动。

第七条依法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严禁利用假期或节假日举办各种培训班。严禁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物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

供服务。

第八条严明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不擅自缺课、调课。

第九条执行禁酒禁烟规定。工作日中午时间不准饮酒,非工作日时间禁止不文明饮酒,任何时间不得酗酒,酒后不得进课堂。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要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

第三章教育行为规范

第十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正面教育,注重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心爱护学习有困难、心理有异常、行为有偏激、身体有特异、家庭有特殊的学生。

第十一条建立和谐师生关系。言传身教,教学相长,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妥善处理学生中的各种问题,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讽刺、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二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落实教学常规。明确本职工作目的和要求,刻苦钻研业务,坚决杜绝教学事故。

第十三条精心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严格按课表上课,课前应备好课,并写出教案。精心设计作业,及时进行作业讲评和订正辅导。

第十四条课后辅导认真负责。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的不足,及时进行集体或个别辅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培优补差工作。重视对课外兴趣小组的指导,不加重学生的课外负担。

第十五条努力提高执教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和相关理论。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进修。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探索,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努力使自己成为学习型、研究型教师。

第四章公共礼仪规范

第十六条形象礼仪。着装得体整洁,服装符合职业特点,校园内不穿拖鞋,男教师不穿背心,女教师不穿吊带衫和超短裙。仪表端庄大方,男教师不留过长头发或剃光头,女教师不化浓妆,不佩戴夸张性的饰品。

第十七条家访礼仪。选好时机,预约前往。举止庄重,温文尔雅。用语合理,避免单纯的“登门告状”。全面具体地向家长介绍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多从鼓励出发,语气和蔼可亲。

第十八条言谈礼仪。注意教师身份,彰显文化素养。谈话谦虚谨慎,语言干净利落,尊重他人,把握分寸,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八条行为礼仪。行为合乎规范,形象为人师表。一举一动符合师德规范,合乎社会对教师的要求,真正做学生的表率、社会的楷模。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规范》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形成完善的教师行为奖惩机制,把教师行为考评情况作为教师聘任上岗、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范》的教师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惩处。

第二十四条校长(园长)是落实教师行为规范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教师行为规范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落实和考核,要形成完善的教师行为规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第二十五条教师是教师行为规范的具体实践者,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共同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

第二十六条教育局相关责任科室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围绕师德建设,开展切实有效、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师德的内化,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和师德风范。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单选题精练(一):

1.《规范》中提出的“关心学生健康”,其中的“健康”指的是( )

A、身体 B、心理 C、人格 D、身心

2.权威在解读新修订的《规范》中指出: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 )

A、灵魂 B、动力 C、内在要求 D、天职

3.《规范》在“关爱学生”条目下,首次提出了( )

A保护学生安全 B、保护教师安全 C、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D、热爱人民

4.教师与学生的( )是连接师生之间的一座永恒的友谊之桥,这座桥可让老师真正的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A、平等 B、沟通 C、真诚 D、关爱

5.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就是( )

A、廉洁奉公 B、为人师表 C、团结协作 D、敬业爱业

6.有人说“同行是冤家”、“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文人相轻”,这些错误观念与( )相违背

A、谦虚为怀,自知之明 B、团结协作,甘为人梯

C、严以律已,以诚相待 D、学习先进,共同提高

7.“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是教育家( )的信条。

A、鲁迅 B、蔡元培 C、陶行知 D、杨贤江

8.教师职业道德是(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德在教师职业领域中的特殊表现。

A、政治思想 B、职业道德 C、品德 D、道德

9.随着时代的进步,新型的、民主的家庭气氛和父母子女关系还在形成,但随孩子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很多孩子对父母的教诲听不进或当作“耳边风”,家长感到家庭教育力不从心。教师应该( )

A、放弃对家长配合自己工作的期望 B、督促家长,让家长成为自己的“助教”

C、尊重家长,树立家长的威信,从而一起做好教育工作 D、在孩子面前嘲笑这些家长

10.当前教师队伍中存在着以教谋私,热衷于“有偿家教”现象,这实际上违背了( )

