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上世纪中期形成于美国的公共艺术,以往的研究偏向实践层面,理论探讨十分缺乏,至今尚未形成明确的概念定义,这影响和制约着公共艺术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通过对公共艺术内涵的梳理,可以看出,公共艺术只是在大众艺术与精英艺术间实现一种完美的无缝对接。它不像精英艺术那样寻求与日常生活拉开距离,也不像大众艺术那样完全与日常生活没有分别。公共艺术以其特有的张力,以社会文化为主要背景,填补了精英艺术与大众艺术之间的鸿沟。
关键词:公共艺术;公共性;公共空间;艺术阐释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6-0138(2013)03-0117-03
公共艺术:概念辨析及相关思考
文/朱欣迎
“公共艺术”定义的尴尬
20世纪60年代初形成于美国的“公共艺术”,一度以无言的方式显示自身。随着后现代主义伴随全球化潮流席卷世界,人们更多把眼光转向观察和反省自身,试图在个体的生存空间与生活范围内找寻康德所谓“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因而更加关注生存环境、生活质量,对城市和环境生态的讨论进入艺术哲学的主流视野,相继涌现了生态美学、环境美学、生活美学等多种美学流派。公共艺术从安置空间来讲依存于人生活的城市场所,其内容表现社会的文化旨趣,因而得以在城市与人的问题不断升温中引起更多讨论和关注。然而,对于这样一种非特定风格流派的艺术形式,至今还没有人给它一个权威性的学术定义。
成,“以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 NEA)实行‘公共艺术计划’(Arts in Public Place Program),并直接赞助公共艺术为标志”, [1]但其形式的初现则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当时美国政界为了稳定严峻经济形势造成的紧张状态,减轻社会动荡,尝试树立新的社会文化标准体系,实施了促使公共艺术成型的“艺术百分比”政策。规定凡市政建设项目,须将建筑资金的百分之一用于建筑物或环境的美化及装饰用途。这一通过政治法律手段鼓励审美文化建设政策的实施,将艺术从传统的“收藏-展出”模式解放出来,向可以为广大公众感知的公共空间挪移。公共艺术在其实施发展中逐渐形成自己的特点:可供公众自由介
学界常用的“公共艺术”概念只是基于一些共识。入、参与,具有普遍的公共精神。后世学者依此概括
(1)设立于公共场所,提供一般认为,公共艺术顾名思义就是:放置于公共领域了公共艺术的基本特征:(2)中的,有别于私人的艺术形式。这个理解肯定了两点:并任由社会公众自由介入、参与和观赏的艺术。
艺术作品(包括由多样介质构成的艺术性景观、设施它是一种艺术形式,出现于公共领域。
一方面,公共艺术的“公共性”(pu b l i c)区别于传统艺术的“私人性”。这里的传统艺术并非现代艺术出现之前的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而是指以传统方式陈列艺术品,展出于博物馆、私人收藏馆,观众支付费用入内参观欣赏。从这个角度说,公共艺术虽然没有从艺术品自身发展出新的艺术形式或流派,却与之前的艺术大有不同。另一方面,公共艺术本身首先应是一种艺术,这一点更多地牵涉到近年来比较热门的艺术界定话题。以下从这两个方面出发,讨论什么属于公共艺术范畴。
“公共艺术”较大规模的实施及其基本概念的形
和其他公开展示的艺术形式)具有普遍的公共精神—关怀和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情感;标示和反映社会公众意志及精神理想。(3)艺术品的遴选、展示方式及其运作机制体现其公共性。(4)艺术品在此作为社会公共资源供社会公众共同享有。 [2]
根据这类概括,公共艺术的“公共性”大致体现于出现在公共场所、公众自由参与、体现公共精神,以及公开征集与公众共有等方面。其中场所、身份、精神性等特性与当代艺术的主题不谋而合。由此,公共艺术与现当代其它艺术形式或流派几乎完全无法分开,但却不从属任何一种流派,也没衍生出某种特定
2013.3
的艺术风格。相反,其它现当代各种艺术风格流派都可以创造出公共艺术,其原有的艺术品也可以成为公共艺术的内容。然而公共艺术到底为何?仍是一个尚待解答的问题。
的公开的地段区域都可以视为与公共艺术相关的“公共空间”。后者实际上蕴涵着对社会公众也就是公共艺术审视者与参与者的审美水平的一种限定。公共艺术的“公共空间”并非简单的地理或物理空间,它同时是一种文化氛围空间。由此引发另一问题:
