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为学过程的思考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皇邢二《疏》皆说,此章是孔子隐圣同凡,劝人勤学.「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有」字,音义皆同「又」字.古文句法,十有五,就是十又五,语体就是十五.孔子说:「我十五岁即志于学.」《毛诗传》说:「诗者,志之所之,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依此解释,「志」就是心之所之,也就是一心趣向之意.「志于学」,就是专心求学.《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孔子在童年,即知求学.此处孔子自述十五岁志于学,皇邢二《疏》皆据《白虎通辟雍篇》解释,十五是成童之岁,心志坚明,故自十五始志于学.刘氏《正义》据《白虎通》说,十五岁是入大学之年,所学的是经术.刘氏又据《礼记大学篇》所说,始于致知格物,终于治国平天下,皆是大学所学的经术.
「三十而立.」皇《疏》:「立,谓所学经业成立也.」刘氏《正义》:「立,谓学立.」自十五岁,志于学,至三十岁,所学已成立.也就是学有根柢,有力,非外力所能摇动.
「四十而不惑.」孔安国注,「不惑」,就是不疑惑.程氏树德《论语集释》,引黄式三《论语后案》:「立,必先不惑,而言不惑于立之后者,何也.夫子曰,可与立,未可与权.立,守经也.不惑,达权也.」「不惑」,遇事可以行权,无可,无不可.「立」,则是:可即可,不可即不可.不知权变之道.所以「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五十而知天命.」「天命」,就是天的命令.如刘氏《正义》引《汉书董仲舒传对策》曰:「天令之谓命.」刘氏《正义》说:「知天命者,知己为天所命,非虚生也.盖夫子当衰周之时,贤圣不作久矣.及年至五十,得《易》学之,知其有得,而自谦言无大过.则天之所以生己,所以命己,与己之不负乎天.故以知天命自任.命者,立之于己,而受之于天,圣人所不敢辞也.」孔子学《易》,乃知天命.吾人虽闻天命,未必能知,须先信赖圣言,以求知之.
「六十而耳顺.」郑康成注:「耳顺,闻其言,而知微旨也.」皇《疏》:「但闻其言,即解微旨,是所闻不逆于耳,故曰耳顺也.」皇《疏》又引李充说:「心与耳相从,故曰耳顺也.」顺字,《说文》:「理也,损页川.」段注以为,自人之头顶至脚踵,如河川流通,至为通顺.顺之而后,始见天理,始着条理.由此可知,「耳顺」就是耳的功能
已经通顺自己以及他人的心理,故能闻他人之言,即知他人的心意.此是耳闻无碍之境.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从心的从字,作顺从讲.「矩」是端正方形的工具,《说文》作巨,引申为法度之义.孔子至七十岁时,顺从心之所欲而不逾越法度.顺心而为,自然合法,也就是动念不离乎道.
程氏树德《论语集释》,引明儒顾宪成《讲义》说:「这章书,是夫子一生年谱,亦是千古作圣妙诀.」顾氏以为,孔子自十五志于学,至四十而不惑,是修境.五十知天命,是悟境.六十耳顺,至七十从心,是证境.顾氏此说,大有道理.
孔子自述了他学习和修养的过程,是一个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境界逐步提高的过程.就思想境界来讲,整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十五岁到四十岁是学习领会的阶段;五十、六十岁是安心立命的阶段,也就是不受环境左右的阶段;七十岁是主观意识和作人的规则融合为一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道德修养达到了最高的境界.孔子的道德修养过程,有合理因素:第一,他看到了人的道德修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能一下子完成,不能搞突击,要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和锻炼,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二,道德的最高境界是思想和言行的融合,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而不是勉强去做.这两点对任何人,都是适用的.
三十而立,是说在前面阶段的学习和充实自己修养的基础上,确立自己在为人处事,对待生活的态度和原则.
四十不惑,是三十而立的下一个阶段,四十不惑,是说用自己的原则在经历许多的人和事后,对自己的原则不惑,而不是说对什么都不疑 惑,如果都不疑惑那就成为神人了.
五十知天命,也不是所谓的宿命论,而是明白所谓命运,现在的一切一切,都是自己造就的,因此就应不怨天、不尤人.
