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工程
配电设备技术协议书
****设计有限公司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乙级***
**-**年**月**日
**配电工程
配电设备技术协议书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写:
12KV 户内半充气式环网柜选型技术规范
一、 总则
1.1本原则提出了12KV 户内半充气式环网柜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性能、试验、包装、运输及所需技术资料等方面的内容。
1.2本原则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纹,设备生产厂家应提供符合本原则,国际、国家及电力部标准的优质产品。
1.3本原则使用的标准如遇与设备生产厂家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二、遵循的主要标准
GB3906-1997 3—35KV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3804-90 3—63KV 交流高压负荷开关
GB16926-1997 交流高压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GB1984-2003 高压交流断路器
DL/T 593-1996 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导则
DL/T 728-2000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导则
DL/T 615-1997 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
DL/T 402-1997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 555-2004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耐压及绝缘试验导则
GB/T 11022-1999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条件
三、 环境条件
3.1海拔高度: ≤1000m
3.2环境温度: 最高气温 +40℃,最低气温 -25℃
3.3相对湿度: 日平均值≤95%
月平均值≤90%
3.4污秽等级: II级
3.5应考虑凝露或雨、温度骤变及日照的影响。
四、主要技术参数
4.1额定电压: 12KV
4.2额定频率: 50Hz
4.3额定电流: 630A
或200A (只用于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柜,转移
电流大于1750A )
4.4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20KA
4.5额定雷击冲击耐受电压(峰值)对地、相间/断口:95/110(KV )
4.6 1min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对地、相间/断口:42/48(KV )
4.7额定短时耐受(热稳定)电流: 20KA/3s
4.8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50KA
4.9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20KA
4.10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50KA
4.11额定电缆充电开断电流: 25KA
4.12合闸和分闸机构及辅助回路的额定电源电压:
a )直流电压: 220V
b )交流电压: 三相、三线或四线制系统为220/380V,单线、二线制系统为220V
4.13合闸和分闸机构及辅助回路的额定电源频率:50Hz
4.14 SF6年漏气率: ≤0.1%
4.15额定短路电流开断次数: >20次
4.16机械稳定性次数: >5000次
4.17分闸不同期性: <5ms
合闸不同期性: <5ms
4.18主回路电阻: <140u Ω
4.19温升: 按DL/T728-2000标准执行
五、一般结构要求
5.1气体的密封
5.1.1负荷开关灭弧介质应为SF6,负荷开关连接件等均应全充气装于SF6气体中。
5.1.2每个独立的SF6气室应装设能显示内部气压的装置,该装置应能够明确显示
设备安全运行的气压范围。
5.1.3开关的每个SF6封闭室应有标志,其中包括制造厂厂名及商标、产品型号、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5.1.4密封压力系统的预期工作寿命不低于20年。