2. 在公共艺术的公共性中,公众的审美水平应当例子中,我们不能否认放置在金融街上的龙雕塑是一例好的公共艺术,但当它放置在受众审美水平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地区时,也许它并不比矗立在村口的农民翻新房屋时挖掘出来的一块大石更加具有审美价值和意义。这样看来,公共艺术作品脱离了安置空间仍可单独具有审美意义,是艺术品,但作为完整意义的公共艺术,必须有公众的审美参与、互动甚至是争议。而在多数情况下,公众的意愿所能决定的只是某个处在特定公共空间之内的公共艺术作品是否成功,却无法决定这个作品是否为艺术。也就是说,艺术家或许能够决定艺术品却无法完全决定公共艺术,而公众可以决定公共艺术却没有能力决定艺术品的艺术性。
国外学者普遍将公共艺术概念中的公共空间理解成城市空间,相关联的文化场域即是城市文化,并将公共艺术定位于“建筑城市的辅助作用”上。这看起来与公共艺术的初衷吻合。然而随着现代城市的演变,公共空间的概念也因之变化。特别是电视、手机、网络等新媒体的普及,制造出脱离于物理空间的文化空间——新的公共空间。这些转变带来新问题:网络是否可称为新兴的“公共空间”?如果认可网络之类的新概念作为新的公共空间而存在,以“建筑城市的辅助作用”定位公共艺术是否准确全面,就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
公共艺术的公共性与公共空间的转变
主要体现在它与公众社会的互动性,公共舆论的开放性和参与性,以及赢得社会公众权力之授予的合法性等方面。它展现于一切公开的场合,接纳不同社会阶层公众的共同参与,并为公众社会所检阅、批评和享用。……因而,当代公共艺术及其文化的要义,不是为了创造大量的精英艺术(至少现在不是),而是为了以艺术的名义或通过艺术的方式,使现代高度个人化的社会中有更多的人能够为着共同的社会利益和需要协商对话的公共领域而建设起一片共有的园地,并借以艺术的敏锐、智慧和影响力来关注和维护我们共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体社会,使之向着有能力有实效地服务于芸芸众生的方向发展。” [3] 这一见解提示了民主与开放时代文化艺术的公共化取向及功能。因此可以理解为什么17、18世纪精美的花园被当作高雅的艺术成就,却不能被称为公共艺术,但几个世纪之后,它们有了成为公共艺术的可能。古典花园产生于皇室贵族的权力财富和悠闲的高雅追求,即使有亲朋友好的小群欣赏者,其高度的私人性,仍使之不能算作公共艺术。而当其今天可能由私人拥有变成社会机构或国家所有,成为世界范围各界人士包括大量普通百姓的观光旅游对象时,它们就比几百年前多了一些公共性,或者说,离公共艺术更近了一步。
公共空间是公共艺术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作为公共艺术的承载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共艺术的是与非。北京的龙雕塑,在上述各种意义上都符合公共艺术概念的原则,因而毫无疑问是一个公共艺术字。苍劲的线条暗示着中华民族的不屈精神。把它设置在金融街一类的地方,体现传统农耕文明与现代商体现了公共艺术的特征。但若把这组雕塑安置在边远乡村的一个村口,它是否还可被称为公共艺术品呢?这里有两个问题:
1. 公共艺术品装置的地点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它是否能成为这个艺术品,此即“公共空间”问题。我们普遍认为的公共位置的空间和公共艺术所要求的“公共空间”看起来有一定出入,即并非每一个公共
我国学者翁剑青指出:“艺术及其文化的公共性,成为某物是否能称为公共艺术品的重要条件。在上述
公共艺术与阐释
由于公共艺术概念的特殊性,无法对其作品作属术品之间划出明晰的界限。当然,在这里显然规避开了艺术品出现的历史语境或时序空间。讨论的问题变艺术品?假如将伦勃朗的油画放置在中关村地区的广场上,这幅油画是否就从普遍认为的传统艺术变成了公共艺术呢?答案几乎可以说是否定的。因为被放置在公共空间的作品并没有与周围的环境发生任何关系,也与公众毫不相干。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公共艺术如果是放置在公共空间中的艺术品的话,那么它首先应该是艺术品,
的样本。它以线条组合成汉字形象,酷似草书繁体“龙”性上的归类,即无法清楚地在公共艺术作品与传统艺
业市场的某种契合,吻合艺术进入公共场合的条件,成了传统艺术品放置在公共空间中是否就成为了公共
即使脱离了被安置的地点仍可以承认其为艺术品。另外,从狭义的角度讲,如果我们将公共艺术定位为所谓“建筑城市的辅助作用”,是否意味着以公共艺术面貌出现的艺术比传统艺术低了一等?
