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高校:
科技部已经发布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现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按照指南方向和申报要求,抓紧组织、认真准备,整合高校相关资源,突出优势和特色,积极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申报材料请于11月16日前报送我司基础处。
联系人:明媚 (010-66096301)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科发基〔2010〕571号)
教育部科技司
2010年10月20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0〕5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家有计划、有重点地新建和调整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十一五”规划和工作安排,决定近期在农业、医学、能源、资源环境等国家重大需求领域和若干重要基础学科领域、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开展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农业领域。
1. 杂交水稻。
2. 棉花生物学。
3. 林木遗传育种。
4. 家蚕基因组学。
5. 旱区农业逆境生物学。
6. 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二)医学领域。
7. 心血管疾病。
8. 肾脏疾病。
9. 生殖医学。
10. 天然药物活性物质与功能。
(三)资源与环境领域。
11. 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
12. 大陆构造与动力学。
13. 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
14.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
15. 荒漠与绿洲生态系统。
16. 草地农业生态系统。
17. 热带海洋环境。
18. 森林与土壤生态。
19. 同位素年代学和地球化学。
20. 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
(四)制造领域。
21. 高性能复杂制造。
22. 流程工业自动化。
23. 钢铁冶金新技术。
24. 机械结构强度与振动。
(五)能源领域。
25. 新能源电力系统。
26. 强电磁工程与新技术。
27. 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
(六)信息领域。
28. 计算机体系结构。
29. 光子学与光通信。
30. 复杂系统控制与智能管理。
(七)材料与工程领域。
31. 聚合物分子工程。
32. 有机无机复合材料。
33. 硅酸盐建筑材料。
34. 水利工程仿真与安全。
(八)基础与前沿学科领域。
35. 理论物理。
36. 低维量子物理。
37. 发光学及应用。
38. 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
39. 高温气体动力学。
40. 生命分析化学。
41. 化学生物学。
42. 细胞生物学。
43. 发育生物学。
44. 真菌学。
45. 微生物代谢。
二、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针对内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2. 已运行和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部门或地方重点实验室,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特色,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有能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有比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3.实验室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参与国际竞争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需要。
4.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至少依托1个二级学科建设,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依托高等院校实验室的主体依托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
5. 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用房集中,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基本满足科研需要,总值2500万元以上,并对外开放使用。有稳定的管理和实验技术队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6.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各方面的条件保障,并承诺建设期间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2000万元以上。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具体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指南方向更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申报时可对现有部门(地方)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
适当调整,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最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原则上不支持跨单位联合申报。
2. 申报实验室必须由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向科技部申报。本通知下发后,各主管部门即可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附件1),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2),审核后报我部。
3. 科技部将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原则上每个方向择优遴选不超过1个实验室立项,请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衡量,严格把关,不要盲目申报。每个部门在1个方向最多只能推荐1个实验室,多报无效。
4. 申请报告一式15份(勿用塑料封面),并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9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报告将不予受理。
5.申报工作结束后,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查实验室研究方向与内容、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人才队伍状况、科研实验条件、运行管理机制、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支持等。评审以实验室汇报演示和答辩、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请相关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
6. 本通知同时在科技部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most.cn。
四、联系方式
1. 业务咨询电话: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基地建设处
联系人:卞松保、周文能
电 话:010-58881590,58881507
2. 申报材料受理单位: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
联系人:王忠、杨晓秋
电 话:010-58881050,58881053
附件:1.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
2.《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一O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
