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传达安全生产信息,贯彻各项安全决议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例会的内容、时间、范围及贯彻会议决议的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科室及各船舶。
第四条 安全例会是指安全管理部门为专门研究安全生产管理和与安全有关的专项工作而定期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安全会议,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做好会议各项准备,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七条 安全会议的内容: 安全生产会议重点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并做出决议;审定重要安全规章制度;审定关系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和活动方案;分析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听取分管领导或船舶负责人的工作汇报,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
第八条 安全会议召开的时间规定: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时间定于每月下旬,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第九条 管理要求 (一)安全例会必须用专用记录本认真记录,并保存备查。
(二)领导办公会研究安全工作内容的决议应记录清楚,并及时传达有关部门落实。 (三) 安全会议决定事项,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予以落实,各科室应负责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会议研究处理。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条 公司海务科负责对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并进行年终评比。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传达安全生产信息,贯彻各项安全决议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例会的内容、时间、范围及贯彻会议决议的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科室及各船舶。
第四条 安全例会是指安全管理部门为专门研究安全生产管理和与安全有关的专项工作而定期召开的会议。
第五条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安全会议,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做好会议各项准备,督促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七条 安全会议的内容: 安全生产会议重点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并做出决议;审定重要安全规章制度;审定关系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和活动方案;分析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听取分管领导或船舶负责人的工作汇报,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 。
第八条 安全会议召开的时间规定: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时间定于每月下旬,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第九条 管理要求 (一)安全例会必须用专用记录本认真记录,并保存备查。
(二)领导办公会研究安全工作内容的决议应记录清楚,并及时传达有关部门落实。 (三) 安全会议决定事项,应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予以落实,各科室应负责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如有必要,可提交下一次会议研究处理。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条 公司海务科负责对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并进行年终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