5.2
5.2.1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GB4208规定的IP4X 。
5.2.2供起吊用的吊环位置,应使悬吊中的开关设备保持水平,吊链与任何部件之
间不得有摩擦接触,避免在吊装过程中划伤箱体表面喷涂层。
5.2.3壳体接地点的接触面积应满足要求,接触螺钉的直径不得小于12mm ,接地点应标有“接地”字样或其他接地符号。
5.2.4沿所有充气式环网柜的整个长度延伸方向,应设有专用的接地汇流母线,如 果是铜质的,其电流密度在规定的接地故障时,不应超过200A/mm2,但最小截面不得小于50mm 2,该接地导体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固定连接端子,并且有明显的接
地标志。如果接地导体不是铜质的,也应满足铭牌规定的峰值耐受电流和短时耐受电流的要求。
5.3机构及连锁装置
5.3.1机构应能够进行手动储能合闸、分闸操作。
5.3.2进线柜负荷开关采用三工位开关,开关采用倒置。
5.3.3主回路中凡能与其他部分隔离的每一个部件应能接地,可通过隔离开关的接
地开关切换到接地位置来实现。
5.3.4机构应装置在防潮、防尘、防锈的密封壳体中,使用长效润滑材料,达到维 护周期内免维护。如采用非密封机构,则机件应妥善解决防锈和润滑问题。
5.3.5装有位置指示装置时,指示装置应能正确的指出负荷开关的分闸或合闸位置。在就地操作时,应该能容易的校核位置指示器的状态。
5.3.6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的充气式环网柜中,熔断器撞击器与负荷开关脱扣
器之间的联动装置应在三相和单相两种条件下,在给定的撞击器型号(中型或重型)的最大和最小能量下及相应撞击器的动作方式(弹簧式或爆炸式)下,应使负荷开
关良好的操作。
5.3.7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的充气式环网柜,其熔断器的安装位置设计应使其
在因故障熔断、在负荷开关分断后便于更换熔断件。
5.3.8操作机构的电源可采用直流电源、变压器、蓄电池或电容器。在变压器的高
压侧可设置相应的保护熔断器。
5.3.9连锁装置应具有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器;防
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
开关);以及防止误入带电隔间等。
5.3.10操动机构用操作工具运动方向应有明显标志。
5.4配套装置及辅助设备要求
5.4.1控制装置应具有防锈、防尘、防霉和抗老化性能,在使用期内保证性能的稳
定、可靠。
5.4.2开关设备及其控制装置配装后应能有效的抗电磁干扰。
5.4.3连接件应能承受断路器施加的应力,尤其是那些由于操作时的机械力而产生
的应力。
5.4.4互感器的准确度级及额定负载,应能满足继电保护及仪表测量装置的要求。
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应分别采用GB1207-1997和GB1208-1997标准。
5.4.5采用的控制设备的专用元件,诸如压力指示器、加热器和闭锁的触点,应能
在辅助和控制回路电源电压的规定范围内或在灭弧和操作介质的使用范围内操作。
5.4.6加热器在额定电压下的能耗应在制造厂规定值的±10%范围内。
5.4.7操动机构的控制、联动及信号电路各元件的绝缘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条件
的规定。如未加注明,应能承受2KV ,1min 的工频耐压。
六、技术要求
6.1开关的结构应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便于运行、检查、监视、检修和试验。
6.2对于内部故障,各功能单元应做燃弧试验并满足下列要求:
a)环网柜应能防止因本身缺陷、异常或误操作导致的内电弧伤及工作人员,并能 限制电弧的燃烧时间和延烧范围,保证不将帮障扩展到相邻柜体。
b)应采取防止人为造成内部故障的措施,还应考虑到由于内部组件的故障引起隔 室内过压及压力释放装置喷出气体的影响,柜体的设计应确保压力释放喷出的气体 不危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c)如果怀疑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防止内电弧,制造厂应提供补充说明和进行必 要的试验,以验证防护措施符合已商定的要求。
6.3环网柜全部连接线、套管、端子牌、隔板、活门、绝缘件等所有附件应为耐火阻燃。
6.4环网柜前部应设有观察窗,观察窗应采用机械强度与外壳相近的耐火透明材料制成,
并应与高压导电体保持有足够绝缘强度的净空距离。
6.5开关及操作机构的安装尺寸应统一,相同部件、易损件和备品、备件应具互换性。
6.6铭牌能保证使用过程清晰可见,内容见8.1.1.
