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坡煤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普通★一年

一般

山东丰源远航

煤业有限公司 赵坡煤矿文件

鲁丰赵煤字[2015]38号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及范围

(一)为规范和完善全员绩效管理,深化绩效考核,有效提高执行力,提升矿井管理水平,保障年度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推行绩效考核工作旨在考察员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执行力等方面,使之服务于管理和发展,把其工作行为统一到矿整体任务目标上来,促进个人和团队绩效的整体提升,形成闭合的绩效管理系统,推动矿井的稳定持续发展。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序列全体员工。

第二条 组织领导

(一)矿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其他二级管理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制定年度绩效目标、提出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最终裁定。

(二)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效能监察科。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资料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审定各单位的考核办法;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开放沟通的原则。重点强化过程沟通,及时改进和修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能量化的项目全部量化,以数据、事实和标准为依据,以过程痕迹管理和各类文件为考核抓手,杜绝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确保公平合理。

(三)坚持及时反馈的原则。通过考核结果的按期反馈,指导考核对象对考核当期工作绩效存在的差距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帮助其提高工作绩效。

第四条 考核层级

第五条 考核责任

(一)绩效考核是各级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是为了不断提高工作绩效,所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二)绩效考核的主体是各职位直接管理者,各级管理者要强化考核观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第六条 关联考核

根据分工不同,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对二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及后勤职能科室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考核人员对矿任务目标责任所承担的程度。

第二章 考核指标及说明

第七条 二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是根据矿年度任务目标的分解和岗位职责、执行力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指标。

第八条 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指标

(一)岗位主要职责。指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分别从岗位职责中提取主要职责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任务、安全管理、成本控制、技术管理、全员培训、日常管理、运营管理等。

(二)内控管理。指从内部运行日常管理中,提取关键指标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力、团结协助、劳动纪律、计划管理等。

第九条 通用指标及例外事项

(一)当月出现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财产损失、重大合同损失、重大机电(机械)事故、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决策失误等,由矿部研究处理决定,并扣绩效考核分10—20分。

(二)未按要求上报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的,每次扣2分;迟报一天扣1分;制定工作计划漏项的,每项扣2分;工作计划未完成的,每项扣3分。

(三)二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未将工作计划提交分管领导审核的扣1分;未按规定进行绩效考核的每次扣3分;未将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当月工作计划的扣1分;未及时报送绩效考核成绩的扣2分。部门负责人考核日志记录不全的扣1分。

(四)本人无故不参加集团公司、矿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会议、活动的,每次扣2分。

(五)月度缺勤予以减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连续旷班15天以上的,由矿按规定处理。

(六)未及时提供各类报表、总结、资料等或提供各类数据发生错误

的,每次扣3分。

(七)有活动、文件规定的,按活动、文件执行考核。

第十条 重点说明

(一)“绩效考核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对未按指标要求落实考核的,严格与责任人挂钩。本考核指标只针对个人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针对部门考核,按有关专项活动、文件执行。

(二)矿负责统一制定二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标准。各单位副职、班(队)长、员工,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考核表(生产辅助员工以班组为单位考核)制定考核办法。于3月30日前报绩效考核办公室审核后执行(电子版)。

(三)安全、机电、调度、技术管理、运营、卫生管理、督查等检查考核,相应部门要建立专门检查考核日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日期、考核事项、原因、考核分值、考核实施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等),统一量化成分值,每月6日前报绩效考核办公室统一汇总、整理,人力资源科负责落实考核。

(四)一般性违规违纪的,纳入月度考核。严重违规违纪,由矿或纪检部门另行处理。

(五)二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要建立绩效考核日志,收集记录员工行为(结果)的关键事件、绩效考核开展情况及相关考核数据。

(六)绩效考核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参加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专题会议。

(七)推行痕迹管理及申诉制度。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管理痕迹材料为主要依据,推行痕迹管理制度,收集各种相关考核资料。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在考核期间或得到考核结果两个工作日内,首先向直线上级沟通,如不成功,可直接向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申诉,申请最终裁定。