以上这些问题都牵涉到艺术作品问题。现当代各种艺术风格流派都可以创造出公共艺术,同时,它们的原有艺术品也可以成为公共艺术的主要内容。因此,也许从现当代艺术的特点入手可以得到上述问题的答案。
安迪・沃霍尔是现当代艺术的一位代表人物。他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与时尚、流行文化及政治密切相关的“波普艺术”运动中崭露头角。他继承和发扬了杜尚以现成物作为艺术品的风格,加以浓重的时代元素,用拼贴、重现和堆砌等手法创造出众多令人一时间无法接受的“艺术品”,从而在艺术界产生重大理论,艺术是任何“已经被授予一种身份,可以被某
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即一般艺术品的商业流通与公共艺术有着根本的区别。我们在此发现了公共艺术与艺术的一个明显的不同,虽然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艺术在某种程度上被‘公共’了,但是‘被公共了的那一部分艺术’与一般概念中的‘艺术’还是有着根本的区别。‘艺术’仍然顽强地继承着传统观念中的主要成分,努力保持着它的‘贵族血统’;而‘被公共了的那一部分艺术’则似乎成为被绑架的人质,在贵族与大众之间、艺术与大众文化之间起到了重要的平衡作用。” [6]
在这里,“大众与精英”之间的对立看似无法抹平。公共艺术(Public Art),在最开始的时候应该仅仅指代处于“公共空间”中以各样艺术形式出现的艺术。如果说公众能成为公共艺术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那也是因为,公共艺术放置在公共空间中,而这个公共空占有的空间中的装置,不可避免地会与公众产生各种
影响。根据美国哲学家乔治・迪基的“艺术的惯例”间一直以来为广大公众使用。设置在这样的为公众所个人或者代表某一社会机构(艺术世界)的人所欣赏”各样的关系。公众在公共艺术的评判中给出的意见只的“人造物品”。阿瑟・丹托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认为,能决定某个公共艺术作品是否成功,而并不能决定它一件艺术品创作出来之后或许不能被“艺术世界”马上接受,例如沃霍尔的《波里洛盒子》,因而,“艺术家展出某种作为艺术的东西,艺术世界应该为他提供一种背景性的理论。这种相应的‘理论’不是艺术家头脑中的一种思想,而是社会和文化背景中某些可以让艺术家和观众都能把握的东西”。沃霍尔的创作形态在古希腊、中世纪的夏特尔或19世纪的德国也许不能成为艺术,但他的《波里洛盒子》证明了:如果给予适当的环境和理论支持,任何东西都能成为一件艺术作品。因此,丹托总结道:一件艺术品是体现一定意义的物品,“如果没有一种阐释将它如此这般组织起来,任何东西都不能成为艺术品”。[4]
上述观点表明,即便是日常用品甚至废品,如果给予“适当的环境和理论的支持”,也可以成为艺术品。只要艺术家和他的观众共同享有一些背景性理论或说背景资料,他的作品就能被看成艺术,因为它通过一定的物质媒介传达着思想和感情。正如丹托所说:“在每一个时代和背景中,艺术家依靠一种观众能理解和接受的艺术理论创造了一些被称作艺术的东西并赋予这些作品历史和艺术惯例的背景。” [5] 由此,艺术品本身的审美价值被搁置了,艺术成为了文化的一种特定表达形式。
随着商业经济对艺术世界的渗入,有学者认为,新一代艺术家为了生计讨好买主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了。“价格成为当代艺术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不仅居高不下,而且开始极大程度地直接影响艺术家的行为与创作。……艺术品价格与普通大众无甚关系,明确了一
