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关于思维发展阶段 感知运动期(0-2岁)
这是语言和表象产生前的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儿童依靠感知动作适应外部世界,构筑动作格式,开始认识客体永久性,末期出现智慧结构。这个阶段又分为六个小阶段。
1、第一分阶段(出生-1个月)
儿 童出生后以先天的无条件反射适应外界环境,并且通过反射练习使先天的反射结构更加巩固(如吸吮奶头的动作变得更加有把握),还扩展了原先的反射(如从本能的吸吮扩展到吸吮拇指、玩具,在东西未触到嘴时就做吸吮动作等)。这一阶段称反射练习期。
2、第二分阶段(1-4、4.5月)
在 先天反射基础上,儿童通过机体的整合作用,把个别的动作联结起来,形成了一些新的习惯,如寻找声源,用眼睛追随运动的物体。这一阶段称习惯动作时期。
3、第三分阶段(4.5-9个月)
4个月后,儿童在视觉与抓握动作之间形成了协调,以后经常能用手摸、摆弄周围的客体。这样一来,儿童的活动便不在囿于主体自身,而开始涉及对物的影响,物体受到影响后又反过来进一步引起主体对它的动作。于是就在主体和客体间通过动作和动作结果造成的影响发生了循环联系,最后渐渐使动作(手段)与动作结果(目的)产生分化,出现了为达到某一目的而行使的动作,智慧动作开始萌芽。不过,按皮亚杰的说法,第三阶段还是处于向智慧动作萌芽的过渡时期,直到第四阶段才真正出现智慧动作。因此,第三阶段称有目的的动作逐步形成时期。
4、第四分阶段(9-11、12个月)
这一阶段,目的与手段已经分化,智慧动作出现。一些动作格式被当作目的,另一些动作格式则被当作手段使用。如儿童拉成人的手,把手移向他自己够不着的玩具方向,或者要成人揭开盖着物体的布。这表明儿童在做出这些动作之前已有取得物体的意向。另外,儿童各动作格式之间的关系更加灵活,更加概括化。儿童能运用不同的动作格式来对付新遇到的事物,就像儿童以后能运用概念来了解事物一样,儿童用抓、推、敲、打等多种动作来认识事物。不过这阶段儿童只会运用在同化格式中已有的行动格式,还不会创造或发现新的动作顺应世界。此阶段称为手段与目的的分化并协调期。
5、第五分阶段(11、12个月-1.5岁)
当儿童偶然地发现某个感兴趣的动作结果时,不只是重复以往的动作,而是在重复中作出一些改变,通过尝试错误,第一次有目的地通过调节来解决新问题。如将娃娃放在毯子上,婴儿拿不到娃娃,用手东抓西抓,偶然间拉动了毯子一角,儿童看到了毯子运动与娃娃间的关系,于是拉过毯子,取得了娃娃。儿童用新发现的拉毯子的动作,达到了目的,这是智慧动作发展中的一大进步。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时的儿童还没有形成沿着一定的方向目的去构成新方法的能力,新方法的发现纯属尝试中的偶然。
6、第六分阶段(1.5-2岁)
这是感知动作结束、前运算时期开始的时期。它的显著特征是儿童除了用身体和外部动作来寻找新方法之外,开始在头脑里用“内部联合”方式解决新问题。如一只微微开口的小盒子,内装一条看得见的项链,儿童先把盒子翻来覆去地看,或用小手指伸进缝道去拿,但拿不到。后来儿童完全停止了动作,眼睛看着盒子,嘴巴一张一合。做了好几次这样的动作后,他突然用手拉开盒子口,取得了项链。这种一张一合的嘴的动作实际上是儿童在头脑里用内化了的动作模仿盒子张开的情形,只是当时他的表象能力还很差,仍须借助外部动作表示。运用表象模仿别人做过的行为来解决眼前的问题,这标志着感知动作期的结束,新阶段的开始。
按照皮亚杰的理论,感知动作阶段儿童在认知上有两大成就:主体和客体的分化和因果
关系联系形成。最初的婴儿分不清自我与客体,客体对儿童来说只是忽隐忽现的不稳定的感觉图像,儿童不了解客体可以独立于自我而客观地存在。儿童只认为自己看得见的东西才是存在的,而看不见时也就不存在了。当客体在眼前消失,儿童依然认为它是存在的,这就是皮亚杰所称儿童建立了“客体永久性”。客体永久性的建立标志着儿童已把主客体分化开来(年龄约在1周岁),完成了“哥白尼式的革命”,即从以自我为中心变成把自己看成是无数客体中的一个。
儿童最初的动作都是无目的的,或者说是任意的。在儿童的动作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逐渐产生了动作与由动作造成的对客体影响的结果的分化,以后又扩及到动作与客体间的关系,使动作的目的性越来越明确,这就意味着因果认识产生了。