(八)本实施办法未涉及到的考核一律列入机动奖惩其他项考核。

第三章 考核周期及流程

第十一条 考核周期

(一)二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月度工作按月度考核月度兑现;二级管理人员生产任务指标、经营指标按季度考核,后勤部门负责人经营指标与集团公司同步考核。

(二)月度考核时间分为月度时间内随机考核和固定考核(每月的28日至次月的5日)。

第十二条 考核流程

(一)考核前的准备。每月月底前,各级考核主体要按照考核层级分布结构和对应的考核内容,逐项落实对下级的考核,要充分做好基础数据的整理和考核依据的准备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好考核周期内的工作日程。

(二)考核过程控制。月度计划实施过程中,考核者要经常关注下属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绩效管理考核日志记录,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等方法,及时加以辅导和纠偏,对已发生的问题,要客观、公正的按照标准落实考核。

(三)考核结果确认。完成结果的确认由直接上级进行,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须每月6日前通过COA递交效能监察科备案,作为复核的依据。

第十三条 结果复核: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绩效考核办公室要对各层级绩效考核的人员当期考核结果开展抽查复核工作,针对查出的问题与考核主体直接挂钩,保障绩效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第四章 机动奖惩

第十四条 机动奖励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事由和影响程度,经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每次加0.5—5分。

1、荣获专利,经集团公司或矿采用获得显著绩效的;遇到特殊危机事故,冒险抢救,保护集团公司重大利益的;

2、有重大管理或技术创新,经集团公司或矿采用,有重大经济贡献的;

(二)获得荣誉的,要在取得证书或有效证明(原件)的当月报考核者审核,考核者可直接给予被考核者加分:

1、区部委办局颁发的,加0.5分/项;

2、区政府或市部委办局颁发的,加0.8分/项;

3、市政府或省部委局颁发的,加1分/项;

4、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颁发的,加1.5分/项;

5、省政府或国家部委的上一级颁发的,加2分/项。

第十五条 关联考核项

(一)二级管理人员关联考核

矿长考核分管副矿长、总工、副总工;根据业务分工不同,按集团公司考核矿长分值月度计划考核(重点工作)按1:1比例考核,年度任务目标考核按1:1比例考核,列入副职、副总工机动考核。

(二)后勤职能科室关联考核

后勤职能科室均与安全生产进行关联考核,同时,后勤科室与经营指标进行关联考核。

(三)三级管理人员关联考核

考核部门负责人分值,其部门负责人须按业务分工不同1:1比例考核副职,列入副职机动考核。

第五章 考核要求

第十六条 月度计划及完成情况

(一)工作计划的形成。被考核人根据矿年度工作任务、文件要求、个人岗位职责及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

(二)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申报。

1、二级管理人员次月工作计划要在月末26日前、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在月末28日前递交矿长和效能监察科(“赵坡行政绩效考核”用户名)。

2、部门负责人工作计划(含分管领导追加的重点工作)要在每月1日前,工作完成情况要在月末28日前,以电子版通过COA系统递交分管领导和效能监察科(“赵坡行政绩效考核”用户名)。

(三)认定要求。月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要对应月初计划制定时的内容,分别按顺序逐项加以介绍和说明;需要提供资料原件的,在单项工作计划备注栏说明资料的备查地点。对单项工作的落实未介绍和说明,又未注明资料核实地点的,视为未完成。因月初制定计划时不可预见,而发生的新增工作和重要工作要在申报工作完成情况时加以说明。

第十七条 数据提供要求

(一)提供数据部门对所提供的数据和依据准确性负责,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当月绩效挂钩。

1、生产技术相关的考核数据(包括技术例会召开情况、生产计划、技术规程和措施、技术方案审批及时性等)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2、工伤鉴定情况、月度出勤情况、全员培训情况由人力资源科负责;

3、发生被盗事件、打架、酗酒闹事等治安管理情况由保卫科负责;

4、当月各单位生产完成情况(包括当月全矿采掘完成情况汇总表、影响时间、下井带班时间情况、调度会安排的工作及落实进展情况)由调度室负责;

