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
综
合
治
理
台
账
目 录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 治安综合管理网络图
3、 综治(创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5、 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6、 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7、 平安建筑工地创建目标责任书
8、 综合和治安责任书
9、 生活用电管理制度
10、工地值班员巡查制度
11、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2、家属探亲制度
13、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4、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5、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6、现金、票据、重要物品管理制度
17、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18、重点工序、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9、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20、工地门卫值班制度
21、安全保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22、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23、施工人员暂住管理规定
24、人员进出场制度
25、人员进场制度
关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成
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大力推
进《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实施,切实增强企业领导干部
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公司关于项目部成立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流程作以下指导意见,各项目部结合实际情况参照
实施。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项目部责任人
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
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情况汇报,定期分析工地及周边社会治安形
势(每半年至少2次),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指导综治工作(每年不少
于4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分管干部切实负起“第二责
任人”的责任,具体抓好综治工作的落实。与分包单位签订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组织检查考评,严格兑现奖惩。
(二)、切实抓好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项目经理对
本项目的治安工作负第一责任,应结合本工地实际,提出明确的治安
管理工作任务、要求与措施,建立各分包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治安
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和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预案,项目部和管理
人员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处置果断稳妥,无事态扩大、激化现象。
(三)、增强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协助政法部门依法严厉
打击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暴力恐怖犯罪、
以及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性犯罪和毒品犯罪。定期排查、政治突
出治安问题,及时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使其蔓延
泛滥。
(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工地内外的治安防控网络必须完善,形成全方位、多层次,集防范、
控制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联防工作
组织领导(协调),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不断强化施工人员教育、服
务、维权、管理各项措施。
(五)、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和安全措施。控制火灾、交通事故,不
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有影响的特大恶性治安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六)、规范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加强以项目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
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组织、人员、职责、报酬“四落实”的治保会、
调委会达到90%以上。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法规教育。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健全。坚持综治会议制度,对
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分包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嘉奖。定期开展综治
工作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公司综合办公室。经常性开展治安形势分
析,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认真完成公司综合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
任务,开展工作富于创新,有项目部特色。
(八)、逐步加强各项综治保障措施逐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经费及各专项经费列入项目部成本预算,专款专用,并逐步有所增加,
开展各项综治活动的专项经费有保障。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
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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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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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部治安综合管理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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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创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惩治和预防犯罪,维护地方稳
定,实现长治久安,确立科学的发展观。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第一条 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宣传建筑工地的规范
化建设,推进工地在施工安全建设、施工人员治安管理责任建设和文
明工地建设等方面工作,提高施工建设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
权意识。
第二条 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工作原则:
(一) 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二) 立足职能,提供帮助;
(三) 热情主动,无偿服务;
(四) 统筹兼顾,服从全局;
第三条 “平安工地”活动的组织机构
(一) 工作小组:项目经理 朱建平 为组长;现场负责人 张珍喜为副组长;各分包单位负责人、班组长为小组成员。 办公地点为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办公室
(二)
第四条 工作小组采取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组长(副组长)主要
负责联系和指导工作,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各项具体事务的办理。
第五条 “平安工地”活动的主要内容:
1、严格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积
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防止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发生。
2、加强施工单位的用工管理。除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外,还
要求施工单位建立责任明确的治安保卫制度,不得私招滥雇务工人员,所有用工都必须登记造册。
3、督促施工方及时发放工人和民工工资。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
发放工人和民工工资,同时建议施工单位为工人和民工提供良好的作
业和生活环境,添置相关设备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
4、加强建筑工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
位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做好相关的工作,如签订《施工人员治安管理责
任书》等。
第六条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
划,保证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第七条 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工作小组须将有关创建任务及时分
派到区域建局、区司法局和信访局,以及镇相关业务部门和相应的建
筑工地,业务部门受理后须及时办理并反馈给工作小组,以便答复相
关人员。
第八条 工作小组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定点服务,特殊情况可另行
安排。
第九条 在创建工作过程中,创建双方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收取
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十条 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例会,会议由工作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
持,工作小组成员参加。
第十一条 活动小组必须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后报局、镇
有关领导。
第十二条 由专人负责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信息汇总,宣传报
道和总结工作。
第十三条 年终配合区综治委对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开展情况
进行评估和考核,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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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营造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环境整洁、
作风优良、政治稳定、治安安定”的安全文明工地,保障项目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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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1 月 1 日
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1、结合项目部施工工序、工艺,制定和部署施工现场治安综合治
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监督实施。
2、及时组织传达上级有关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定期召开会议,
通报工地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3、调查分析工地的治安动态,提出相应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4、加强工地专兼职保卫队伍建设,指导政治保卫员、治安安全员、
安全信息员、民事调解员、义务消防员开展工作,提高战斗力。协调
各部门、各分包单位综治小组关系,保证群防群治网络正常运转,发
挥作用。
5、协调解决各部门、各分包单位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落
实整改。
6、定期检查创建“安全按文明工地”和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的落
实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总结推广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对先进个人
进行表彰,弘扬正气。成绩特别突出的将推荐上级机关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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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1 月 1 日
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
地治安的综合治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
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
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
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爱,发生矛盾时,大
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
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
人等粗暴行为。打架无论原因、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况处以50-300元
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报呈公
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
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
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大
功率电器和煤气瓶,否则一经查实,一律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
50-500元。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
当事人罚款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
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情
况特殊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批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
情况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由当事人
负责。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以
罚款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他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
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200-500元。
10、每个职工都要保护工地和他人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
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交部门处理并
逐出工地。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
地材料随意拿做他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
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
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
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
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
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或在工地外,都不要做违纪乱法的
事,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
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
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