皮亚杰关于思维发展阶段 感知运动期(0-2岁)
这是语言和表象产生前的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儿童依靠感知动作适应外部世界,构筑动作格式,开始认识客体永久性,末期出现智慧结构。这个阶段又分为六个小阶段。
1、第一分阶段(出生-1个月)
儿 童出生后以先天的无条件反射适应外界环境,并且通过反射练习使先天的反射结构更加巩固(如吸吮奶头的动作变得更加有把握),还扩展了原先的反射(如从本能的吸吮扩展到吸吮拇指、玩具,在东西未触到嘴时就做吸吮动作等)。这一阶段称反射练习期。
2、第二分阶段(1-4、4.5月)
在 先天反射基础上,儿童通过机体的整合作用,把个别的动作联结起来,形成了一些新的习惯,如寻找声源,用眼睛追随运动的物体。这一阶段称习惯动作时期。
3、第三分阶段(4.5-9个月)
4个月后,儿童在视觉与抓握动作之间形成了协调,以后经常能用手摸、摆弄周围的客体。这样一来,儿童的活动便不在囿于主体自身,而开始涉及对物的影响,物体受到影响后又反过来进一步引起主体对它的动作。于是就在主体和客体间通过动作和动作结果造成的影响发生了循环联系,最后渐渐使动作(手段)与动作结果(目的)产生分化,出现了为达到某一目的而行使的动作,智慧动作开始萌芽。不过,按皮亚杰的说法,第三阶段还是处于向智慧动作萌芽的过渡时期,直到第四阶段才真正出现智慧动作。因此,第三阶段称有目的的动作逐步形成时期。
4、第四分阶段(9-11、12个月)
这一阶段,目的与手段已经分化,智慧动作出现。一些动作格式被当作目的,另一些动作格式则被当作手段使用。如儿童拉成人的手,把手移向他自己够不着的玩具方向,或者要成人揭开盖着物体的布。这表明儿童在做出这些动作之前已有取得物体的意向。另外,儿童各动作格式之间的关系更加灵活,更加概括化。儿童能运用不同的动作格式来对付新遇到的事物,就像儿童以后能运用概念来了解事物一样,儿童用抓、推、敲、打等多种动作来认识事物。不过这阶段儿童只会运用在同化格式中已有的行动格式,还不会创造或发现新的动作顺应世界。此阶段称为手段与目的的分化并协调期。
5、第五分阶段(11、12个月-1.5岁)
当儿童偶然地发现某个感兴趣的动作结果时,不只是重复以往的动作,而是在重复中作出一些改变,通过尝试错误,第一次有目的地通过调节来解决新问题。如将娃娃放在毯子上,婴儿拿不到娃娃,用手东抓西抓,偶然间拉动了毯子一角,儿童看到了毯子运动与娃娃间的关系,于是拉过毯子,取得了娃娃。儿童用新发现的拉毯子的动作,达到了目的,这是智慧动作发展中的一大进步。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时的儿童还没有形成沿着一定的方向目的去构成新方法的能力,新方法的发现纯属尝试中的偶然。
6、第六分阶段(1.5-2岁)
这是感知动作结束、前运算时期开始的时期。它的显著特征是儿童除了用身体和外部动作来寻找新方法之外,开始在头脑里用“内部联合”方式解决新问题。如一只微微开口的小盒子,内装一条看得见的项链,儿童先把盒子翻来覆去地看,或用小手指伸进缝道去拿,但拿不到。后来儿童完全停止了动作,眼睛看着盒子,嘴巴一张一合。做了好几次这样的动作后,他突然用手拉开盒子口,取得了项链。这种一张一合的嘴的动作实际上是儿童在头脑里用内化了的动作模仿盒子张开的情形,只是当时他的表象能力还很差,仍须借助外部动作表示。运用表象模仿别人做过的行为来解决眼前的问题,这标志着感知动作期的结束,新阶段的开始。
按照皮亚杰的理论,感知动作阶段儿童在认知上有两大成就:主体和客体的分化和因果
关系联系形成。最初的婴儿分不清自我与客体,客体对儿童来说只是忽隐忽现的不稳定的感觉图像,儿童不了解客体可以独立于自我而客观地存在。儿童只认为自己看得见的东西才是存在的,而看不见时也就不存在了。当客体在眼前消失,儿童依然认为它是存在的,这就是皮亚杰所称儿童建立了“客体永久性”。客体永久性的建立标志着儿童已把主客体分化开来(年龄约在1周岁),完成了“哥白尼式的革命”,即从以自我为中心变成把自己看成是无数客体中的一个。
儿童最初的动作都是无目的的,或者说是任意的。在儿童的动作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逐渐产生了动作与由动作造成的对客体影响的结果的分化,以后又扩及到动作与客体间的关系,使动作的目的性越来越明确,这就意味着因果认识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