6.7开关设计应免维护。
七、试验
7.1型式试验
7.1.1制造厂应根据GB1984-2003规定,提供开关型式试验报告。
7.2出厂试验
7.2.1开关应根据GB1984-2003规定项目进行试验,提供工厂出厂标准。
7.2.2每一台开关都应在制造厂内进行出厂试验,试验项目:
a) 结构检查。
b)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
c)主回路的工频电压干试。
d)控制回路和辅助回路的电压试验。
e) 主回路电阻测量
八、运输、安装及运行维护
8.1标志
8.1.1出厂的每台开关应有铭牌,其上应注明:
a) 制造厂厂名、商标;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 额定电压;
d) 额定电流;
e) 额定频率;
f)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g )额定雷击冲击耐受电压;
h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i )总量(Kg );
j )制造年月;
k) 出厂编号。
8.2包装和运输
8.2.1包装应符合厂标规范,应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伤、破裂、变形、部件丢失及受潮;对绝缘部件及绝缘子应特别加以保护,以免破裂、划伤;对外露导电接触面,应涂以防冻导电膏。所有运输措施应经过验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倒置,不得遭受强烈震动和碰撞。
8.2.2产品应采用防潮、防震的包装,在包装箱上标以“小心轻放”、“不准倒置”以及“防雨防潮”等明显标志。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文字或符号标志:
a.产品型号、名称及数量;
b.公司厂名及地址;
c.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d.箱体外形尺寸(长*宽*高);
e .重量(净重、毛重)Kg 。
8.2.3每台开关合格证(包括出厂检验数据)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均应随箱装送。
8.2.4产品在使用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
8.3安装
制造厂提供的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8.3.1开箱和吊运所用的专用工具、工作程序及方法;
8.3.2应给出开关安装完毕后的检查试验项目和要求。
8.4运行维护
8.4.1制造厂应提供维护工作内容的说明和注意事项。
8.4.2操动机构应给出以下内容:
a.维护、检修周期及需采取临时检修的判据;
b.维护、检修的程序及应注意事项。
8.4.3电气连接应给出以下内容:
a.在什么情况下电气连接处应采取防电化腐蚀措施;
b.哪些电气连接部位应进行检查;
c.电气连接检修的工艺标准。
8.4.4技术文件应随开关一并提交给用户:
1)装箱清单;
2)产品说明书;
3)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4)备品备件清单;
5)设备明细表。
九、质量保证
9.1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应有各种质量体系保证,由国家指定机构进行产品试验,并出具权威证明。设备除满足本原则外,应是制造厂已经生产过一定数量的同类产品,且通过机械部和电力部规定程序进行的运行鉴定。
9.2设备制造单位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元器件(包括供方的外包件在内)及试验等均应符合本原则的要求。
注:厂家提供的现场电气设备应在型式试验设备型录中,且与投标时所用电气设备一致。
需 方: 供 方:
需方单位: 供方单位:
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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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KV 户内半充气式环网柜选型技术规范
一、 总则
1.1本原则提出了12KV 户内半充气式环网柜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性能、试验、包装、运输及所需技术资料等方面的内容。
1.2本原则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纹,设备生产厂家应提供符合本原则,国际、国家及电力部标准的优质产品。
1.3本原则使用的标准如遇与设备生产厂家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二、遵循的主要标准
GB3906-1997 3—35KV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3804-90 3—63KV 交流高压负荷开关
GB16926-1997 交流高压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GB1984-2003 高压交流断路器
DL/T 593-1996 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导则
DL/T 728-2000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导则
DL/T 615-1997 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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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55-2004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耐压及绝缘试验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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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环境条件
3.1海拔高度: ≤1000m
3.2环境温度: 最高气温 +40℃,最低气温 -25℃
3.3相对湿度: 日平均值≤95%
月平均值≤90%
3.4污秽等级: II级
3.5应考虑凝露或雨、温度骤变及日照的影响。
四、主要技术参数
4.1额定电压: 12KV
4.2额定频率: 50Hz
4.3额定电流: 630A
