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成立机构的合作协议书
甲方: 穆捷华
乙方: 华敬俊
丙方: 北京雷恒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为促进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根据项目运作需要,有关三方一致协议成立香港注册机构:中国国际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院,注册费(含注册服务代理费)资本股金共计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此机构具有股份合作性质。
一、甲、乙、丙三方投资股份构成如下:
甲方穆捷华实际投资3500元,并以项目原始创意的无形价值折资入股,共占合资股份的36%;乙方华敬俊实际投资3500元,占合资股份的32%;丙方北京雷恒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实际投资3500元,占合资股份的32%。机构一经成立,甲方穆捷华《九九历史文化名城美术文化工程》项目创意的无形资产即归甲、乙、丙三方共同所有,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并以新成立机构统一对外经营。
二、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在香港办理注册中国国际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院事宜,本协议签字即把开办机构的入股资金交付丙方。办理周期以三十个工作日为限,否则本协议作废,入股资金由丙方退还甲、乙方。
三、机构注册工作内容包括申请注册的全套法律文件。
1、
2、 支付香港政府方面费用,支付第一年的商业登记费; 呈报香港政府的全部文件和报表;
3、 取得法人开办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取得法定章、钢印和财务专用章各一枚。
4、 提供香港秘书管理服务,包括:注册地址、处理政府往来文件。(接收、存档、传递)
5、 新机构章程须由股东三方认证。
四、甲、乙、丙三方共同认定:中国国际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院挂靠于中国国际实业家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实业家研究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每年管理费用由有关方面协商。
五、中国国际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院机构注册法人由丙方北京雷恒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担任,并出任执行院长,(院长暂空缺)上述二职任期为两年。遇有特殊情况,将召开股东会对机构领导人予以调整补充。甲方穆捷华在新机构的任职名称为研究院秘书长兼策划总监)乙方华敬俊在新机构的任职名称为研究院运营总监,任期资格限制均与机构法人相同。
六、新机构注册成立以后的初期运作费用由丙方北京雷恒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先行垫支并保留凭据,项目投资进入后即行报销。
七、新机构的设立和日后经营,须在国家大法以及经济合同法的范围限制内行事。
八、未尽事宜,合作三方另以补充协议文件表达。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丙方签署: 2003年7月 日 2003年7月 日 2003年7月 日
关于投资成立机构的合作协议书
甲方: 穆捷华
乙方: 华敬俊
丙方: 北京雷恒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为促进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根据项目运作需要,有关三方一致协议成立香港注册机构:中国国际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院,注册费(含注册服务代理费)资本股金共计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此机构具有股份合作性质。
一、甲、乙、丙三方投资股份构成如下:
甲方穆捷华实际投资3500元,并以项目原始创意的无形价值折资入股,共占合资股份的36%;乙方华敬俊实际投资3500元,占合资股份的32%;丙方北京雷恒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实际投资3500元,占合资股份的32%。机构一经成立,甲方穆捷华《九九历史文化名城美术文化工程》项目创意的无形资产即归甲、乙、丙三方共同所有,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并以新成立机构统一对外经营。
二、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在香港办理注册中国国际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院事宜,本协议签字即把开办机构的入股资金交付丙方。办理周期以三十个工作日为限,否则本协议作废,入股资金由丙方退还甲、乙方。
三、机构注册工作内容包括申请注册的全套法律文件。
1、
2、 支付香港政府方面费用,支付第一年的商业登记费; 呈报香港政府的全部文件和报表;
3、 取得法人开办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取得法定章、钢印和财务专用章各一枚。
4、 提供香港秘书管理服务,包括:注册地址、处理政府往来文件。(接收、存档、传递)
5、 新机构章程须由股东三方认证。
四、甲、乙、丙三方共同认定:中国国际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院挂靠于中国国际实业家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实业家研究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每年管理费用由有关方面协商。
五、中国国际历史文化名城研究院机构注册法人由丙方北京雷恒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担任,并出任执行院长,(院长暂空缺)上述二职任期为两年。遇有特殊情况,将召开股东会对机构领导人予以调整补充。甲方穆捷华在新机构的任职名称为研究院秘书长兼策划总监)乙方华敬俊在新机构的任职名称为研究院运营总监,任期资格限制均与机构法人相同。
六、新机构注册成立以后的初期运作费用由丙方北京雷恒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先行垫支并保留凭据,项目投资进入后即行报销。
七、新机构的设立和日后经营,须在国家大法以及经济合同法的范围限制内行事。
八、未尽事宜,合作三方另以补充协议文件表达。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丙方签署: 2003年7月 日 2003年7月 日 2003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