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Factoring)全称保付代理,又称托收保付,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做法。依照发起保理业务的主体不同分类,分为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正向保理又称卖方保理、普通保理、标准保理,是指由债权人(权利人)发起业务申请的保理。反向保理又称买方保理,是指由债务人(义务人)发起业务申请的保理。区分正向保理与反向保理的意义,在于二者的业务流程不同,保理业务模式、风险控制手段也应有所不同。从现有资料看,反向保理近年来在发展中国家发展迅速,与正向保理相比,它在大幅降低保理商风险的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和发展机 会。从业务形态来说,反向保理和传统的保理类似,但有两点根本区别:第一,保理商的风险评估依据是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买家,而不是供应商的信用评级;第二,由于对买家比较了解,保理商可以选择那些买家提前批准表示同意支付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大大降低了保理商的风险,同时使得供应商的融资成本降低。
反向保理的融资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应收账款融资质押,即用融资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贷款的质押物,从供应链核心企业那里获得付款后再到借款机构归还贷款;第二,应收账款保理,即将应收账款打包卖给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企业不负有后续追索权。基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需要确定的参数包括:贷款利率、应收账款质押率以及贷款期限。由于反向保理没有涉及贷款还款的过程,并且在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上没有新增的负债,因而反向保理的实质并不是一种贷款,不需要考虑质押率的问题,可对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进行全额保理。还款的期限取决于应收账款的账期,由核心企业直接还款给保理商,需要确定的是贷款利率。贷款利率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核心企业的偿付能力,并直接关系到供应商的融资成本。
反向保理融资业务发生在供应商发出货物、等待收款的阶段,这种模式所满足的融资需求非常有限,因为许多供应商在产品生产之前需要资金购买原材料,组织生产,融资需求往往产生在发货甚至生产之前,这就需要与其他供应链融资技术结合,形成服务于供应链和交易链集群企业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与采购订单融资的结合:反向融资可以与采购订单融资相结合,形成一种新的融资模式。该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发生在发货之前,是采购订单融资阶段,保理商为供应商提供一部分采购订单金额的融资,供应商利用这些资金组织生产,属于预付款融资的一种方式;第二部分发生在发货之后,即保理融资阶段,与反向保理的流程类似。与存货融资的结合:反向保理也可以与存货融资结合起来,建立存货融资项下应收账款的赎货机制。存货融资要求供应商以现金方式赎取质押给保理商的货物,但是由于账期的存在,供应商的赎货保证金可能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保理商可以有选择地接受供应商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赎货保证金的替代。反向保理只是作为赎货的一种选择手段,这种方式使得保理商融资的资产支持变成了保证金、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结合,因此比订单融资的风险低。
反向保理将业务切入和风险评估的重点转向核心企业,这有效地避免了实施过程中,由于核心企业对于应收账款不予确认,对保理业务不配合而采用暗保理方式所带来的风险。此外,反向保理对于回款的控制集中于核心企业而非融资企业本身,而很多国内保理商目前所实施的保理业务没有对回款进行控制,而是由融资企业还款,成为一种短期信用贷款方式,增加了风险。反向保理业务需要保理商、第三方监管机构以及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密切合作,尤其是在与其他供应链金融技术的结合方面。因此,业务的实施需要得到完善的信息平台的支持,这就需要建设信息系统。
反向保理是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中较为流行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它在大幅减少保理商风险的同时,提高了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能力。这种方式下,保理业务中所有的参与者都可以从中获益。首先,同正常保理相比,反向保理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机会。由于国家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正常保理要求的资信调查在许多国家无法进行,使得中小企业因为资信资料不完整,无法利用保理的融资功能。而反向保理业务中,对中小企业资信资料的可获得性的要求并不高,只要其供应商地位得到买方认可,它与买方的有效货物买卖合同就可以得到保理融资。而且由于该合同的信用风险较低,保理商可以提供利率更低的保理业务,减少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与保理商的长期合作,有助于更好地提升中小企业的资信等级。其次,买方客户也可以从中受益。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利用外部资源进行外包。外包和跨国供应的发展,使得中小企业成为大企业供应链的组成部分,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其经营灵活性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管理的难度。反向保理的应用,一方面使得大企业可以利用保理商进行应付账款管理,另一方面,保理商的资金融通使其能从中小企业获得更为优惠的付款方式。最后,反向保理为保理商提供较好的保障。这种方式下,保理商只从高质量买方收购应收账款,承受的资信风险只是高信誉客户的违约风险。保理商只需集中精力收集买方信息,计算买方信贷风险,而不是出口方中小企业的违约风险。这种融资方式对于买方信用较好,卖方信息不完善的交易是件极好的规避风险的工具,使得保理商可以为许多信贷风险较高客户提供“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另一方面,保理业务依托于合同的顺利执行,而反向保理中的合同均已由买方确认,不存在正常保理中对合同执行和“贸易纠纷”的过度担心,货物买卖合同执行的风险性大大减小。而长期与中小企业的合作,使得保理商可以逐渐了解客户,积累客户信息资料,拓宽与中小企业的合作领域,在将来为其提供更多其他的信贷服务,扩展其业务量和客户量。与正常保理相比,反向保理业务降低了客户资信调查的交易成本,为参与者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机会,减少了保理商融资风险,可以促使出口商和保理商更快达成协议。
