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技术入股合同?
随着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深入,技术入股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出资方式和组织形式,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企业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以及保护技术拥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实践中,重复性入股、非产权人人股、公知技术入股等屡展出现,因此,在技术入股时,应当在入股合同中
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一、技术入股者应为技术的合法权利人。技术入股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主体同其他民事合同一样,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何能够作为技术入股者的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必须拥有技术,且是入股技术的合法权利人。
技术人股方应当在入股合同中保证其是该技术的合法所有人,没有权利瑕疵;如果人股
后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成立,技术人股方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二、入股技术必须是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技术成果具有一定的法律状态,比如是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公知技术等。一般来说,只有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才能用出资入股,而且还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因为以技术入股组建股份制企业的前提是以盈利为目标,即只有入股技术能够给股份制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时,才可能被股份制企业所接受。但同时入股技术作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对于企业来说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在此情况下,技术在股份制企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入股技术提出一些必要的条件和限制是十分必要的。
三、明确约定技术入股的方式。由于技术本身的无形性能够在同时间、不同地点被多个主体同时使用,而其他有形财产却不能。因此,技术入股各方在签订入股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技术入股的方式,即是以入股技术的所有权出资人股,还是以入股技术的使用权出资入股,如以入股技术使用权出资入股,还应明确是何种许可使用方式(指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但是,按照《公司法》规定,入股技术一般应当是技术财产
权的入股。
四、入股技术应当是现有技术或成熟技术。入股技术应是技术入股者已经掌握的,具有特定的名称、特定的技术指标、特定的功能、特定的适用范围、特定的使用或生产方法等具体特征的完整的技术方案。如果一项技术方案仅仅是一种设想,不论其在理论上多么完善,所设想的实用价值多大,但设想者本人尚未掌握,各种性能和技术指标尚未确定,无法应用于生产、科研实践,只能作为有待开发的技术,一般是不能用来出资入股的。如果现有技术或成熟技术没有申请专利技术,合同各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专利中请权或专利权利归属。
专利技术人股合同的期限一般应当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另外,还应当约定在合
同履行期间,如果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技术被公开应如何处理。
为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签订技术入股合同时,可参照有关方面的规定,目前调整技术入股方面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
干问题的规定》。
《中国专利技术联营合同书》
(共同开发与共同销售合同)
甲方: 专利权人:xxx
乙方: 区域合作人:
为使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
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为: ,专利号: ,专利发明人:xxx。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在 独家生产(含 )省(直辖市)。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进行销售;如果在乙方能完
成甲方需求量的情况下,乙方可在 独家生产。
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 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 万元,以技术入股,提成产值的 %
作技术转让的形式进行联营生产。
4、甲方在乙方支付前期技术成本费 万元,到位三日后进行新产品调试生产,并陆续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
员的培训工作。
5、甲方负责 %产品的销售,销售时必须向需货方收取 %的定金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拒绝生产供货。
6、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公司,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甲方协助乙方组建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化组建,
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30%,提成 年。
7、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一、 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
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 )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时支付成本费 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生产合格产品,并有权要求甲方在
合同生 效 日内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乙
方应给甲方适当奖励。
4、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5、乙方可负责 %的产品销售,在销售前也必须向需货方收取 %的定金后,方可生产供货。
6、乙方产品的价格定位,应在生产成本价的基础上加45-80%,否则价位过高会影响销售量。
7、乙方应积极在 地区扩大再生产,其建立分厂、分公司、集团的所得收入乙方提成70%,提成 年。
二、 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前期的技术成本费 万元到位后 日内,如果不能调试或不能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应 日内将乙方的前期技术成本费全额退还。(注:合格产品以‘产品检测报告’为准,由甲方负责将产品送
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收到定金后不能生产或放弃生产,造成不能及时供货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与
需货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三、 其它条约
1合同期瞒,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如继续合作,可另议。
2合同期瞒,乙方如继续使用专利人肖像和名誉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使用费,
费用另议。
3 有效期20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止。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 备注: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1**********] 电话:
签订日:200 年 月 日 签订日:200 年 月 日
如何签订技术入股合同?
