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罚款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条例如下:

1、 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特殊工种不按要求

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2、 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 严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每人每次罚款100

元,对班组负连带责任罚款500元。

4、 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人。

5、 用水用电后不关者,各罚款50元。

6、 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用铜线代替保

险丝者,每处罚款100元。

7、 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地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

罩者,每处罚款100元。

8、 电锯木机使用无尾刀,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

者,每处罚款200元。

9、 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200元。

10、 施工现场随地小便者,罚款50元。

11、 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功能设施者,赔偿设

施费用,并罚款200元。

12、 所有电动机具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

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3、 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4、 焊工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

防护面罩、护眼镜等,焊工作业时要设置接火斗,三组以上焊工同时作业时要设专职看火人一名,并佩带消防器材。违者处以200元罚款。

15、 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元,对于为

首挑起事端者和大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6、 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500元,对于为首挑

起事端者和大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7、 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甲方及监理方评

定责任大小并作出决定。

18、 发现赌博要没收赌局和赌资,对参与者第一次抓获每人罚款

200元,第二次罚款400元,第三次罚款800元,以此类推。

19、 毁坏成型产品者,赔偿材料、人工费并罚款100元。

20、 高空、井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掷物料者,曾单发生事故的经

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500元。

21、 氧气、乙炔应分类集中码放,两瓶的间距不低于5米,与明火

处不低于10米,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不应平放,存放温度不超过40℃。违者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22、 未经管理人员通知或未经规定的培训,擅自操作施工机械者,

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23、 使用物料上落加,超载、材料堆放不整齐、长短混吊及不按规

定锁紧钢丝绳、下料时不按规定抽钢丝绳者。罚款100元。

24、 结构施工模板加固时,支撑在外墙脚手架上人者,每人每次罚

款100元。

25、 搭乘物料上落架(吊笼)上落者,罚款500元,物料上落架(吊

笼)操作者,罚款1000元。

26、 施工用剩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整齐,导致现场凌乱,对施工方

处于500元罚款。

27、 擅自在宿舍内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器具者,没收器具

并罚款500元。

28、 擅自在宿舍内接电线、在电线上挂毛巾、衣物或其他杂物者,

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9、 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者,每人每次

罚款50元。

30、 男女混住(包括有结婚证的),未按指定地点住宿者,每人每次

罚款100元。

31、 高处作业的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或试验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2、 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

禁在一个物件上系多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带上系多人,悬臂作业区还应设置安全网,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3、 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的通道或楼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攀

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4、 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工具等,必须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

和卸载,对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必须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5、 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竖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

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符合以上条件必须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违者每人罚款500元。

36、 操作平台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并应标明容许荷载值,

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过容许荷载,违者每处罚款200元。

37、 操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上下梯,违者每处罚

款200元。

38、 操作人员在平台顶面上操作时,不得跨到防护栏杆外侧。违者

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9、 木脚手板材质不得低于国家Ⅱ等材料标准的杉木和松木,厚度

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支撑间距不得大于2m,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40、 金属脚手板单块重量不应大于30Kg,表面应有防滑构造;违者

每处罚款200元。

41、 脚手板必须按平台、脚手架宽度铺满,不得虚搭,作业层外侧

应按规定设置挡脚板,违者每处罚款200元。

42、 严禁在超过起重机械容许荷载、荷载不明和斜位重物的情况下

起吊。违者罚款每次200元。

43、 吊装作业吊装物上及吊装物下严禁站人,违者每人每次罚款

100元。

44、 安装、拆卸5m以上的模板,未搭设脚手架、设防护栏杆、上

下同一垂直面操作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45、 钢模板、工具、配件运送时乱扔乱投的每处罚款100元。

46、 高边坡、基坑、高空脚手架等施工作业无防护网的每处罚款

1000元,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47、 施工现场不得有嬉戏、打闹、斗殴和进行违法违纪的行为,发

