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先达
幼儿教育 1995年03期
理论研究
“进门坎效应”是指个体一旦接受了他人的较小要求以后,为避免认识上的不协调,或想给他人前后一致的印象,就有可能进而接受他人较大的要求。运用这种方法让人接受要求,叫做进门坎技术。
进门坎效应首先为美国弗里德曼和弗雷瑟在1966年做的“无压力的屈从:进门坎技术”现场实验中提出来的。他们让助手分别到两个居民区去劝人在屋前竖一块写有“小心驾驶”的标牌。在第一个居民区直接提出竖牌要求,在第二个居民区先提小要求:在一份赞成安全行驶的请愿书上签字,再提大要求:竖牌。结果前一个居民区接受的人为17%,后一个居民区则为55%。研究者在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时认为,人们拒绝难以做到或违背其意愿的要求是很自然的;但是当他们对于某种小要求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时,就会增加同意这种小要求的倾向。当他们接受较小要求时,便会产生积极的自我概念或态度(关心、支持、努力)。这时如果他们拒绝后来较大的要求,就会产生认识上的不协调,于是认知上的内部压力迫使他们保持协调,使他们继续干下去,并使态度的转变趋向持久。这种效应反映在儿童教育中,往往表现在成人与儿童之间双向的关系之中。
在儿童教育中,有经验的父母或教师经常有意识地利用进门坎效应而达到一定的教育目标。有一名中班幼儿佳佳坚持性较差,老师针对她的特点,在教育活动中运用进门坎技术,逐步提出要求,不断给以启发与帮助,并作出肯定、鼓励性应答。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佳佳的坚持性达到了同龄幼儿的一般发展水平。在教育实践中,无论是知识的学习、技能技巧的训练,还是良好习惯的培养、不良品行的矫治,成人都可以采用进门坎技术,并能收到良好的效果。然而,如果成人因高期望的心理作用或对儿童的发展特点知之甚少,所提要求过高,超过了儿童可能达到的水平,或一步到位缺乏过渡,反而会使进门坎技术失去应有的积极作用,甚至与成人的期望完全相反。
另一方面,儿童也正是利用这种效应来逐步达到更高的要求,甚至于向成人提出极不合理的要求。在一次教育咨询活动中,一位年轻妈妈诉说她心中的苦恼:她4岁的女儿简直成了“小皇帝”,凡是不管正确与否都得顺着她,否则就闹得大人不得安宁。许多父母也有这样的经历,为儿童不断地提出各种要求而烦恼,以为儿童有“问题”。其实,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儿童,而在于成人教育不当。儿童不断地提出这样或那样的要求,是因为以往的成功经验已经告诉他,只要他提要求父母没有不满足的。这种思维定势一旦形成,父母不满足儿童的要求,儿童就表现出一系列反抗行为:哭、沉默、不吃饭、摔东西、拒绝上幼儿园等。这样一来,父母出于爱心,或迫于无奈,常常情感战胜理智,进而又去满足儿童的各种不合理要求,以至形成恶性循环。
为了发挥进门坎效应的积极作用,克服其消极影响,成人在向儿童提要求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教育性原则。即成人所提要求应该是积极而富有建设性的,并蕴含一定的教育目的。只有在方向正确的前提下,才可能发挥进门坎技术的积极作用。(二)循序渐进原则。成人所提要求要符合儿童的发展水平,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出较高要求,但要使儿童经过努力能够达到,即“跳起够得着”。为此,在教育过程中,成人应将较高的目标分解成若干层次不同的小目标,以调动儿童的积极性。儿童只要实现了一个小目标,或者说迈过了一道小“小门坎”,成人应及时给予鼓励与进一步引导,使儿童最终实现预期的大目标。对于儿童提出的要求,成人要分清性质。如是积极、合理可行且有利于儿童身心发展的要求,不管其大小,成人应尽量予以满足。例如,儿童提出需要游戏的空间,一定的玩具和图书,及必要的亲子交往、师生交往(交谈、一起去看电影、逛公园、游戏等),成人应尽量满足这些要求。如暂时不能满足,也应向儿童说明原因,并能采取补救措施,而不致使儿童失望。否则,经常拒绝儿童的合理要求,会使儿童的心灵受到伤害,造成亲子关系或师生关系的淡漠甚至对立,影响儿童身心发展。如果儿童的要求是消极、不合理、不切实际的,成人应告知原因而不予满足。但必须用明确且不致造成误解的语言对孩子进行解释,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加以拒绝。例如,幼儿提出要戴耳环,要一个人独占积木角,要父母不上班陪他玩等,成人必须坚决而明确地加以制止,并指出因为这种要求不合理,成人才不予答应,即使再闹也没用。这样才能避免形成恶性循环而出现消极的进门坎效应。