随着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深入,技术入股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出资方式和组织形式,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企业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以及保护技术拥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实践中,重复性入股、非产权人人股、公知技术入股等屡展出现,因此,在技术入股时,应当在入股合同中
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一、技术入股者应为技术的合法权利人。技术入股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主体同其他民事合同一样,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何能够作为技术入股者的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必须拥有技术,且是入股技术的合法权利人。
技术人股方应当在入股合同中保证其是该技术的合法所有人,没有权利瑕疵;如果人股
后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成立,技术人股方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二、入股技术必须是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技术成果具有一定的法律状态,比如是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公知技术等。一般来说,只有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才能用出资入股,而且还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因为以技术入股组建股份制企业的前提是以盈利为目标,即只有入股技术能够给股份制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时,才可能被股份制企业所接受。但同时入股技术作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对于企业来说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在此情况下,技术在股份制企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入股技术提出一些必要的条件和限制是十分必要的。
三、明确约定技术入股的方式。由于技术本身的无形性能够在同时间、不同地点被多个主体同时使用,而其他有形财产却不能。因此,技术入股各方在签订入股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技术入股的方式,即是以入股技术的所有权出资人股,还是以入股技术的使用权出资入股,如以入股技术使用权出资入股,还应明确是何种许可使用方式(指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但是,按照《公司法》规定,入股技术一般应当是技术财产
权的入股。
四、入股技术应当是现有技术或成熟技术。入股技术应是技术入股者已经掌握的,具有特定的名称、特定的技术指标、特定的功能、特定的适用范围、特定的使用或生产方法等具体特征的完整的技术方案。如果一项技术方案仅仅是一种设想,不论其在理论上多么完善,所设想的实用价值多大,但设想者本人尚未掌握,各种性能和技术指标尚未确定,无法应用于生产、科研实践,只能作为有待开发的技术,一般是不能用来出资入股的。如果现有技术或成熟技术没有申请专利技术,合同各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专利中请权或专利权利归属。
专利技术人股合同的期限一般应当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另外,还应当约定在合
同履行期间,如果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技术被公开应如何处理。
为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签订技术入股合同时,可参照有关方面的规定,目前调整技术入股方面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
干问题的规定》。
《中国专利技术联营合同书》
(共同开发与共同销售合同)
甲方: 专利权人:xxx
乙方: 区域合作人:
为使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
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为: ,专利号: ,专利发明人:xxx。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在 独家生产(含 )省(直辖市)。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进行销售;如果在乙方能完
成甲方需求量的情况下,乙方可在 独家生产。
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 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 万元,以技术入股,提成产值的 %
作技术转让的形式进行联营生产。
4、甲方在乙方支付前期技术成本费 万元,到位三日后进行新产品调试生产,并陆续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
员的培训工作。
5、甲方负责 %产品的销售,销售时必须向需货方收取 %的定金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拒绝生产供货。
6、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公司,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甲方协助乙方组建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化组建,
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30%,提成 年。
7、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一、 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
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 )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时支付成本费 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生产合格产品,并有权要求甲方在
合同生 效 日内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乙
方应给甲方适当奖励。
4、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5、乙方可负责 %的产品销售,在销售前也必须向需货方收取 %的定金后,方可生产供货。
6、乙方产品的价格定位,应在生产成本价的基础上加45-80%,否则价位过高会影响销售量。
7、乙方应积极在 地区扩大再生产,其建立分厂、分公司、集团的所得收入乙方提成70%,提成 年。
二、 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前期的技术成本费 万元到位后 日内,如果不能调试或不能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应 日内将乙方的前期技术成本费全额退还。(注:合格产品以‘产品检测报告’为准,由甲方负责将产品送
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收到定金后不能生产或放弃生产,造成不能及时供货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与
需货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三、 其它条约
1合同期瞒,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如继续合作,可另议。
2合同期瞒,乙方如继续使用专利人肖像和名誉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使用费,
费用另议。
3 有效期20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止。
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 备注: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1**********] 电话:
签订日:200 年 月 日 签订日:2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