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核心,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了2016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全县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今年,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5宗,死亡5人,受伤20人,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2宗,死亡5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人,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人),受伤20人,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火灾事故13宗,没有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9万元;没有发生工矿商贸、水上交通、特种设备事故。没有发生一次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控制情况。市未下达今年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
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一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二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组建工作。2015年12月下旬我局草拟了《关于成立**县组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组……
(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抓好矿山日常监管。一是抓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核批。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对提出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按相关要求进行了现场核查,确保复工复产非煤矿山企业在完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复工复产。至今,已有23家矿山复产复工。其中**县中矿实业有限公司等17家矿山企业由市安全监管局批准复工,**县七拱镇七拱石场建筑碎石用灰岩矿等3家矿山企业和3家勘探(坑探)企业由我局批准复工。二是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根据《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我县实际,确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经矿山服务单位初评后由我局核定。今年3月完成了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对**县阳城镇青石岩坤矿等16家矿山企业形成初评结果,制定了**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表,并报告市安全监管局。
(四)突出重点,狠抓尾矿库的综合治理。尾矿库安全监管是我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是我局去年、今年重要工作之一。至2015年初,全县有尾矿库16座(其中省、市于2014年底发文督办治理的8座),均属五等库,大部分为正常库。2015年5月,经整治核销了6座(其中省、市督办治理的2座)。今年以来,我局抓紧督促相关单位对10座尾矿库(其中省市督办治理的6座)进行综合治理。目前省、市督办的6座尾矿库的治理工程已完成,其中2座完成闭库,已转入闭库管理,4座完成注销治理,经政府批准注销后可不纳入尾矿库管理。至今年底,我县将只保留1座正常运行使用的尾矿库,3座转为闭库管理的尾矿库,3座停用尾矿库依法核销,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
(五)强化职业卫生防控监管。一是积极推进全县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管理工作,今年新增88家企业完成网上申报,目前共155家企业完成网上申报,申报率为35%。二是不断加大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监察力度,今年我县有4家企业完成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28家企业共1166名劳动者按要求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三是切实加强对五类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有机溶剂、陶瓷和耐火材料等粉尘涉爆企业的排查和摸底工作。四是为有效规范及全面推进职业卫生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评价,全力做好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季度评价。五是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4月13日,市安全监管局在我县举办企业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知识讲座,接受培训68人。6月16日“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中发放职业卫生宣传材料46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250余人,出动宣传人员63人次。同时,将宣传活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相结合,强调职业卫生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中的重要性、必要性,落实企业防治职业病的主体责任。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2016年以来,配合县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43人次,检查单位74家,收缴私炮11批次,市值约18多万元,其中,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宗,市值约1.5万元。
(七)继续推进“平安企业”创建。今年督促组织60家企业开展“平安企业”创建,现正进行开会动员及资料收集工作,其中18家已完成创建资料收集。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各种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和处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明显上升。
(八)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紧密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与全国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6日,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我局与环保、交通运输等24个县直单位,在**县影剧院门前广场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达500多人次,并向过往群众发放相关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宣传资料;各乡镇在辖区内繁华路段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活动分会场。二是充分利用现代手段,加强政策法规宣传。2016年春节后,为了对非煤矿山的监管防控和企业谈心对话,主动创新建立了**县非煤矿山业务联系微信群。利用所建立的微信群发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信息70多条,特别汛期期间,发送防汛提示、警示短信20条,让矿山企业及时作好相应准备,有效地防止了因自然灾害而引发的次生事故。
(九)全力抓好汛期安全生产。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落实上级防汛指示,针对我县汛期特点,我局督促、协调各乡镇、县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健全防治水机构,明确防治水责任人,检修排水、防洪设备;二是加强采场边坡、排土场监测监控,抓好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三是抓好尾矿库截、排水,严防溃坝和漫顶;四是明确规定大暴雨期间所有矿山必须停止生产,撤出矿山作业人员;五是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同时,我局通过企信平台、微信等媒介将中央、省、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至各乡镇安监站和矿山企业。2016年的多次大暴雨中,我县非煤矿山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一是完善安全应急预案评审、修订、备案工作。今年有3家非煤矿山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备案。二是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的通知》(清安监〔2016〕71号)要求,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我局通过县安委办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了反应快速的应急工作机制, …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核心,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了2016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全县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今年,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5宗,死亡5人,受伤20人,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2宗,死亡5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人,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人),受伤20人,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火灾事故13宗,没有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9万元;没有发生工矿商贸、水上交通、特种设备事故。没有发生一次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控制情况。市未下达今年事故死亡人数控制考核指标。
