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纪律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及考核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纪律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及考核办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批准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T/GH11.3-03(A) 工艺文件完整性
3 基本要求
严格工艺纪律是加强工艺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的保证。企业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4 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
4.1 企业领导及职能部门的工艺纪律
4.1.1企业要有建全、统一、有效的工艺管理体系和完整、有效的工艺管理制度及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4.1.2工艺文件必须做到正确、完整(见T/GH11.3-03(A))、统一、清晰。
4.1.3生产安排必须以工艺文件为依据,并要做到均衡生产。
4.1.4凡投入生产的材料、毛坯和外购件、外协件必须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4.1.5设备必须确保正常运转、安全、可靠。
4.1.6所有工艺装备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计量器具应坚持周期检定,以保证量值正确、统一。
4.1.7要有专业培训制度,做到工人初次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定人、定机、定工种。
4.2 生产现场工艺纪律。
4.2.1操作者要认真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生产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对有关时间、压力、电流、电压、材料配方等工艺参数。除严格按规定执行外还应做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
4.2.2精密、大型、稀有设备的操作者和焊工、锅炉工、电工及无损检测人员等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凭操作证操作。
4.2.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必须经验证、鉴定合格后纳入工艺文件方可正式使用。
4.2.4生产现场应做好定置管理和文明生产。
5 工艺纪律的考核
5.1 企业应有严格的工艺纪律检查、考核制度与办法。
5.2 全厂性的工艺纪律应由技术副总组织工艺、质量管理、检验、生产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评定;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应有检查部门负责日常监督;车间领导负责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5.3 工艺纪律主要考核内容:
(a)工艺管理机构、职能落实和人员的配备;
(b)工艺管理制度是否完备;
(c)技术文件的正确率、完整率与统一率;
(d)工艺文件的贯彻率;
(e)设备和工艺装备的完好率;
(f)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率;
(g)生产的均衡率;
(h)定人、定机、定工种的符合率;
(i)定置管理和文明生产情况。
5.4 工艺纪律考核按企业规定执行。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硬质合金生产的工艺管理。
本制度规定了工艺(操作)规程的制定、修改以及贯彻执行等管理要求。
2 引用文件
a) 本工厂《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b) 《生产工艺管理规定(试行)》
3 职责
3.1 主管厂长
负责主持工艺(操作)标准的制订和工艺管理;负责主持工艺(操作)标准贯彻实施和工艺纪律监督检查;审批在工艺(操作)规程范围内的工艺变更。
3.2 工艺管理人员
协助主管厂长做好工艺管理和工艺纪律监督工作;审核在工艺(操作)规程范围内的工艺变更;制止一切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
3.3 工艺监督员
负责日常的工艺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制止一切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并对此进行考核。
4 管理内容
4.1 生产工艺管理内容
a) 工艺(操作)规程制(修)订管理;
b) 工艺(操作)规程贯彻实施管理;
c) 工艺变更管理;
d) 临时技术条件管理;
e) 工艺及质量信息管理。
f) 工艺纪律检查考核办法。
4.2 工艺、操作规程的制定与修订管理
4.2.1 工艺、操作规程的制定与修订原则
a) 工艺、操作规程必须以保证提高产品质量为前提,当产品质量与产量或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服从质量。
b) 工艺、操作规程应力求先进和可靠,对不成熟和尚末掌握的先进技术,应暂缓纳入工艺、操作规程。
c) 工艺、操作规程必须保证生产安全和环境不受污染。
d) 工艺(操作)规程制(修)订应按照技术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格式和应包含的内容进行制(修)订。