5、发生投诉(上访)、效能建设、员工违规违纪及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由效能监察科负责;

6、生产安全相关的考核数据(包括安全例会、工伤事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评估、上级检查问题整改落实、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煤质管理等情况)由安全科负责;

7、矿当月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追加计划统计、产销率、成本、净利润、公务费用使用、提供数据准确性、经济分析会召开、材料消耗等情况)由运营管理科负责;

8、机电例会召开情况、机电设备三率、设备综合考核及机电检查情况等由机电科负责;

9、矿各类会议、学习及活动组织参加情况由党群办公室负责;

10、后勤卫生检查管理(含工区办公场所)、集体宿舍管理、食品卫生及后勤例会召开情况等由综合管理科负责。

(二)数据和依据要在次月5日17:00前(其中每天调度会安排的工作及落实进展情况,于每日调度会结束后)以电子版格式通过COA系统递交到各位矿长及效能监察科 (“赵坡行政绩效考核”用户名)。

第十八条 考核成绩兑现

(一)绩效考核办公室落实考核结果的监督核查工作,监督检查与各层级绩效考核同步进行,每月监督与核查情况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二)二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的当期绩效考核结果由绩效考核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8日前报主管矿长批准后,递交人力资源科兑现。

(三)部门副职、班(队)长、员工当月考核结果由单位汇总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于每月7日前递效能监察科备案,人力资源科兑现。

第十九条 申诉处理及其他

(一)绩效考核办公室在接到申诉后对申诉人确认,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形成处理建议报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的,降直线考核者当期考核结果的5%,列入机动奖惩其他项,每成立一件,处罚一次:

1、考核申诉是因为直线考核者的原因;

2、虽未发生申诉事项,但经过检查发现应该落实考核而未考核的;

3、考核过程中出现敷衍应付、走过场、个人臆断或发生错考、漏考的;

4、提供考核数据错误或弄虚作假的;

5、不配合绩效考核办公室监督检查或态度不端正的。

(三)其他事项

1、考核期间,如遇人事调整、岗位变动,则考核其离岗前和新岗位实际承担的任务目标,绩效结果采取加权平均法取值。

2、各部门组织对员工考核时,要与矿绩效考核安排档期一致,保证矿绩效考核体系的协调运行。

3、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矿安排的重点工作或计划任务的,须经主管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减免考核。

第二十条 计算公式

月度绩效考核总分=岗位绩效考核得分+机动奖惩-通用指标考核

第六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与员工月度薪酬分配挂钩;

月度薪酬发放额=月度应发薪酬基数×月度绩效考核分数/100

(二)与年度效益奖分配挂钩,执行集团公司及矿相关文件;

(三)作为职务晋升、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需要参考的事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与以往规定相悖的以此办法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26日起执行。其它未尽事宜,另作补充下发。

附:各岗位绩效考核表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各岗位绩效考核表

经营副矿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总工程师岗位绩效考核表

生产副矿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安全副矿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机电副矿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采掘工区区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辅助工区区长岗位绩效考核表(适用运搬、运输)

人力资源科科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安全科主任工程师(兼职)岗位绩效考核表

通防科科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调度室副主任岗位绩效考核表

工农关系办公室主任岗位绩效考核表

财务科科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普通★一年

一般

山东丰源远航

煤业有限公司 赵坡煤矿文件

鲁丰赵煤字[2015]38号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及范围

(一)为规范和完善全员绩效管理,深化绩效考核,有效提高执行力,提升矿井管理水平,保障年度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推行绩效考核工作旨在考察员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执行力等方面,使之服务于管理和发展,把其工作行为统一到矿整体任务目标上来,促进个人和团队绩效的整体提升,形成闭合的绩效管理系统,推动矿井的稳定持续发展。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序列全体员工。

第二条 组织领导

(一)矿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其他二级管理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制定年度绩效目标、提出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最终裁定。

(二)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效能监察科。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资料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审定各单位的考核办法;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开放沟通的原则。重点强化过程沟通,及时改进和修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能量化的项目全部量化,以数据、事实和标准为依据,以过程痕迹管理和各类文件为考核抓手,杜绝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确保公平合理。

