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鉴定及进步奖申报评审程序 ( 一 ) 材料准备阶段 由申请鉴 定(验收)单位准备以下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2)科技成 果鉴定(验收)审批表; (3)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 (4)项目 实施技术总结(按科技局提供的提纲); (5)成果应用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鉴定申请阶段 (1) 申报单位将按照要求组织好的材料报送县科 技局; (2) 由科技局对申请鉴定(验收)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查,需 进一步补充完善的,返回申报单位对材料进行补正; (3) 材料审查 合格后准备进行鉴定(验收) 。 (三)鉴定阶段 (1) 由科技局聘请同行 专家组成鉴定(验收)委员会(小组),并提前 15 天将全套材料送交 鉴定(验收)成员审查; (2) 召开鉴定(验收)会议,对申请鉴定 (验收)项目进行鉴定(验收)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鉴定(验 收)意见; (四)公告、授奖阶段 通过评审的获奖项目报经县政府批 准后,由政府发出公告,公告时间为 30 天。 公告期满后对获奖项目 予以授奖
科技成果鉴定及进步奖申报评审程序 ( 一 ) 材料准备阶段 由申请鉴 定(验收)单位准备以下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2)科技成 果鉴定(验收)审批表; (3)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 (4)项目 实施技术总结(按科技局提供的提纲); (5)成果应用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鉴定申请阶段 (1) 申报单位将按照要求组织好的材料报送县科 技局; (2) 由科技局对申请鉴定(验收)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查,需 进一步补充完善的,返回申报单位对材料进行补正; (3) 材料审查 合格后准备进行鉴定(验收) 。 (三)鉴定阶段 (1) 由科技局聘请同行 专家组成鉴定(验收)委员会(小组),并提前 15 天将全套材料送交 鉴定(验收)成员审查; (2) 召开鉴定(验收)会议,对申请鉴定 (验收)项目进行鉴定(验收)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鉴定(验 收)意见; (四)公告、授奖阶段 通过评审的获奖项目报经县政府批 准后,由政府发出公告,公告时间为 30 天。 公告期满后对获奖项目 予以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