是不是一件艺术品。这里也是一样,虽然公众的态度和参与是公共艺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或者说是不可或缺的条件,但是,我认为,在“公共艺术”这个词汇出现之初,它的本意并不是指这样一种艺术:它是为大众所服务,为大众所使用的等等。所以,将公共艺术的主要目的理解为一切为了公众,与其初衷不相吻合,不过恰巧符合中国的大众化主题罢了。事实上,公共艺术只是在大众艺术与精英艺术间实现一种完美的无缝对接。它不像精英艺术那样寻求与日常生活拉开距离,也不像大众艺术那样完全与日常生活没有分别。公共艺术以其特有的张力,以社会文化为主要背景,填补了精英艺术与大众艺术之间的鸿沟。参考文献:
[1]翁剑青. 公共艺术的观念与取向[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12.
[2][3]翁剑青. 城市公共艺术——一种与公众社会互动的艺术及其文化的阐释[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17; 8.
[4][5](美) 辛西娅・弗里兰. 西方艺术新论[M ]. 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 43;44.
[6]张宇. 公共・艺术——教学与实践中的整体思考[M].合肥:安徽美术出版社,2010. 64-65.作者简介:
朱欣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北京市,100875。
责任编辑 李铁牛
2013.3
摘要:对于上世纪中期形成于美国的公共艺术,以往的研究偏向实践层面,理论探讨十分缺乏,至今尚未形成明确的概念定义,这影响和制约着公共艺术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通过对公共艺术内涵的梳理,可以看出,公共艺术只是在大众艺术与精英艺术间实现一种完美的无缝对接。它不像精英艺术那样寻求与日常生活拉开距离,也不像大众艺术那样完全与日常生活没有分别。公共艺术以其特有的张力,以社会文化为主要背景,填补了精英艺术与大众艺术之间的鸿沟。
关键词:公共艺术;公共性;公共空间;艺术阐释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6-0138(2013)03-0117-03
公共艺术:概念辨析及相关思考
文/朱欣迎
“公共艺术”定义的尴尬
20世纪60年代初形成于美国的“公共艺术”,一度以无言的方式显示自身。随着后现代主义伴随全球化潮流席卷世界,人们更多把眼光转向观察和反省自身,试图在个体的生存空间与生活范围内找寻康德所谓“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因而更加关注生存环境、生活质量,对城市和环境生态的讨论进入艺术哲学的主流视野,相继涌现了生态美学、环境美学、生活美学等多种美学流派。公共艺术从安置空间来讲依存于人生活的城市场所,其内容表现社会的文化旨趣,因而得以在城市与人的问题不断升温中引起更多讨论和关注。然而,对于这样一种非特定风格流派的艺术形式,至今还没有人给它一个权威性的学术定义。