A、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 B、依法执教的职业道德

C、严谨治学的职业道德 D、廉洁从教的职业道德

11.表示传统师德非常重视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为人表率的模范作用的先哲名言是( )

A、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B、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C、学而时习之 D、见贤思齐

12.师德的灵魂是( )

A、关爱学生 B、提高修养 C、加强反思 D、提高业务水平

13.教师在履行教育义务的活动中,最主要、最基本的道德责任是( )

A、依法执教 B、教书育人 C、爱岗敬业 D、团结协作

14.《规范》首次加入了( )这一条,明确了“育人”的具体目标和内容,强调了教师“育人”的职责。

A、爱国守法 B、爱岗敬业 C、为人师表 D、终身学习

15.在教育教学的细节中如何做到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 )

A、对学生一视同仁,一样要求 B、辨证地看待学生的优缺点,不能绝对化

C、在学生之间进行横向的比较与学习 D、不同的学生犯了同样的错误,不考虑动机与原因就进行处理。

16.加强师德建设是具有社会意义的重要工程,是贯彻( )的现实需要。

A、依法治国 B、以德治国 C、以人为本 D、均衡发展

17.师德修养的时代性特点需要教师( )

A、随时代变化,彻底变革师德内涵。 B、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重新确立师德规范。

C、与时俱进,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优秀师德 D、以不变应万变,守护祖国的师德传统。

18.托尔斯泰说:“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这意味着教师要( )

A、关心学生、了解学生 B、尊重学生、信任学生

C、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 D、把热爱事业与热爱学生结合起来

19.孔夫子所说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从教师的角度来说可以理解为( )

A、走路身体一定要端正 B、自己做好了,不要教育学生,学生自然会学好

C、对学生下命令一定要正确 D、教师自己以身作则,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

20.荀子说"师数有四,而博习不与焉。尊严而惮,可以为师;着艾而信,可以为师;诵说而不陵不犯,可以为师;知微而论,可以为师。"他提出为师的四个条件,实际就是( )

A、社会道德 B、师生关系道德 C、教学道德 D、处世道德

参考答案:1、D2、B3、A4、B5、B6、B7、C8、B9、C10、D11、A12、A13、B14、A15、B16、B17、C18、A19、D20、C

单选题精练(二):

1.“学高为师”,“良师必须是学者”,强调哪一类知识对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性( )

A、本体性知识 B、条件性知识 C、实践性知识 D、文化知识

2.加强师德建设是具有社会意义的重要工程,是贯彻( )的现实需要。

A、依法治国 B、以德治国 C、以人为本 D、均衡发展

3.我国近代"躬行自明,身体力行"的教育家是( )

A、陶渊明 B、杜威 C、陶行知 D、华罗庚

4.表示传统师德非常重视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为人表率的模范作用的先哲名言是( )

A、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B、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C、学而时习之 D、见贤思齐

5.《学记》中说:"相观而善之谓摩"是指教学中要( )

A、互相观察,互相模仿 B、相互观摩、切磋

C、互相观摩,从而变得善良 D、注重教材教法分析

6.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是( )

A、关爱学生 B、提高修养 C、加强反思 D、提高业务水平

7.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教师为人师表内容可以概括为( )

①教师的行为示范②教师的语言示范③教师的衣着、仪表示范④教师的举止示范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8.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这就是( )

A、依法执教 B、爱岗敬业 C、热爱学生 D、严谨治学

9.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 )和为人师表的作用。

A、主导作用 B、主体作用 C、心理作用 D、人格魅力

10.( )是教师与学生沟通的基本技巧,也是在沟通中认识与了解学生的第一步。

A、积极倾听 B、换位思考 C、善用表扬 D、采用书面形式

11.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

A、主要 B、间接 C、直接 D、完全

12.教师要关注( )学生的全面发展

A、优秀学生 B、单亲家庭学生 C、每一位学生 D、智障学生

13.一位教师赞扬一位学习成绩不好学生的演出服装很漂亮,并说:"我对你们的爱不是用身高、体重和成绩来衡量的,我有足够的爱去疼爱每个学生。"这属于教师在沟通时注重了( )

