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服装生产工艺规程
SAC7.5-01-2008
1. 目的:保证皮革服装生产过程受控,保证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皮革服装生产过程控制。
3. 制衣工艺流程图:
4.裁剪工艺要求4.1.裁剪前核对生产通知单上的款式、款号、订单号、客户、规格搭配、数量等。认真研究样衣(或效果图),学习产品生产工艺,校对样板。严禁私自改动样板。
4.2.配皮:薄厚要一致,无色差、纹路差,分出前身皮、后身皮、袖子皮。
4.3.裁片必须和样板一致,裁边要顺直,不能有毛茬,误差不得超过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数据,不能有缺片,多片。内贴类没有具体断片要求时要保证长度。
4.4用料要求:
4.4.1、领面:表面光洁,粗细一致,无伤残,无色差。
4.4.2.前身前面:左右身颜色一致,表面光洁,粗细一致,无伤残。摆缝两边边肷用料不超过20mm,允许有不明显的轻微伤残,绒面革允许有轻微粗绒。
4.4.3.后身后面:与前身颜色基本一致,前后肩、摆缝无明显色差,允许有不明显的轻微伤残两处。
4.4.4.袖面:与前身颜色基本一致,表面光洁,细致。袖底缝两边边肷用料不超过3mm,允许在不明显位置有轻微伤残或粗绒。
4.4.5.袖底:与袖面基本相称,不明显处允许有分散的小结疤、虫叮等轻微伤残。
4.4.6.腰头、腰带及小料:与大身基本相称,无大伤残。
4.4.7.里料:除严重的薄厚不匀、刀伤、破洞、色差外,一般缺陷的皮革均能使用。允许内刀伤深度不超过厚度的50%,但必须胶补。
4.4.8.基本要求:正面革革面平整光滑,无露底、裂面、裂浆。绒面革绒毛细致、均匀,顺逆、长短基本一致,无油腻感。皮革柔软,无色花,厚薄、粗细、色泽基本一致。领面、前身(前片)、后身(后片)、袖面除规定部位(接缝两边)外,不允许使用边肷,边腹皮。整件衣服从上至下,纹路、颜色应自然顺畅。
4.5.裁里:裁片要与样板相符,无色差、伤残、污渍。
4.6.毛领、毛胆:与样板一致,无色差、伤残、脱花,剪绒平整,厚度适宜。
5.缝制工艺要求:
5.1.辅工: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烫衬、刷胶。劈缝要顺直、平展自然、不能露线迹。毛边要顺直,宽窄一致,刷胶要均匀,画净样要精确,画线要清楚。
小袢、领子、门襟、袖口等的形状,宽窄、长度必须与产品生产工艺要求一致,折边要直顺平展自然。
烫衬程度要适当,烫片要平展自然,无褶皱、印痕、水渍。烫衬要牢固。
5.2.缝制要求
5.2.1.针迹:严格按产品生产工艺要求使用机针(机针型号)、底面线、确定针距,线尾打结。针迹自然顺直,针距均匀,上下线吻合,松紧适宜,不得有严重的歪斜及皱裂,空针、漏针、跳针各不得超过两针,不得有2处以上空针、漏针、跳针。
5.2.2.不能有送料牙所造成的明显伤痕。
5.2.3.锁眼不偏斜,扣与眼位相对,订扣收线打结需牢固。
5.2.4.商标位置端正,号型标志正确、清晰。
5.2.5.拼缝:要按净样拼缝,拼缝要顺直,底面线松紧要适度,缝头宽窄要一致,对缝要正。
5.2.6.领子:领面平服,领窝圆顺,左右对称、不翘。
5.2.7.驳头:串口、驳口顺直,左右驳头宽窄、领嘴大小对称。
5.2.8.肩:肩部平服,肩缝顺直,肩省长短一致,左右对称。
5.2.9.袖:绱袖圆顺,吃势均匀,两袖前后、长短一致,相差不大于3mm,袖口大小(宽度)相差不大于3mm。
5.2.10.背衩、摆衩:不吊、不歪,平板,长短相差不大于3mm。
5.2.11.底边:平服,无脱胶、起皱,宽窄一致。
5.2.12.袢:左右高低、长短、大小一致,不得歪斜,牢固,相差不大于3mm。
5.2.13.门襟、里襟:止口顺直平挺,门襟不短于里襟,长短相差不大于3mm。