或200A (只用于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柜,转移
电流大于1750A )
4.4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20KA
4.5额定雷击冲击耐受电压(峰值)对地、相间/断口:95/110(KV )
4.6 1min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对地、相间/断口:42/48(KV )
4.7额定短时耐受(热稳定)电流: 20KA/3s
4.8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50KA
4.9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20KA
4.10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50KA
4.11额定电缆充电开断电流: 25KA
4.12合闸和分闸机构及辅助回路的额定电源电压:
a )直流电压: 220V
b )交流电压: 三相、三线或四线制系统为220/380V,单线、二线制系统为220V
4.13合闸和分闸机构及辅助回路的额定电源频率:50Hz
4.14 SF6年漏气率: ≤0.1%
4.15额定短路电流开断次数: >20次
4.16机械稳定性次数: >5000次
4.17分闸不同期性: <5ms
合闸不同期性: <5ms
4.18主回路电阻: <140u Ω
4.19温升: 按DL/T728-2000标准执行
五、一般结构要求
5.1气体的密封
5.1.1负荷开关灭弧介质应为SF6,负荷开关连接件等均应全充气装于SF6气体中。
5.1.2每个独立的SF6气室应装设能显示内部气压的装置,该装置应能够明确显示
设备安全运行的气压范围。
5.1.3开关的每个SF6封闭室应有标志,其中包括制造厂厂名及商标、产品型号、
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5.1.4密封压力系统的预期工作寿命不低于20年。
5.2
5.2.1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GB4208规定的IP4X 。
5.2.2供起吊用的吊环位置,应使悬吊中的开关设备保持水平,吊链与任何部件之
间不得有摩擦接触,避免在吊装过程中划伤箱体表面喷涂层。
5.2.3壳体接地点的接触面积应满足要求,接触螺钉的直径不得小于12mm ,接地点应标有“接地”字样或其他接地符号。
5.2.4沿所有充气式环网柜的整个长度延伸方向,应设有专用的接地汇流母线,如 果是铜质的,其电流密度在规定的接地故障时,不应超过200A/mm2,但最小截面不得小于50mm 2,该接地导体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固定连接端子,并且有明显的接
地标志。如果接地导体不是铜质的,也应满足铭牌规定的峰值耐受电流和短时耐受电流的要求。
5.3机构及连锁装置
5.3.1机构应能够进行手动储能合闸、分闸操作。
5.3.2进线柜负荷开关采用三工位开关,开关采用倒置。
5.3.3主回路中凡能与其他部分隔离的每一个部件应能接地,可通过隔离开关的接
地开关切换到接地位置来实现。
5.3.4机构应装置在防潮、防尘、防锈的密封壳体中,使用长效润滑材料,达到维 护周期内免维护。如采用非密封机构,则机件应妥善解决防锈和润滑问题。
5.3.5装有位置指示装置时,指示装置应能正确的指出负荷开关的分闸或合闸位置。在就地操作时,应该能容易的校核位置指示器的状态。
5.3.6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的充气式环网柜中,熔断器撞击器与负荷开关脱扣
器之间的联动装置应在三相和单相两种条件下,在给定的撞击器型号(中型或重型)的最大和最小能量下及相应撞击器的动作方式(弹簧式或爆炸式)下,应使负荷开
关良好的操作。
5.3.7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的充气式环网柜,其熔断器的安装位置设计应使其
在因故障熔断、在负荷开关分断后便于更换熔断件。
5.3.8操作机构的电源可采用直流电源、变压器、蓄电池或电容器。在变压器的高
压侧可设置相应的保护熔断器。
5.3.9连锁装置应具有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器;防
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
开关);以及防止误入带电隔间等。
5.3.10操动机构用操作工具运动方向应有明显标志。
5.4配套装置及辅助设备要求
5.4.1控制装置应具有防锈、防尘、防霉和抗老化性能,在使用期内保证性能的稳
定、可靠。
5.4.2开关设备及其控制装置配装后应能有效的抗电磁干扰。
5.4.3连接件应能承受断路器施加的应力,尤其是那些由于操作时的机械力而产生
的应力。
5.4.4互感器的准确度级及额定负载,应能满足继电保护及仪表测量装置的要求。
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应分别采用GB1207-1997和GB1208-1997标准。
5.4.5采用的控制设备的专用元件,诸如压力指示器、加热器和闭锁的触点,应能
在辅助和控制回路电源电压的规定范围内或在灭弧和操作介质的使用范围内操作。
5.4.6加热器在额定电压下的能耗应在制造厂规定值的±10%范围内。
5.4.7操动机构的控制、联动及信号电路各元件的绝缘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条件
的规定。如未加注明,应能承受2KV ,1min 的工频耐压。
六、技术要求
6.1开关的结构应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便于运行、检查、监视、检修和试验。
6.2对于内部故障,各功能单元应做燃弧试验并满足下列要求:
a)环网柜应能防止因本身缺陷、异常或误操作导致的内电弧伤及工作人员,并能 限制电弧的燃烧时间和延烧范围,保证不将帮障扩展到相邻柜体。
b)应采取防止人为造成内部故障的措施,还应考虑到由于内部组件的故障引起隔 室内过压及压力释放装置喷出气体的影响,柜体的设计应确保压力释放喷出的气体 不危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c)如果怀疑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防止内电弧,制造厂应提供补充说明和进行必 要的试验,以验证防护措施符合已商定的要求。
6.3环网柜全部连接线、套管、端子牌、隔板、活门、绝缘件等所有附件应为耐火阻燃。
6.4环网柜前部应设有观察窗,观察窗应采用机械强度与外壳相近的耐火透明材料制成,
并应与高压导电体保持有足够绝缘强度的净空距离。
6.5开关及操作机构的安装尺寸应统一,相同部件、易损件和备品、备件应具互换性。
6.6铭牌能保证使用过程清晰可见,内容见8.1.1.