A、帮助恢复信心 B、有益的对谈 C、安慰 D、赋予尊严

14.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 )保证。

A、重要 B、基本 C、主要 D、完全

15.教师职业道德在全社会道德体系中处于( )和主干地位。

A、重要 B、首要 C、核心 D、主导

16.教师未经学生同意按考分高低排列名次,张榜公布,或让学生分发试卷即侵犯学生的( )

A、隐私权 B、名誉权 C、受教育权 D、人身自由权

17.班主任李老师在教室后边堆放清洁工具的角落旁边设置了一个特殊座位,离其他同学有几排位置距离,凡是班上调皮和违反课堂纪律的同学就安排在特殊座位听课。这一做法( )

A、是变相体罚学生的错误方法 B、是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的有效手段

C、是既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又履行了教学管理权的有效方法 D、没有侵犯了学生的格权

18."要学生做的事,教职员躬亲共做;要学生学的知识,教职员躬亲共学;要学生守的规矩,教职员躬亲共守。"这是近代教育家谁的名言?( )

A、布卢姆 B、晏阳初 C、陈鹤琴 D、陶行知

19.( )是教师同事之间良好沟通的基础

A、少争多让,善于倾听 B、容忍异己,理解宽容

C、坦诚相见,赞美欣赏 D、巧用语言,珍惜情谊

20.表示传统师德非常重视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为人表率的模范作用的先哲名言是( )

A、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B、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C、学而时习之 D、见贤思齐

参考答案:1、A2、B3、C4、A5、B6、A7、D8、A9、D10、A11、C12、C13、A14、B15、C16、A17、A18、D19、C20、A

材料分析题:

(一) 历史课上,教师让学生阅读有关古希腊和中国古代神话的两段描述,然后,提问:“从这两段描述中,可以发现古希腊和古代中国神话有什么不同?”学生甲回答:“希腊神话有比较完整的系统,而中国神话比较零散。”教师点评道:“这位同学的回答很不完整,哪位同学来补充一下?”这时,甲同学羞得满脸通红,而班里则是一片宁静。

(1)教室里为什么会出现“一片宁静”?

答:教室里出现“一片宁静”的原因是因为教师对甲学生的回答虽然没有批评、指责,但没有准确点评,反而用“很不完整”予以了否定,使答题的学生缺乏自信心,同时教师的态度情感也直接影响了答题学生的学习情绪,而且也感染了其他同学产生了不良的消极情绪。

(2)请对老师的“点评”进行评价。

答:课堂点评,应有利于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有利于教师对自身教学活动的反省并作出恰当的教学决策,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的自主人格健康发展。良好的课堂点评在引导学生思维步步拓展,引导课堂讨论走向深入,使课堂教学得以升华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该老师的“点评”问题在于对学生的回答给予了无情的否定,这会直接影响答题学生的学习情绪,因此教师要用富有感情、精炼的语言去点评,这样势必会在学生的心中激起感情的涟漪,让他们得到心理上的满足。为此,老师要善于倾听。善于倾听意味着平等与尊重。当然,新课程也不拒绝指正性、否定性的点评。对于处在成长期的学生来说,教师应该多激励,少批评,但教师过度的激励、赏识会造成学生自我感觉太好,对学习、工作的困难性产生低估,同时使激励性评价贬值。但是,指正性、否定性评价要以尊重学生人格、不伤害其自尊心为前提。

同时教师对学生回答问题的点评有时不应只局限于答案的正确与否。学生答题时出现偏颇在所难免,此时教师不能一叶障目,以偏概全,简单以答案的对错来下结论,而应全面看待学生的回答。可以对他们的思路、语言、体态等做出具体分析,努力去发现其中的积极因素,给学生以某一方面、某种程度的肯定。