(三)坚持及时反馈的原则。通过考核结果的按期反馈,指导考核对象对考核当期工作绩效存在的差距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帮助其提高工作绩效。

第四条 考核层级

第五条 考核责任

(一)绩效考核是各级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是为了不断提高工作绩效,所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二)绩效考核的主体是各职位直接管理者,各级管理者要强化考核观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

第六条 关联考核

根据分工不同,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对二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及后勤职能科室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考核人员对矿任务目标责任所承担的程度。

第二章 考核指标及说明

第七条 二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是根据矿年度任务目标的分解和岗位职责、执行力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指标。

第八条 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指标

(一)岗位主要职责。指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分别从岗位职责中提取主要职责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任务、安全管理、成本控制、技术管理、全员培训、日常管理、运营管理等。

(二)内控管理。指从内部运行日常管理中,提取关键指标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力、团结协助、劳动纪律、计划管理等。

第九条 通用指标及例外事项

(一)当月出现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财产损失、重大合同损失、重大机电(机械)事故、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决策失误等,由矿部研究处理决定,并扣绩效考核分10—20分。

(二)未按要求上报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的,每次扣2分;迟报一天扣1分;制定工作计划漏项的,每项扣2分;工作计划未完成的,每项扣3分。

(三)二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未将工作计划提交分管领导审核的扣1分;未按规定进行绩效考核的每次扣3分;未将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当月工作计划的扣1分;未及时报送绩效考核成绩的扣2分。部门负责人考核日志记录不全的扣1分。

(四)本人无故不参加集团公司、矿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会议、活动的,每次扣2分。

(五)月度缺勤予以减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连续旷班15天以上的,由矿按规定处理。

(六)未及时提供各类报表、总结、资料等或提供各类数据发生错误

的,每次扣3分。

(七)有活动、文件规定的,按活动、文件执行考核。

第十条 重点说明

(一)“绩效考核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对未按指标要求落实考核的,严格与责任人挂钩。本考核指标只针对个人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针对部门考核,按有关专项活动、文件执行。

(二)矿负责统一制定二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标准。各单位副职、班(队)长、员工,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考核表(生产辅助员工以班组为单位考核)制定考核办法。于3月30日前报绩效考核办公室审核后执行(电子版)。

(三)安全、机电、调度、技术管理、运营、卫生管理、督查等检查考核,相应部门要建立专门检查考核日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日期、考核事项、原因、考核分值、考核实施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等),统一量化成分值,每月6日前报绩效考核办公室统一汇总、整理,人力资源科负责落实考核。

(四)一般性违规违纪的,纳入月度考核。严重违规违纪,由矿或纪检部门另行处理。

(五)二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要建立绩效考核日志,收集记录员工行为(结果)的关键事件、绩效考核开展情况及相关考核数据。

(六)绩效考核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参加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专题会议。

(七)推行痕迹管理及申诉制度。以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管理痕迹材料为主要依据,推行痕迹管理制度,收集各种相关考核资料。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在考核期间或得到考核结果两个工作日内,首先向直线上级沟通,如不成功,可直接向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申诉,申请最终裁定。

(八)本实施办法未涉及到的考核一律列入机动奖惩其他项考核。

第三章 考核周期及流程

第十一条 考核周期

(一)二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月度工作按月度考核月度兑现;二级管理人员生产任务指标、经营指标按季度考核,后勤部门负责人经营指标与集团公司同步考核。

(二)月度考核时间分为月度时间内随机考核和固定考核(每月的28日至次月的5日)。

第十二条 考核流程

(一)考核前的准备。每月月底前,各级考核主体要按照考核层级分布结构和对应的考核内容,逐项落实对下级的考核,要充分做好基础数据的整理和考核依据的准备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好考核周期内的工作日程。

(二)考核过程控制。月度计划实施过程中,考核者要经常关注下属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绩效管理考核日志记录,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等方法,及时加以辅导和纠偏,对已发生的问题,要客观、公正的按照标准落实考核。