作者:王先达
幼儿教育 1995年03期
理论研究
“进门坎效应”是指个体一旦接受了他人的较小要求以后,为避免认识上的不协调,或想给他人前后一致的印象,就有可能进而接受他人较大的要求。运用这种方法让人接受要求,叫做进门坎技术。
进门坎效应首先为美国弗里德曼和弗雷瑟在1966年做的“无压力的屈从:进门坎技术”现场实验中提出来的。他们让助手分别到两个居民区去劝人在屋前竖一块写有“小心驾驶”的标牌。在第一个居民区直接提出竖牌要求,在第二个居民区先提小要求:在一份赞成安全行驶的请愿书上签字,再提大要求:竖牌。结果前一个居民区接受的人为17%,后一个居民区则为55%。研究者在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时认为,人们拒绝难以做到或违背其意愿的要求是很自然的;但是当他们对于某种小要求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时,就会增加同意这种小要求的倾向。当他们接受较小要求时,便会产生积极的自我概念或态度(关心、支持、努力)。这时如果他们拒绝后来较大的要求,就会产生认识上的不协调,于是认知上的内部压力迫使他们保持协调,使他们继续干下去,并使态度的转变趋向持久。这种效应反映在儿童教育中,往往表现在成人与儿童之间双向的关系之中。
在儿童教育中,有经验的父母或教师经常有意识地利用进门坎效应而达到一定的教育目标。有一名中班幼儿佳佳坚持性较差,老师针对她的特点,在教育活动中运用进门坎技术,逐步提出要求,不断给以启发与帮助,并作出肯定、鼓励性应答。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佳佳的坚持性达到了同龄幼儿的一般发展水平。在教育实践中,无论是知识的学习、技能技巧的训练,还是良好习惯的培养、不良品行的矫治,成人都可以采用进门坎技术,并能收到良好的效果。然而,如果成人因高期望的心理作用或对儿童的发展特点知之甚少,所提要求过高,超过了儿童可能达到的水平,或一步到位缺乏过渡,反而会使进门坎技术失去应有的积极作用,甚至与成人的期望完全相反。
另一方面,儿童也正是利用这种效应来逐步达到更高的要求,甚至于向成人提出极不合理的要求。在一次教育咨询活动中,一位年轻妈妈诉说她心中的苦恼:她4岁的女儿简直成了“小皇帝”,凡是不管正确与否都得顺着她,否则就闹得大人不得安宁。许多父母也有这样的经历,为儿童不断地提出各种要求而烦恼,以为儿童有“问题”。其实,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儿童,而在于成人教育不当。儿童不断地提出这样或那样的要求,是因为以往的成功经验已经告诉他,只要他提要求父母没有不满足的。这种思维定势一旦形成,父母不满足儿童的要求,儿童就表现出一系列反抗行为:哭、沉默、不吃饭、摔东西、拒绝上幼儿园等。这样一来,父母出于爱心,或迫于无奈,常常情感战胜理智,进而又去满足儿童的各种不合理要求,以至形成恶性循环。
为了发挥进门坎效应的积极作用,克服其消极影响,成人在向儿童提要求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教育性原则。即成人所提要求应该是积极而富有建设性的,并蕴含一定的教育目的。只有在方向正确的前提下,才可能发挥进门坎技术的积极作用。(二)循序渐进原则。成人所提要求要符合儿童的发展水平,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出较高要求,但要使儿童经过努力能够达到,即“跳起够得着”。为此,在教育过程中,成人应将较高的目标分解成若干层次不同的小目标,以调动儿童的积极性。儿童只要实现了一个小目标,或者说迈过了一道小“小门坎”,成人应及时给予鼓励与进一步引导,使儿童最终实现预期的大目标。对于儿童提出的要求,成人要分清性质。如是积极、合理可行且有利于儿童身心发展的要求,不管其大小,成人应尽量予以满足。例如,儿童提出需要游戏的空间,一定的玩具和图书,及必要的亲子交往、师生交往(交谈、一起去看电影、逛公园、游戏等),成人应尽量满足这些要求。如暂时不能满足,也应向儿童说明原因,并能采取补救措施,而不致使儿童失望。否则,经常拒绝儿童的合理要求,会使儿童的心灵受到伤害,造成亲子关系或师生关系的淡漠甚至对立,影响儿童身心发展。如果儿童的要求是消极、不合理、不切实际的,成人应告知原因而不予满足。但必须用明确且不致造成误解的语言对孩子进行解释,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加以拒绝。例如,幼儿提出要戴耳环,要一个人独占积木角,要父母不上班陪他玩等,成人必须坚决而明确地加以制止,并指出因为这种要求不合理,成人才不予答应,即使再闹也没用。这样才能避免形成恶性循环而出现消极的进门坎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