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也仲永,败也仲永

  [摘 要] 作为一篇劝学的文章《伤仲永》一直被人们 所熟悉,人们在赞叹作者有力说理的同时更应从理性的读者和生活实际的角度来看,例子的特殊与典型是他的成功之处也是他的遗憾之处,这恰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仲永之奇,成就了《伤仲永》,也败就了《伤仲永》。再思此文,他给我们这样一个启示:在论据的选择上既要注意典型性又要注意普遍性,典型性太强,变成了特殊性就会在增强说服力的同时削减说理的力度。   [关键词] 仲永之奇;成就《伤仲永》;败就《伤仲永》   一提起“方仲永”大家都很熟悉,大家熟悉他是因为王安石的那支生花妙笔写出的文学名作《伤仲永》。在文中作者对仲永才华的描述令人难忘,作者对仲永才华消逝的叹息令人难,作者的感慨与观点也在微末的议论之中表露无遗:“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神童不学都会如此,那我们平常之辈如不学习。那岂不是连众人也当不成了?“固众人,又不受之于人,得为众人而已耶?”短短几句,自然而有分量地道出相成才,必学习的深刻道理。仲永父亲的“不使学”是这篇文章说理成功的坚实基点。王安石借天生聪颖过人的“奇才”没有学习而致平庸的例子告诉大家后天学习的重要性。文章在强烈的对比中水到渠成的提出了作者的观点,成为人们广为传诵的劝学佳篇。神童仲永的树立往往被用来劝导那些不思学习的少年。可这个例子真有那么大的说服力吗?再三品读,我私自认为:仲永之奇,成就了《伤仲永》,也败就了《伤仲永》。   细读文章,我们轻易发现作者对仲永之奇描绘的清楚而夸张,仲永之奇有四处:”: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是一奇;得到书具后“即书诗四句,并自为题名”是二奇;“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为三奇;“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奇文理皆有客观者”是四奇!试想一下:一个小孩,没见过笔墨纸砚,却哭闹着要,要来之后立即就写,不但写字而且写诗,诗还写得相当好,自此之后,指物作诗立就,文理皆有可观!作者对仲永之奇的描绘,浓墨重彩,注重细节,文中的描述那是一个寻常小孩的表现!一个有着神秘色彩的神童一下子活脱脱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四奇明确地告诉我们这个小孩子的发展轨迹应该是非同寻常的!这样以来,我们自然可以这样来想:他的“才华”凭空而来,为什么就不能突然而逝呢?意识到这一点,文章后面的议论就显有点苍白而乏力了。   在文中,作者的观点之所以能得到有力的论证,就是因为明确的点出仲永之父“不使学”。但我们从作者写作的目的:劝学这一点来看,劝学的对象是普通的人,文章却从一个非常的特例出发,他的才华远远超乎常人,他的才华的获得也不是一般途径,甚至超乎常人的想像。文章虽在才能的前后对比中论证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但这样一个奇怪的极具特殊性的例子到底有多大的说服力呢?我相信,读者对文中仲永之“奇”的描述比说理的印象要深刻的多。一提起《伤仲永》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神童”的故事,接着才会想到他的父亲“不使学”,才会想到后学习的重要性,人们总爱用此来教育孩子,而对孩子来说故事远比道理要有吸引力,他们的关注点更多的在故事上而非道理!更况现在的孩子对“神童”的故事早已不感兴趣甚至持怀疑的态度!读此文,孩子难免会有两种想法:1、故事是作者编造的,说教味太浓。2、那只是一个神童的故事,神赋予他灵性,不知为什么,神又收走了他的才华,父亲的不使学只是一个小小的因素而已!这样以来,《伤仲永》一文的劝学意义就没有多大了。或许作者听说此事后想接着强烈的反差效果来增强说理的力度,于是他对任务进行了大胆的想像与夸张,使人物极具特殊性,他在增强说服力度的同时也减弱了说理的力度,难免有读者会这样想:故事是编的,道理又有几分可信的呢?   作为一篇劝学的文章《伤仲永》一直被人们 所熟悉,人们在赞叹作者有力说理的同时更应理性的读者和生活实际的角度来看,例子的特殊与典型是他的成功之处也是他的遗憾之处,这恰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再思此文,他给我们这样一个启示:在论据的选择上既要注意典型性又要注意普遍性,典型性太强,变成了特殊性就会在增强说服力的同时削减说理的力度。我对此文的理解或许有些吹毛求疵,但确实反映了一部分读者的看法与理解,成也仲永,败也仲永,在谈论后天学习的重要性。作为劝学的文章来看。《伤仲永》到不如同册书中的《孙权劝学》来得自然有力些。   作者简介:吴雪秦,陕西宝鸡石油钢管厂子校,研究方向:文学研究。