(三)考核结果确认。完成结果的确认由直接上级进行,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须每月6日前通过COA递交效能监察科备案,作为复核的依据。

第十三条 结果复核: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绩效考核办公室要对各层级绩效考核的人员当期考核结果开展抽查复核工作,针对查出的问题与考核主体直接挂钩,保障绩效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第四章 机动奖惩

第十四条 机动奖励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事由和影响程度,经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每次加0.5—5分。

1、荣获专利,经集团公司或矿采用获得显著绩效的;遇到特殊危机事故,冒险抢救,保护集团公司重大利益的;

2、有重大管理或技术创新,经集团公司或矿采用,有重大经济贡献的;

(二)获得荣誉的,要在取得证书或有效证明(原件)的当月报考核者审核,考核者可直接给予被考核者加分:

1、区部委办局颁发的,加0.5分/项;

2、区政府或市部委办局颁发的,加0.8分/项;

3、市政府或省部委局颁发的,加1分/项;

4、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颁发的,加1.5分/项;

5、省政府或国家部委的上一级颁发的,加2分/项。

第十五条 关联考核项

(一)二级管理人员关联考核

矿长考核分管副矿长、总工、副总工;根据业务分工不同,按集团公司考核矿长分值月度计划考核(重点工作)按1:1比例考核,年度任务目标考核按1:1比例考核,列入副职、副总工机动考核。

(二)后勤职能科室关联考核

后勤职能科室均与安全生产进行关联考核,同时,后勤科室与经营指标进行关联考核。

(三)三级管理人员关联考核

考核部门负责人分值,其部门负责人须按业务分工不同1:1比例考核副职,列入副职机动考核。

第五章 考核要求

第十六条 月度计划及完成情况

(一)工作计划的形成。被考核人根据矿年度工作任务、文件要求、个人岗位职责及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

(二)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申报。

1、二级管理人员次月工作计划要在月末26日前、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在月末28日前递交矿长和效能监察科(“赵坡行政绩效考核”用户名)。

2、部门负责人工作计划(含分管领导追加的重点工作)要在每月1日前,工作完成情况要在月末28日前,以电子版通过COA系统递交分管领导和效能监察科(“赵坡行政绩效考核”用户名)。

(三)认定要求。月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要对应月初计划制定时的内容,分别按顺序逐项加以介绍和说明;需要提供资料原件的,在单项工作计划备注栏说明资料的备查地点。对单项工作的落实未介绍和说明,又未注明资料核实地点的,视为未完成。因月初制定计划时不可预见,而发生的新增工作和重要工作要在申报工作完成情况时加以说明。

第十七条 数据提供要求

(一)提供数据部门对所提供的数据和依据准确性负责,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当月绩效挂钩。

1、生产技术相关的考核数据(包括技术例会召开情况、生产计划、技术规程和措施、技术方案审批及时性等)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2、工伤鉴定情况、月度出勤情况、全员培训情况由人力资源科负责;

3、发生被盗事件、打架、酗酒闹事等治安管理情况由保卫科负责;

4、当月各单位生产完成情况(包括当月全矿采掘完成情况汇总表、影响时间、下井带班时间情况、调度会安排的工作及落实进展情况)由调度室负责;

5、发生投诉(上访)、效能建设、员工违规违纪及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由效能监察科负责;

6、生产安全相关的考核数据(包括安全例会、工伤事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评估、上级检查问题整改落实、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煤质管理等情况)由安全科负责;

7、矿当月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追加计划统计、产销率、成本、净利润、公务费用使用、提供数据准确性、经济分析会召开、材料消耗等情况)由运营管理科负责;

8、机电例会召开情况、机电设备三率、设备综合考核及机电检查情况等由机电科负责;

9、矿各类会议、学习及活动组织参加情况由党群办公室负责;

10、后勤卫生检查管理(含工区办公场所)、集体宿舍管理、食品卫生及后勤例会召开情况等由综合管理科负责。

(二)数据和依据要在次月5日17:00前(其中每天调度会安排的工作及落实进展情况,于每日调度会结束后)以电子版格式通过COA系统递交到各位矿长及效能监察科 (“赵坡行政绩效考核”用户名)。