来源:商业保理专委会悦达保理研究院
保理(Factoring)全称保付代理,又称托收保付,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账款的做法。依照发起保理业务的主体不同分类,分为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正向保理又称卖方保理、普通保理、标准保理,是指由债权人(权利人)发起业务申请的保理。反向保理又称买方保理,是指由债务人(义务人)发起业务申请的保理。区分正向保理与反向保理的意义,在于二者的业务流程不同,保理业务模式、风险控制手段也应有所不同。从现有资料看,反向保理近年来在发展中国家发展迅速,与正向保理相比,它在大幅降低保理商风险的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和发展机 会。从业务形态来说,反向保理和传统的保理类似,但有两点根本区别:第一,保理商的风险评估依据是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买家,而不是供应商的信用评级;第二,由于对买家比较了解,保理商可以选择那些买家提前批准表示同意支付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大大降低了保理商的风险,同时使得供应商的融资成本降低。
反向保理的融资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应收账款融资质押,即用融资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贷款的质押物,从供应链核心企业那里获得付款后再到借款机构归还贷款;第二,应收账款保理,即将应收账款打包卖给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企业不负有后续追索权。基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需要确定的参数包括:贷款利率、应收账款质押率以及贷款期限。由于反向保理没有涉及贷款还款的过程,并且在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上没有新增的负债,因而反向保理的实质并不是一种贷款,不需要考虑质押率的问题,可对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进行全额保理。还款的期限取决于应收账款的账期,由核心企业直接还款给保理商,需要确定的是贷款利率。贷款利率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核心企业的偿付能力,并直接关系到供应商的融资成本。
反向保理融资业务发生在供应商发出货物、等待收款的阶段,这种模式所满足的融资需求非常有限,因为许多供应商在产品生产之前需要资金购买原材料,组织生产,融资需求往往产生在发货甚至生产之前,这就需要与其他供应链融资技术结合,形成服务于供应链和交易链集群企业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与采购订单融资的结合:反向融资可以与采购订单融资相结合,形成一种新的融资模式。该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发生在发货之前,是采购订单融资阶段,保理商为供应商提供一部分采购订单金额的融资,供应商利用这些资金组织生产,属于预付款融资的一种方式;第二部分发生在发货之后,即保理融资阶段,与反向保理的流程类似。与存货融资的结合:反向保理也可以与存货融资结合起来,建立存货融资项下应收账款的赎货机制。存货融资要求供应商以现金方式赎取质押给保理商的货物,但是由于账期的存在,供应商的赎货保证金可能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保理商可以有选择地接受供应商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赎货保证金的替代。反向保理只是作为赎货的一种选择手段,这种方式使得保理商融资的资产支持变成了保证金、存货和应收账款的结合,因此比订单融资的风险低。
反向保理将业务切入和风险评估的重点转向核心企业,这有效地避免了实施过程中,由于核心企业对于应收账款不予确认,对保理业务不配合而采用暗保理方式所带来的风险。此外,反向保理对于回款的控制集中于核心企业而非融资企业本身,而很多国内保理商目前所实施的保理业务没有对回款进行控制,而是由融资企业还款,成为一种短期信用贷款方式,增加了风险。反向保理业务需要保理商、第三方监管机构以及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密切合作,尤其是在与其他供应链金融技术的结合方面。因此,业务的实施需要得到完善的信息平台的支持,这就需要建设信息系统。
反向保理是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中较为流行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它在大幅减少保理商风险的同时,提高了中小企业市场开拓能力。这种方式下,保理业务中所有的参与者都可以从中获益。首先,同正常保理相比,反向保理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机会。由于国家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正常保理要求的资信调查在许多国家无法进行,使得中小企业因为资信资料不完整,无法利用保理的融资功能。而反向保理业务中,对中小企业资信资料的可获得性的要求并不高,只要其供应商地位得到买方认可,它与买方的有效货物买卖合同就可以得到保理融资。而且由于该合同的信用风险较低,保理商可以提供利率更低的保理业务,减少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与保理商的长期合作,有助于更好地提升中小企业的资信等级。其次,买方客户也可以从中受益。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利用外部资源进行外包。外包和跨国供应的发展,使得中小企业成为大企业供应链的组成部分,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其经营灵活性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管理的难度。反向保理的应用,一方面使得大企业可以利用保理商进行应付账款管理,另一方面,保理商的资金融通使其能从中小企业获得更为优惠的付款方式。最后,反向保理为保理商提供较好的保障。这种方式下,保理商只从高质量买方收购应收账款,承受的资信风险只是高信誉客户的违约风险。保理商只需集中精力收集买方信息,计算买方信贷风险,而不是出口方中小企业的违约风险。这种融资方式对于买方信用较好,卖方信息不完善的交易是件极好的规避风险的工具,使得保理商可以为许多信贷风险较高客户提供“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另一方面,保理业务依托于合同的顺利执行,而反向保理中的合同均已由买方确认,不存在正常保理中对合同执行和“贸易纠纷”的过度担心,货物买卖合同执行的风险性大大减小。而长期与中小企业的合作,使得保理商可以逐渐了解客户,积累客户信息资料,拓宽与中小企业的合作领域,在将来为其提供更多其他的信贷服务,扩展其业务量和客户量。与正常保理相比,反向保理业务降低了客户资信调查的交易成本,为参与者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机会,减少了保理商融资风险,可以促使出口商和保理商更快达成协议。
来源:商业保理专委会悦达保理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