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语 卷七 观乡射第二十八
【原文】
孔子观于乡射①,喟然叹曰:“射之以礼乐也,何以射?何以听?修身而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将安能以求饮?《诗》②云:‘发彼有的,以祈尔爵。’③祈,求也。求所中以辞爵。酒者,所以养老、所以养病也。求中以辞爵,辞其养也。是故士使之射而弗能,则辞以病,悬弧之义④。”
于是退而与门人习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焉。射至于司马⑤,使子路执弓矢,出列延,谓射之者曰:“奔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⑥者,不得入,其余皆入。”盖去者半。又使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曰:“幼壮孝悌,耆老好礼,不从流俗,修身以俟死者,在此位。”盖去者半。序点又扬觯而语曰:“好学不倦,好礼不变,耄期⑦称道而不乱者,在此位。”也盖仅有存焉。
射既阕,子路进曰:“由与二三子者之为司马,何如?”孔子曰:“能用命矣。”
【注释】
①乡射:指州长于春秋两季以礼会民,习射于州之学校。
②《诗》:指《诗经·小雅·宾之初筵》。
③以祈尔爵:祈求你免被罚酒。旧注:“祈,求也,言发中的以求饮尔爵也。胜者饮不胜者。”
④悬弧之义:古代风俗,家中生了男孩,便在门左首悬挂一张木弓以示庆贺。此处暗示射箭是男子从事的事。旧注:“弧,弓也。男子生则悬弧于其门,明必有射事也。而今不能射,唯病可以为辞也。”
⑤司马:官名。掌管军政和军赋。子路此时官为司马,此即指子路。旧注:“子路为司马,故射至,使子路出延射。”
⑥人后:指过继给别人作后嗣。旧注:“人已有后而又为人后,故曰与为人后也。”
⑦耄(mào)期:旧注:“八十、九十曰耄,言虽老而能称,解道而不乱。”
【译文】
孔子观看乡射礼,长叹一声说:“射箭时配上礼仪和音乐,射箭的人怎能一边射,一边听?努力修养身心而发出的箭,并能射中目标,只有贤德的人才能做到。如果是不肖之人,他怎能射中而罚别人喝酒呢?《诗经》说:‘发射你的箭射中目标,祈求你免受罚酒。’祈,就是求。祈求射中而免受罚酒。酒,是用来养老和养病的。祈求射中而辞谢罚酒就是推辞别人的奉养。所以如果让士人射箭,假如他不会,就应当以有病来辞谢,因为男子生来就应该会射箭。”
于是回来后和弟子们在矍相的园圃中学习射箭,观看的人们好像一堵围墙。当射礼行至子路时,孔子让子路手执弓箭出来邀请比射的人,说:“败军之将、丧失国土的大夫、求做别人后嗣的人,一律不准入场,其余的人进来。”听到这话,人走了一半。孔子又让公罔之裘、序点举起酒杯说:“幼年壮年时能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到老年还爱好礼仪,不随流俗,修身以待终年的人,请留在这个地方。”结果又走掉一半。序点又举杯说:“好学不倦,好礼不变,到老还言行不乱的人,请留在这里。”结果只有几个人留下没走。
射箭结束后,子路走上前对孔子说:“我和序点他们这些人做司马,如何?”孔子回答说:“可以胜任了。”
【评析】
孔子很重视基层礼仪乡射礼,并亲自带领弟子们去练习。在习射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对民众进行礼的教育,对遵守礼法者进行鼓励,并用淘汰的方法教育那些礼义欠缺的人。
孔子家语 卷七 郊问第二十九
【原文】
定公①问于孔子曰:“古之帝王必郊祀其祖以配天②,何也?”孔子对曰:“万物本于天,人本乎祖。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③也,故以配上帝。天垂象④,圣人则之,郊所以明天道也。”
【注释】
①定公:鲁国国君,名宋。
②郊祀:在郊外祭天地、祖宗或鬼神。配天:指郊祀时同时郊祀上天。
③大报本反始:大规模地报答上天的恩惠。
④垂象:显示征兆。
【译文】
鲁定公向孔子询问道:“古代帝王在郊外祭祖时一定要祭祀上天,这是为什么呢?”孔子回答说:“万物都来源于天,人又来源于其祖先。郊祭,就是规模盛大的报答上天和祖先的恩惠反思自己根源的礼仪,所以祭祖时要配祭上帝。上天显示征兆,圣人就取法这些征兆,举行郊祭就是为了显明天道。”
【评析】
古代的帝王在郊外祭祀祖先时,同时要祭天。鲁定公问孔子为何这样做。孔子认为世间万物都由上天所生,人又来源于其祖先,郊祭就是“报本反始”,感谢上天和祖先。以此可见上天和祖先在孔子心中的地位。
孔子家语 卷七 五刑解第三十
【原文】
冉有问于孔子曰:“古者三皇五帝不用五刑①,信乎?”
