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印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对学校印章的管理,规范印章的使用和保管行为,保证印章的法律性、权威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学校公章、学校钢印、学校党支部印章、各学院公章,各学院党支部印章、校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各职能部门印章等。 二、印章的刻制
除学校公章、钢印、学校党支部印章由上级部门颁发,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时,应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后,持学校证明到公安部门指定单位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代表学校或部门的印章。 三、印章的启用
各部门刻制的印章在开始生效使用前,必须持印章到学校办公室备案,由学校办公室行文公布印章正式启用的日期和印模,并建立档案。 四、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1、学校、各学院、各部门本着严格管理、方便工作需要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各学院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学校办公室建立印章管理登记册。
2、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各类印章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使用学校公章、学校钢印、办公室印章,校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
3、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对本学院、本部门印章负有监管责任,管印人要确保印章存放安全,印章若遗失须立即向本学院、本部门负责人及学校办公室报告。
4、管印人员要坚持原则,对没按审批流程执行的用印,管印人有权拒绝当事人并向学校负责人汇报,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特殊情况须借出使用时,用印部门、单位须出具申请,由校长批准后方可借出,并派人监印。
5、印章因名称变更、机构撤消、样式改变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或停用的,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清点,将印章与清单一并交学校办公室办理变更或停用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负责变更或销毁,任何人不得擅自收缴、随意处理或私自存匿。掌管印章的工作人员变动,必须履行印章和登记册等档案交接手续。
6、学校钢印限于有关证书原件照片用印,不能作为文件、介绍信及其它凭证的有效标志。
7、学校及各学院、各部门的所有印章均不得用作经济担保或其他任何有责任的担保,否则,造成经济等一切损失由有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8、使用印章必须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事由、印文件名称、印数、用印部门、批准人、经办人。监印人员在用印时要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核实、清点用印数量。一切用印均需履行正式审批程序。
9、监印人员盖章时要规范,印时要力求用力均匀,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报表,必须加盖处室印章。学校的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在落款处和公函的骑缝线上分别盖章。凡在落款处加盖印章要端正在成文日期上方,并要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中4—7个字,若没有落款,只要印章下压年月日即可。
10、印章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在空白证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并作好记录。 五、印章的使用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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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印章的使用程序
一级章: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审批条→→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签字→→校长签字→→学校办公室用印,用章审批条登记存档。
二级章: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审批条→→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学校办公室用印,用章审批条登记存档。
三级章: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审批条→→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签字→→校长签字→→学校办公室用印,用章审批条登记存档。
七、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学校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印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对学校印章的管理,规范印章的使用和保管行为,保证印章的法律性、权威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学校公章、学校钢印、学校党支部印章、各学院公章,各学院党支部印章、校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各职能部门印章等。 二、印章的刻制
除学校公章、钢印、学校党支部印章由上级部门颁发,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时,应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后,持学校证明到公安部门指定单位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代表学校或部门的印章。 三、印章的启用
各部门刻制的印章在开始生效使用前,必须持印章到学校办公室备案,由学校办公室行文公布印章正式启用的日期和印模,并建立档案。 四、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1、学校、各学院、各部门本着严格管理、方便工作需要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制,由各学院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学校办公室建立印章管理登记册。
2、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各类印章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使用学校公章、学校钢印、办公室印章,校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
3、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对本学院、本部门印章负有监管责任,管印人要确保印章存放安全,印章若遗失须立即向本学院、本部门负责人及学校办公室报告。
4、管印人员要坚持原则,对没按审批流程执行的用印,管印人有权拒绝当事人并向学校负责人汇报,印章原则上不借出使用,特殊情况须借出使用时,用印部门、单位须出具申请,由校长批准后方可借出,并派人监印。
5、印章因名称变更、机构撤消、样式改变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或停用的,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清点,将印章与清单一并交学校办公室办理变更或停用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负责变更或销毁,任何人不得擅自收缴、随意处理或私自存匿。掌管印章的工作人员变动,必须履行印章和登记册等档案交接手续。
6、学校钢印限于有关证书原件照片用印,不能作为文件、介绍信及其它凭证的有效标志。
7、学校及各学院、各部门的所有印章均不得用作经济担保或其他任何有责任的担保,否则,造成经济等一切损失由有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8、使用印章必须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事由、印文件名称、印数、用印部门、批准人、经办人。监印人员在用印时要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核实、清点用印数量。一切用印均需履行正式审批程序。
9、监印人员盖章时要规范,印时要力求用力均匀,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报表,必须加盖处室印章。学校的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在落款处和公函的骑缝线上分别盖章。凡在落款处加盖印章要端正在成文日期上方,并要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中4—7个字,若没有落款,只要印章下压年月日即可。
10、印章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在空白证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并作好记录。 五、印章的使用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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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印章的使用程序
一级章: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审批条→→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签字→→校长签字→→学校办公室用印,用章审批条登记存档。
二级章: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审批条→→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学校办公室用印,用章审批条登记存档。
三级章: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审批条→→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签字→→校长签字→→学校办公室用印,用章审批条登记存档。
七、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学校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