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如破坏已粉刷好的
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
等,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
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7、为了确保每个职工的正常就餐,严禁在食堂乱拿他人餐盒,
不注意拿错的应及时送回食堂,否则,视偷窃论处,每只饭盒处罚款
50-200元,认识态度较差者加倍处罚或开除。
1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
者每次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9、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
饭,或用烧火及灯具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或视情处罚。
20、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
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21、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
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戒。
22、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他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
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3、严禁用饮用开水洗脸、洗脚等不正常的随意乱用开水现象,
违者每次处罚10-30元,或视情处理。
24、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
情况,每晚23:30必须关灯,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同室人罚款5-30
元。
25、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
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6、临时来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
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
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7、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处理。
28、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一律不得留宿项目部宿舍否则劝
其退场或视情处理。
29、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
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
本工地。
30、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
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职工自己擅自叫其进入者,视情处罚或
责令其退场。
31、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
做好表率作用,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32、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
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33、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纠正。
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
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500元,或视情处理。
34、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处理的要求,
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
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5、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外,再
视认错态度好坏,另外罚款30-100元,事故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
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6、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
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
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7、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
视情严加惩处。
38、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
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
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9、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
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
的以30元计发。
(3)抓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20%(以新品计价),
不足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
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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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筑工地
创
建
目
标
责
任
书
常州市创建平安建筑工地责任书
工程名称:
第一条 根据常州市委、市政府、江苏省建设厅、建管局平安创建
工作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使创建平安
建筑工地活动得到进一步落实,制定本责任书。
第二条 各建筑业企业、项目部要将创建平安建筑工地列入精神文
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
安,放在建设和谐社会这个更高目标进行部署。承接项目的建筑业企
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注册建筑造师)为直接责
任人,各建筑业企业、项目部要为开展创建平安建筑工地工作提供良
好的保障条件。着力提升内部治安防控能力,全力压降各类案件事故,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内部稳定、职工满意的工作目标。
第三条 加强创建平安队伍建设。各建筑企业、项目部要选派对创
建平安建筑工地工作熟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对安全生产、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矛盾纠纷排查、消防安全管理、重
点要害部位等工作都要健全制度,并要有台帐记录,工程项目内部安
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四落实”。治安隐患得到及
时发现和消除,重点要害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责任要分清。“三防”(人
防、技防、设施防)措施进一步落实,并重视加强同辖地派出所的联
系,开展警民联防,警民共建活动。
第四条 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影响社会稳定
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施工项目及其从业人员做到“十个不”工作目标:
1、不发生在全国、省、市、区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2、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聚集进京滋事案件;
3、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事故和巨额财产损失的恶性案件;
4、不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
5、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区域性治安混乱或恶性治安事件;
6、不使用无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
7、不使用来历不明、情况不清、有犯罪嫌疑的人员;
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9、从业人员,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10、从业人员,不发生堵路、堵街、阻断交通、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第五条 做好务工人员的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
的原则,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企业及人员
的守法意识,外来务工人员超过50人的单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
理,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法乱纪、刑事案件的
发生。
第六条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处理好从业人员的来信
来访工作,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避免不稳定因素、
不安定因素、不安全因素等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产生。做到各类
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调处,疏导化解;重点治安问题整治率达到
100%,安全隐患治理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案
件及各类案件事件,杜绝重大治安及灾害性事故发生。
第七条 要认真做好消防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
作方针,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要根据公安部61号令颁发的《机关、团
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切实解决问题,对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工作,项目部要建立消防工作
台帐,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有效,确保万无一失,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第八条 建立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施工单位、项目部有创建平安
建筑工地经费并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明确职能、综治部门及
责任人,负责创建工作。创建工作要纳入责任人考核目标,进行考核。对于防范工作扎实,全年不发生问题的单位,对在创建平安工作成绩
突出的单位、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都要分别给予物质奖励。因管
理不善、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对单
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第九条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创建文明工地考核内容,常州
市建设局将根据《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考核办法》和《创建
新一轮平安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实施检查考核。
第十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建管处、各创建单位各执一份。
建管部门: 创建单位: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5 年度综治和治安
责
任
书
201 5 年 11
月
派出所
201 年度社会治安治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派出所全年目标和
任务,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推进“三大建设”,严格落实社
会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综治委、中纪委、中
组部、人事部、监察部《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
干规定》特制定责任目标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各企业必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单
位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年不少于两次专题听取
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企业一把手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
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
作范围内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责任。坚持把领导干部抓维护社会稳
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及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内容。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单位责任制以及警示制、一
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
(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企业单位建立调解站,
建立健全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建立调解信息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
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
(三)企业内部保卫组织和保卫力量建设到位,运作正常,经费
落实。
二、责任目标
(一)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各项工作目标达到上级要
求。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得到严密控制和坚决打击,不发生严重危害
国家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二)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发现、疏导、化解及时。
(三)有效控制刑事发案。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
额资财损失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
案件。
(四)加强社会团、单位内部的防范网络建设,加大技防建设力
度,推进技防单位的建设,着力打造治安防控体系。
(五)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
题排查整治机制健全、效果明显,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区域性治安
混乱或突出治安问题。
(六)加强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外来人口管理机制。
(七)深入推进“为了明天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
(八)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健全,措施落实。矫正对象重
新为最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九)禁毒工作机构健全,覆盖率达100%。
(十)公共复杂场所秩序良好,健康文明。
(十一)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生产和危险物品监
督管理。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
制,不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和生产责任事故。
(十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
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突
出问题。
(十三)指定本单位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预案,监理预警
救援机制,定期组织预案的 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
调整、修订和补充。
(十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如实报
告派出所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
按照“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和事
故结案工作。
(十五)加强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十六)深入推进“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和
