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7时,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东西百余米道路被警方警戒。这个距离邯郸市中心偏远的路段,罕见地吸引了很多媒体关注,18年前被判处死刑的聂树斌能否翻案,寄希望于当天受审的犯罪嫌疑人—王书金。
1994年9月,聂树斌因涉嫌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里强奸杀害女工康某而被捕。次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聂树斌死刑,河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并核准死刑判决,聂树斌随后被执行死刑。
聂树斌死后的第十个年头,河北省公安厅的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落网。在其供述的多起强奸、杀人案中,包括了康某被害一案。2007年,被判处死刑的王书金提起上诉,理由之一是“检察院未诉其强奸杀害康某的罪行,从而导致无辜者聂树斌蒙冤”。他说,知道自己的忏悔不会改变死刑结果,但仍要上诉,因为“不想让好人替自己背黑锅”。
6月2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河北省高院定于4天后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这是该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一旦维持一审原判,王书金将很有可能被执行死刑,这也意味着聂树斌案会失去复查或翻案的机会。
6月25日8点,早高峰时段,法警、交警、媒体聚集在了邯郸中院门口,借机向媒体伸冤诉苦的“递状人”甚至围到了快车道。
“哪里能换旁听证?”是众多媒体相互问候的第一句话,但现场工作人员则无人回应。通往法庭有警方把守,旁听证是唯一的通行证。
法院相关负责人在现场解释,“庭审旁听需要提前申请”,如今“庭内媒体席位有限,不再允许进入”,但这一说法并不能让在场媒体满意,部分提前申请旁听的媒体也未能获得旁听证。
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了“旁听证”分配方案:与此前河北李启铭肇事案(即“我爸是李刚”案)、王朝案类似,河北省政法委照顾省内媒体及邀请的中央级媒体;另外,邯郸市下13个县级法院也都安排旁听人员前来学习、观摩。现场有记者举起“官媒进,我们也要进!”字样的纸张以示抗议。
临近开庭,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和姐夫的出现,让记者群中出现一阵不小的骚动。 2013年6月2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书金上诉一案,庭审结束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对检方提供的证据非常不满。
自从2005年,王书金在河南被捕后供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那起也是我干的”之后,张焕枝便开始了长达7年的伸冤之路。
“我和老伴儿好好活着,就是等着(看到)儿子清白的那天。”而对于预测当天的庭审结果,她则无更多考虑,“这个不好说,毕竟这么多年没有结果了”。
张焕枝告诉《博客天下》,从6月20日开始,便有媒体陆续赶往其家中采访,敏感的她觉得儿子的案子“可能有戏”。同日上午,王书金的代理律师给她打来电话,称其已接到河北高院的通知,6月25日上午在邯郸中院开庭,“问我去不去?我就一口应了下来,在家里等着我可坐不住啊。”张焕枝说。
自1994年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发,至2005年王书金落网供述,历次庭审,聂树斌的母亲均未得到旁听资格。
6月24日,张焕枝从村里借了辆车,从石家庄鹿泉家中奔赴邯郸,赶到邯郸中院申请旁听。意外的是,在6月25日早上,也就是开庭当日前一个半小时。河北省高院准许了她的旁听资格,她考虑再三,最终和自己的女婿(聂树斌的姐夫)一同前往。
庭审之初,是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方对王书金的详细讯问。
王书金详细地描述了作案时间、作案过程以及被害人的外貌特征。“做完案差不多是2点左右……她比我矮一点……我先把她掐晕,然后把衣服脱下来,之后跺她的胸部……”
检方发言:“该案被害人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而王书金却供述,被害人全身赤裸,也没供述被害人颈部缠绕花衬衣。”与陈述同步,检方出示了聂树斌案中的花衬衣照片。
几乎是在照片出现的同时,坐在倒数第二排的张焕枝忍不住喊了起来,“那件花衬衣是假的”,随即被法官和法警当庭制止。7年的申诉,本已让这位北方农妇学会了坚忍和冷静,这张照片让她失控了。
走出法庭的张焕枝仍是气鼓鼓的,“18年前警察给我看的那件花衬衣绝对不是这件,”张焕枝说得斩钉截铁,“花色不是那个花色,今天说照片上是个短袖,我记得是个长袖。”
在庭外,面对众多媒体的追问,张焕枝又显得不十分确定,她的声调一时提了起来,“真不是这件,但18年前的事哪能记得那么清楚?你能记着18年前的哪一天你穿着什么衣服不?”张焕枝反问道。
这是王案与聂案在庭上的首次“碰面”。
除了提出的证据“花衬衣”,检方还有3点理由认为王书金的上诉不成立。被害人全身未发现骨折,经查系窒息死亡;在作案时间上,检方称受害人是下午5点以后遇害,王书金却始终供述是在下午2点左右作案;王书金关于被害人身高的供述也与被害人实际身高不符,被害人尸长1.52米,而王书金坚称被害人身高只是比自己稍矮,而王身高1.72米。
对此,王书金的律师朱爱民当庭反驳:“我注意到检察员谈到的都是细节问题—被害人的穿着、身高之类—这都不是案件的关键性问题。”他表示:1994年发生这起凶杀案,至今已经过去近20年了,王书金对有些证据印象模糊,也实属正常。“对王书金而言,他不是只犯下一起凶杀案,而是数起。不见得每一起,他都能把每一个细节记得很完整。”朱爱民强调:人们的记忆力随着年龄的增长是会老化的,不该去苛求这个。
由于对于花衬衣有异议,朱爱民向法官建议下次开庭张焕枝可以出庭作证,但此要求被法官驳回,理由是张焕枝在6月25日开庭时已经旁听,按照刑诉法规定,她不能再以证人身份出庭。
公诉方一直都在试图将“王书金案”与“聂树斌案”撇清关联,各表一枝。但是,王案与聂案并非是将麦壳与麦穗分开那么简单——聂树斌是否冤死,需要王书金案的查证,两案始终相互依附。
庭审结束后,王书金辩护律师朱爱民告诉《博客天下》记者,他认为检方主动提出聂案证据,是这次“庭审的意外收获”。“检方提出的质证有两组涉及到聂案,一组是康某被杀勘查笔录;一组是尸体照片和颈部缠绕的花衬衣。要我说,两个案子怎么可能分得开呢?”
