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小结
我的实习是在基层法庭进行的,现将实习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素质。一个人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将更好的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习期间,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各项理论、方针和政策,将为人民司法落到灵魂深处,努力提高自己思想水平。由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行使审判权的法官必须具备独特的知识结构、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经验和良好的道德素质。实习期间,我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重点司法解释,巩固自己所学知识,提高自己法律水平。同时,向院里一些比较有经验的法官学习办案技能,提高自己实战能力。
二、立足本职,踏实工作。我实习所在的水阳法庭法庭人员比较少,只有两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工作比较忙,实习中,我们庭长作为我的指导教师,他让我直接承办具体案件。办案过程中,我认真做好阅卷笔记、组织当事人双方证据交换、制作庭审提纲及撰写裁判文书。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参加案件开庭审理,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自己的意见认真做好记录,对案件所涉证据予以重视,注意其在庭审中的运用。庭审结束后,我及时地和指导教师交流,并请指导教师对庭审情况进行点评。通过庭审活动,细致的了解案件审理的的各环节,学习了规范的司法程序,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丰富现实,初步积累了一些司法经验。在实习中,我特别注重向指导教师学习调
解的方法,增强调解意识,明确调解规范,培养调解能力,并实际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这使我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注意平衡双方利益,化解双方矛盾,牢固树立起和谐司法的理念,以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成败的重要指标,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承办案件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厘不清楚,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出现捉襟见肘的现象。如在一些“一房两卖”案件中,诉争房屋又存在抵押权时,这就涉及到不动产买卖合同成立和生效问题,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问题及善意第三人问题等等。平时觉得自己理论知识很扎实,但到具体实践时就忘记应用所学理论,存在理论和实践脱节问题,现在才真正切实感受到“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的现实,领悟到“学无止境”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我们有时在案件的庭审过程中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使自己陷入与当事人对立中,忘记自己是居中裁判的角色,缺乏庭审技巧。有时会一味的执着法律的规定,有时又会因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由于法律语言表达的有限性、社会的多变性和复杂性、立法技术的局限性,法律存在局限性,在一些情形下,就需要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很多情况下这需要法官具有丰富的司法经验,而这正是我所欠缺的。对于离婚案件,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现实是复杂多样的,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方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不准予离婚,这在以前是很少了解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我们所受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确实是有一段距离的,这在我这次
实习感受特备明显,这就要求我们以后要加强这方面的锻炼,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相互检验、提高。
通过这次实习,使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丰富了自己的司法实践经验,提高了运用法律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对审判理论和审判实践及其程序都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掌握,为走上审判岗位积累经验,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使我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切实明白作为一名法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社会阅历,独立的法律人格。而年轻的我们拥有激情和干劲,但理性与实践经验又是我们的短板,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锻炼,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一个忠诚的法律卫士,使自己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能够经受历史的考验,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做到“以人为本”,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实习小结
我的实习是在基层法庭进行的,现将实习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素质。一个人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将更好的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习期间,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各项理论、方针和政策,将为人民司法落到灵魂深处,努力提高自己思想水平。由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行使审判权的法官必须具备独特的知识结构、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经验和良好的道德素质。实习期间,我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重点司法解释,巩固自己所学知识,提高自己法律水平。同时,向院里一些比较有经验的法官学习办案技能,提高自己实战能力。
二、立足本职,踏实工作。我实习所在的水阳法庭法庭人员比较少,只有两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工作比较忙,实习中,我们庭长作为我的指导教师,他让我直接承办具体案件。办案过程中,我认真做好阅卷笔记、组织当事人双方证据交换、制作庭审提纲及撰写裁判文书。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参加案件开庭审理,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自己的意见认真做好记录,对案件所涉证据予以重视,注意其在庭审中的运用。庭审结束后,我及时地和指导教师交流,并请指导教师对庭审情况进行点评。通过庭审活动,细致的了解案件审理的的各环节,学习了规范的司法程序,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丰富现实,初步积累了一些司法经验。在实习中,我特别注重向指导教师学习调
解的方法,增强调解意识,明确调解规范,培养调解能力,并实际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这使我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注意平衡双方利益,化解双方矛盾,牢固树立起和谐司法的理念,以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成败的重要指标,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承办案件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案件中的法律关系厘不清楚,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出现捉襟见肘的现象。如在一些“一房两卖”案件中,诉争房屋又存在抵押权时,这就涉及到不动产买卖合同成立和生效问题,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问题及善意第三人问题等等。平时觉得自己理论知识很扎实,但到具体实践时就忘记应用所学理论,存在理论和实践脱节问题,现在才真正切实感受到“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的现实,领悟到“学无止境”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我们有时在案件的庭审过程中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使自己陷入与当事人对立中,忘记自己是居中裁判的角色,缺乏庭审技巧。有时会一味的执着法律的规定,有时又会因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由于法律语言表达的有限性、社会的多变性和复杂性、立法技术的局限性,法律存在局限性,在一些情形下,就需要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很多情况下这需要法官具有丰富的司法经验,而这正是我所欠缺的。对于离婚案件,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现实是复杂多样的,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司法实践中对于一方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不准予离婚,这在以前是很少了解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我们所受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确实是有一段距离的,这在我这次
实习感受特备明显,这就要求我们以后要加强这方面的锻炼,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相互检验、提高。
通过这次实习,使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丰富了自己的司法实践经验,提高了运用法律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对审判理论和审判实践及其程序都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掌握,为走上审判岗位积累经验,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使我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切实明白作为一名法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社会阅历,独立的法律人格。而年轻的我们拥有激情和干劲,但理性与实践经验又是我们的短板,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锻炼,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一个忠诚的法律卫士,使自己作出的裁判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能够经受历史的考验,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做到“以人为本”,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