平安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创建合力,不断提升系列创建的水
平。
(十七)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提高。公众安全感调查中,
满意和基本满意达95%以上。
(十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宣传计
划。组织实施“五五”普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十九)认真贯彻落实派出所有关综治河平安建设的重大工作部
署,完成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检查考核
(一)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底由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共同组
织检查考核。
(二)本责任书一式肆份。
甲方:
派出所 乙方:
生活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电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
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得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用
的老化、破皮、漏电的电线及时更换,并作好书面记录。
3、发现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
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有关规定处以50-500
元罚款处理,该费用在各班组中扣除。
4、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按工地治安综
合管理奖惩制度第七条处罚。
5、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人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
的照明用电。
6、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
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7、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
工地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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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值班员巡查制度
1、每小时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进行巡查,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
及时处理、汇报和记录。
2、禁止任何单位将物品和施工材料存放于安全通道、走廊边缘。
3、监管工地用水情况,对施工方没关水龙头的情况及时跟进处理,
不得造成地面浸水现象。
4、监管工地用电情况,工地一律不得用花线作导电材料,违者一
律没收。其次对电箱接线杂乱和施工接线不用插座的违章用电的情况
及时通知项目部协调处理。
5、清洁卫生监管,各施工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卫生由各自负责清运
到指定位置,要求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对不及时清理的通知其负责人
处理,对不配合者知会项目部填清洁违章通知单。
6、施工现场电焊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并配备灭火器,有专
人进行监护,若有违章操作的坚决制止并按章处罚。
7、做好施工现场建筑物成品、半成品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保护工
作遇有破坏偷盗的情况要及时制止,然后汇报项目部进行处理。
8、工地巡查人员不得在工地坐、卧、依靠、吸烟打盹。
9、制止施工人员在现场吸烟、严禁无关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进入工地。
10、工地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有人留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遇有无关闲杂人员要询查具体原因,没造成损失的立即清除现场。对
公司有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并作好相关处理记录。
11、严禁塔吊、施工电梯、卸料平台等超载作业,遇有相关情况
及时制止。
12、巡查楼段、现场内外标语张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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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
时补充。
3、消防灭火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灭火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
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
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监护,做到人
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组织人员扑灭,必要
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搭设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
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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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探亲制度
1、本工地职工家属原则上可来工地探亲,工地可给予一定的优惠
待遇。
2、来本工地探亲的家属除向门卫登记以外,必须在家属探亲前由
职工本人向项目部提出申请,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将进入工地。
3、家属探亲期为半个月,除项目部批准外,若超过半个月的,项
目部将采取措施使其家属离开工地。
4、家属来工地探亲,必须遵守国家法令(包括计划生育)和本工
地的规章制度,不准进入施工工地和作业人员攀谈而影响他人工作。
5、家属来工地探亲,为安全起见,不能随意接插座或用电炉炒菜、
烧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用电时,必须提出申请,报工地负责人批准
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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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褥、电饭锅、煤气炉。(经处领导批
准配置的除外)。
2、在宿舍内不准聚众赌博、酗酒、打架和进行其他一切违反乱纪、
法纪的不正当活动。
3、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事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报行
政科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规定时间内留宿。
4、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及时清扫垃圾和易燃杂物。
5、宿舍内严禁私自接线、改线,装插座和用铁丝代替保险丝。一
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
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6、宿舍照明一律使用40W以内的灯具,室内不得喧哗,不准在床
上吸烟。
7、对于办公楼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准乱抄乱拿挪作他用,紧急情
况下使用后,立即向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更换。
8、爱护和保管好各种公共设施,调出人员需主管部门清帐后可办
理手续。
9、就寝和外出时,应灭灯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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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
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和实物的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
的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不验收;
2、入库存放
(1)验收后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主义整洁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方在层
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
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除,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
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
查是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账账相符;
4、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必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按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
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
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
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
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以外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
理费调出。
5、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
底盘点;
(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6、记账
(1)设立账簿和登记帐,账簿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2)账簿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账户;
(3)记账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再入账,发现有差错
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账;
(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账,否则要退回仓
管员补来手续后才能入账;
(5)发出的物资按加权平均法计价,月中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
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账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直接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账;
(7)调出本企业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
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
单价人民币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发计价;
(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
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计后,再按实入账,并
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帐;
(10)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
务部材料会计;
(11)与仓管员校对事务帐,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账,保证
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7、建立档案制度
(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账簿;
(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和材料会计报表;
8、仓库物资管理细则
(1)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
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杜
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
收单”仓库据以记账,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
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
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
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
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库部,临时
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库部;
(6)物料出场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
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账及送报财务部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好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
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
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以及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定期盘点仓库物资,发现升溢或损失,应办理物资
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
准,据以列表,并报财务部各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
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仓库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
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定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
由仓管部根据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根据请购数量
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2)仓管员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员
承担。如仓管员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材料员不能按时到货,责任
则由材料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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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工伤事故的出现;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
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
制;
3、若库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应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不得私自
挪用;
4、严禁各种生活用危险品、车辆、油料、易燃品进入库区。
5、仓库区域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按项
目部有关安全保卫规定执行;
6、加强用电管理,建立班前班后检查记录制度,做好交接检查的
详细记录;
7、加强对仓库门、窗、锁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及时采取措施。末班人员下班后,将钥匙交到安全科,方可离去;
8、做好入库人员登记工作,严禁夜间留宿。特殊情况须报项目部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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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票据、重要物品管理制度
为健全项目部内部现金、票据、印鉴等的安全防范机制,保障项
目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出纳处必须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现金,妥善保存空白
支票、票据、零星现金等公共贵重物品。
二、项目部出纳严守秘密,安全关锁门窗,确保现金和票据、重
要物品的安全。
三、出纳应将临时收到的现金及时存入信用社或银行,需要临时
存放的现金量必须控制在上级核定的备用金限额以内,多余现金必须