4.2.2 工艺、操作规程的制订与修订的依据
a) 设计和开发可行性论证报告或技术监督报告;
b) 小型、中型及扩大型试验报告、评审资料及实验原始记录;
c) 引进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说明等资料;
d) 从生产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和有关数据等;
e) 被采用并经生产实践检验证明是可靠的合理化建议和革新成果;
f) 用户特定的技术要求。
4.2.3 工艺、操作规程应包含的内容
4.2.3.1 工艺规程应包含如下内容
a) 范围;
b) 规范性引用文件;
c) 原辅材料技术规程或技术条件;
d) 各岗位生产工艺参数;
e) 生产过程中间产品的技术条件及检查;
f) 产品技术标准及技术检查。
4.2.3.2 操作规程应包含如下内容:
a) 范围;
b) 规范性引用文件
c) 操作细则,包括操作前的准备、正常操作方法及工艺参数控制;
d) 故障及事故处理
4.2.4 工艺、操作规程的制订与修订程序
4.2.4.1 由生产线提出申请,科技部审查后下达制(修)订计划任务。
4.2.4.2 生产线负责起草,按计划规定日期提出初稿。
4.2.4.3 初稿由厂部负责进行初审,然后报事业部技术开发部再次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2.4.4 工艺(操作)规程由科技部负责印刷、编号和发布。
4.3 工艺、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管理
4.3.1 工艺、操作规程经批准发布后,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或擅自修改。
4.3.2 工艺、操作规程发布后,应发放到相关的岗位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4.3.3 操作工应通过劳动技能鉴定,取得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操作。
4.3.4 建立健全工艺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种工艺管理制度,制定出工艺纪律检查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
4.3.5 合理配置资源,为操作工提供合适的设备、方法、测量装置和工作环境。
4.3.6 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贯彻“借、看、提、办、检”工艺五字标准。借即:接受生产任务后,将图纸、工艺文件借全;看即:开始工作前,应将图纸和工艺文件的内容要求,生产计划的要求看清楚,并按工艺文件调整好设备和工具等;提即:如发现工艺或生产计划中有不明确和不当的问题,应及时向工艺人员或班组长提出;办即:坚持按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要求作业;检即:执行“三检”活动,努力做到勤测、勤量,以保证产品质量。
4.3.7 工艺监督员应实行跟班检查监督,做好监督检查纪录,并在月底汇总考核,以确保工艺、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
4.3.8 工艺管理人员、工艺监督员有权制止一切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行为,并向相关人员汇报。任何人不许以任何借口对工艺质量监督员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一经出现将严肃处理。
4.3.9 每周组织一次工艺纪律检查,对违纪现象提出批评并在月底汇总考核。
4.3.10 在技术月报表中通报工艺执行情况和工艺执行率,要求数据真实。
4.3.11 凡未经技术鉴定的设备和工艺,不许投入生产使用。
4.4 工艺变更的管理
4.4.1 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工艺规程允许范围内的工艺调整工艺人员以书面形式下达工艺(变更)通知,并经技术开发室主任审核后下发,同时保存工艺(变更)通知。
4.4.2 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超出工艺规程范围的工艺调整形成书面的“工艺变更申请”并附小试或中试结果及性能统计资料报事业部质控部,审批后下发《工艺变更通知单》。重大的工艺更改,需经事业部主管领导审批。
4.4.3 重大的工艺更改完成的,应由质控部组织对过程和过程产品进行确认,验证已完成的更改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予以记录。
4.5 临时技术条件管理
4.5.1 对于生产过程出现异常情况,经鉴定或试验需要对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标准进行临时调整,应提出书面申请,报质控部审核、审批后下发《临时技术条件通知单》。
4.5.2 科研开发鉴定后的产品,在尚未下发正式规程前由生产线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小试和中试数据及性能统计资料,报厂部审核后上报事业部技术开发部、质控部审核、审批后下达《临时技术条件通知单》,作为出厂或转序质量检验的依据。
4.5.3 进出口公司、营销部针对顾客的特殊技术要求(即超出工艺规程范围)在合同评审后,由事业部质控部部审核后下达《临时技术条件通知单》,作为出厂或转序质量检验的依据。
5 工艺及质量信息管理
5.1 技术开发室应及时做好工艺质量信息的传送、登记和反馈工作。
5.2 当生产过程中出现不明原因的异常情况时,生产线应及时向厂主管领导反映,并迅速查明原因,防止质量事故发生。
5.3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较大失控,造成产品质量波动,应及时组织检查分析,查清问题,及时做出处理或采取必要措施。
6 报告与记录
6.1 工艺条件变更通知单;
6.2 产品临时技术条件通知单。
6.3 工艺监督检查记录