(二)一个学习成绩最差的学生举起手要求回答霍老师提的问题,可是当老师问到他时,他却答不上来。老师后来问他为什么不会也举手时,这个学生哭着说:老师,别人都会,如果我不举手,别人会笑话我。霍老师由此感到了学生都有一颗强烈的自尊心。她私下里告诉这个学生,下次提问时,如果会答就举左手,如果不会就高举右手。此后,每当看到他举左手,霍老师都努力给他机会让他回答,举右手时则不让他站起来。一段时间后,这个学生变得开朗了,学习成绩也有了很大的进步。霍老师悄悄地把这个方法也告诉了班里其他几个学习不好的学生,结果发现整个班都变了。请评价案例中霍老师的做法。

参考答案: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学生是和尊重学生、信任学生连在一起的。教育的前提是尊重。人皆有自尊心,处在成长期的学生自尊心敏感与脆弱,更需要老师的悉心呵护。学生在一种健康、自由、愉快的环境中才会接受教育,自觉学习。教师的精力有限,他们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对问题学生进行细致的教育和引导。爱一个“问题”学生才是对教师的考验。每一个老师心里都很想把学生教好,但如果对学生缺乏爱心,单是“恨铁不成钢”,铁就难以成钢。作为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他们,鼓励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进步。

(三) 王老师是某市初级中学特级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上海市劳动模范。作为全国优秀教师代表,曾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假如我是孩子"、"假如是我的孩子",是王老师从教35年始终坚持的教育格言。她用自己朴实的工作作风和"读懂学生,科学地爱生"的"换位思考"德育艺术,使教育产生了最大的效果。她用"以情感感染情感,用体验激发共鸣,让触动转主行劝",诠释了爱的教育力量。

一次,王老师去北京开会,在电话中得知班上三个男生在逛超市时看到几枝喜欢的圆珠笔,一进控制不住,悄悄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尽管知道这三名学生已知错、认错,但王老师还是急得寝食不安,回到上海,一下飞机,她顾不得回家吃晚饭,匆匆赶去超市买了三枝新型、精致的圆珠笔,分别送到了三个小男孩子的家中。孩子们见了王老师,开始都很不安,低着头准备挨批。但王并没有这样做,她对此进行了换位思考:"我知道,如果此时我狠狠地批评他们,反而容易使他们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因为犯了错误的孩子更渴望得到成人的宽容和信任,这时要特别注意保护他们的自尊。没有斥责,没有严历的批评,三个孩子拿着老师给的笔,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老师的真诚唤醒了孩子们的良知。不久,其中两个孩子在路上捡到了一只装有现金和重要物品的塑料袋。他们几经周折,才找到了已搬迁的失主--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老人家激动不已,特地来到学校,一定要给他们每人50元酬金,以示感谢,可孩子们婉言谢绝了,他们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当两个孩子搀扶着老人走出校门时,又是有谁会想

到,这两个孩子前不久还犯了错误呢?

可见,当学生犯错误本该受到责罚时,如果我们以"假如我是学生"的情感去体会孩子的内心世界,以童心去理解他们的"荒唐",宽容他们的"过失",有礼貌地对待他们,让他们时时体验到一种高于母爱、超越友情的师生情,这就可能成为学生改正错误的内在驱动力。对孩子来说,有时候宽容比惩罚更有力量。

请评析黄老师的做法,并且结合案例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怎样“换位思考”来鼓励或唤醒犯错误的学生?

参考答案:人性化的教育就是要求教师将心比心,和学生做一个换位思考。想想遇事时我们会想得到什么,不希望得到什么,然手就把想要的给予学生,避免将害怕得到的施加给学生,那么,作为一名教师应该怎么样进行"换位思考"?

赏学生所长。学生有被欣赏、肯定的欲望。教师要捕捉学生的闪光点,赞扬他们的优点,就能激发学生的潜能和创造力。

除学生所疑。教师要授业解惑。还要信任学生,解放学生。把教师"导"转化为学生的探索性研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宽学生之过。教师要谅解学生的过错。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对学生的错误要客观分析,正确面地,给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

教师要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只有这样,才能在教育教学中,在实际工作中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四)一位学生在班里丢了10元钱,班主任气不打一处来,让全班32名学生投票选“贼”,结果有2名学生入选。当2名学生要求拿出证据来,老师举起手中的选票:“这就是证据!”