于当天存入银行。
四、财务人员去银行存、取大额现金,应向项目经理报告,由项
目经理安排相关人员护送。
五、印鉴和空白支票必须妥善保管,分开设置,做到印在人在,
人走印收,,防止他人盗用,支票不得预留印章。
六、财务室的桌柜等财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其余办事人员均
在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业务,如因特殊原因需接近出纳人员,应得到出
纳人员的许可方能进入。
七、每日下班时应关闭所有设备,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八、财务人员必须提高警惕,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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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一、坚持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开展排查。
二、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早抓、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
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在排查中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得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
体性事件的苗头高度警惕,如实上报。
三、建立项目部、分包单位、工长、小组长的四级调解网络,健
全矛盾纠纷信息员,实行分级调解,工长、小组长随时调解,分包单
位每周总结一次,项目部每半月总结一次,及时控制矛盾、纠纷。
四、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对排查出
的各类矛盾纠纷,每月底前逐级填报《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统计表》。对排查出的可能发生影响工地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五、健全排查调解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纠纷性质、
大小和调解权限进行分类梳理,对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要详细填写《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同时随附请求说明,载明纠纷当事人情况、发生原因,矛盾焦点等基本情况。
六、对工长、小组长报送的需要项目部协调解决的矛盾纠纷,项
目部必须研究确定调解方案、调解领导、工作人员,及时组织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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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序、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基坑开挖监察、记录。发现隐患会同相关班组及时处理并报告
项目部;
2、塔吊、施工机具的经常性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3、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
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
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5、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
回火的安全装置;
6、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楚附近易燃物,配备看货人员和灭火
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7、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
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8、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
要符合防火规定;
9、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
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0、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
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人批
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11、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
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2、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1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
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14、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
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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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每周对项目部职工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教育;
2、严把新工人录用关,不用身份不明、道德素质不高的员工;
3、由门卫进行每天24小时治安值班和巡视。对进出施工现场人
员进行登记,非作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实行外出请假制度,本项目部人员未经请假不得外出,晚上无
特殊情况不得一人单独请假外出;
5、发现扰乱社会治安的突发性违法事件,及时制止,并立即向警
方和上级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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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门卫值班制度
1、集中思想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有
关治安条例;
2、上岗时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开小差,干私活;
3、严格把好门卫关,对进出物资和车辆必须凭证件及有关人员签
字证明方可放行,并且做好登记;
4、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和车辆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内;
5、本工地施工人员应主动出示出入证检查;
6、晚上值班轮流执勤,要做到勤巡逻、勤瞭望、勤观察、勤检查,
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值班人员汇报,采取可行措施,及时处
理解决;
7、讲究文明礼貌,待人接物和处事应讲究方法,以理服人,敢于
同不好现象作斗争;
8、认真做好门卫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9、树立高度的责任心,立足本职岗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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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认真执行安全保卫条例、规范、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对本工地人员和财务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负责本工地值班人员,防火小组的教育和领导工作,确保一方
平安;
3、按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和处理内部发生的安全保卫时事件,以及
与公安机关,街道居委会等的联系,办理有关事项,切实做到管理好
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4、负责检查和监督防火,防盗措施的落实;
5、参加工地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参加工地场容场貌、卫生工作;
7、负责工作生活,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落实实施。争创“平
安建筑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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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1、保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
财产不受损失;
2、项目经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围挡等,尽
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3、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
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外来人员无项目经理许可,不
得进入施工现场;
5、夜间执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6、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
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
7、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后
勤专员保管,以被相关人员查阅;
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
的批条方可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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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暂住管理规定
为加强暂住人口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暂住证申领办法》、《租
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年满18周岁的(未满18岁的禁止在本工地务工)拟在本项目
工作(住宿)1个月以上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的
同时,应申领暂住证。申报暂住登记必须在到达后3日内,持本人居
民身份证在项目部登记,由项目部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
2、暂住证是暂住人口在暂住地合法居住的有效证件,有相关部门
检查时,应出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相关证明。除公安机关可依法
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
和其他身份证件。外来探亲、访友等人员不申领暂住证;
3、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为1年,暂住证期满需要继续暂
住的,应在期满前到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延期或换证手续。任何
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编造、买卖暂住证;
4、暂住证遗失、损坏的,应及时报告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补领、换领手续;
5、暂住证登记项目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常住
户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证、暂住地址、暂住理由、有效期限等,暂住
人口在登记时必须如实申报登记项目;
6、暂住人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规定,遵守当地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管
理规定;
(2)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不得冒领、
涂改、转借或者使用过期的暂住证;
(3)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暂住证,遇到依法查验身份证、暂住证
时,应主动出示,不得拒绝;
7、项目部主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宣传和贯彻暂住人口管理的法规,对暂住人口尽心经常性的
法制、安全教育;
(2)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检查督
促本单位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
(3)不得雇佣无身份证和来历不明的人员;
(4)及时调解矛盾和纠纷,落实对违法人员的教育工作,及时向
公安机关报告暂住人口增减变动和管理工作等情况;
(5)制止违法行为,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
得包庇犯罪和提供违法犯罪活动场所;
(6)暂住人口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必须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
领取健康证明;
8、奖惩
(1)暂住人口中的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的;法制宣传教育
成效显著地;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
关破获案件的;在暂住人口和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绩的部门、班
组和个人项目部给予相应奖励;
(2)不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经项目部通知拒不改
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编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5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1-3倍的
罚款;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的,对班组或
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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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进出场制度
为了健全工地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工地,使该退场
的人员及时而正常的退场,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工地和宿舍区;
2、经批准在工地录用人员,由接收班组长先带到门卫登记,并上
交本人身份证和一寸脱帽照片四张,无身份证原则上不予接收,特殊
情况须经保卫科批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好有关手续的,
不作为本项目部的职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录用人员进场后7天内必须与接收班组签订劳务协议书,并上
报质安科备案,否则将不予录用;
4、录用人员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领导,
自觉地严格执行本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持他人证件或假证件进场者,一经查实,视情处罚款50-100
元后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
6、经项目部批准的退场人员,由所属班组班组长的申请,经施工
人员签字,在门卫处领取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在此工地应得的未领工作;
7、任何人退场时或持包出门,门卫都必须在门房履行行包检查手
续;
8、凡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当地治安综合管理奖罚条例有关规定
进行处罚,情节恶劣者送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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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进场制度
1、外来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时,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进场时
身份证要压在门卫处,一般会客均在门卫处;
2、探亲访友人员,在三小时以上者,经门卫许可办好有关手续方
可进入,三小时以上者,必须经保卫科批准;
3、外来探亲访友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工地住宿过夜,特殊情况
要求在本工地过夜住宿者,上交押金每人100元,并经保卫科批准;
4、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内容填写登记表,签写后方可进入,蛮闯
门卫,不听劝阻者,每人每次处罚款20-50元,无理取闹者报保卫科
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移送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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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治