孔子曰:“圣人之设防,贵其不犯也。制五刑而不用,所以为至治也。凡夫之为奸邪窃盗靡法妄行②者,生于不足。不足生于无度,无度则小者偷盗,大者侈靡,各不知节。是以上有制度,则民知所止;民知所止,则不犯。故虽有奸邪贼盗靡法妄行之狱,而无陷刑之民。不孝者生于不仁,不仁者生于丧祭之无礼。明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能教仁爱,则服丧思慕③,祭祀不解人子馈养之道④。丧祭之礼明,则民孝矣。故虽有不孝之狱,而无陷刑之民。弑⑤上者生于不义,义所以别贵贱、明尊卑也。贵贱有别,尊卑有序,则民莫不尊上而敬长。朝聘之礼者,所以明义也。义必明则民不犯,故虽有弑上之狱,而无陷刑之民。斗变者生于相陵⑥,相陵者生于长幼无序而遗敬让。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而崇敬让也。长幼必序,民怀敬让,故虽有斗变之狱,而无陷刑之民。yín乱(版 权所有 e w eny an. co m 易 文言 网)者生于男女无别,男女无别则夫妇失义。婚礼聘享者⑦,所以别男女、明夫妇之义也。男女既别,夫妇既明,故虽有yín乱(版 权所有 e w eny an. co m 易 文言 网)之狱,而无陷刑之民。此五者,刑罚之所以生,各有源焉。不豫塞其源,而辄绳之以刑,是谓为民设阱而陷之。”
【注释】
①五刑:古代的五种刑罚,指:墨,即面上刺字。劓,割掉鼻子。剕,断足。宫,割去生殖器。大辟,砍头。
②靡法妄行:心中无法而任意妄为。
③思慕:思念仰慕。
④不解人子馈养之道:不解:不怠慢。馈养:养育。旧注:“言孝子奉祀不敢解,与生时馈养之道同。”
⑤弑:指以下杀上。
⑥相陵:相互侵辱。
⑦聘享:聘礼和享礼。指订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定礼和聘礼。
【译文】
冉有向孔子问道:“古代的三皇五帝不用五刑,这是真的吗?”