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实验室应在科学前沿探索研究中取得具有国际影响的系统性原创成果;或在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中具有创新思想与方法,实现相关重要基础原理的创新、关键技术突破或集成;或积累基本科学数据,为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提供支撑,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用房应集中,并拥有先进适用的仪器设备和完善的配套设施,仪器设备统一管理,高效运转和开放共享。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成为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若干优秀的学术带头人、高素质研究骨干、高水平技术人员和精干的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实验室工作,在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学术带头人为本领域有影响的学者,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成果显著。
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置研究单元,保持人员结构
和规模合理,并适当流动。实验室应具有良好的培养优秀中青年的条件与业绩,能够培养具有较好科学素质和科研能力的科研后备人才。
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本领域国内研究中心,对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开展高水平和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科研氛围浓厚,学术风气好。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科学有序。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研究资料完整,环境整洁。
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方向是依托单位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依托单位优先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并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附件2: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实验室名称:
申报指南方向: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件:
填报时间:
(封面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制
内容提纲
一、建设实验室的目的、意义(包括实验室建成后对国家和依托单位的作用、贡献等)
二、国内外该学科(领域)最新进展,发展趋势、应用前景
三、实验室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
四、实验室现有研究工作的基础、水平(国内外影响和地位;近5年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和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在推动学科发展、解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关键问题等方面的贡献)
五、科研队伍状况及培养人才的能力(队伍规模和结构的总体情况、现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带头人的简介及其代表性成果,高水平人才的吸引和稳定,研究生培养情况)
六、已具备的科研条件(科研用房、仪器设备、配套设施)
七、开放合作与运行管理情况(开放合作、日常运行管理、人员聘用及流动、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
八、主要工作规划、预期目标与水平(从研究内容、科研条件、人才队伍、开放合作与运行管理等方面阐述)
九、专家(学术委员会)意见
十、实验室依托单位意见(包括建设经费支持额度等)
十一、主管部门意见(包括建设经费支持额度等)
附件1. 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或专业等主要信息,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分别排列)
附件2. 现任学术委员会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
单位、研究方向等主要信息)
附件3. 实验室主要科研仪器设备清单
附件4. 实验室近5年来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清单
附件5. 实验室近5年来重要获奖清单(标注完成单位和人员排序) 附件6. 实验室近5年来重要学术专著、论文、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清单(其中专著不超过10部,论文不超过50篇)
附件7. 实验室近5年来开放课题清单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相关高校:
科技部已经发布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现转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按照指南方向和申报要求,抓紧组织、认真准备,整合高校相关资源,突出优势和特色,积极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申报材料请于11月16日前报送我司基础处。
联系人:明媚 (010-66096301)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科发基〔2010〕571号)
教育部科技司
2010年10月20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0〕5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家有计划、有重点地新建和调整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十一五”规划和工作安排,决定近期在农业、医学、能源、资源环境等国家重大需求领域和若干重要基础学科领域、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开展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农业领域。
1. 杂交水稻。
2. 棉花生物学。
3. 林木遗传育种。
4. 家蚕基因组学。
5. 旱区农业逆境生物学。
6. 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二)医学领域。
7. 心血管疾病。
8. 肾脏疾病。
9. 生殖医学。
10. 天然药物活性物质与功能。
(三)资源与环境领域。
11. 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
12. 大陆构造与动力学。
13. 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
14.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
15. 荒漠与绿洲生态系统。
16. 草地农业生态系统。
17. 热带海洋环境。
18. 森林与土壤生态。
19. 同位素年代学和地球化学。
20. 大地测量与地球动力学。
(四)制造领域。
21. 高性能复杂制造。
22. 流程工业自动化。
23. 钢铁冶金新技术。
24. 机械结构强度与振动。
(五)能源领域。
25. 新能源电力系统。
26. 强电磁工程与新技术。
27. 煤矿灾害动力学与控制。
(六)信息领域。
28. 计算机体系结构。
29. 光子学与光通信。
30. 复杂系统控制与智能管理。
(七)材料与工程领域。
31. 聚合物分子工程。
32. 有机无机复合材料。
33. 硅酸盐建筑材料。
34. 水利工程仿真与安全。
(八)基础与前沿学科领域。
35. 理论物理。
36. 低维量子物理。
37. 发光学及应用。
38. 核探测技术与核电子学。
39. 高温气体动力学。
40. 生命分析化学。
41. 化学生物学。
42. 细胞生物学。
43. 发育生物学。
44. 真菌学。
45. 微生物代谢。
二、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针对内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2. 已运行和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部门或地方重点实验室,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特色,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有能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有比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3.实验室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参与国际竞争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需要。
4.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至少依托1个二级学科建设,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依托高等院校实验室的主体依托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