理
台
账
目 录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 治安综合管理网络图
3、 综治(创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5、 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6、 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7、 平安建筑工地创建目标责任书
8、 综合和治安责任书
9、 生活用电管理制度
10、工地值班员巡查制度
11、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2、家属探亲制度
13、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4、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5、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6、现金、票据、重要物品管理制度
17、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18、重点工序、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9、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20、工地门卫值班制度
21、安全保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22、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23、施工人员暂住管理规定
24、人员进出场制度
25、人员进场制度
关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成
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大力推
进《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实施,切实增强企业领导干部
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公司关于项目部成立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流程作以下指导意见,各项目部结合实际情况参照
实施。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项目部责任人
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
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情况汇报,定期分析工地及周边社会治安形
势(每半年至少2次),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指导综治工作(每年不少
于4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分管干部切实负起“第二责
任人”的责任,具体抓好综治工作的落实。与分包单位签订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组织检查考评,严格兑现奖惩。
(二)、切实抓好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项目经理对
本项目的治安工作负第一责任,应结合本工地实际,提出明确的治安
管理工作任务、要求与措施,建立各分包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治安
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和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预案,项目部和管理
人员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处置果断稳妥,无事态扩大、激化现象。
(三)、增强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协助政法部门依法严厉
打击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暴力恐怖犯罪、
以及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性犯罪和毒品犯罪。定期排查、政治突
出治安问题,及时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使其蔓延
泛滥。
(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工地内外的治安防控网络必须完善,形成全方位、多层次,集防范、
控制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健全联防工作
组织领导(协调),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不断强化施工人员教育、服
务、维权、管理各项措施。
(五)、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和安全措施。控制火灾、交通事故,不
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有影响的特大恶性治安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六)、规范综合治理组织建设。加强以项目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
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组织、人员、职责、报酬“四落实”的治保会、
调委会达到90%以上。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法规教育。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健全。坚持综治会议制度,对
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分包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嘉奖。定期开展综治
工作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公司综合办公室。经常性开展治安形势分
析,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认真完成公司综合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
任务,开展工作富于创新,有项目部特色。
(八)、逐步加强各项综治保障措施逐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经费及各专项经费列入项目部成本预算,专款专用,并逐步有所增加,
开展各项综治活动的专项经费有保障。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
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
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
2015年 11月1日
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部治安综合管理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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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创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惩治和预防犯罪,维护地方稳
定,实现长治久安,确立科学的发展观。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第一条 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宣传建筑工地的规范
化建设,推进工地在施工安全建设、施工人员治安管理责任建设和文
明工地建设等方面工作,提高施工建设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
权意识。
第二条 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工作原则:
(一) 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二) 立足职能,提供帮助;
(三) 热情主动,无偿服务;
(四) 统筹兼顾,服从全局;
第三条 “平安工地”活动的组织机构
(一) 工作小组:项目经理 朱建平 为组长;现场负责人 张珍喜为副组长;各分包单位负责人、班组长为小组成员。 办公地点为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办公室
(二)
第四条 工作小组采取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组长(副组长)主要
负责联系和指导工作,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各项具体事务的办理。
第五条 “平安工地”活动的主要内容:
1、严格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积
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防止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发生。
2、加强施工单位的用工管理。除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外,还
要求施工单位建立责任明确的治安保卫制度,不得私招滥雇务工人员,所有用工都必须登记造册。
3、督促施工方及时发放工人和民工工资。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
发放工人和民工工资,同时建议施工单位为工人和民工提供良好的作
业和生活环境,添置相关设备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
4、加强建筑工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
位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做好相关的工作,如签订《施工人员治安管理责
任书》等。
第六条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
划,保证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第七条 创建“平安工地”活动工作小组须将有关创建任务及时分
派到区域建局、区司法局和信访局,以及镇相关业务部门和相应的建
筑工地,业务部门受理后须及时办理并反馈给工作小组,以便答复相
关人员。
第八条 工作小组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定点服务,特殊情况可另行
安排。
第九条 在创建工作过程中,创建双方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收取
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十条 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例会,会议由工作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
持,工作小组成员参加。
第十一条 活动小组必须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后报局、镇
有关领导。
第十二条 由专人负责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信息汇总,宣传报
道和总结工作。
第十三条 年终配合区综治委对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开展情况
进行评估和考核,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营造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环境整洁、
作风优良、政治稳定、治安安定”的安全文明工地,保障项目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
2015 年 11 月 1 日
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1、结合项目部施工工序、工艺,制定和部署施工现场治安综合治
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监督实施。
2、及时组织传达上级有关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定期召开会议,
通报工地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3、调查分析工地的治安动态,提出相应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治理。
4、加强工地专兼职保卫队伍建设,指导政治保卫员、治安安全员、
安全信息员、民事调解员、义务消防员开展工作,提高战斗力。协调
各部门、各分包单位综治小组关系,保证群防群治网络正常运转,发
挥作用。
5、协调解决各部门、各分包单位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落
实整改。
6、定期检查创建“安全按文明工地”和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的落
实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总结推广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对先进个人
进行表彰,弘扬正气。成绩特别突出的将推荐上级机关给予表彰。
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
2015 年 11 月 1 日
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工
地治安的综合治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
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七不”规范及项目部职工
守则,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
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爱,发生矛盾时,大
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
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
人等粗暴行为。打架无论原因、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况处以50-300元
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报呈公
安部门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以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
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具、赌资,并视情
处以50-500元的罚款。
5、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大
功率电器和煤气瓶,否则一经查实,一律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
50-500元。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
当事人罚款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
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情
况特殊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批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
情况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由当事人
负责。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以
罚款2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9、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他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
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200-500元。
10、每个职工都要保护工地和他人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
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交部门处理并
逐出工地。
11、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
地材料随意拿做他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2、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
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
公安部门处理。
13、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
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
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处理外,再视
情处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14、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或在工地外,都不要做违纪乱法的
事,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
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5、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
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
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6、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如破坏已粉刷好的