六十而耳顺,是说这个时候,能明白是非,好的坏的自己能辨别.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是说到了七十岁时的时候,你在为人处事的方方面面都成熟,做事的时候就基本不会犯错,而不是说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孔子为学过程的思考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皇邢二《疏》皆说,此章是孔子隐圣同凡,劝人勤学.「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有」字,音义皆同「又」字.古文句法,十有五,就是十又五,语体就是十五.孔子说:「我十五岁即志于学.」《毛诗传》说:「诗者,志之所之,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依此解释,「志」就是心之所之,也就是一心趣向之意.「志于学」,就是专心求学.《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孔子在童年,即知求学.此处孔子自述十五岁志于学,皇邢二《疏》皆据《白虎通辟雍篇》解释,十五是成童之岁,心志坚明,故自十五始志于学.刘氏《正义》据《白虎通》说,十五岁是入大学之年,所学的是经术.刘氏又据《礼记大学篇》所说,始于致知格物,终于治国平天下,皆是大学所学的经术.
「三十而立.」皇《疏》:「立,谓所学经业成立也.」刘氏《正义》:「立,谓学立.」自十五岁,志于学,至三十岁,所学已成立.也就是学有根柢,有力,非外力所能摇动.
「四十而不惑.」孔安国注,「不惑」,就是不疑惑.程氏树德《论语集释》,引黄式三《论语后案》:「立,必先不惑,而言不惑于立之后者,何也.夫子曰,可与立,未可与权.立,守经也.不惑,达权也.」「不惑」,遇事可以行权,无可,无不可.「立」,则是:可即可,不可即不可.不知权变之道.所以「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五十而知天命.」「天命」,就是天的命令.如刘氏《正义》引《汉书董仲舒传对策》曰:「天令之谓命.」刘氏《正义》说:「知天命者,知己为天所命,非虚生也.盖夫子当衰周之时,贤圣不作久矣.及年至五十,得《易》学之,知其有得,而自谦言无大过.则天之所以生己,所以命己,与己之不负乎天.故以知天命自任.命者,立之于己,而受之于天,圣人所不敢辞也.」孔子学《易》,乃知天命.吾人虽闻天命,未必能知,须先信赖圣言,以求知之.
「六十而耳顺.」郑康成注:「耳顺,闻其言,而知微旨也.」皇《疏》:「但闻其言,即解微旨,是所闻不逆于耳,故曰耳顺也.」皇《疏》又引李充说:「心与耳相从,故曰耳顺也.」顺字,《说文》:「理也,损页川.」段注以为,自人之头顶至脚踵,如河川流通,至为通顺.顺之而后,始见天理,始着条理.由此可知,「耳顺」就是耳的功能
已经通顺自己以及他人的心理,故能闻他人之言,即知他人的心意.此是耳闻无碍之境.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从心的从字,作顺从讲.「矩」是端正方形的工具,《说文》作巨,引申为法度之义.孔子至七十岁时,顺从心之所欲而不逾越法度.顺心而为,自然合法,也就是动念不离乎道.
程氏树德《论语集释》,引明儒顾宪成《讲义》说:「这章书,是夫子一生年谱,亦是千古作圣妙诀.」顾氏以为,孔子自十五志于学,至四十而不惑,是修境.五十知天命,是悟境.六十耳顺,至七十从心,是证境.顾氏此说,大有道理.
孔子自述了他学习和修养的过程,是一个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境界逐步提高的过程.就思想境界来讲,整个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十五岁到四十岁是学习领会的阶段;五十、六十岁是安心立命的阶段,也就是不受环境左右的阶段;七十岁是主观意识和作人的规则融合为一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道德修养达到了最高的境界.孔子的道德修养过程,有合理因素:第一,他看到了人的道德修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能一下子完成,不能搞突击,要经过长时间的学习和锻炼,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二,道德的最高境界是思想和言行的融合,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而不是勉强去做.这两点对任何人,都是适用的.
三十而立,是说在前面阶段的学习和充实自己修养的基础上,确立自己在为人处事,对待生活的态度和原则.
四十不惑,是三十而立的下一个阶段,四十不惑,是说用自己的原则在经历许多的人和事后,对自己的原则不惑,而不是说对什么都不疑 惑,如果都不疑惑那就成为神人了.
五十知天命,也不是所谓的宿命论,而是明白所谓命运,现在的一切一切,都是自己造就的,因此就应不怨天、不尤人.
六十而耳顺,是说这个时候,能明白是非,好的坏的自己能辨别.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是说到了七十岁时的时候,你在为人处事的方方面面都成熟,做事的时候就基本不会犯错,而不是说随心所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