5. 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用房集中,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基本满足科研需要,总值2500万元以上,并对外开放使用。有稳定的管理和实验技术队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6.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各方面的条件保障,并承诺建设期间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2000万元以上。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具体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指南方向更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申报时可对现有部门(地方)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
适当调整,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最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原则上不支持跨单位联合申报。
2. 申报实验室必须由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向科技部申报。本通知下发后,各主管部门即可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附件1),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2),审核后报我部。
3. 科技部将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原则上每个方向择优遴选不超过1个实验室立项,请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衡量,严格把关,不要盲目申报。每个部门在1个方向最多只能推荐1个实验室,多报无效。
4. 申请报告一式15份(勿用塑料封面),并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9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报告将不予受理。
5.申报工作结束后,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查实验室研究方向与内容、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人才队伍状况、科研实验条件、运行管理机制、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支持等。评审以实验室汇报演示和答辩、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请相关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
6. 本通知同时在科技部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most.cn。
四、联系方式
1. 业务咨询电话: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基地建设处
联系人:卞松保、周文能
电 话:010-58881590,58881507
2. 申报材料受理单位: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
联系人:王忠、杨晓秋
电 话:010-58881050,58881053
附件:1.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
2.《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一O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国家重点实验室总体要求
国家重点实验室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实验室应在科学前沿探索研究中取得具有国际影响的系统性原创成果;或在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中具有创新思想与方法,实现相关重要基础原理的创新、关键技术突破或集成;或积累基本科学数据,为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提供支撑,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用房应集中,并拥有先进适用的仪器设备和完善的配套设施,仪器设备统一管理,高效运转和开放共享。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成为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人才的基地。国家重点实验室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若干优秀的学术带头人、高素质研究骨干、高水平技术人员和精干的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实验室工作,在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学术带头人为本领域有影响的学者,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成果显著。
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置研究单元,保持人员结构
和规模合理,并适当流动。实验室应具有良好的培养优秀中青年的条件与业绩,能够培养具有较好科学素质和科研能力的科研后备人才。
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本领域国内研究中心,对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开展高水平和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科研氛围浓厚,学术风气好。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科学有序。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研究资料完整,环境整洁。
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方向是依托单位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依托单位优先支持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并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附件2:
《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
实验室名称:
申报指南方向: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件:
填报时间:
(封面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制
内容提纲
一、建设实验室的目的、意义(包括实验室建成后对国家和依托单位的作用、贡献等)
二、国内外该学科(领域)最新进展,发展趋势、应用前景
三、实验室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
四、实验室现有研究工作的基础、水平(国内外影响和地位;近5年承担的重大科研任务和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在推动学科发展、解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关键问题等方面的贡献)
五、科研队伍状况及培养人才的能力(队伍规模和结构的总体情况、现任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带头人的简介及其代表性成果,高水平人才的吸引和稳定,研究生培养情况)
六、已具备的科研条件(科研用房、仪器设备、配套设施)
七、开放合作与运行管理情况(开放合作、日常运行管理、人员聘用及流动、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
八、主要工作规划、预期目标与水平(从研究内容、科研条件、人才队伍、开放合作与运行管理等方面阐述)
九、专家(学术委员会)意见
十、实验室依托单位意见(包括建设经费支持额度等)
十一、主管部门意见(包括建设经费支持额度等)
附件1. 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研究方向或专业等主要信息,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分别排列)
附件2. 现任学术委员会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
单位、研究方向等主要信息)
附件3. 实验室主要科研仪器设备清单
附件4. 实验室近5年来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清单
附件5. 实验室近5年来重要获奖清单(标注完成单位和人员排序) 附件6. 实验室近5年来重要学术专著、论文、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清单(其中专著不超过10部,论文不超过50篇)
附件7. 实验室近5年来开放课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