工艺纪律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及考核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纪律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及考核办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批准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T/GH11.3-03(A) 工艺文件完整性
3 基本要求
严格工艺纪律是加强工艺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的保证。企业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4 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
4.1 企业领导及职能部门的工艺纪律
4.1.1企业要有建全、统一、有效的工艺管理体系和完整、有效的工艺管理制度及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4.1.2工艺文件必须做到正确、完整(见T/GH11.3-03(A))、统一、清晰。
4.1.3生产安排必须以工艺文件为依据,并要做到均衡生产。
4.1.4凡投入生产的材料、毛坯和外购件、外协件必须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4.1.5设备必须确保正常运转、安全、可靠。
4.1.6所有工艺装备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计量器具应坚持周期检定,以保证量值正确、统一。
4.1.7要有专业培训制度,做到工人初次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定人、定机、定工种。
4.2 生产现场工艺纪律。
4.2.1操作者要认真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生产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对有关时间、压力、电流、电压、材料配方等工艺参数。除严格按规定执行外还应做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
4.2.2精密、大型、稀有设备的操作者和焊工、锅炉工、电工及无损检测人员等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凭操作证操作。
4.2.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必须经验证、鉴定合格后纳入工艺文件方可正式使用。
4.2.4生产现场应做好定置管理和文明生产。
5 工艺纪律的考核
5.1 企业应有严格的工艺纪律检查、考核制度与办法。
5.2 全厂性的工艺纪律应由技术副总组织工艺、质量管理、检验、生产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评定;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应有检查部门负责日常监督;车间领导负责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5.3 工艺纪律主要考核内容:
(a)工艺管理机构、职能落实和人员的配备;
(b)工艺管理制度是否完备;
(c)技术文件的正确率、完整率与统一率;
(d)工艺文件的贯彻率;
(e)设备和工艺装备的完好率;
(f)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率;
(g)生产的均衡率;
(h)定人、定机、定工种的符合率;
(i)定置管理和文明生产情况。
5.4 工艺纪律考核按企业规定执行。
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硬质合金生产的工艺管理。
本制度规定了工艺(操作)规程的制定、修改以及贯彻执行等管理要求。
2 引用文件
a) 本工厂《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b) 《生产工艺管理规定(试行)》
3 职责
3.1 主管厂长
负责主持工艺(操作)标准的制订和工艺管理;负责主持工艺(操作)标准贯彻实施和工艺纪律监督检查;审批在工艺(操作)规程范围内的工艺变更。
3.2 工艺管理人员
协助主管厂长做好工艺管理和工艺纪律监督工作;审核在工艺(操作)规程范围内的工艺变更;制止一切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
3.3 工艺监督员
负责日常的工艺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制止一切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并对此进行考核。
4 管理内容
4.1 生产工艺管理内容
a) 工艺(操作)规程制(修)订管理;
b) 工艺(操作)规程贯彻实施管理;
c) 工艺变更管理;
d) 临时技术条件管理;
e) 工艺及质量信息管理。
f) 工艺纪律检查考核办法。
4.2 工艺、操作规程的制定与修订管理
4.2.1 工艺、操作规程的制定与修订原则
a) 工艺、操作规程必须以保证提高产品质量为前提,当产品质量与产量或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服从质量。
b) 工艺、操作规程应力求先进和可靠,对不成熟和尚末掌握的先进技术,应暂缓纳入工艺、操作规程。
c) 工艺、操作规程必须保证生产安全和环境不受污染。
d) 工艺(操作)规程制(修)订应按照技术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格式和应包含的内容进行制(修)订。
4.2.2 工艺、操作规程的制订与修订的依据
a) 设计和开发可行性论证报告或技术监督报告;
