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填写客户须知
1、 您所申请的变更项目,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生效,生效日期以批单所
载日期为准。
2、 请保持申请书签名与留存于本公司的签名样本一致。为维护您的权益,请勿在空白申请书上签名。
3、 如果您申请减额交清,请详细阅读下面的客户须知。
4、 如果您选择保险款项收付方式为转账,请详细阅读保险款项转账收付授权客户须知。
减额交清客户须知
1、 主合同办理减额交清的,附加险须根据条款同时办理减额交清,附加险不能或者不申请办理减额交清的,应做退保处理。
2、 减额交清后的保额精确到元,以份数为单位的险种,减额交清后取整数份,剩余现金价值将退还投保人,不足1份
的不受理减额交清。
4、 保单办理减额交清后,保额相应减少,本公司按减少后的保额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5、 办理减额交清后申请退保,将按减额交清后的现金价值表标准给付。
保险款项转账收付授权客户须知
1、 账户所有人须以本人真实姓名开立结算账户,并自愿授权本公司使用指定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授权账户)用于保
险款项转账收付。
2、 如果因授权人提供的授权账户错误、账户注销、账户余额不足或者不符合本公司对授权账户的要求而导致转账不成功,
本公司无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3、 申请事项需要补费的,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账户为他人所有,并且该账户不是续期交费账户,则应同时提交账户所有人
签署的《账户使用授权书》,因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账户使用授权书》而引起的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 申请事项存在退费的,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账户为他人所有,本公司视同申请人可以从该账户中取得该笔款项,由此引
起的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 本公司不对该授权账户的失窃或冒领承担责任。
申请书填写客户须知
1、 您所申请的变更项目,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生效,生效日期以批单所
载日期为准。
2、 请保持申请书签名与留存于本公司的签名样本一致。为维护您的权益,请勿在空白申请书上签名。
3、 如果您申请减额交清,请详细阅读下面的客户须知。
4、 如果您选择保险款项收付方式为转账,请详细阅读保险款项转账收付授权客户须知。
减额交清客户须知
1、 主合同办理减额交清的,附加险须根据条款同时办理减额交清,附加险不能或者不申请办理减额交清的,应做退保处理。
2、 减额交清后的保额精确到元,以份数为单位的险种,减额交清后取整数份,剩余现金价值将退还投保人,不足1份
的不受理减额交清。
4、 保单办理减额交清后,保额相应减少,本公司按减少后的保额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5、 办理减额交清后申请退保,将按减额交清后的现金价值表标准给付。
保险款项转账收付授权客户须知
1、 账户所有人须以本人真实姓名开立结算账户,并自愿授权本公司使用指定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授权账户)用于保
险款项转账收付。
2、 如果因授权人提供的授权账户错误、账户注销、账户余额不足或者不符合本公司对授权账户的要求而导致转账不成功,
本公司无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3、 申请事项需要补费的,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账户为他人所有,并且该账户不是续期交费账户,则应同时提交账户所有人
签署的《账户使用授权书》,因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账户使用授权书》而引起的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 申请事项存在退费的,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账户为他人所有,本公司视同申请人可以从该账户中取得该笔款项,由此引
起的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 本公司不对该授权账户的失窃或冒领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