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教职成〔2009〕133号
关键词:双证制 教育 成人 培训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农办(农培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2号)精神,结合省农科教协调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农村“两创”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的意见》(浙农科教〔200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职成〔2008〕250号),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各级教育、农办(农培办)、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要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共同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双证制”教育培训。各市、县(市、区)农办(农培办)和乡镇政府要将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作为组织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开展农村“两创”实用人才培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时,要配合教育部门,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培训学员增加文化课学习内容,配发文化课辅导教材,通过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搞好文化课的学习与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动员这类培训学员参加文化考核与学历认定,提升他们的文化素质和学历层次。针对2004年以来已参加过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各级教育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其中有一定学习能力的中青年农民参加文化补习、文化考核和学历认定。
三、进一步抓好企业职工“双证制”教育培训。青壮年职工是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和生产骨干,也是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工作重点。各级教育、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在总结前些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要求、新办法,广泛动员和组织企业青壮年职工参加“双证制”教育培训,加快提高青壮年职工的岗位技能和文化水平,提升企业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加强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经费保障。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列入市、县财政年度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抓紧落实相关经费预算,确保文化课学习辅导、教材配送、文化考核、学历认定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教育厅组织开发的“浙江省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文化课教材”共6册(成人初中1册,成人高中5册),将于近期由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正式出版,供各地参考和选用。选用该教材的有关经费分担办法另行制订。
五、坚持分工负责,强化信息管理。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街道社区学校)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培训和企业职工培训,开展农村劳动力和企业职工的“双证制”教育培训,并切实做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文化考核、学业档案管理、学历认定和文凭颁发等工作。各级教育、农办(农培办)、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合作,认真做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信息汇总和数据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于每年12月底前分别逐级报送省级相关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快推进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
浙教职成〔2009〕133号
关键词:双证制 教育 成人 培训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农办(农培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2号)精神,结合省农科教协调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农村“两创”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的意见》(浙农科教〔200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职成〔2008〕250号),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各级教育、农办(农培办)、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要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共同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双证制”教育培训。各市、县(市、区)农办(农培办)和乡镇政府要将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作为组织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开展农村“两创”实用人才培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时,要配合教育部门,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培训学员增加文化课学习内容,配发文化课辅导教材,通过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搞好文化课的学习与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动员这类培训学员参加文化考核与学历认定,提升他们的文化素质和学历层次。针对2004年以来已参加过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各级教育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其中有一定学习能力的中青年农民参加文化补习、文化考核和学历认定。
三、进一步抓好企业职工“双证制”教育培训。青壮年职工是企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和生产骨干,也是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工作重点。各级教育、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在总结前些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要求、新办法,广泛动员和组织企业青壮年职工参加“双证制”教育培训,加快提高青壮年职工的岗位技能和文化水平,提升企业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加强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经费保障。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列入市、县财政年度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抓紧落实相关经费预算,确保文化课学习辅导、教材配送、文化考核、学历认定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教育厅组织开发的“浙江省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文化课教材”共6册(成人初中1册,成人高中5册),将于近期由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正式出版,供各地参考和选用。选用该教材的有关经费分担办法另行制订。
五、坚持分工负责,强化信息管理。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街道社区学校)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培训和企业职工培训,开展农村劳动力和企业职工的“双证制”教育培训,并切实做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的文化考核、学业档案管理、学历认定和文凭颁发等工作。各级教育、农办(农培办)、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合作,认真做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信息汇总和数据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于每年12月底前分别逐级报送省级相关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