此前,在王书金案2007年7月的第二次庭审中,朱爱民便多次试图涉及西郊玉米地一案,但被法官以“与本案无关”为由制止。“一直想找到和聂案相连的切入口,真没想到这次检方会主动出示.”接受记者采访时,朱爱民显得有些激动。
朱爱民认为,聂树斌案的案卷材料,与王书金案中王书金的陈述,在证据上存在着关联。控方应为辩方提供聂树斌案的全部案卷材料,而不是经过检察员“挑拣过的证据”。
此后,朱爱民要求休庭并查阅控方新提供的聂案全部证据材料,合议庭同意后宣布休庭,开庭时间再行确定。
“看似审理王案,却是在斗聂案,这是一个角力的过程,”参加庭审的一位律师认为,王书金案与聂树斌案在法庭上首次“碰面”,意义非凡,“可以说是进步,但案件再审仍会曲折。”
他的推测或许印证了庭审后第二天的事情,6月27日,王书金案的代理律师朱爱民、彭思源前往河北省高院查阅聂案案卷,“我们只被允许看了25日庭审中检方当庭出示的一些证据材料的案卷。”并没有被允许看聂树斌的口供。
朱爱民说,下次开庭或定于7月10日,但因需要查阅研究聂树斌案卷宗,并不排除申请延期的可能。
6月25日上午7时,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东西百余米道路被警方警戒。这个距离邯郸市中心偏远的路段,罕见地吸引了很多媒体关注,18年前被判处死刑的聂树斌能否翻案,寄希望于当天受审的犯罪嫌疑人—王书金。
1994年9月,聂树斌因涉嫌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里强奸杀害女工康某而被捕。次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聂树斌死刑,河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并核准死刑判决,聂树斌随后被执行死刑。
聂树斌死后的第十个年头,河北省公安厅的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落网。在其供述的多起强奸、杀人案中,包括了康某被害一案。2007年,被判处死刑的王书金提起上诉,理由之一是“检察院未诉其强奸杀害康某的罪行,从而导致无辜者聂树斌蒙冤”。他说,知道自己的忏悔不会改变死刑结果,但仍要上诉,因为“不想让好人替自己背黑锅”。
6月2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河北省高院定于4天后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这是该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一旦维持一审原判,王书金将很有可能被执行死刑,这也意味着聂树斌案会失去复查或翻案的机会。
6月25日8点,早高峰时段,法警、交警、媒体聚集在了邯郸中院门口,借机向媒体伸冤诉苦的“递状人”甚至围到了快车道。
“哪里能换旁听证?”是众多媒体相互问候的第一句话,但现场工作人员则无人回应。通往法庭有警方把守,旁听证是唯一的通行证。
法院相关负责人在现场解释,“庭审旁听需要提前申请”,如今“庭内媒体席位有限,不再允许进入”,但这一说法并不能让在场媒体满意,部分提前申请旁听的媒体也未能获得旁听证。
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了“旁听证”分配方案:与此前河北李启铭肇事案(即“我爸是李刚”案)、王朝案类似,河北省政法委照顾省内媒体及邀请的中央级媒体;另外,邯郸市下13个县级法院也都安排旁听人员前来学习、观摩。现场有记者举起“官媒进,我们也要进!”字样的纸张以示抗议。
临近开庭,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和姐夫的出现,让记者群中出现一阵不小的骚动。 2013年6月2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书金上诉一案,庭审结束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对检方提供的证据非常不满。
自从2005年,王书金在河南被捕后供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那起也是我干的”之后,张焕枝便开始了长达7年的伸冤之路。
“我和老伴儿好好活着,就是等着(看到)儿子清白的那天。”而对于预测当天的庭审结果,她则无更多考虑,“这个不好说,毕竟这么多年没有结果了”。