成,“以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 NEA)实行‘公共艺术计划’(Arts in Public Place Program),并直接赞助公共艺术为标志”, [1]但其形式的初现则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当时美国政界为了稳定严峻经济形势造成的紧张状态,减轻社会动荡,尝试树立新的社会文化标准体系,实施了促使公共艺术成型的“艺术百分比”政策。规定凡市政建设项目,须将建筑资金的百分之一用于建筑物或环境的美化及装饰用途。这一通过政治法律手段鼓励审美文化建设政策的实施,将艺术从传统的“收藏-展出”模式解放出来,向可以为广大公众感知的公共空间挪移。公共艺术在其实施发展中逐渐形成自己的特点:可供公众自由介
学界常用的“公共艺术”概念只是基于一些共识。入、参与,具有普遍的公共精神。后世学者依此概括
(1)设立于公共场所,提供一般认为,公共艺术顾名思义就是:放置于公共领域了公共艺术的基本特征:(2)中的,有别于私人的艺术形式。这个理解肯定了两点:并任由社会公众自由介入、参与和观赏的艺术。
艺术作品(包括由多样介质构成的艺术性景观、设施它是一种艺术形式,出现于公共领域。
一方面,公共艺术的“公共性”(pu b l i c)区别于传统艺术的“私人性”。这里的传统艺术并非现代艺术出现之前的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而是指以传统方式陈列艺术品,展出于博物馆、私人收藏馆,观众支付费用入内参观欣赏。从这个角度说,公共艺术虽然没有从艺术品自身发展出新的艺术形式或流派,却与之前的艺术大有不同。另一方面,公共艺术本身首先应是一种艺术,这一点更多地牵涉到近年来比较热门的艺术界定话题。以下从这两个方面出发,讨论什么属于公共艺术范畴。
“公共艺术”较大规模的实施及其基本概念的形
和其他公开展示的艺术形式)具有普遍的公共精神—关怀和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情感;标示和反映社会公众意志及精神理想。(3)艺术品的遴选、展示方式及其运作机制体现其公共性。(4)艺术品在此作为社会公共资源供社会公众共同享有。 [2]
根据这类概括,公共艺术的“公共性”大致体现于出现在公共场所、公众自由参与、体现公共精神,以及公开征集与公众共有等方面。其中场所、身份、精神性等特性与当代艺术的主题不谋而合。由此,公共艺术与现当代其它艺术形式或流派几乎完全无法分开,但却不从属任何一种流派,也没衍生出某种特定
2013.3
的艺术风格。相反,其它现当代各种艺术风格流派都可以创造出公共艺术,其原有的艺术品也可以成为公共艺术的内容。然而公共艺术到底为何?仍是一个尚待解答的问题。
的公开的地段区域都可以视为与公共艺术相关的“公共空间”。后者实际上蕴涵着对社会公众也就是公共艺术审视者与参与者的审美水平的一种限定。公共艺术的“公共空间”并非简单的地理或物理空间,它同时是一种文化氛围空间。由此引发另一问题:
2. 在公共艺术的公共性中,公众的审美水平应当例子中,我们不能否认放置在金融街上的龙雕塑是一例好的公共艺术,但当它放置在受众审美水平没有达到一定程度的地区时,也许它并不比矗立在村口的农民翻新房屋时挖掘出来的一块大石更加具有审美价值和意义。这样看来,公共艺术作品脱离了安置空间仍可单独具有审美意义,是艺术品,但作为完整意义的公共艺术,必须有公众的审美参与、互动甚至是争议。而在多数情况下,公众的意愿所能决定的只是某个处在特定公共空间之内的公共艺术作品是否成功,却无法决定这个作品是否为艺术。也就是说,艺术家或许能够决定艺术品却无法完全决定公共艺术,而公众可以决定公共艺术却没有能力决定艺术品的艺术性。
