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事业部党建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1 总则
1.1 为适应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或“公司”)国际化战
略要求,按照“施工战线延伸到哪里, 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党内活动就开展到哪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的原则,通过规范海外工作机构和党建工作的内容、方式及方法,为海外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2 本办法所指的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是:驻外机构、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
海外项目及设立的各级党组织。
1.3 公司海外党建工作遵循灵活、简便、安全、保密的原则,坚持围绕海外经
营生产中心,促进海外经营生产管理;遵守涉外纪律和所在国法律法规及 民俗风情,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党的组织机构、党员身份、党内职务、党内活动和党内文件对外不公开。
2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的工作任务
2.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公司党组、海外事
业部党工委和隶属单位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和促进海外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2.1 加强海外工作机构的党组织建设,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党
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等经常性活动,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修养。
2.2 加强党组织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促进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效能,
建立健全相关会议制度,打造海外工作机构坚强的领导核心。
2.3 围绕海外经营生产中心任务,通过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攻
关项目、劳动竞赛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海外项目经营生产工作,展示中建海外项目管理的水平和实力。
2.4 结合海外项目实际,加强对员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激发员工对
国家、企业的荣誉感,将企业文化融入每位员工的心中;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维护海外员工的安全,按照海外工作机构和上级组织的要求,处理好突发事件。
2.5 加强对海外项目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党组织要坚持“党建带团建”的指导
方针,经常听取共青团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开展各种活动。
3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的组建及工作程序
3.1 海外四大机构设置党组织及负责人,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海外事业部
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方案,报公司党组审批;由海外事业部管理的驻外机构、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设置党组织, 由海外事业部根据情况做出决定,报公司备案。
3.2 海外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及海外项目党员人数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
由海外事业部市场管理部党支部直接管理。
3.3 海外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负责协调所在国系统内各级党组织的管理。
系统内海外项目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由承建单位根据情况做出决定,并报所在国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备案;海外项目不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党员应纳入海外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党组织管理。海外项目党组织同时接受项目承建单位党委和国别工作组 (营销中心)党组织的领导。
3.4 合同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海外项目党支部应设置专职书记,党支 部书
记可兼任副经理。合同额低于5000万美元的项目党支部书记可兼任,但应安排专人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
3.5 海外公司/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和海外项目党组织接受驻所在国我国使
(领)馆的指导。对外联系统一由海外公司/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党组织负责。
4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工作基本制度和活动方式
4.1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工作
制度。
4.1.1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要坚持“涉外无小事”的原则,
对发生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其中授权管理单位接到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报告后要及时向公司海外事业部汇报,由海外事业部向公司汇报。
4.1.2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海外公司/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主要领导要与海外
事业部党工委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其他管理人员,特别是涉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人员,要与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1.3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要根据海外项目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贯彻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4.1.4党支部基础工作制度。要按照简便、实用的原则,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
一般应有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内重要活动记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党支部书记要如实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并按照机要文件管理规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回国后移交原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4.1.5 涉外保密和维护国家安全制度。要切实加强涉外保密和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针对不同工作岗位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要求员工自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不参与国外任何危害祖国安全、影响祖国荣誉和有损祖国利益的活动;不把涉密文件资料带出国;不得向外国人透露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不准传递涉密或禁止进出境的文件、书籍、音像资料;不能把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任何信息透露给外资机构或外国人。党内文件资料要有专人保管、定期销毁,需要保存的应按机要文件管理并及时转递回国。对计算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使用 管理要有涉密保护措施,要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1.6 海外治安管理责任制度。要针对所在国的治安环境和项目实际,加强治安
防范教育,成立治安领导小组,制定严格的治安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项目党政负责人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及时了解和掌握治安动态,全面分析影响项目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制定防范预案,及时化解风险,确
保项目人员和财产安全。
4.2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活动形式
4.2.1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的一切活动都在内部进行,不准参与、介入所在国的
一切政治活动。党组织生活要回避外籍员工,选择外籍员工下班或当地节假日时进行。要结合海外项目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具有海外项目特色的党内活动。海外工作机构要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经费,确保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4.2.2对于受所在国国情限制的国家可采取小型多样、分散灵活的方式开展党建
工作,不以党组织名义公开举办大型活动或召开大型会议,不向外方公开党的组织情况,不以党组织负责人的名义接受外国媒体采访。
4.2.3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交流工具,通过电子邮件、即
时通讯工具、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党员保持联系,传达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安排布置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和意见建议。
4.2.4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定期与上级党组织汇报沟通,接受检查、考核、指导,
建立起信息畅通、联络便捷、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地保证海外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5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5.1 加强对海外党员的教育管理。要定期分析、考核党员,认真做好民主评议
党员工作,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要批评教育;对违纪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员调回国时,所在党支部要对其现实表现作出鉴定。
5.2 党员的教育管理要紧密与搞好海外在建项目相结合,与落实海外任务发展
相结合,与提高在海外的党员干部整体素质相结合。
5.3 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出国时,原单位党组织要将考察材料以机要文件
形式移交海外党组织继续培养考察,预备期满申请转正或新发展的党员海外 办事机构党组织审批。
6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6.1 党员出国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由原派出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开具党员证明信,由原单位党委以机要文件形式统一发往所在海外工作机
构党组织或由党员本人带往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在国外工作期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工作结束后,由国外党组织按规定填写党费交纳截止时间,加盖公章后转回。
7 附则