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
等,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
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7、为了确保每个职工的正常就餐,严禁在食堂乱拿他人餐盒,
不注意拿错的应及时送回食堂,否则,视偷窃论处,每只饭盒处罚款
50-200元,认识态度较差者加倍处罚或开除。
1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
者每次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19、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
饭,或用烧火及灯具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或视情处罚。
20、严禁在男(女)大宿舍内男女混住,甚至过夜,违者处当事
人罚款每次20-5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21、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
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戒。
22、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他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
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3、严禁用饮用开水洗脸、洗脚等不正常的随意乱用开水现象,
违者每次处罚10-30元,或视情处理。
24、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的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
情况,每晚23:30必须关灯,否则,一经查实,每次处同室人罚款5-30
元。
25、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
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6、临时来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
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
视情处被访人罚款20-50元,或视情处理。
27、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处理。
28、女工及本单位职工的家属,一律不得留宿项目部宿舍否则劝
其退场或视情处理。
29、未成年人,原则上不予进场,特殊情况要求进场者,必须由
法定监护人上报安全监护书或保证书,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
本工地。
30、女工、家属及未成年儿童,未经审批而班组长自行接收者,
一切后果由接收班组长承担。职工自己擅自叫其进入者,视情处罚或
责令其退场。
31、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
做好表率作用,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32、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
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33、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纠正。
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组人
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500元,或视情处理。
34、各班组长必须按公安部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处理的要求,
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
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5、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外,再
视认错态度好坏,另外罚款30-100元,事故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
者,呈报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6、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
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
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处理。
37、对检举违章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
视情严加惩处。
38、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于同坏人
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
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9、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
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
的以30元计发。
(3)抓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价值的20%(以新品计价),
不足20元计发。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
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
奖励。
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
平安建筑工地
创
建
目
标
责
任
书
常州市创建平安建筑工地责任书
工程名称:
第一条 根据常州市委、市政府、江苏省建设厅、建管局平安创建
工作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使创建平安
建筑工地活动得到进一步落实,制定本责任书。
第二条 各建筑业企业、项目部要将创建平安建筑工地列入精神文
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
安,放在建设和谐社会这个更高目标进行部署。承接项目的建筑业企
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注册建筑造师)为直接责
任人,各建筑业企业、项目部要为开展创建平安建筑工地工作提供良
好的保障条件。着力提升内部治安防控能力,全力压降各类案件事故,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内部稳定、职工满意的工作目标。
第三条 加强创建平安队伍建设。各建筑企业、项目部要选派对创
建平安建筑工地工作熟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对安全生产、外来务工人员管理、矛盾纠纷排查、消防安全管理、重
点要害部位等工作都要健全制度,并要有台帐记录,工程项目内部安
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措施“四落实”。治安隐患得到及
时发现和消除,重点要害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责任要分清。“三防”(人
防、技防、设施防)措施进一步落实,并重视加强同辖地派出所的联
系,开展警民联防,警民共建活动。
第四条 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影响社会稳定
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施工项目及其从业人员做到“十个不”工作目标:
1、不发生在全国、省、市、区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2、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聚集进京滋事案件;
3、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事故和巨额财产损失的恶性案件;
4、不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
5、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区域性治安混乱或恶性治安事件;
6、不使用无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
7、不使用来历不明、情况不清、有犯罪嫌疑的人员;
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9、从业人员,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10、从业人员,不发生堵路、堵街、阻断交通、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第五条 做好务工人员的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
的原则,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企业及人员
的守法意识,外来务工人员超过50人的单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
理,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法乱纪、刑事案件的
发生。
第六条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处理好从业人员的来信
来访工作,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避免不稳定因素、
不安定因素、不安全因素等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产生。做到各类
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调处,疏导化解;重点治安问题整治率达到
100%,安全隐患治理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案
件及各类案件事件,杜绝重大治安及灾害性事故发生。
第七条 要认真做好消防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
作方针,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要根据公安部61号令颁发的《机关、团
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切实解决问题,对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工作,项目部要建立消防工作
台帐,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有效,确保万无一失,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第八条 建立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施工单位、项目部有创建平安
建筑工地经费并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明确职能、综治部门及
责任人,负责创建工作。创建工作要纳入责任人考核目标,进行考核。对于防范工作扎实,全年不发生问题的单位,对在创建平安工作成绩
突出的单位、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都要分别给予物质奖励。因管
理不善、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对单
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第九条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创建文明工地考核内容,常州
市建设局将根据《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考核办法》和《创建
新一轮平安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实施检查考核。
第十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建管处、各创建单位各执一份。
建管部门: 创建单位: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5 年度综治和治安
责
任
书
201 5 年 11
月
派出所
201 年度社会治安治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派出所全年目标和
任务,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推进“三大建设”,严格落实社
会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综治委、中纪委、中
组部、人事部、监察部《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
干规定》特制定责任目标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各企业必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单
位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年不少于两次专题听取
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企业一把手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
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
作范围内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责任。坚持把领导干部抓维护社会稳
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以及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内容。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单位责任制以及警示制、一
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
(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企业单位建立调解站,
建立健全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建立调解信息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
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
(三)企业内部保卫组织和保卫力量建设到位,运作正常,经费
落实。
二、责任目标
(一)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各项工作目标达到上级要
求。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得到严密控制和坚决打击,不发生严重危害
国家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二)对各类矛盾纠纷做到发现、疏导、化解及时。
(三)有效控制刑事发案。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
额资财损失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
案件。
(四)加强社会团、单位内部的防范网络建设,加大技防建设力
度,推进技防单位的建设,着力打造治安防控体系。
(五)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
题排查整治机制健全、效果明显,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区域性治安
混乱或突出治安问题。
(六)加强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外来人口管理机制。
(七)深入推进“为了明天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
(八)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健全,措施落实。矫正对象重
新为最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九)禁毒工作机构健全,覆盖率达100%。
(十)公共复杂场所秩序良好,健康文明。
(十一)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生产和危险物品监
督管理。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
制,不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和生产责任事故。
(十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
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突
出问题。
(十三)指定本单位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预案,监理预警
救援机制,定期组织预案的 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
调整、修订和补充。
(十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如实报
告派出所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
按照“四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和事
故结案工作。
(十五)加强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十六)深入推进“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和
平安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创建合力,不断提升系列创建的水
平。
(十七)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提高。公众安全感调查中,
满意和基本满意达95%以上。
(十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宣传计
划。组织实施“五五”普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十九)认真贯彻落实派出所有关综治河平安建设的重大工作部