(1)班主任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答:不对。班主任既没有了解情况,又没有采取恰当的手段和方法来正确处理班级的失窃现象,而采取武断的不科学的方式来选“贼”,如果这两名同学真是拿了10元钱,这种选举方式既对他们没有说服力,不能以理服人,同时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如果指认错误,有可能会害了被误解的学生的一生,同时还侵犯了这两名学生的人格尊严。

(2)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样做?

答: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可采取下列方法:第一:表明态度:我很生气;指出后果:用事例来说话,老师为你担忧;注意事项:⑴言语要动情,用情来打动学生的心;⑵若知道是谁,则个别交流,为其保密,给他改正的机会;⑶丢掉的钱,老师负责补上,以行动来打动学生;⑷别在意查得出查不出,千万别自以为是。万一搞错,有可能会害了被误解的学生的一生,与其这样,还不如查不出来。当然,对学生说:不是老师查不出,而是老师不想查。你们都是有志气的孩子,万一查到那个同学,老师会很伤心的。老师不敢接受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会偷东西。这样,偷了东西的孩子即使不还,心里总会产生内疚感,教育效果也就有了。千万别兴师动众的查,否则即使查出来,孩子也有可能破罐子破摔,这就糟了。⑸会有反复,别着急,多说几次就会好的。再说,小孩子偷东西不算偷,只是家里随便拿惯了而已。坏习惯要改过来是很难的,需要反复的过程。

第二:利用好主题班会的时间把“失窃事件”告诉全班同学,让每一个同学都来体会失窃者的焦虑和处境,同时也引导大家对行窃者的一时糊涂表示谅解,而后让每位同学按移情的方式写两篇文章:一篇题目是“假如我的财产失窃了”,内容要求涉及四个方面。⑴失窃给我的生活带来的影响;⑵给我的学习带来的影响;⑶我目前的感受;⑷假如别人归还了我的钱物,我能原谅他吗?说出理由。

另一篇题目是“假如我是行窃者”,也要求写出四点。⑴拿别人钱物的动机;⑵拿别人钱物的过程;⑶现在的感受,猜想别人会怎么看“我”;⑷打算怎么办?老师在布置这些任务时,没有使用“小偷”这个字眼。同学们写完后,老师有针对性的和部分同学谈话,交流感受,着重设计了谈话过程。

总之,研究孩子偷窃的原因:只有找出原因,因势利导,采取最恰当的方法和手段才能予以纠正,同时对孩子要进行适当的处罚,帮孩子解决问题,记住不要抓住问题不放。

(五)某市实验学校张老师的班上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次,张老师在讲授昆虫和植物时,许多同学都在全神惯注地听讲,只有陈诗豪同学在不停地用手里的纸叠来叠去。不一会儿,他叠出了一只小鸟。尽管陈诗豪的作品与教师所讲的内容毫无关系,但是张老师却在课堂上展示了他的作品。张老师在一次与陈诗豪的谈话中又发现,陈诗豪特别喜欢做手工。带着这一惊喜的发现,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张老师在课下请陈诗豪为他制作了一些英语课上需要的工具,如纸花等。在课上,张老师请同学围绕纸花对已经学过的各种句型进行练习。此外,张老师还请陈诗豪为本班的英语角进行设计。一次,陈诗豪为布置班里的一期英语角,把自己多年积累的全部作品都贡献了出来。当同学们仔细地欣赏着陈诗豪的作

品时,当大家情不自禁地夸口赞叹时,原在班内毫无威信的他的内心被深深地触动了。在老师的表扬中,在同学们的鼓励声中,陈诗豪逐渐树立了学习的信心。请评析案例中张老师对后进生的实施办法。

参考答案:教育教学的艺术在于揭示每个学生发展的可能性,使他们树立起成功的信心和做人的自尊感。特别是对于很多的后进生,他们暂时的落后,并不意味着他们各种智能的低下,而是意味着学生目前展示的方面正是他们的智能弱项,也意味着他们的潜能还未被全部开发,他们的强项还未被发现。这就要求我们教育工作者时刻注意用“显微镜”去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并想方设法让其“闪光点”在同学面前闪光。只有这样,才能扬长促短,让“闪光点”在“及时雨”中不断变大。很多教师的教育经验表明:通过展示学生的智能强项,使他获得成功的体验,可以给他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最终能够帮助他走向通往成功之路。

