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学院大学生学风自律委员会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学院学风建设的不断完善和进步,根据《大学导航》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以下规则。
1、学风自律委员会是在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组指导下,以一批学习、工作态度严谨的学生干部作为主体的自我管理机构。以“自律、自立、自强”为工作宗旨,实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理念,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学风自律委员会的任务是:充分发挥学风自律委员会的督促和检查职能,配合学院学风工作,与辅导员、学院学生组织相互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积极开展有利于学风建设和学生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秩序和生活秩序。
3、学风自律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部长和委员组成。主任由研究生或高年级学生干部,副主任由有工作能力的学生干部担任。部长、委员由热爱学风督查工作,责任心强的学院班级干部担任。
4、主任及副主任职责:负责安排、布置学院下发的文件和任务,并且要及时准确,保证质量;对工作的开展进行最终决策。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对工作进行总结。
5、组长负责检查签到及分派当天的工作任务(附有当天抽查的班级清单和课表)。委员在例行工作时,必须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佩带工作证,文明工作。
6、学风自律委员会要针对每个委员的无课时间安排值班,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认真做好每周每天上午下午的具体工作安排,做到队员的督导工作回避及换岗安排。
7、学风自律委员会每周1次以固定或不固定的形式对各班级的学风状况进行督查记录,重点检查各班学生上课出勤情况,早、晚自习
出勤情况及班级纪律情况,对纪律差的班级进行登记、教育,并将督查结果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8、认真做好全院学生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全院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收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监督各项考试的考场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的考场氛围。
9、学风自律委员会委员如因病、因事(有课)不能正常工作,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委员向组长请假,组长向主任请假。
10、加强对学风自律委员会部长、委员的管理,提高其部长、委员的整体素质,做到奖惩分明。学风自律委员会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考核结果将被作为学风自律委员会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干部、委员, 可在党员发展、评定奖助学金方面优先考虑,并可参与学院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奖学金评选等;65分以上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11、为提高学生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更多的同学加入到学生的自我管理组织中来,学风自律委员会的所有成员每人建立一份学生管理干部档案,用于记录委员会成员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表现。该档案将做为学生在校期间的重要表现证明记入大学档案。
XX 学院大学生学风自律委员会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学院学风建设的不断完善和进步,根据《大学导航》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以下规则。
1、学风自律委员会是在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组指导下,以一批学习、工作态度严谨的学生干部作为主体的自我管理机构。以“自律、自立、自强”为工作宗旨,实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理念,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学风自律委员会的任务是:充分发挥学风自律委员会的督促和检查职能,配合学院学风工作,与辅导员、学院学生组织相互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积极开展有利于学风建设和学生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秩序和生活秩序。
3、学风自律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部长和委员组成。主任由研究生或高年级学生干部,副主任由有工作能力的学生干部担任。部长、委员由热爱学风督查工作,责任心强的学院班级干部担任。
4、主任及副主任职责:负责安排、布置学院下发的文件和任务,并且要及时准确,保证质量;对工作的开展进行最终决策。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对工作进行总结。
5、组长负责检查签到及分派当天的工作任务(附有当天抽查的班级清单和课表)。委员在例行工作时,必须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佩带工作证,文明工作。
6、学风自律委员会要针对每个委员的无课时间安排值班,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认真做好每周每天上午下午的具体工作安排,做到队员的督导工作回避及换岗安排。
7、学风自律委员会每周1次以固定或不固定的形式对各班级的学风状况进行督查记录,重点检查各班学生上课出勤情况,早、晚自习
出勤情况及班级纪律情况,对纪律差的班级进行登记、教育,并将督查结果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8、认真做好全院学生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全院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收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组织监督各项考试的考场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的考场氛围。
9、学风自律委员会委员如因病、因事(有课)不能正常工作,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委员向组长请假,组长向主任请假。
10、加强对学风自律委员会部长、委员的管理,提高其部长、委员的整体素质,做到奖惩分明。学风自律委员会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考核结果将被作为学风自律委员会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干部、委员, 可在党员发展、评定奖助学金方面优先考虑,并可参与学院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奖学金评选等;65分以上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11、为提高学生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更多的同学加入到学生的自我管理组织中来,学风自律委员会的所有成员每人建立一份学生管理干部档案,用于记录委员会成员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表现。该档案将做为学生在校期间的重要表现证明记入大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