署,完成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检查考核
(一)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底由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共同组
织检查考核。
(二)本责任书一式肆份。
甲方:
派出所 乙方:
生活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电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
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得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用
的老化、破皮、漏电的电线及时更换,并作好书面记录。
3、发现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
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有关规定处以50-500
元罚款处理,该费用在各班组中扣除。
4、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按工地治安综
合管理奖惩制度第七条处罚。
5、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人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
的照明用电。
6、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
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7、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中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
工地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
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大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
工地值班员巡查制度
1、每小时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进行巡查,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
及时处理、汇报和记录。
2、禁止任何单位将物品和施工材料存放于安全通道、走廊边缘。
3、监管工地用水情况,对施工方没关水龙头的情况及时跟进处理,
不得造成地面浸水现象。
4、监管工地用电情况,工地一律不得用花线作导电材料,违者一
律没收。其次对电箱接线杂乱和施工接线不用插座的违章用电的情况
及时通知项目部协调处理。
5、清洁卫生监管,各施工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卫生由各自负责清运
到指定位置,要求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对不及时清理的通知其负责人
处理,对不配合者知会项目部填清洁违章通知单。
6、施工现场电焊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并配备灭火器,有专
人进行监护,若有违章操作的坚决制止并按章处罚。
7、做好施工现场建筑物成品、半成品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保护工
作遇有破坏偷盗的情况要及时制止,然后汇报项目部进行处理。
8、工地巡查人员不得在工地坐、卧、依靠、吸烟打盹。
9、制止施工人员在现场吸烟、严禁无关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进入工地。
10、工地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有人留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遇有无关闲杂人员要询查具体原因,没造成损失的立即清除现场。对
公司有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并作好相关处理记录。
11、严禁塔吊、施工电梯、卸料平台等超载作业,遇有相关情况
及时制止。
12、巡查楼段、现场内外标语张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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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
时补充。
3、消防灭火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灭火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
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
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监护,做到人
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组织人员扑灭,必要
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搭设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
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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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探亲制度
1、本工地职工家属原则上可来工地探亲,工地可给予一定的优惠
待遇。
2、来本工地探亲的家属除向门卫登记以外,必须在家属探亲前由
职工本人向项目部提出申请,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将进入工地。
3、家属探亲期为半个月,除项目部批准外,若超过半个月的,项
目部将采取措施使其家属离开工地。
4、家属来工地探亲,必须遵守国家法令(包括计划生育)和本工
地的规章制度,不准进入施工工地和作业人员攀谈而影响他人工作。
5、家属来工地探亲,为安全起见,不能随意接插座或用电炉炒菜、
烧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用电时,必须提出申请,报工地负责人批准
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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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褥、电饭锅、煤气炉。(经处领导批
准配置的除外)。
2、在宿舍内不准聚众赌博、酗酒、打架和进行其他一切违反乱纪、
法纪的不正当活动。
3、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事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报行
政科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规定时间内留宿。
4、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及时清扫垃圾和易燃杂物。
5、宿舍内严禁私自接线、改线,装插座和用铁丝代替保险丝。一
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
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6、宿舍照明一律使用40W以内的灯具,室内不得喧哗,不准在床
上吸烟。
7、对于办公楼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准乱抄乱拿挪作他用,紧急情
况下使用后,立即向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更换。
8、爱护和保管好各种公共设施,调出人员需主管部门清帐后可办
理手续。
9、就寝和外出时,应灭灯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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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
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和实物的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
的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不验收;
2、入库存放
(1)验收后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主义整洁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方在层
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
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除,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
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
查是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账账相符;
4、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必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按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
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
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
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
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以外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
理费调出。
5、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
底盘点;
(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6、记账
(1)设立账簿和登记帐,账簿要整齐、全面、一目了然;
(2)账簿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账户;
(3)记账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再入账,发现有差错
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账;
(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账,否则要退回仓
管员补来手续后才能入账;
(5)发出的物资按加权平均法计价,月中出现的发货计价差额分
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账员、部门、财务部各一份;
(6)直接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账;
(7)调出本企业的物资所用的管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
料成本,应由财务部冲减费用;
(8)进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量、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
单价人民币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平均发计价;
(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进口物资,于月底估价
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计后,再按实入账,并
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帐;
(10)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
务部材料会计;
(11)与仓管员校对事务帐,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账,保证
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7、建立档案制度
(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实物账簿;
(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和材料会计报表;
8、仓库物资管理细则
(1)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
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杜
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
收单”仓库据以记账,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
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
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为提高各部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
用隔天发料办法办理领料的有关手续;
(4)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
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再交仓库主管批准方可领料;
(5)各部门领用物料的下月补给计划应在月底报送仓库部,临时
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送仓库部;
(6)物料出场必须严格办理出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或“内
部调拨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仓库主管签署,审批发货。仓库应及时记账及送报财务部一份;
(7)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好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
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8)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
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以及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9)仓库人员定期盘点仓库物资,发现升溢或损失,应办理物资
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领导批
准,据以列表,并报财务部各一份;
(10)为配合供应部门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
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编制“仓库物资余额表”,送交采购
部、财务部各一份;
(11)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定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
由仓管部根据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供应部根据请购数量
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12)仓管员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员
承担。如仓管员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材料员不能按时到货,责任
则由材料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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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仓库安全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工伤事故的出现;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
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
制;
3、若库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应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不得私自
挪用;
4、严禁各种生活用危险品、车辆、油料、易燃品进入库区。
5、仓库区域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按项
目部有关安全保卫规定执行;
6、加强用电管理,建立班前班后检查记录制度,做好交接检查的
详细记录;
7、加强对仓库门、窗、锁的管理,出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及时采取措施。末班人员下班后,将钥匙交到安全科,方可离去;
8、做好入库人员登记工作,严禁夜间留宿。特殊情况须报项目部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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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票据、重要物品管理制度
为健全项目部内部现金、票据、印鉴等的安全防范机制,保障项
目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出纳处必须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现金,妥善保存空白
支票、票据、零星现金等公共贵重物品。
二、项目部出纳严守秘密,安全关锁门窗,确保现金和票据、重
要物品的安全。
三、出纳应将临时收到的现金及时存入信用社或银行,需要临时
存放的现金量必须控制在上级核定的备用金限额以内,多余现金必须
