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了落实工程的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甲方将此工程承包给乙方负责安装实施,并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
根据岳阳电力局查勘的方案、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的图纸及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包工包料(含柴油发电机组)、包检测、包验收、包移交等总包干。乙方投标预算书上的内容和材料品牌等项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住宅296户)。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将此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在施工前是,对施工地面有影响的障碍物进行清除,积极配合施工。
3、甲方在施工全过程中派专人负责协调本工地范围与该工程有关的事项。
4、甲方提供用电相关资料,配合乙方办理手续。
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方案的局部调整、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主动与甲方现场管理配合,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须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3、乙方要确保施工安全,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破损的水泥路面、马路及其他设备等须按原质量要求恢复好,并做到工完场净,确保道路畅通,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
5、乙方保证在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所有工程才能交付甲方使用,保修期一年。
三、施工工期
自签订合同后在2012年2月22日前完成工程,如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包工包料包费用的形式总造价为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0.00元)(含电力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包干。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乙方进场施工后付合同总额20%的工程款,工程过半后再付到合同总额的60%,工程安装完毕,送电前付到合同总额的80%,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并移交电力部门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再付到合同总价的95%,余款5%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付清。
2、保修期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乙方出具正规发票后,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违约方承担。
2、甲方必须保证按合同资金到位,如甲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延迟一天违约金为2000元,直至竣工止。
六、其他
1、为便于双方在工程中互相协调、配合、双方指定工程专职协调人,负责该项工程的全部协调工作。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的电力安装规定进行施工、设备采购,采购的设备必须具备“合格证”及“三证”。如有质量问题,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此工程含电缆沟挖填。
4、本合同产生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5、未尽事宜,双方另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11年10月23日 2011年10月23日
电力工程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了落实工程的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甲方将此工程承包给乙方负责安装实施,并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
根据岳阳电力局查勘的方案、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的图纸及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包工包料(含柴油发电机组)、包检测、包验收、包移交等总包干。乙方投标预算书上的内容和材料品牌等项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住宅296户)。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将此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在施工前是,对施工地面有影响的障碍物进行清除,积极配合施工。
3、甲方在施工全过程中派专人负责协调本工地范围与该工程有关的事项。
4、甲方提供用电相关资料,配合乙方办理手续。
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方案的局部调整、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主动与甲方现场管理配合,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须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3、乙方要确保施工安全,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设备事故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破损的水泥路面、马路及其他设备等须按原质量要求恢复好,并做到工完场净,确保道路畅通,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
5、乙方保证在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所有工程才能交付甲方使用,保修期一年。
三、施工工期
自签订合同后在2012年2月22日前完成工程,如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包工包料包费用的形式总造价为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0.00元)(含电力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包干。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乙方进场施工后付合同总额20%的工程款,工程过半后再付到合同总额的60%,工程安装完毕,送电前付到合同总额的80%,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并移交电力部门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再付到合同总价的95%,余款5%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付清。
2、保修期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乙方出具正规发票后,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违约方承担。
2、甲方必须保证按合同资金到位,如甲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延迟一天违约金为2000元,直至竣工止。
六、其他
1、为便于双方在工程中互相协调、配合、双方指定工程专职协调人,负责该项工程的全部协调工作。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的电力安装规定进行施工、设备采购,采购的设备必须具备“合格证”及“三证”。如有质量问题,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此工程含电缆沟挖填。
4、本合同产生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5、未尽事宜,双方另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11年10月23日 201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