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交接协议书
甲方(卖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干榄镇上沙头1号 陈世军
乙方(买方):黄骅港顺成海运有限公司
兹有甲方与乙方成海运有限公司根据双方在2012年09月10日签订的《“科江2”轮买卖合同》的规定,现在已经具备了合同中约定的交船条件,甲乙双方定
于月日在舟山港锚泊地进行“科江2”轮交接并确认
如下: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乙方已向甲方支付 叁拾贰 万元人民币的
购船款及“科江2”轮船舶剩余燃油费及滑油费 零 元。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甲方已于2012年09月26日将“科江2”轮实船交付给乙方,乙方认可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接收。
三、自交付之日起,“科江2”所有权及经营权由此从甲方转移至乙方。与此同时,甲方不再承担该轮的费用、风险、法律责任等全部一切责
任,乙方从此将承担该轮的全部一切责任、费用、风险。
四、本交接协议是2012年09月10 日甲乙签订的《“科江2”轮买卖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船舶交接协议书
甲方(卖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干榄镇上沙头1号 陈世军
乙方(买方):黄骅港顺成海运有限公司
兹有甲方与乙方成海运有限公司根据双方在2012年09月10日签订的《“科江2”轮买卖合同》的规定,现在已经具备了合同中约定的交船条件,甲乙双方定
于月日在舟山港锚泊地进行“科江2”轮交接并确认
如下: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乙方已向甲方支付 叁拾贰 万元人民币的
购船款及“科江2”轮船舶剩余燃油费及滑油费 零 元。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甲方已于2012年09月26日将“科江2”轮实船交付给乙方,乙方认可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接收。
三、自交付之日起,“科江2”所有权及经营权由此从甲方转移至乙方。与此同时,甲方不再承担该轮的费用、风险、法律责任等全部一切责
任,乙方从此将承担该轮的全部一切责任、费用、风险。
四、本交接协议是2012年09月10 日甲乙签订的《“科江2”轮买卖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