b) 小型、中型及扩大型试验报告、评审资料及实验原始记录;
c) 引进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说明等资料;
d) 从生产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和有关数据等;
e) 被采用并经生产实践检验证明是可靠的合理化建议和革新成果;
f) 用户特定的技术要求。
4.2.3 工艺、操作规程应包含的内容
4.2.3.1 工艺规程应包含如下内容
a) 范围;
b) 规范性引用文件;
c) 原辅材料技术规程或技术条件;
d) 各岗位生产工艺参数;
e) 生产过程中间产品的技术条件及检查;
f) 产品技术标准及技术检查。
4.2.3.2 操作规程应包含如下内容:
a) 范围;
b) 规范性引用文件
c) 操作细则,包括操作前的准备、正常操作方法及工艺参数控制;
d) 故障及事故处理
4.2.4 工艺、操作规程的制订与修订程序
4.2.4.1 由生产线提出申请,科技部审查后下达制(修)订计划任务。
4.2.4.2 生产线负责起草,按计划规定日期提出初稿。
4.2.4.3 初稿由厂部负责进行初审,然后报事业部技术开发部再次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2.4.4 工艺(操作)规程由科技部负责印刷、编号和发布。
4.3 工艺、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管理
4.3.1 工艺、操作规程经批准发布后,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或擅自修改。
4.3.2 工艺、操作规程发布后,应发放到相关的岗位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4.3.3 操作工应通过劳动技能鉴定,取得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操作。
4.3.4 建立健全工艺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种工艺管理制度,制定出工艺纪律检查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
4.3.5 合理配置资源,为操作工提供合适的设备、方法、测量装置和工作环境。
4.3.6 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贯彻“借、看、提、办、检”工艺五字标准。借即:接受生产任务后,将图纸、工艺文件借全;看即:开始工作前,应将图纸和工艺文件的内容要求,生产计划的要求看清楚,并按工艺文件调整好设备和工具等;提即:如发现工艺或生产计划中有不明确和不当的问题,应及时向工艺人员或班组长提出;办即:坚持按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要求作业;检即:执行“三检”活动,努力做到勤测、勤量,以保证产品质量。
4.3.7 工艺监督员应实行跟班检查监督,做好监督检查纪录,并在月底汇总考核,以确保工艺、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
4.3.8 工艺管理人员、工艺监督员有权制止一切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行为,并向相关人员汇报。任何人不许以任何借口对工艺质量监督员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一经出现将严肃处理。
4.3.9 每周组织一次工艺纪律检查,对违纪现象提出批评并在月底汇总考核。
4.3.10 在技术月报表中通报工艺执行情况和工艺执行率,要求数据真实。
4.3.11 凡未经技术鉴定的设备和工艺,不许投入生产使用。
4.4 工艺变更的管理
4.4.1 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工艺规程允许范围内的工艺调整工艺人员以书面形式下达工艺(变更)通知,并经技术开发室主任审核后下发,同时保存工艺(变更)通知。
4.4.2 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超出工艺规程范围的工艺调整形成书面的“工艺变更申请”并附小试或中试结果及性能统计资料报事业部质控部,审批后下发《工艺变更通知单》。重大的工艺更改,需经事业部主管领导审批。
4.4.3 重大的工艺更改完成的,应由质控部组织对过程和过程产品进行确认,验证已完成的更改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予以记录。
4.5 临时技术条件管理
4.5.1 对于生产过程出现异常情况,经鉴定或试验需要对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标准进行临时调整,应提出书面申请,报质控部审核、审批后下发《临时技术条件通知单》。
4.5.2 科研开发鉴定后的产品,在尚未下发正式规程前由生产线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小试和中试数据及性能统计资料,报厂部审核后上报事业部技术开发部、质控部审核、审批后下达《临时技术条件通知单》,作为出厂或转序质量检验的依据。
4.5.3 进出口公司、营销部针对顾客的特殊技术要求(即超出工艺规程范围)在合同评审后,由事业部质控部部审核后下达《临时技术条件通知单》,作为出厂或转序质量检验的依据。
5 工艺及质量信息管理
5.1 技术开发室应及时做好工艺质量信息的传送、登记和反馈工作。
5.2 当生产过程中出现不明原因的异常情况时,生产线应及时向厂主管领导反映,并迅速查明原因,防止质量事故发生。
5.3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较大失控,造成产品质量波动,应及时组织检查分析,查清问题,及时做出处理或采取必要措施。
6 报告与记录
6.1 工艺条件变更通知单;
6.2 产品临时技术条件通知单。
6.3 工艺监督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