6.7开关设计应免维护。
七、试验
7.1型式试验
7.1.1制造厂应根据GB1984-2003规定,提供开关型式试验报告。
7.2出厂试验
7.2.1开关应根据GB1984-2003规定项目进行试验,提供工厂出厂标准。
7.2.2每一台开关都应在制造厂内进行出厂试验,试验项目:
a) 结构检查。
b)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
c)主回路的工频电压干试。
d)控制回路和辅助回路的电压试验。
e) 主回路电阻测量
八、运输、安装及运行维护
8.1标志
8.1.1出厂的每台开关应有铭牌,其上应注明:
a) 制造厂厂名、商标;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 额定电压;
d) 额定电流;
e) 额定频率;
f)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g )额定雷击冲击耐受电压;
h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i )总量(Kg );
j )制造年月;
k) 出厂编号。
8.2包装和运输
8.2.1包装应符合厂标规范,应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伤、破裂、变形、部件丢失及受潮;对绝缘部件及绝缘子应特别加以保护,以免破裂、划伤;对外露导电接触面,应涂以防冻导电膏。所有运输措施应经过验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倒置,不得遭受强烈震动和碰撞。
8.2.2产品应采用防潮、防震的包装,在包装箱上标以“小心轻放”、“不准倒置”以及“防雨防潮”等明显标志。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文字或符号标志:
a.产品型号、名称及数量;
b.公司厂名及地址;
c.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d.箱体外形尺寸(长*宽*高);
e .重量(净重、毛重)Kg 。
8.2.3每台开关合格证(包括出厂检验数据)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均应随箱装送。
8.2.4产品在使用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
8.3安装
制造厂提供的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8.3.1开箱和吊运所用的专用工具、工作程序及方法;
8.3.2应给出开关安装完毕后的检查试验项目和要求。
8.4运行维护
8.4.1制造厂应提供维护工作内容的说明和注意事项。
8.4.2操动机构应给出以下内容:
a.维护、检修周期及需采取临时检修的判据;
b.维护、检修的程序及应注意事项。
8.4.3电气连接应给出以下内容:
a.在什么情况下电气连接处应采取防电化腐蚀措施;
b.哪些电气连接部位应进行检查;
c.电气连接检修的工艺标准。
8.4.4技术文件应随开关一并提交给用户:
1)装箱清单;
2)产品说明书;
3)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4)备品备件清单;
5)设备明细表。
九、质量保证
9.1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应有各种质量体系保证,由国家指定机构进行产品试验,并出具权威证明。设备除满足本原则外,应是制造厂已经生产过一定数量的同类产品,且通过机械部和电力部规定程序进行的运行鉴定。
9.2设备制造单位应保证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元器件(包括供方的外包件在内)及试验等均应符合本原则的要求。
注:厂家提供的现场电气设备应在型式试验设备型录中,且与投标时所用电气设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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