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1、引发事故的隐患原因分析
1)、由于地面中心站故障(软件、硬件或病毒感染)导致整个系统瘫痪;
2)、由于监测分站故障导致区域性信号无法正常监测;
3)、由于传感器、断电器等调校不准或故障导致无法正常监测,发生误报、漏报或闭锁误动作、不动作;
4)、由于传输线路短路、抽线或其他原因导致地面中心站无法监测、监控现场设备;
2、防范措施
1)、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整定后的传感器非专职调校人员不得在井下拆卸或调整。
2)、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地面主机部分专人专管、专机专用,严禁将主备机和服务器用作他用;严禁利用主备机和服务器上网或其他任何工作;系统必须备足相关备品、备件。
3)、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
行。
4)、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进行1次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5)、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停电检修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具有安全措施。
6)、瓦斯断电器必须按规定吊挂在配电点上方,电缆吊挂整齐,接线附件必须符合完好标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甩掉远动开关或甩掉控制线路。串联风时,所用的瓦斯断电器要控制风机开关。
7)、使用单位必须每天派人对所使用的瓦斯断电器及闭锁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将闭锁开关的控制回路的保护装置甩掉,不准随便改变闭锁开关控制回路的电压电流参数,严禁不通过瓦斯断电器闭锁供电。
8)、瓦斯超限时,瓦斯断电器动作实现断电。当瓦斯数值降至复电值时,必须用启动按钮复电,禁止采用其它方式复电。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安全监测和人员监测设备的位置、中断监测设备的运行,不得损坏监测设备。
10)、安全监控系统的系统调整、地址修改由信息中心专职技术人员按矿生产接续要求进行,其它人一律不得擅自执行、调整。修改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
3、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1)、地面中心站出现故障,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如硬件故障,
备用设备立即投入使用;系统恢复正常后,必须分析故障原因,查找存在隐患,同时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或补齐。软件原因造成故障,事后能重心安装的要重新安装,不能安装的要联系厂家处理。
2)、监控分站故障后,立即组织备用分站下井更换,同时汇报相关领导和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3)、传感器或断电器出现问题后,立即通知责任单位更换,并查找原因分析处理。
4)、由于传输线路原因造成故障的,立即组织人员排查,短时间无法恢复的,立即更换新缆线,确保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状态。
附件一:
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1、引发事故的隐患原因分析
1)、由于地面中心站故障(软件、硬件或病毒感染)导致整个系统瘫痪;
2)、由于监测分站故障导致区域性信号无法正常监测;
3)、由于传感器、断电器等调校不准或故障导致无法正常监测,发生误报、漏报或闭锁误动作、不动作;
4)、由于传输线路短路、抽线或其他原因导致地面中心站无法监测、监控现场设备;
2、防范措施
1)、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整定后的传感器非专职调校人员不得在井下拆卸或调整。
2)、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地面主机部分专人专管、专机专用,严禁将主备机和服务器用作他用;严禁利用主备机和服务器上网或其他任何工作;系统必须备足相关备品、备件。
3)、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
行。
4)、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进行1次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5)、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停电检修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具有安全措施。
6)、瓦斯断电器必须按规定吊挂在配电点上方,电缆吊挂整齐,接线附件必须符合完好标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甩掉远动开关或甩掉控制线路。串联风时,所用的瓦斯断电器要控制风机开关。
7)、使用单位必须每天派人对所使用的瓦斯断电器及闭锁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将闭锁开关的控制回路的保护装置甩掉,不准随便改变闭锁开关控制回路的电压电流参数,严禁不通过瓦斯断电器闭锁供电。
8)、瓦斯超限时,瓦斯断电器动作实现断电。当瓦斯数值降至复电值时,必须用启动按钮复电,禁止采用其它方式复电。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安全监测和人员监测设备的位置、中断监测设备的运行,不得损坏监测设备。
10)、安全监控系统的系统调整、地址修改由信息中心专职技术人员按矿生产接续要求进行,其它人一律不得擅自执行、调整。修改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执行。
3、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1)、地面中心站出现故障,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如硬件故障,
备用设备立即投入使用;系统恢复正常后,必须分析故障原因,查找存在隐患,同时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或补齐。软件原因造成故障,事后能重心安装的要重新安装,不能安装的要联系厂家处理。
2)、监控分站故障后,立即组织备用分站下井更换,同时汇报相关领导和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3)、传感器或断电器出现问题后,立即通知责任单位更换,并查找原因分析处理。
4)、由于传输线路原因造成故障的,立即组织人员排查,短时间无法恢复的,立即更换新缆线,确保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