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论》对辅导员工作的指导意义
通过分析《实践论》中的哲学理论,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认知的规律等应用于辅导员工作中,克服教育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结合《实践论》中阐述的一般性规律,指导辅导员如何应对当前形势的新变化,如何更好地开展教育工作。
实践论辅导员教育工作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简称教育部24号令)要求: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从教育部24号令可以看出,辅导员作为在高校中,与大学生接触最紧密的团体,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对大学生的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
《实践论》作为党内经典著作之一,是毛泽东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认知论,结合党内的实际情况创作的,集中讲述了理论和实践的关系、认知的一般规律。作为客观阐述自然规律的经典著作,《实践论》成为了党内工作的行动指南。结合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实践论》阐述的一般规律性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高校辅导员工作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对辅导员工作指导的客观性
文章指出:“人类的生产活动时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但是“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很多其他形式,如政治、文化、艺术等活动。凡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实际生活领域,当应该纳入社会实践的范畴。高等教育属于“物质生活以外”的其他生活,属于“社会实际生活”的一部分,参与高等教育的“社会的人”是高校的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辅导员队伍工作在高等教育的第一线,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先头兵,是处理学生事务的急先锋,在工作中与大学生结成师生关系,在生活上与大学生结成师生情谊,通过教育对大学生的“认识发展以深刻的影响”,在工作的性质和工作形式上遵循认识论的基本规律,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符合《实践论》的要求。偏离了这个要求,辅导员在工作中就会犯“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
二、加强学习,克服主观主义
主观主义的形成,主要是脱离实际情况,将片面的现象看做全局的特征,将外部的联系看做内在的本质。只有实践是才是对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某某理论没问题,应用于某某事件必然会产生理想的结果;或者以前验证过方法,不顾是否有新的变化,现在再次使用认为也能达到既定的效果。这种不经过实践检验,想当然的做法,会使事件中隐含的问题在进展到某一阶段时集中性的爆发,让被试者手足无措。“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既定的思想、理论或方法,“毫无改变地实现出来的是,是
《实践论》对辅导员工作的指导意义
通过分析《实践论》中的哲学理论,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认知的规律等应用于辅导员工作中,克服教育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结合《实践论》中阐述的一般性规律,指导辅导员如何应对当前形势的新变化,如何更好地开展教育工作。
实践论辅导员教育工作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简称教育部24号令)要求: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从教育部24号令可以看出,辅导员作为在高校中,与大学生接触最紧密的团体,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对大学生的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
《实践论》作为党内经典著作之一,是毛泽东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认知论,结合党内的实际情况创作的,集中讲述了理论和实践的关系、认知的一般规律。作为客观阐述自然规律的经典著作,《实践论》成为了党内工作的行动指南。结合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实践论》阐述的一般规律性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高校辅导员工作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对辅导员工作指导的客观性
文章指出:“人类的生产活动时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但是“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很多其他形式,如政治、文化、艺术等活动。凡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实际生活领域,当应该纳入社会实践的范畴。高等教育属于“物质生活以外”的其他生活,属于“社会实际生活”的一部分,参与高等教育的“社会的人”是高校的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辅导员队伍工作在高等教育的第一线,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先头兵,是处理学生事务的急先锋,在工作中与大学生结成师生关系,在生活上与大学生结成师生情谊,通过教育对大学生的“认识发展以深刻的影响”,在工作的性质和工作形式上遵循认识论的基本规律,在实际工作的开展中符合《实践论》的要求。偏离了这个要求,辅导员在工作中就会犯“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错误。
二、加强学习,克服主观主义
主观主义的形成,主要是脱离实际情况,将片面的现象看做全局的特征,将外部的联系看做内在的本质。只有实践是才是对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某某理论没问题,应用于某某事件必然会产生理想的结果;或者以前验证过方法,不顾是否有新的变化,现在再次使用认为也能达到既定的效果。这种不经过实践检验,想当然的做法,会使事件中隐含的问题在进展到某一阶段时集中性的爆发,让被试者手足无措。“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既定的思想、理论或方法,“毫无改变地实现出来的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