5.2.14.口袋:袋口平展方正,左右袋高低、前后对称,袋盖与袋宽相适应,相差不大于2mm。
5.2.15.扣眼:长短、宽窄一致,扣眼对应边距边相等,不歪斜,相差不大于2mm。
5.2.16.腰头:面、里、衬平服,松紧适宜。
5.2.17前、后裆:圆顺、平服。
5.2.18.串带:长短、宽窄一致,位置准确、对称,前后、高低相差不大于3mm。
5.2.19.裤腿:两裤腿长短、肥瘦一致,相差不大于3mm。两裤脚口大小(宽度)相差不大于3mm。
5.2.20.夹里:夹里大小、长短与面料相适宜,坐势松紧适度,做缝要直顺、平展、无皱褶。
5.2.21.整体要求:周身平服,松紧适宜,不得起皱、打绺、吊紧或拔宽,整体不得有污渍、划破、烫痕、掉扣、拉链头脱落损坏、胶色、严重异味等。
6.整饰车间要求:
6.1.成品整烫:要求平展、无皱褶、印痕、污渍、水渍,拼缝直顺、自然,不露针迹,领子要到位,服装整体效果舒展、自然。里子、内贴平展,无皱褶。
6.2.订扣:订扣要牢固,位置要正确。装饰扣(如西服袖口小扣)要稳固不松动,实用扣
(如前门扣)与皮面距离要严格按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6.3.化装:服装要干净、整洁、平展、,无线头、画痕、污渍。拉链头、扣、钎子等包装要规范整齐、到位、牢固。吊牌、备扣袋位置要规范一致。
6.4.包装:尺码贴、贴放位置要规范一致。袖子折叠要整齐平展,装袋后整件衣服要整齐平展。
6.5.放置:服装放置要分清款式、型号,叠放要整齐平展。
7.裁剪和缝制工序按《皮革服装生产过程检验规程》对过程产品进行检验和控制。
8.最终产品按《皮革服装》(QB/T1615—2006)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和控制。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 日期:
皮革服装生产工艺规程
SAC7.5-01-2008
1. 目的:保证皮革服装生产过程受控,保证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皮革服装生产过程控制。
3. 制衣工艺流程图:
4.裁剪工艺要求4.1.裁剪前核对生产通知单上的款式、款号、订单号、客户、规格搭配、数量等。认真研究样衣(或效果图),学习产品生产工艺,校对样板。严禁私自改动样板。
4.2.配皮:薄厚要一致,无色差、纹路差,分出前身皮、后身皮、袖子皮。
4.3.裁片必须和样板一致,裁边要顺直,不能有毛茬,误差不得超过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数据,不能有缺片,多片。内贴类没有具体断片要求时要保证长度。
4.4用料要求:
4.4.1、领面:表面光洁,粗细一致,无伤残,无色差。
4.4.2.前身前面:左右身颜色一致,表面光洁,粗细一致,无伤残。摆缝两边边肷用料不超过20mm,允许有不明显的轻微伤残,绒面革允许有轻微粗绒。
4.4.3.后身后面:与前身颜色基本一致,前后肩、摆缝无明显色差,允许有不明显的轻微伤残两处。
4.4.4.袖面:与前身颜色基本一致,表面光洁,细致。袖底缝两边边肷用料不超过3mm,允许在不明显位置有轻微伤残或粗绒。
4.4.5.袖底:与袖面基本相称,不明显处允许有分散的小结疤、虫叮等轻微伤残。
4.4.6.腰头、腰带及小料:与大身基本相称,无大伤残。
4.4.7.里料:除严重的薄厚不匀、刀伤、破洞、色差外,一般缺陷的皮革均能使用。允许内刀伤深度不超过厚度的50%,但必须胶补。
4.4.8.基本要求:正面革革面平整光滑,无露底、裂面、裂浆。绒面革绒毛细致、均匀,顺逆、长短基本一致,无油腻感。皮革柔软,无色花,厚薄、粗细、色泽基本一致。领面、前身(前片)、后身(后片)、袖面除规定部位(接缝两边)外,不允许使用边肷,边腹皮。整件衣服从上至下,纹路、颜色应自然顺畅。
