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2011年济南市教育局 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直属学校补充人员计划和工作需要,201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特殊学科除外);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符合上述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

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直属学校共有19个单位拟招聘74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面试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1日—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各招聘学校。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jnhrss.gov.cn)或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下载《201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报名必查材料有:①《报名表》(本人手写原件)、②户口簿(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提供)、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要增加提供本人《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增加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会计证等)、 ⑥笔试加分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材料等。在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审核报名资格时,

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除《报名表》外其他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笔试加分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备查材料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合格者缴面试报名费、领取面试通知书。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在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10的应至少达到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济南职业学

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可放宽到1:3)。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三)笔试成绩加分。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且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资格材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

(一)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考察等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26日(详见面试通知单); 地点:各招聘学校。

面试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考官由德才兼备、办事公道、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和面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0的比例,依次确

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10的比例,应至少达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若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可放宽到1:3的比例)。通过面试取得笔试资格的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可在面试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各招聘学校。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1.笔试科目。教师岗位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会计专业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5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个别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应至少达到1:3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

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综合考察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

(三) 综合考察

采用说课或上课等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时间详见综合考察通知单。

综合考察地点设在招聘学校,市教育局选派巡视员到展示现场进行督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每个综合考察组选派1名社会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每组综合考察评委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

五、考核体检

综合考察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考察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在综合考察结束5个工作日后,应聘者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综合考察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工作制度。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

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弃权、体检不合格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七、考试交费及减免考试费申报

参照招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收取面试费70元,笔试费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1.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201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市教育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531-66608052;

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0531-6660806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1-66605958。

3.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 南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2011年济南市教育局 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直属学校补充人员计划和工作需要,201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特殊学科除外);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符合上述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

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直属学校共有19个单位拟招聘74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面试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6月21日—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各招聘学校。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jnhrss.gov.cn)或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下载《201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报名必查材料有:①《报名表》(本人手写原件)、②户口簿(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提供)、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需要增加提供本人《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毕业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增加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会计证等)、 ⑥笔试加分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材料等。在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审核报名资格时,

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除《报名表》外其他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笔试加分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备查材料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合格者缴面试报名费、领取面试通知书。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在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10的应至少达到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济南职业学

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可放宽到1:3)。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三)笔试成绩加分。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经考核合格,此次应聘且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资格材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

(一)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考察等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26日(详见面试通知单); 地点:各招聘学校。

面试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考官由德才兼备、办事公道、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和面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0的比例,依次确

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10的比例,应至少达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若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可放宽到1:3的比例)。通过面试取得笔试资格的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可在面试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各招聘学校。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1.笔试科目。教师岗位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会计专业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5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个别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应至少达到1:3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

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综合考察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

(三) 综合考察

采用说课或上课等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时间详见综合考察通知单。

综合考察地点设在招聘学校,市教育局选派巡视员到展示现场进行督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每个综合考察组选派1名社会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每组综合考察评委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

五、考核体检

综合考察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考察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在综合考察结束5个工作日后,应聘者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综合考察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工作制度。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

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弃权、体检不合格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七、考试交费及减免考试费申报

参照招考公务员收费标准,收取面试费70元,笔试费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1.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2011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市教育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531-66608052;

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0531-6660806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1-66605958。

3.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 南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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