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一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二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组建工作。2015年12月下旬我局草拟了《关于成立**县组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组……
(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抓好矿山日常监管。一是抓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核批。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对提出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按相关要求进行了现场核查,确保复工复产非煤矿山企业在完善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复工复产。至今,已有23家矿山复产复工。其中**县中矿实业有限公司等17家矿山企业由市安全监管局批准复工,**县七拱镇七拱石场建筑碎石用灰岩矿等3家矿山企业和3家勘探(坑探)企业由我局批准复工。二是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根据《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我县实际,确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经矿山服务单位初评后由我局核定。今年3月完成了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对**县阳城镇青石岩坤矿等16家矿山企业形成初评结果,制定了**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表,并报告市安全监管局。
(四)突出重点,狠抓尾矿库的综合治理。尾矿库安全监管是我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是我局去年、今年重要工作之一。至2015年初,全县有尾矿库16座(其中省、市于2014年底发文督办治理的8座),均属五等库,大部分为正常库。2015年5月,经整治核销了6座(其中省、市督办治理的2座)。今年以来,我局抓紧督促相关单位对10座尾矿库(其中省市督办治理的6座)进行综合治理。目前省、市督办的6座尾矿库的治理工程已完成,其中2座完成闭库,已转入闭库管理,4座完成注销治理,经政府批准注销后可不纳入尾矿库管理。至今年底,我县将只保留1座正常运行使用的尾矿库,3座转为闭库管理的尾矿库,3座停用尾矿库依法核销,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
(五)强化职业卫生防控监管。一是积极推进全县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管理工作,今年新增88家企业完成网上申报,目前共155家企业完成网上申报,申报率为35%。二是不断加大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监察力度,今年我县有4家企业完成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28家企业共1166名劳动者按要求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三是切实加强对五类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有机溶剂、陶瓷和耐火材料等粉尘涉爆企业的排查和摸底工作。四是为有效规范及全面推进职业卫生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评价,全力做好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季度评价。五是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4月13日,市安全监管局在我县举办企业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知识讲座,接受培训68人。6月16日“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中发放职业卫生宣传材料46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250余人,出动宣传人员63人次。同时,将宣传活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相结合,强调职业卫生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中的重要性、必要性,落实企业防治职业病的主体责任。
(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2016年以来,配合县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43人次,检查单位74家,收缴私炮11批次,市值约18多万元,其中,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2宗,市值约1.5万元。
(七)继续推进“平安企业”创建。今年督促组织60家企业开展“平安企业”创建,现正进行开会动员及资料收集工作,其中18家已完成创建资料收集。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各种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和处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明显上升。
(八)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紧密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与全国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6日,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我局与环保、交通运输等24个县直单位,在**县影剧院门前广场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达500多人次,并向过往群众发放相关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宣传资料;各乡镇在辖区内繁华路段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活动分会场。二是充分利用现代手段,加强政策法规宣传。2016年春节后,为了对非煤矿山的监管防控和企业谈心对话,主动创新建立了**县非煤矿山业务联系微信群。利用所建立的微信群发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信息70多条,特别汛期期间,发送防汛提示、警示短信20条,让矿山企业及时作好相应准备,有效地防止了因自然灾害而引发的次生事故。
(九)全力抓好汛期安全生产。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落实上级防汛指示,针对我县汛期特点,我局督促、协调各乡镇、县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健全防治水机构,明确防治水责任人,检修排水、防洪设备;二是加强采场边坡、排土场监测监控,抓好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三是抓好尾矿库截、排水,严防溃坝和漫顶;四是明确规定大暴雨期间所有矿山必须停止生产,撤出矿山作业人员;五是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同时,我局通过企信平台、微信等媒介将中央、省、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至各乡镇安监站和矿山企业。2016年的多次大暴雨中,我县非煤矿山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一是完善安全应急预案评审、修订、备案工作。今年有3家非煤矿山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备案。二是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的通知》(清安监〔2016〕71号)要求,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我局通过县安委办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了反应快速的应急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