  [摘 要] 作为一篇劝学的文章《伤仲永》一直被人们 所熟悉,人们在赞叹作者有力说理的同时更应从理性的读者和生活实际的角度来看,例子的特殊与典型是他的成功之处也是他的遗憾之处,这恰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仲永之奇,成就了《伤仲永》,也败就了《伤仲永》。再思此文,他给我们这样一个启示:在论据的选择上既要注意典型性又要注意普遍性,典型性太强,变成了特殊性就会在增强说服力的同时削减说理的力度。   [关键词] 仲永之奇;成就《伤仲永》;败就《伤仲永》   一提起“方仲永”大家都很熟悉,大家熟悉他是因为王安石的那支生花妙笔写出的文学名作《伤仲永》。在文中作者对仲永才华的描述令人难忘,作者对仲永才华消逝的叹息令人难,作者的感慨与观点也在微末的议论之中表露无遗:“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神童不学都会如此,那我们平常之辈如不学习。那岂不是连众人也当不成了?“固众人,又不受之于人,得为众人而已耶?”短短几句,自然而有分量地道出相成才,必学习的深刻道理。仲永父亲的“不使学”是这篇文章说理成功的坚实基点。王安石借天生聪颖过人的“奇才”没有学习而致平庸的例子告诉大家后天学习的重要性。文章在强烈的对比中水到渠成的提出了作者的观点,成为人们广为传诵的劝学佳篇。神童仲永的树立往往被用来劝导那些不思学习的少年。可这个例子真有那么大的说服力吗?再三品读,我私自认为:仲永之奇,成就了《伤仲永》,也败就了《伤仲永》。   细读文章,我们轻易发现作者对仲永之奇描绘的清楚而夸张,仲永之奇有四处:”: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是一奇;得到书具后“即书诗四句,并自为题名”是二奇;“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为三奇;“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奇文理皆有客观者”是四奇!试想一下:一个小孩,没见过笔墨纸砚,却哭闹着要,要来之后立即就写,不但写字而且写诗,诗还写得相当好,自此之后,指物作诗立就,文理皆有可观!作者对仲永之奇的描绘,浓墨重彩,注重细节,文中的描述那是一个寻常小孩的表现!一个有着神秘色彩的神童一下子活脱脱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四奇明确地告诉我们这个小孩子的发展轨迹应该是非同寻常的!这样以来,我们自然可以这样来想:他的“才华”凭空而来,为什么就不能突然而逝呢?意识到这一点,文章后面的议论就显有点苍白而乏力了。   在文中,作者的观点之所以能得到有力的论证,就是因为明确的点出仲永之父“不使学”。但我们从作者写作的目的:劝学这一点来看,劝学的对象是普通的人,文章却从一个非常的特例出发,他的才华远远超乎常人,他的才华的获得也不是一般途径,甚至超乎常人的想像。文章虽在才能的前后对比中论证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但这样一个奇怪的极具特殊性的例子到底有多大的说服力呢?我相信,读者对文中仲永之“奇”的描述比说理的印象要深刻的多。一提起《伤仲永》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神童”的故事,接着才会想到他的父亲“不使学”,才会想到后学习的重要性,人们总爱用此来教育孩子,而对孩子来说故事远比道理要有吸引力,他们的关注点更多的在故事上而非道理!更况现在的孩子对“神童”的故事早已不感兴趣甚至持怀疑的态度!读此文,孩子难免会有两种想法:1、故事是作者编造的,说教味太浓。2、那只是一个神童的故事,神赋予他灵性,不知为什么,神又收走了他的才华,父亲的不使学只是一个小小的因素而已!这样以来,《伤仲永》一文的劝学意义就没有多大了。或许作者听说此事后想接着强烈的反差效果来增强说理的力度,于是他对任务进行了大胆的想像与夸张,使人物极具特殊性,他在增强说服力度的同时也减弱了说理的力度,难免有读者会这样想:故事是编的,道理又有几分可信的呢?   作为一篇劝学的文章《伤仲永》一直被人们 所熟悉,人们在赞叹作者有力说理的同时更应理性的读者和生活实际的角度来看,例子的特殊与典型是他的成功之处也是他的遗憾之处,这恰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再思此文,他给我们这样一个启示:在论据的选择上既要注意典型性又要注意普遍性,典型性太强,变成了特殊性就会在增强说服力的同时削减说理的力度。我对此文的理解或许有些吹毛求疵,但确实反映了一部分读者的看法与理解,成也仲永,败也仲永,在谈论后天学习的重要性。作为劝学的文章来看。《伤仲永》到不如同册书中的《孙权劝学》来得自然有力些。   作者简介:吴雪秦,陕西宝鸡石油钢管厂子校,研究方向: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