(六)某初级中学初一(三)班教室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个调皮捣蛋、不遵守班级纪律的学习成绩极差的学生与班内一个品行、学习均较好的优秀学生发生了冲突,争吵了起来。两个学生越炒越凶,大有大打出手之势。学生们见状马上把班主任老师找来。

班主任陈老师来到现场,那个优秀学生觉得受到了委屈,大声哭了起来。按照“常规”认识和看法,成绩差的学生必先挨批,必先受到老师的呵斥。优秀学生哭得那样委屈,老师必“袒护”她。正当成绩差的学生以常规心态等着班主任的呵斥时,而陈老师却一反常规,看着两名表情各异的学生和全班那么多双恳切平息战争的眼睛,一声没吭,采取“冷处理”。

随后,经过采取不同手段的询问和调查搞清原委,分清是非,做出了公正处理。结果这位成绩差的后进学生大为感动,一反常态,竟主动向老师道歉认错。陈老师这时则顺势利导,告诉该生:“其实你有很多优点,比如见义勇为、热爱劳动、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像上次由你发起的篮球比赛,得到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这些老师都是看在眼里的,老师正在考虑让你来当咱们班的纪律班长呢!你回去好好想一想,看采用什么方法能把咱班的纪律管理得更好,想出一个方案给我好吗?”这位同学回到班级,为了像个班长的样,一改原来的恶习,不仅遵守纪律、关心同学,把班级纪律管理得很好,而且课堂上也变得很活跃,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不会的问题主动提问,课间还经常向学习好的同学请教。结果学习成绩很快得到了提高。请评析案例中陈老师的做法。

参考答案:案例中班主任老师处理学生矛盾的方法很有独到之处,她的做法体现了:其一,教师人格的力量,是像阳光一样的东西,看似无为,但却是催开白花,带给大地勃勃生机和美丽的必不可少的因素。其二,对于一个学生来说,不管他的学习成绩优还是差,学校应该成为他永远的心灵故乡;不管他将来走向社会之后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心灵深处永远都会保留着对学校美好的回忆。其三,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技巧和艺术就在于:教师要善于在每一个学生面前,甚至是最平庸的、在智力发展上最有困难的学生面前,都向他打开的精神发展的领域,使他能在这个领域里达到顶点,显示自己,宣告大写的“我”的存在,从人的自尊感的泉源中汲取力量,感到自己并不低人一等,而是一个精神丰富的人。

(七)从某市中小学教师师德管理工作会议获悉,市教育局处罚了3例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行为:该市一所中学教师陆某、李某租用场地私自开办补习班,组织25名学生补课,共收取补课费过万元。经调查核实,两人被区教育局处以行政记过处分,所收费用全部退还家长。

该市一所学校科学教师吴某到其兄创办的科辅中心从事学生培训活动,并邀另两位老师姜某、杜某一起参加。经区教育局、学校调查核实,对3人作出全校通报批评、师德考核降等、扣除师德奖、取消两年评优评先资格的处分。

该市一所中学美术教师卢某在家开办补习班,参加补习的学生按每次15元至20元的标准收费。经调查属实,学校对其作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记等次的处分。读完上述案例,请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谈谈你对有偿家教的看法。

