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商标注册程序
孟加拉国工业产权局负责国内的商标注册事务。孟加拉国商标法是沿用、修改了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商标法律而来的,现行孟加拉国的商标法修改于1975年,于1976年1月1日生效。孟加拉国政府根据《孟加拉国商标法》及其相关判例来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益。 官方网站:(该国暂未开通官方网站)
申请——填妥申请表格,并签名或盖章。孟加拉国工业产权局接到申请人申请后,会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审查——商标提交申请之后,孟加拉国工业产权局对新申请将进行审,查询有无在先冲突的注册或申请。如有任何批驳意见将与申请人联系,申请人可以答复批驳,注册官可以有条件地接受注册。在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情况下,注册官可以决定公告商标申请,并可以向在先商标注册人发出通知。在注册官作出最终决定之前,商标申请人有权要求庭审。
公告/异议——商标接受注册后将刊登商标公告。商标公告后在3个月(可以延期1个月)内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理由,申请人可以用宣誓书进行异议答辩并需提供证据,注册官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最终裁决。
发证——公告满三个月未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予注册,申请人之后可以领取商标注册证书。
时效——商标一经注册有效期为7年,从申请日计算。第7年需进行续展,续展有效期为15年;此后每15年续展一次。
孟加拉国商标注册程序
孟加拉国工业产权局负责国内的商标注册事务。孟加拉国商标法是沿用、修改了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商标法律而来的,现行孟加拉国的商标法修改于1975年,于1976年1月1日生效。孟加拉国政府根据《孟加拉国商标法》及其相关判例来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益。 官方网站:(该国暂未开通官方网站)
申请——填妥申请表格,并签名或盖章。孟加拉国工业产权局接到申请人申请后,会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审查——商标提交申请之后,孟加拉国工业产权局对新申请将进行审,查询有无在先冲突的注册或申请。如有任何批驳意见将与申请人联系,申请人可以答复批驳,注册官可以有条件地接受注册。在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情况下,注册官可以决定公告商标申请,并可以向在先商标注册人发出通知。在注册官作出最终决定之前,商标申请人有权要求庭审。
公告/异议——商标接受注册后将刊登商标公告。商标公告后在3个月(可以延期1个月)内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理由,申请人可以用宣誓书进行异议答辩并需提供证据,注册官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最终裁决。
发证——公告满三个月未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予注册,申请人之后可以领取商标注册证书。
时效——商标一经注册有效期为7年,从申请日计算。第7年需进行续展,续展有效期为15年;此后每15年续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