7.1 本规定由海外事业部党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7.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海外事业部党建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1 总则
1.1 为适应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或“公司”)国际化战
略要求,按照“施工战线延伸到哪里, 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党内活动就开展到哪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的原则,通过规范海外工作机构和党建工作的内容、方式及方法,为海外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2 本办法所指的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是:驻外机构、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
海外项目及设立的各级党组织。
1.3 公司海外党建工作遵循灵活、简便、安全、保密的原则,坚持围绕海外经
营生产中心,促进海外经营生产管理;遵守涉外纪律和所在国法律法规及 民俗风情,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党的组织机构、党员身份、党内职务、党内活动和党内文件对外不公开。
2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的工作任务
2.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公司党组、海外事
业部党工委和隶属单位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和促进海外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2.1 加强海外工作机构的党组织建设,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党
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等经常性活动,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修养。
2.2 加强党组织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促进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效能,
建立健全相关会议制度,打造海外工作机构坚强的领导核心。
2.3 围绕海外经营生产中心任务,通过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攻
关项目、劳动竞赛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海外项目经营生产工作,展示中建海外项目管理的水平和实力。
2.4 结合海外项目实际,加强对员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激发员工对
国家、企业的荣誉感,将企业文化融入每位员工的心中;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维护海外员工的安全,按照海外工作机构和上级组织的要求,处理好突发事件。
2.5 加强对海外项目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党组织要坚持“党建带团建”的指导
方针,经常听取共青团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开展各种活动。
3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的组建及工作程序
3.1 海外四大机构设置党组织及负责人,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海外事业部
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方案,报公司党组审批;由海外事业部管理的驻外机构、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设置党组织, 由海外事业部根据情况做出决定,报公司备案。
3.2 海外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及海外项目党员人数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
由海外事业部市场管理部党支部直接管理。
3.3 海外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负责协调所在国系统内各级党组织的管理。
系统内海外项目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由承建单位根据情况做出决定,并报所在国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备案;海外项目不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党员应纳入海外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党组织管理。海外项目党组织同时接受项目承建单位党委和国别工作组 (营销中心)党组织的领导。
3.4 合同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海外项目党支部应设置专职书记,党支 部书
记可兼任副经理。合同额低于5000万美元的项目党支部书记可兼任,但应安排专人负责党支部日常工作。
3.5 海外公司/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和海外项目党组织接受驻所在国我国使
(领)馆的指导。对外联系统一由海外公司/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党组织负责。
4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工作基本制度和活动方式
4.1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工作
制度。
4.1.1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要坚持“涉外无小事”的原则,
对发生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其中授权管理单位接到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报告后要及时向公司海外事业部汇报,由海外事业部向公司汇报。
4.1.2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海外公司/营销中心(国别工作组)主要领导要与海外
事业部党工委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其他管理人员,特别是涉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人员,要与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1.3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要根据海外项目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贯彻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4.1.4党支部基础工作制度。要按照简便、实用的原则,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
一般应有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党内重要活动记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党支部书记要如实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并按照机要文件管理规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回国后移交原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4.1.5 涉外保密和维护国家安全制度。要切实加强涉外保密和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针对不同工作岗位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要求员工自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不参与国外任何危害祖国安全、影响祖国荣誉和有损祖国利益的活动;不把涉密文件资料带出国;不得向外国人透露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不准传递涉密或禁止进出境的文件、书籍、音像资料;不能把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任何信息透露给外资机构或外国人。党内文件资料要有专人保管、定期销毁,需要保存的应按机要文件管理并及时转递回国。对计算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使用 管理要有涉密保护措施,要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1.6 海外治安管理责任制度。要针对所在国的治安环境和项目实际,加强治安
防范教育,成立治安领导小组,制定严格的治安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项目党政负责人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及时了解和掌握治安动态,全面分析影响项目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制定防范预案,及时化解风险,确
保项目人员和财产安全。
4.2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活动形式
4.2.1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的一切活动都在内部进行,不准参与、介入所在国的
一切政治活动。党组织生活要回避外籍员工,选择外籍员工下班或当地节假日时进行。要结合海外项目的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具有海外项目特色的党内活动。海外工作机构要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经费,确保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4.2.2对于受所在国国情限制的国家可采取小型多样、分散灵活的方式开展党建
工作,不以党组织名义公开举办大型活动或召开大型会议,不向外方公开党的组织情况,不以党组织负责人的名义接受外国媒体采访。
4.2.3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交流工具,通过电子邮件、即
时通讯工具、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党员保持联系,传达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安排布置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和意见建议。
4.2.4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定期与上级党组织汇报沟通,接受检查、考核、指导,
建立起信息畅通、联络便捷、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地保证海外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5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
5.1 加强对海外党员的教育管理。要定期分析、考核党员,认真做好民主评议
党员工作,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要批评教育;对违纪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员调回国时,所在党支部要对其现实表现作出鉴定。
5.2 党员的教育管理要紧密与搞好海外在建项目相结合,与落实海外任务发展
相结合,与提高在海外的党员干部整体素质相结合。
5.3 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出国时,原单位党组织要将考察材料以机要文件
形式移交海外党组织继续培养考察,预备期满申请转正或新发展的党员海外 办事机构党组织审批。
6 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6.1 党员出国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由原派出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开具党员证明信,由原单位党委以机要文件形式统一发往所在海外工作机
构党组织或由党员本人带往海外工作机构党组织。在国外工作期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工作结束后,由国外党组织按规定填写党费交纳截止时间,加盖公章后转回。
7 附则
7.1 本规定由海外事业部党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7.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