于当天存入银行。
四、财务人员去银行存、取大额现金,应向项目经理报告,由项
目经理安排相关人员护送。
五、印鉴和空白支票必须妥善保管,分开设置,做到印在人在,
人走印收,,防止他人盗用,支票不得预留印章。
六、财务室的桌柜等财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其余办事人员均
在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业务,如因特殊原因需接近出纳人员,应得到出
纳人员的许可方能进入。
七、每日下班时应关闭所有设备,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八、财务人员必须提高警惕,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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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一、坚持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
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开展排查。
二、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早抓、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
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在排查中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得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
体性事件的苗头高度警惕,如实上报。
三、建立项目部、分包单位、工长、小组长的四级调解网络,健
全矛盾纠纷信息员,实行分级调解,工长、小组长随时调解,分包单
位每周总结一次,项目部每半月总结一次,及时控制矛盾、纠纷。
四、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对排查出
的各类矛盾纠纷,每月底前逐级填报《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统计表》。对排查出的可能发生影响工地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五、健全排查调解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纠纷性质、
大小和调解权限进行分类梳理,对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要详细填写《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同时随附请求说明,载明纠纷当事人情况、发生原因,矛盾焦点等基本情况。
六、对工长、小组长报送的需要项目部协调解决的矛盾纠纷,项
目部必须研究确定调解方案、调解领导、工作人员,及时组织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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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序、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基坑开挖监察、记录。发现隐患会同相关班组及时处理并报告
项目部;
2、塔吊、施工机具的经常性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3、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
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
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5、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
回火的安全装置;
6、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楚附近易燃物,配备看货人员和灭火
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7、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
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8、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
要符合防火规定;
9、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
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0、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
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人批
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11、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
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2、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1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
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14、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
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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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每周对项目部职工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教育;
2、严把新工人录用关,不用身份不明、道德素质不高的员工;
3、由门卫进行每天24小时治安值班和巡视。对进出施工现场人
员进行登记,非作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实行外出请假制度,本项目部人员未经请假不得外出,晚上无
特殊情况不得一人单独请假外出;
5、发现扰乱社会治安的突发性违法事件,及时制止,并立即向警
方和上级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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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门卫值班制度
1、集中思想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自觉遵守有
关治安条例;
2、上岗时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开小差,干私活;
3、严格把好门卫关,对进出物资和车辆必须凭证件及有关人员签
字证明方可放行,并且做好登记;
4、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和车辆未经同意,一律不准入内;
5、本工地施工人员应主动出示出入证检查;
6、晚上值班轮流执勤,要做到勤巡逻、勤瞭望、勤观察、勤检查,
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值班人员汇报,采取可行措施,及时处
理解决;
7、讲究文明礼貌,待人接物和处事应讲究方法,以理服人,敢于
同不好现象作斗争;
8、认真做好门卫内外的卫生保洁工作;
9、树立高度的责任心,立足本职岗位,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
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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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认真执行安全保卫条例、规范、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对本工地人员和财务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负责本工地值班人员,防火小组的教育和领导工作,确保一方
平安;
3、按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和处理内部发生的安全保卫时事件,以及
与公安机关,街道居委会等的联系,办理有关事项,切实做到管理好
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4、负责检查和监督防火,防盗措施的落实;
5、参加工地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参加工地场容场貌、卫生工作;
7、负责工作生活,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落实实施。争创“平
安建筑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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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1、保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
财产不受损失;
2、项目经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围挡等,尽
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3、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
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外来人员无项目经理许可,不
得进入施工现场;
5、夜间执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6、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
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
7、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后
勤专员保管,以被相关人员查阅;
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
的批条方可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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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暂住管理规定
为加强暂住人口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暂住证申领办法》、《租
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年满18周岁的(未满18岁的禁止在本工地务工)拟在本项目
工作(住宿)1个月以上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的
同时,应申领暂住证。申报暂住登记必须在到达后3日内,持本人居
民身份证在项目部登记,由项目部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办理;
2、暂住证是暂住人口在暂住地合法居住的有效证件,有相关部门
检查时,应出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相关证明。除公安机关可依法
收缴或者吊销暂住证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暂住证
和其他身份证件。外来探亲、访友等人员不申领暂住证;
3、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为1年,暂住证期满需要继续暂
住的,应在期满前到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延期或换证手续。任何
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编造、买卖暂住证;
4、暂住证遗失、损坏的,应及时报告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补领、换领手续;
5、暂住证登记项目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常住
户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证、暂住地址、暂住理由、有效期限等,暂住
人口在登记时必须如实申报登记项目;
6、暂住人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规定,遵守当地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管
理规定;
(2)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不得冒领、
涂改、转借或者使用过期的暂住证;
(3)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暂住证,遇到依法查验身份证、暂住证
时,应主动出示,不得拒绝;
7、项目部主要做好下列工作:
(1)宣传和贯彻暂住人口管理的法规,对暂住人口尽心经常性的
法制、安全教育;
(2)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检查督
促本单位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
(3)不得雇佣无身份证和来历不明的人员;
(4)及时调解矛盾和纠纷,落实对违法人员的教育工作,及时向
公安机关报告暂住人口增减变动和管理工作等情况;
(5)制止违法行为,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
得包庇犯罪和提供违法犯罪活动场所;
(6)暂住人口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必须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
领取健康证明;
8、奖惩
(1)暂住人口中的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的;法制宣传教育
成效显著地;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
关破获案件的;在暂住人口和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绩的部门、班
组和个人项目部给予相应奖励;
(2)不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经项目部通知拒不改
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编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5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1-3倍的
罚款;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的,对班组或
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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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进出场制度
为了健全工地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工地,使该退场
的人员及时而正常的退场,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工地和宿舍区;
2、经批准在工地录用人员,由接收班组长先带到门卫登记,并上
交本人身份证和一寸脱帽照片四张,无身份证原则上不予接收,特殊
情况须经保卫科批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好有关手续的,
不作为本项目部的职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录用人员进场后7天内必须与接收班组签订劳务协议书,并上
报质安科备案,否则将不予录用;
4、录用人员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领导,
自觉地严格执行本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持他人证件或假证件进场者,一经查实,视情处罚款50-100
元后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
6、经项目部批准的退场人员,由所属班组班组长的申请,经施工
人员签字,在门卫处领取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在此工地应得的未领工作;
7、任何人退场时或持包出门,门卫都必须在门房履行行包检查手
续;
8、凡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当地治安综合管理奖罚条例有关规定
进行处罚,情节恶劣者送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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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进场制度
1、外来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时,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进场时
身份证要压在门卫处,一般会客均在门卫处;
2、探亲访友人员,在三小时以上者,经门卫许可办好有关手续方
可进入,三小时以上者,必须经保卫科批准;
3、外来探亲访友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工地住宿过夜,特殊情况
要求在本工地过夜住宿者,上交押金每人100元,并经保卫科批准;
4、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内容填写登记表,签写后方可进入,蛮闯
门卫,不听劝阻者,每人每次处罚款20-50元,无理取闹者报保卫科
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移送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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