4.5.裁里:裁片要与样板相符,无色差、伤残、污渍。
4.6.毛领、毛胆:与样板一致,无色差、伤残、脱花,剪绒平整,厚度适宜。
5.缝制工艺要求:
5.1.辅工: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烫衬、刷胶。劈缝要顺直、平展自然、不能露线迹。毛边要顺直,宽窄一致,刷胶要均匀,画净样要精确,画线要清楚。
小袢、领子、门襟、袖口等的形状,宽窄、长度必须与产品生产工艺要求一致,折边要直顺平展自然。
烫衬程度要适当,烫片要平展自然,无褶皱、印痕、水渍。烫衬要牢固。
5.2.缝制要求
5.2.1.针迹:严格按产品生产工艺要求使用机针(机针型号)、底面线、确定针距,线尾打结。针迹自然顺直,针距均匀,上下线吻合,松紧适宜,不得有严重的歪斜及皱裂,空针、漏针、跳针各不得超过两针,不得有2处以上空针、漏针、跳针。
5.2.2.不能有送料牙所造成的明显伤痕。
5.2.3.锁眼不偏斜,扣与眼位相对,订扣收线打结需牢固。
5.2.4.商标位置端正,号型标志正确、清晰。
5.2.5.拼缝:要按净样拼缝,拼缝要顺直,底面线松紧要适度,缝头宽窄要一致,对缝要正。
5.2.6.领子:领面平服,领窝圆顺,左右对称、不翘。
5.2.7.驳头:串口、驳口顺直,左右驳头宽窄、领嘴大小对称。
5.2.8.肩:肩部平服,肩缝顺直,肩省长短一致,左右对称。
5.2.9.袖:绱袖圆顺,吃势均匀,两袖前后、长短一致,相差不大于3mm,袖口大小(宽度)相差不大于3mm。
5.2.10.背衩、摆衩:不吊、不歪,平板,长短相差不大于3mm。
5.2.11.底边:平服,无脱胶、起皱,宽窄一致。
5.2.12.袢:左右高低、长短、大小一致,不得歪斜,牢固,相差不大于3mm。
5.2.13.门襟、里襟:止口顺直平挺,门襟不短于里襟,长短相差不大于3mm。
5.2.14.口袋:袋口平展方正,左右袋高低、前后对称,袋盖与袋宽相适应,相差不大于2mm。
5.2.15.扣眼:长短、宽窄一致,扣眼对应边距边相等,不歪斜,相差不大于2mm。
5.2.16.腰头:面、里、衬平服,松紧适宜。
5.2.17前、后裆:圆顺、平服。
5.2.18.串带:长短、宽窄一致,位置准确、对称,前后、高低相差不大于3mm。
5.2.19.裤腿:两裤腿长短、肥瘦一致,相差不大于3mm。两裤脚口大小(宽度)相差不大于3mm。
5.2.20.夹里:夹里大小、长短与面料相适宜,坐势松紧适度,做缝要直顺、平展、无皱褶。
5.2.21.整体要求:周身平服,松紧适宜,不得起皱、打绺、吊紧或拔宽,整体不得有污渍、划破、烫痕、掉扣、拉链头脱落损坏、胶色、严重异味等。
6.整饰车间要求:
6.1.成品整烫:要求平展、无皱褶、印痕、污渍、水渍,拼缝直顺、自然,不露针迹,领子要到位,服装整体效果舒展、自然。里子、内贴平展,无皱褶。
6.2.订扣:订扣要牢固,位置要正确。装饰扣(如西服袖口小扣)要稳固不松动,实用扣
(如前门扣)与皮面距离要严格按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6.3.化装:服装要干净、整洁、平展、,无线头、画痕、污渍。拉链头、扣、钎子等包装要规范整齐、到位、牢固。吊牌、备扣袋位置要规范一致。
6.4.包装:尺码贴、贴放位置要规范一致。袖子折叠要整齐平展,装袋后整件衣服要整齐平展。
6.5.放置:服装放置要分清款式、型号,叠放要整齐平展。
7.裁剪和缝制工序按《皮革服装生产过程检验规程》对过程产品进行检验和控制。
8.最终产品按《皮革服装》(QB/T1615—2006)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和控制。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