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及文明施工协议书甲方: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宁波地铁1号线项目经理部乙方: 中铁四局集团宁波轨道交通GTJ1110标项目经理部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JD1106标工程项目高桥站、高桥西站施工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便于协调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顺利的完成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JD1106标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甲方的责任:1、监督各专业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2、负责大门口及站内的安全保卫工作。3、负责非乙方承包商所用的孔洞的封堵和安全防护。4、按招标文件要求,为乙方提供电源及水源接口。5、协调各承包商的的安全文明生产并负责协调各专业承包商的施工用地、施工用水、用电。6、协调车站总工期、总体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进度控制措施。7、车站专业承包商施工区域外的无主垃圾的管理和清理。8、协调各承包商各专业的接口关系。乙方的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规范进行施工。2、乙方进入现场前应明确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负责人,并在甲方项目部登记至少两人的联系电话,并提供进场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安全三级教育资料和公司
施工安全协议及文明施工协议书甲方: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宁波地铁1号线项目经理部乙方: 中铁四局集团宁波轨道交通GTJ1110标项目经理部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JD1106标工程项目高桥站、高桥西站施工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便于协调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顺利的完成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JD1106标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甲方的责任:1、监督各专业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2、负责大门口及站内的安全保卫工作。3、负责非乙方承包商所用的孔洞的封堵和安全防护。4、按招标文件要求,为乙方提供电源及水源接口。5、协调各承包商的的安全文明生产并负责协调各专业承包商的施工用地、施工用水、用电。6、协调车站总工期、总体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进度控制措施。7、车站专业承包商施工区域外的无主垃圾的管理和清理。8、协调各承包商各专业的接口关系。乙方的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规范进行施工。2、乙方进入现场前应明确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负责人,并在甲方项目部登记至少两人的联系电话,并提供进场作业人员花名册及安全三级教育资料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