参考答案:有偿家教都问题争论由来已久,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对教师的有偿家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也是有苦难言:一方面凡是可以做到有偿家教的教师,基本也是学校学科骨干教师和升级把关教师,不然教学效果不佳,教师想有偿也难于被家教市场认可,无人聘请,自然就无法有偿。但学校教育岗位的流动性,使得高水平的学科教师奇货可居,学校严格制度了,“优质教育资源”就有稀薄的可能。另外一方面,有偿家教都教师多来自于公办学校,尽管学校教师待遇并不差,但比起来有偿家教都金钱待遇水平还是小巫见大巫,教师通过改善待遇获得经济和社会承认。确保享受“体制”内外双重利益,学校也稳定了教师队伍,无奈之举,是教师学校的共同选择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是明确写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禁止性规定,是我们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严格禁止的底线标准。该市教育局严肃处理的三例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行为,都在不同方式上将政府教育行为转化为个人教育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就要拓展家教市场,就可能将学校内应该正常进行的教学知识和内容通过拖延、简化等方式成为家教有偿市场化都内容,使得有偿化“可持续性”发展;也可能将公立学校的教育过程和形式私立化,变成校中校、班外班。将公立学校都社会声望变成个人和小集体财富。使得学校小金库合法化,甚至成为犯罪分子洗钱都工具;还可能将教师的主副业颠倒,主业对付敷衍,副业有专攻,从而大大消弱了作为公立学校进行义务教育等国家强制性教育事业的根基。

中小学生对教师非常尊重,教师被学生认作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如果做学生心目中教师成为“生意人”,教师对自己的学生有偿服务,教师和学生就成为市场商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成为某种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那么我们的教师在学校里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人生理想教育,还可能有多大的说服力?

有偿家教的老师纵有种种有偿“问心无愧”的道理,也是个人私利的小道理。比起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教育的大道理,比起人民群众信任教师的大道理,比起未来一代健康成长的大道理。比起学校是教师成长的大家的大道理,确实有些强词夺理,确实心虚。

(八)小张很久以来就盼望着这一年的到来,她终于可以自己管理班级了。能够等到今天对小张来说太不容易了。为了成为一名教师,小张付出了很多努力。她选了教师教育各方面的课程,通过了标准化考试,完成了实习,当了16个星期的实习老师,并且一直坚持不懈地学习。小张的专业是科学,她学得很好。她还学习了关于学习过程、促进学习的各种方法、青少年问题、如何进行有效教学等方面的知识。她认识到学生个性和多样性的重要性,并且掌握了最新的科技技能,理解教育的文化、历史和哲学基础。

既然她是一名教师,她开始逐渐意识到教师应该是什么样子。投入工作后,她才知道自己与学校的其他教师交流太少了。她受到各种各样的关于会议、最后期限、命令的备忘录,极大影响了她的工作。她认为一位她所信任的、有经验的教师的做法对学生极为有害;她没有来得及阅读自己订阅的两本专业期刊。她负责五个班级学生的科学课教学,不仅需要集体授课,还需要个别指导。根据学生的能力,她想使用另外一本课本,但是学校委员会拒绝了她的请求。

在这些杂乱的事情之中,小张发现自己不能掌握学生的学习要求。简而言之,教师职业并不象小张想象的那样,理想和现实之间是有一定差距的,她感到自己没有做好应付这些挑战的准备。请分析小张老师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

参考答案:教师的学习探索是一个持续不断、没有止境的过程,教师的专业知识掌握也不可能在职前教育或入职初期某一阶段终结完成,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案例中的小张老师尽管入职前和入职初期作了充分的准备,但是随着工作的展开和深入,仍有难以应对的忙乱感,而且自认为是当初准备不足所致。其实,从作为教师应有的终身学习的德性修养来看,就不难找着问题的症结了。小张老师虽然入职后坚持不懈地学习,但是,她主要的的学习路径还是书本或课程,缺少与同行的随时交流,更缺乏多种路径的综合使用。而从教师的知识结构来看,小张更多储备的是教师的本体性知识和条件性知识,而其中的实践性知识,显然是不足的。因为教师的实践性知识须要在持续的教育实践中不断积累。再者,教师的学习从时间和空间上来说是具有广延性的,但从内容结构上来说,则应有选择、有计划地进行。因此,尤其对于年轻教师而言,参与各种教育教学实践本身则是获得实践性知识的重要路径,须要教师整体统筹,分清主次轻重急缓,不可平均投入时间精力,也不可被动忙乱应对。而且,在参与各种教育实践中,不仅需要总结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技能技巧,同时,需要从中体验、维持应对各种问题的良好心态,进而生成实践智慧。而这一过程亦即教师的终身学习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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