现一次,处于每人每次200元罚款。在架子上嬉闹的处于500元罚款。造成伤亡者,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另罚款10000元。

48、 合作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安全防护设备部全、过期报废的机械而投入使用的,罚款每台(件)2000元,并将不合格产品清退出场。

49、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且未安排

专人指挥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50、 基坑开挖未按规定放坡,基坑支护变形处理不及时的每处罚款

500元。

51、 沟、坑、槽周围无防护栏杆,沟、坑。槽深度超过1.5米,未

按规定要求放坡,无防塌落措施的,每处500元。

52、 在沟、坑、槽施工夜间无照明或不设警示灯的,每处罚款100

元。

53、 承重支架、斜撑、剪刀撑、扫地杆设置不足,每缺少一根,罚

款100元。

54、 平台无栏杆。梯子、安全网等每处罚款1000元。

55、 预应力张拉区域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工作平台无防护屏障,

作业人员无防护设备每处罚款200元。

56、 施工现场、生活区架设配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及装设不符合规范

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

57、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低压电器、设备和

器材的绝缘电阻严禁小雨0.5MΩ,违者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58、 施工现场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59、 电源变压器无围栏,无警示标示的,每台对责任班组罚款500

元。

60、 电源变压器围栏外,4米之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每处对责

任班组罚款500元。

61、 配电安全完毕后,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每台对责任班组罚款

500元。

62、 钢筋、木工加工现场未按规定配足合格灭火器的,每处度izeren

班组罚款500元。

63、 电源线严重老化破损的,且未及时更换的,每处对责任单位罚

款100元。

64、 施工现场电缆不按规定架设满地爬的,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元。

65、 电气设备接线盒损坏未及时更换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100

元。

66、 固定配电箱围栏未挂警示标志牌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100

元。

67、 施工现场不按配电箱、开关箱分级配电,无两极漏电保护的,

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68、 配电箱、开关箱箱体不合格,每台对责任班组罚款200元。

69、 电力线路架设凌乱,不牢固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0、 电源线老化、绝缘损坏、接头处无包扎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

款200元。

71、 配电箱无漏电保护装饰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2、 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违者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

200元。

73、 高空带点作业无人监护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4、 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连接线必须按其

容量选用无解耦的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作保护零线或转接地线,违者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5、 特殊工种无证上岗,发现一次除停止其工作外,并处于100元

罚款,另对其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6、 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违章作业者处300元罚款。违章指挥者

罚款500元,造成损失者视其损失大小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77、 现场施工用电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锁的,非专业电工进行

电工作业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

78、 施工配电箱内闸刀无盖或无插头直接接电源的,每处对责任班

组罚款50元。

79、 施工现场楼层施工无移动配电箱或移动配电箱材质、线路等不

符合要求的,处责任班组100元罚款。

注明:

1、 对不服从项目部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

恶意辱骂监督人会员的,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对监督人员威胁或殴打监督人员的,对当时人罚款2000元及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2、 不按照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出现不合格产

品的施工班组,除赔偿材料费等费用外,并处罚款1000元。

3、 盗窃项目部财物或将财物送人情者,除追回财物外,对当事人

处所盗财物折款的双倍罚款。

4、 违法乱纪,危害社会治安的,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5、 对于犯有违章行为人员的处罚,由建设方及项目授权安全管理

人员、监理工程师行使,开具罚款单交财务人员实施处罚和赔偿金追索,其他任何人只行使管理呈报权和举报权。

6、 违章处罚程序:处罚金额由项目经理对违章事实进行确认,并

按本条例明确处罚金额,签署《违章处罚通知单》交付有关不笨予以实施。对于拒不执行的,报甲方安全负责人,由财务部门强制执行。

7、 施工队进场进行此交底,施工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者将进行二次教育或清除施工现场。

8、 本条例若发现不足情况,甲方及监理方有权利对该条例进行补

充修改。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0日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条例如下:

1、 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特殊工种不按要求

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2、 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 严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每人每次罚款100

元,对班组负连带责任罚款500元。

4、 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人。

5、 用水用电后不关者,各罚款50元。

6、 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用铜线代替保

险丝者,每处罚款100元。

7、 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地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

罩者,每处罚款100元。

8、 电锯木机使用无尾刀,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

者,每处罚款200元。

9、 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200元。

10、 施工现场随地小便者,罚款50元。

11、 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功能设施者,赔偿设

施费用,并罚款200元。

12、 所有电动机具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

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3、 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4、 焊工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

防护面罩、护眼镜等,焊工作业时要设置接火斗,三组以上焊工同时作业时要设专职看火人一名,并佩带消防器材。违者处以200元罚款。

15、 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元,对于为

首挑起事端者和大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6、 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500元,对于为首挑

起事端者和大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7、 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甲方及监理方评

定责任大小并作出决定。

18、 发现赌博要没收赌局和赌资,对参与者第一次抓获每人罚款

200元,第二次罚款400元,第三次罚款800元,以此类推。

19、 毁坏成型产品者,赔偿材料、人工费并罚款100元。

20、 高空、井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掷物料者,曾单发生事故的经

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500元。

21、 氧气、乙炔应分类集中码放,两瓶的间距不低于5米,与明火

处不低于10米,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不应平放,存放温度不超过40℃。违者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22、 未经管理人员通知或未经规定的培训,擅自操作施工机械者,

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23、 使用物料上落加,超载、材料堆放不整齐、长短混吊及不按规

定锁紧钢丝绳、下料时不按规定抽钢丝绳者。罚款100元。

24、 结构施工模板加固时,支撑在外墙脚手架上人者,每人每次罚

款100元。

25、 搭乘物料上落架(吊笼)上落者,罚款500元,物料上落架(吊

笼)操作者,罚款1000元。

26、 施工用剩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整齐,导致现场凌乱,对施工方

处于500元罚款。

27、 擅自在宿舍内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器具者,没收器具

并罚款500元。

28、 擅自在宿舍内接电线、在电线上挂毛巾、衣物或其他杂物者,

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9、 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者,每人每次

罚款50元。

30、 男女混住(包括有结婚证的),未按指定地点住宿者,每人每次

罚款100元。

31、 高处作业的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或试验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和使用防护用品,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2、 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

禁在一个物件上系多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带上系多人,悬臂作业区还应设置安全网,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3、 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的通道或楼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攀

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4、 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工具等,必须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

和卸载,对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必须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5、 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竖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

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符合以上条件必须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违者每人罚款500元。

36、 操作平台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并应标明容许荷载值,

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过容许荷载,违者每处罚款200元。

37、 操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上下梯,违者每处罚

款200元。

38、 操作人员在平台顶面上操作时,不得跨到防护栏杆外侧。违者

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9、 木脚手板材质不得低于国家Ⅱ等材料标准的杉木和松木,厚度

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支撑间距不得大于2m,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40、 金属脚手板单块重量不应大于30Kg,表面应有防滑构造;违者

每处罚款200元。

41、 脚手板必须按平台、脚手架宽度铺满,不得虚搭,作业层外侧

应按规定设置挡脚板,违者每处罚款200元。

42、 严禁在超过起重机械容许荷载、荷载不明和斜位重物的情况下

起吊。违者罚款每次200元。

43、 吊装作业吊装物上及吊装物下严禁站人,违者每人每次罚款

100元。

44、 安装、拆卸5m以上的模板,未搭设脚手架、设防护栏杆、上

下同一垂直面操作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45、 钢模板、工具、配件运送时乱扔乱投的每处罚款100元。

46、 高边坡、基坑、高空脚手架等施工作业无防护网的每处罚款

1000元,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47、 施工现场不得有嬉戏、打闹、斗殴和进行违法违纪的行为,发

现一次,处于每人每次200元罚款。在架子上嬉闹的处于500元罚款。造成伤亡者,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另罚款10000元。