国外学者普遍将公共艺术概念中的公共空间理解成城市空间,相关联的文化场域即是城市文化,并将公共艺术定位于“建筑城市的辅助作用”上。这看起来与公共艺术的初衷吻合。然而随着现代城市的演变,公共空间的概念也因之变化。特别是电视、手机、网络等新媒体的普及,制造出脱离于物理空间的文化空间——新的公共空间。这些转变带来新问题:网络是否可称为新兴的“公共空间”?如果认可网络之类的新概念作为新的公共空间而存在,以“建筑城市的辅助作用”定位公共艺术是否准确全面,就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
公共艺术的公共性与公共空间的转变
主要体现在它与公众社会的互动性,公共舆论的开放性和参与性,以及赢得社会公众权力之授予的合法性等方面。它展现于一切公开的场合,接纳不同社会阶层公众的共同参与,并为公众社会所检阅、批评和享用。……因而,当代公共艺术及其文化的要义,不是为了创造大量的精英艺术(至少现在不是),而是为了以艺术的名义或通过艺术的方式,使现代高度个人化的社会中有更多的人能够为着共同的社会利益和需要协商对话的公共领域而建设起一片共有的园地,并借以艺术的敏锐、智慧和影响力来关注和维护我们共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体社会,使之向着有能力有实效地服务于芸芸众生的方向发展。” [3] 这一见解提示了民主与开放时代文化艺术的公共化取向及功能。因此可以理解为什么17、18世纪精美的花园被当作高雅的艺术成就,却不能被称为公共艺术,但几个世纪之后,它们有了成为公共艺术的可能。古典花园产生于皇室贵族的权力财富和悠闲的高雅追求,即使有亲朋友好的小群欣赏者,其高度的私人性,仍使之不能算作公共艺术。而当其今天可能由私人拥有变成社会机构或国家所有,成为世界范围各界人士包括大量普通百姓的观光旅游对象时,它们就比几百年前多了一些公共性,或者说,离公共艺术更近了一步。
公共空间是公共艺术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作为公共艺术的承载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共艺术的是与非。北京的龙雕塑,在上述各种意义上都符合公共艺术概念的原则,因而毫无疑问是一个公共艺术字。苍劲的线条暗示着中华民族的不屈精神。把它设置在金融街一类的地方,体现传统农耕文明与现代商体现了公共艺术的特征。但若把这组雕塑安置在边远乡村的一个村口,它是否还可被称为公共艺术品呢?这里有两个问题:
1. 公共艺术品装置的地点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它是否能成为这个艺术品,此即“公共空间”问题。我们普遍认为的公共位置的空间和公共艺术所要求的“公共空间”看起来有一定出入,即并非每一个公共
我国学者翁剑青指出:“艺术及其文化的公共性,成为某物是否能称为公共艺术品的重要条件。在上述
公共艺术与阐释
由于公共艺术概念的特殊性,无法对其作品作属术品之间划出明晰的界限。当然,在这里显然规避开了艺术品出现的历史语境或时序空间。讨论的问题变艺术品?假如将伦勃朗的油画放置在中关村地区的广场上,这幅油画是否就从普遍认为的传统艺术变成了公共艺术呢?答案几乎可以说是否定的。因为被放置在公共空间的作品并没有与周围的环境发生任何关系,也与公众毫不相干。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公共艺术如果是放置在公共空间中的艺术品的话,那么它首先应该是艺术品,
的样本。它以线条组合成汉字形象,酷似草书繁体“龙”性上的归类,即无法清楚地在公共艺术作品与传统艺
业市场的某种契合,吻合艺术进入公共场合的条件,成了传统艺术品放置在公共空间中是否就成为了公共
即使脱离了被安置的地点仍可以承认其为艺术品。另外,从狭义的角度讲,如果我们将公共艺术定位为所谓“建筑城市的辅助作用”,是否意味着以公共艺术面貌出现的艺术比传统艺术低了一等?