第十八条 考核成绩兑现

(一)绩效考核办公室落实考核结果的监督核查工作,监督检查与各层级绩效考核同步进行,每月监督与核查情况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二)二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的当期绩效考核结果由绩效考核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8日前报主管矿长批准后,递交人力资源科兑现。

(三)部门副职、班(队)长、员工当月考核结果由单位汇总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于每月7日前递效能监察科备案,人力资源科兑现。

第十九条 申诉处理及其他

(一)绩效考核办公室在接到申诉后对申诉人确认,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形成处理建议报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的,降直线考核者当期考核结果的5%,列入机动奖惩其他项,每成立一件,处罚一次:

1、考核申诉是因为直线考核者的原因;

2、虽未发生申诉事项,但经过检查发现应该落实考核而未考核的;

3、考核过程中出现敷衍应付、走过场、个人臆断或发生错考、漏考的;

4、提供考核数据错误或弄虚作假的;

5、不配合绩效考核办公室监督检查或态度不端正的。

(三)其他事项

1、考核期间,如遇人事调整、岗位变动,则考核其离岗前和新岗位实际承担的任务目标,绩效结果采取加权平均法取值。

2、各部门组织对员工考核时,要与矿绩效考核安排档期一致,保证矿绩效考核体系的协调运行。

3、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矿安排的重点工作或计划任务的,须经主管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减免考核。

第二十条 计算公式

月度绩效考核总分=岗位绩效考核得分+机动奖惩-通用指标考核

第六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与员工月度薪酬分配挂钩;

月度薪酬发放额=月度应发薪酬基数×月度绩效考核分数/100

(二)与年度效益奖分配挂钩,执行集团公司及矿相关文件;

(三)作为职务晋升、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需要参考的事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与以往规定相悖的以此办法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26日起执行。其它未尽事宜,另作补充下发。

附:各岗位绩效考核表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各岗位绩效考核表

经营副矿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总工程师岗位绩效考核表

生产副矿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安全副矿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机电副矿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采掘工区区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辅助工区区长岗位绩效考核表(适用运搬、运输)

人力资源科科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安全科主任工程师(兼职)岗位绩效考核表

通防科科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调度室副主任岗位绩效考核表

工农关系办公室主任岗位绩效考核表

财务科科长岗位绩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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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细化管理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性
  • 精细化管理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性 近年来,以精细化管理为载体的管理模式被越来越多的煤炭企业所认可.但随着煤矿资源的逐步枯竭,生产作业环境的逐步恶化,机电设备的逐年老化,成本费用的逐年增加,一些煤炭企业管理中出现了工作标准不高.过程控制不细,制度执行不严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 ...

  • 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办法
  • 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办法 矿属各单位.外委单位: 为了开展风险预控管理,积极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 事故隐患分级 按事故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大小和特性分为重大.中等.一般.现场整改四个等级.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灾害性事故 ...

  • 29-2013年现代化矿井建设实施方案 (1)
  • 2013年现代化矿井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矿现代化矿井建设,创建安全高效.装备先进.管理科学.素质优良.科技领先.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矿井,提高矿井现代化装备水平,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企业管理升级,提高矿井本质安全程度,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现代化 ...

  • 煤炭企业绩效考核制度
  • 煤炭企业绩效考核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① 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确保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 ② 促进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本煤矿建立奖罚分明.收入能增能减.职务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人事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人事管理向民主化.公开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 ...

  • 乡镇第一季度绩效考核目标自查报告
  • 为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万委发[]6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一季度绩效考核的通知>(万委办[]3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全镇实际,我镇对第一季度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报告于后: ...

  • 能源公司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方案
  • 能源公司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学习贯彻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的通知>精神,按照<张家口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张家口市煤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办法(试行)的通 ...

  • 煤矿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
  • 煤矿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 根据< 煤矿关于深入推进"四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煤矿进一步深化"四大"活动实施细则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把精细化管理工作深入.细致.系统.扎实地推进下去,提升矿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