张焕枝告诉《博客天下》,从6月20日开始,便有媒体陆续赶往其家中采访,敏感的她觉得儿子的案子“可能有戏”。同日上午,王书金的代理律师给她打来电话,称其已接到河北高院的通知,6月25日上午在邯郸中院开庭,“问我去不去?我就一口应了下来,在家里等着我可坐不住啊。”张焕枝说。
自1994年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发,至2005年王书金落网供述,历次庭审,聂树斌的母亲均未得到旁听资格。
6月24日,张焕枝从村里借了辆车,从石家庄鹿泉家中奔赴邯郸,赶到邯郸中院申请旁听。意外的是,在6月25日早上,也就是开庭当日前一个半小时。河北省高院准许了她的旁听资格,她考虑再三,最终和自己的女婿(聂树斌的姐夫)一同前往。
庭审之初,是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方对王书金的详细讯问。
王书金详细地描述了作案时间、作案过程以及被害人的外貌特征。“做完案差不多是2点左右……她比我矮一点……我先把她掐晕,然后把衣服脱下来,之后跺她的胸部……”
检方发言:“该案被害人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而王书金却供述,被害人全身赤裸,也没供述被害人颈部缠绕花衬衣。”与陈述同步,检方出示了聂树斌案中的花衬衣照片。
几乎是在照片出现的同时,坐在倒数第二排的张焕枝忍不住喊了起来,“那件花衬衣是假的”,随即被法官和法警当庭制止。7年的申诉,本已让这位北方农妇学会了坚忍和冷静,这张照片让她失控了。
走出法庭的张焕枝仍是气鼓鼓的,“18年前警察给我看的那件花衬衣绝对不是这件,”张焕枝说得斩钉截铁,“花色不是那个花色,今天说照片上是个短袖,我记得是个长袖。”
在庭外,面对众多媒体的追问,张焕枝又显得不十分确定,她的声调一时提了起来,“真不是这件,但18年前的事哪能记得那么清楚?你能记着18年前的哪一天你穿着什么衣服不?”张焕枝反问道。
这是王案与聂案在庭上的首次“碰面”。
除了提出的证据“花衬衣”,检方还有3点理由认为王书金的上诉不成立。被害人全身未发现骨折,经查系窒息死亡;在作案时间上,检方称受害人是下午5点以后遇害,王书金却始终供述是在下午2点左右作案;王书金关于被害人身高的供述也与被害人实际身高不符,被害人尸长1.52米,而王书金坚称被害人身高只是比自己稍矮,而王身高1.72米。
对此,王书金的律师朱爱民当庭反驳:“我注意到检察员谈到的都是细节问题—被害人的穿着、身高之类—这都不是案件的关键性问题。”他表示:1994年发生这起凶杀案,至今已经过去近20年了,王书金对有些证据印象模糊,也实属正常。“对王书金而言,他不是只犯下一起凶杀案,而是数起。不见得每一起,他都能把每一个细节记得很完整。”朱爱民强调:人们的记忆力随着年龄的增长是会老化的,不该去苛求这个。
由于对于花衬衣有异议,朱爱民向法官建议下次开庭张焕枝可以出庭作证,但此要求被法官驳回,理由是张焕枝在6月25日开庭时已经旁听,按照刑诉法规定,她不能再以证人身份出庭。
公诉方一直都在试图将“王书金案”与“聂树斌案”撇清关联,各表一枝。但是,王案与聂案并非是将麦壳与麦穗分开那么简单——聂树斌是否冤死,需要王书金案的查证,两案始终相互依附。
庭审结束后,王书金辩护律师朱爱民告诉《博客天下》记者,他认为检方主动提出聂案证据,是这次“庭审的意外收获”。“检方提出的质证有两组涉及到聂案,一组是康某被杀勘查笔录;一组是尸体照片和颈部缠绕的花衬衣。要我说,两个案子怎么可能分得开呢?”
此前,在王书金案2007年7月的第二次庭审中,朱爱民便多次试图涉及西郊玉米地一案,但被法官以“与本案无关”为由制止。“一直想找到和聂案相连的切入口,真没想到这次检方会主动出示.”接受记者采访时,朱爱民显得有些激动。
朱爱民认为,聂树斌案的案卷材料,与王书金案中王书金的陈述,在证据上存在着关联。控方应为辩方提供聂树斌案的全部案卷材料,而不是经过检察员“挑拣过的证据”。
此后,朱爱民要求休庭并查阅控方新提供的聂案全部证据材料,合议庭同意后宣布休庭,开庭时间再行确定。
“看似审理王案,却是在斗聂案,这是一个角力的过程,”参加庭审的一位律师认为,王书金案与聂树斌案在法庭上首次“碰面”,意义非凡,“可以说是进步,但案件再审仍会曲折。”
他的推测或许印证了庭审后第二天的事情,6月27日,王书金案的代理律师朱爱民、彭思源前往河北省高院查阅聂案案卷,“我们只被允许看了25日庭审中检方当庭出示的一些证据材料的案卷。”并没有被允许看聂树斌的口供。
朱爱民说,下次开庭或定于7月10日,但因需要查阅研究聂树斌案卷宗,并不排除申请延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