48、 合作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安全防护设备部全、过期报废的机械而投入使用的,罚款每台(件)2000元,并将不合格产品清退出场。

49、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且未安排

专人指挥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50、 基坑开挖未按规定放坡,基坑支护变形处理不及时的每处罚款

500元。

51、 沟、坑、槽周围无防护栏杆,沟、坑。槽深度超过1.5米,未

按规定要求放坡,无防塌落措施的,每处500元。

52、 在沟、坑、槽施工夜间无照明或不设警示灯的,每处罚款100

元。

53、 承重支架、斜撑、剪刀撑、扫地杆设置不足,每缺少一根,罚

款100元。

54、 平台无栏杆。梯子、安全网等每处罚款1000元。

55、 预应力张拉区域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工作平台无防护屏障,

作业人员无防护设备每处罚款200元。

56、 施工现场、生活区架设配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及装设不符合规范

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

57、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低压电器、设备和

器材的绝缘电阻严禁小雨0.5MΩ,违者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58、 施工现场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59、 电源变压器无围栏,无警示标示的,每台对责任班组罚款500

元。

60、 电源变压器围栏外,4米之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每处对责

任班组罚款500元。

61、 配电安全完毕后,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每台对责任班组罚款

500元。

62、 钢筋、木工加工现场未按规定配足合格灭火器的,每处度izeren

班组罚款500元。

63、 电源线严重老化破损的,且未及时更换的,每处对责任单位罚

款100元。

64、 施工现场电缆不按规定架设满地爬的,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元。

65、 电气设备接线盒损坏未及时更换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100

元。

66、 固定配电箱围栏未挂警示标志牌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100

元。

67、 施工现场不按配电箱、开关箱分级配电,无两极漏电保护的,

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68、 配电箱、开关箱箱体不合格,每台对责任班组罚款200元。

69、 电力线路架设凌乱,不牢固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0、 电源线老化、绝缘损坏、接头处无包扎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

款200元。

71、 配电箱无漏电保护装饰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2、 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违者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

200元。

73、 高空带点作业无人监护的,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4、 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连接线必须按其

容量选用无解耦的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作保护零线或转接地线,违者每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5、 特殊工种无证上岗,发现一次除停止其工作外,并处于100元

罚款,另对其责任班组罚款500元。

76、 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违章作业者处300元罚款。违章指挥者

罚款500元,造成损失者视其损失大小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77、 现场施工用电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锁的,非专业电工进行

电工作业的,对责任班组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

78、 施工配电箱内闸刀无盖或无插头直接接电源的,每处对责任班

组罚款50元。

79、 施工现场楼层施工无移动配电箱或移动配电箱材质、线路等不

符合要求的,处责任班组100元罚款。

注明:

1、 对不服从项目部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

恶意辱骂监督人会员的,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对监督人员威胁或殴打监督人员的,对当时人罚款2000元及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2、 不按照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出现不合格产

品的施工班组,除赔偿材料费等费用外,并处罚款1000元。

3、 盗窃项目部财物或将财物送人情者,除追回财物外,对当事人

处所盗财物折款的双倍罚款。

4、 违法乱纪,危害社会治安的,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5、 对于犯有违章行为人员的处罚,由建设方及项目授权安全管理

人员、监理工程师行使,开具罚款单交财务人员实施处罚和赔偿金追索,其他任何人只行使管理呈报权和举报权。

6、 违章处罚程序:处罚金额由项目经理对违章事实进行确认,并

按本条例明确处罚金额,签署《违章处罚通知单》交付有关不笨予以实施。对于拒不执行的,报甲方安全负责人,由财务部门强制执行。

7、 施工队进场进行此交底,施工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者将进行二次教育或清除施工现场。

8、 本条例若发现不足情况,甲方及监理方有权利对该条例进行补

充修改。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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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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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电建筑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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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阳市2012年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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