以上这些问题都牵涉到艺术作品问题。现当代各种艺术风格流派都可以创造出公共艺术,同时,它们的原有艺术品也可以成为公共艺术的主要内容。因此,也许从现当代艺术的特点入手可以得到上述问题的答案。
安迪・沃霍尔是现当代艺术的一位代表人物。他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与时尚、流行文化及政治密切相关的“波普艺术”运动中崭露头角。他继承和发扬了杜尚以现成物作为艺术品的风格,加以浓重的时代元素,用拼贴、重现和堆砌等手法创造出众多令人一时间无法接受的“艺术品”,从而在艺术界产生重大理论,艺术是任何“已经被授予一种身份,可以被某
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即一般艺术品的商业流通与公共艺术有着根本的区别。我们在此发现了公共艺术与艺术的一个明显的不同,虽然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艺术在某种程度上被‘公共’了,但是‘被公共了的那一部分艺术’与一般概念中的‘艺术’还是有着根本的区别。‘艺术’仍然顽强地继承着传统观念中的主要成分,努力保持着它的‘贵族血统’;而‘被公共了的那一部分艺术’则似乎成为被绑架的人质,在贵族与大众之间、艺术与大众文化之间起到了重要的平衡作用。” [6]
在这里,“大众与精英”之间的对立看似无法抹平。公共艺术(Public Art),在最开始的时候应该仅仅指代处于“公共空间”中以各样艺术形式出现的艺术。如果说公众能成为公共艺术中的一个重要概念,那也是因为,公共艺术放置在公共空间中,而这个公共空占有的空间中的装置,不可避免地会与公众产生各种
影响。根据美国哲学家乔治・迪基的“艺术的惯例”间一直以来为广大公众使用。设置在这样的为公众所个人或者代表某一社会机构(艺术世界)的人所欣赏”各样的关系。公众在公共艺术的评判中给出的意见只的“人造物品”。阿瑟・丹托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认为,能决定某个公共艺术作品是否成功,而并不能决定它一件艺术品创作出来之后或许不能被“艺术世界”马上接受,例如沃霍尔的《波里洛盒子》,因而,“艺术家展出某种作为艺术的东西,艺术世界应该为他提供一种背景性的理论。这种相应的‘理论’不是艺术家头脑中的一种思想,而是社会和文化背景中某些可以让艺术家和观众都能把握的东西”。沃霍尔的创作形态在古希腊、中世纪的夏特尔或19世纪的德国也许不能成为艺术,但他的《波里洛盒子》证明了:如果给予适当的环境和理论支持,任何东西都能成为一件艺术作品。因此,丹托总结道:一件艺术品是体现一定意义的物品,“如果没有一种阐释将它如此这般组织起来,任何东西都不能成为艺术品”。[4]
上述观点表明,即便是日常用品甚至废品,如果给予“适当的环境和理论的支持”,也可以成为艺术品。只要艺术家和他的观众共同享有一些背景性理论或说背景资料,他的作品就能被看成艺术,因为它通过一定的物质媒介传达着思想和感情。正如丹托所说:“在每一个时代和背景中,艺术家依靠一种观众能理解和接受的艺术理论创造了一些被称作艺术的东西并赋予这些作品历史和艺术惯例的背景。” [5] 由此,艺术品本身的审美价值被搁置了,艺术成为了文化的一种特定表达形式。
随着商业经济对艺术世界的渗入,有学者认为,新一代艺术家为了生计讨好买主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了。“价格成为当代艺术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不仅居高不下,而且开始极大程度地直接影响艺术家的行为与创作。……艺术品价格与普通大众无甚关系,明确了一
是不是一件艺术品。这里也是一样,虽然公众的态度和参与是公共艺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或者说是不可或缺的条件,但是,我认为,在“公共艺术”这个词汇出现之初,它的本意并不是指这样一种艺术:它是为大众所服务,为大众所使用的等等。所以,将公共艺术的主要目的理解为一切为了公众,与其初衷不相吻合,不过恰巧符合中国的大众化主题罢了。事实上,公共艺术只是在大众艺术与精英艺术间实现一种完美的无缝对接。它不像精英艺术那样寻求与日常生活拉开距离,也不像大众艺术那样完全与日常生活没有分别。公共艺术以其特有的张力,以社会文化为主要背景,填补了精英艺术与大众艺术之间的鸿沟。参考文献:
[1]翁剑青. 公共艺术的观念与取向[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12.
[2][3]翁剑青. 城市公共艺术——一种与公众社会互动的艺术及其文化的阐释[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17; 8.
[4][5](美) 辛西娅・弗里兰. 西方艺术新论[M ]. 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 43;44.
[6]张宇. 公共・艺术——教学与实践中的整体思考[M].合肥:安徽美术出版社,2010. 64-65.作者简介:
朱欣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北京市,100875。
责任编辑 李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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