孔子说:“圣人设置防卫措施,贵在让人不触犯。制定五刑而不用,是为了做到最好的治理。凡是有奸诈邪恶抢劫盗窃违法妄行不法行为的人,产生于心中的不满足。不满足又产生于没有限度。没有限度,小的就会盗窃,大的则奢侈浪费,都是不知节制。因此君王制订了制度,民众就知道了什么不能做,知道了什么不能做就不会犯法。所以虽然制定了奸诈邪恶抢劫盗窃违法妄行的罪状,却没有陷入刑罚的民众。不孝的行为产生于不仁,不仁又产生于没有丧祭之礼。所以明确规定丧祭之礼,是为了使人知道仁爱。能教人懂得仁爱,为父母服丧就会思念爱慕他们,举行祭礼表示人子还在不懈地赡养父母。丧祭之礼明确了,民众就会遵守孝道了。所以虽然制定了不孝的罪状,而没有陷入刑罚的民众。以下杀上的行为产生于不义,义是用来区别贵贱表明尊卑的。贵贱有别,尊卑有序,那么民众没有不尊敬上级和长辈的。诸侯定期朝见天子的朝聘之礼,是用来显明义的。义显明了,那么民众就不会犯上。所以虽然制订了弑上的罪状,而没有陷入刑罚的民众。争斗变乱的行为产生于相互欺压,欺压的行为产生于长幼无序而忘记了尊敬和谦让。乡饮酒之礼,就是用来显明长幼之序和尊崇敬让的。长幼有序,民众怀着敬让之心,即使设立了争斗变乱的罪状,也没有陷入刑罚的民众。yín乱(版 权所有 e w eny an. co m 易 文言 网)的行为产生于男女无别,男女无别夫妇间就失去了情义。婚礼和聘礼享礼,就是用来区别男女和显明夫妇情义的。男女既已有别,夫妇情义既明,即使制定了有关yín乱(版 权所有 e w eny an. co m 易 文言 网)的罪状,而民众也没有陷入刑罚的。这五种情况,是刑罚产生的原因,是各有根源的。不预先堵住其根源,而动辄使用刑罚,这叫做给民设下陷阱来陷害他们。”
【评析】
这篇重点讨论礼和法的关系。由于人们有种种的道德缺陷,如不知足、不仁、不义、相陵、男女无别、嗜欲不节等,古代圣王制定了相应的礼仪和刑律,人们懂礼就不会触犯刑法,遵礼是“豫塞其源”,如果“不豫塞其源,而辄绳之以刑,是谓为民设阱而陷之”。可见在礼法的关系上,孔子更重视礼的作用。
孔子家语 卷七 刑政第三十一
【原文】
仲弓①问于孔子曰:“雍闻至刑②无所用政,至政③无所用刑。至刑无所用政,桀纣之世是也;至政无所用刑,成康之世④是也。信乎?”
孔子曰:“圣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参⑤焉。太上⑥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焉。导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颛五刑必即天伦⑦,行刑罚则轻无赦。侀,侧⑧也;侧,成也。壹成而不可更,故君子尽心焉。”
【注释】
①仲弓:姓冉名雍,字仲弓,孔子弟子。
②至刑:最严酷的刑罚。
③至政:最完美的政治。
④成康之世:周成王、周康王的时代。史家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
⑤相参:相互配合。
⑥太上:最好,最上等。
⑦颛:通“专”。即天伦:合乎天意。旧注:“即,就也。就天伦,谓合天意。”
⑧侀(xíng):成形之物。侀:通“形”。
【译文】
仲弓问孔子说:“我听说有严酷的刑罚就不需要用政令了,有完善的政令就不需要用刑罚了。有严酷的刑罚不用政令,夏桀、商汤的时代就是这样;有完善的政令不用刑罚,周朝成王、康王的时代就是这样。这是真的吗?”
孔子说:“圣人治理教化民众,必须是刑罚和政令相互配合使用。最好的办法是用道德来教化民众,并用礼来统一思想,其次是用政令。用刑罚来教导民众,用刑罚来禁止他们,目的是为了不用刑罚。对经过教化还不改变,经过教导又不听从,损害义理又败坏风俗的人,只好用刑罚来惩处。专用五刑来治理民众也必须符合天道,执行刑罚对罪行轻的也不能赦免。侀,就是侧;侧,就是已成事实不可改变。一旦定刑就不可改变,所以官员要尽心地审理案件。”
【原文】
仲弓曰:“古之听讼①,尤罚丽于事,不以其心,可得闻乎?”
孔子曰:“凡听五刑之讼②,必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正其忠爱以尽之。大司寇正刑明辟以察狱③,狱必三讯焉。有指无简④,则不听也。附从轻,赦从重。疑狱则泛与众共之⑤,疑则赦之。皆以小大之比成也。是故爵人必于朝,与众共之也;刑人必于市,与众弃之也。古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⑥也。士遇之涂,以弗与之言。屏诸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与政,弗欲生之也。”
仲弓曰:“听狱,狱之成,成何官?”
孔子曰:“成狱成于吏,吏以狱成告于正。正既听之,乃告大司寇。大司寇听之,乃奉于王。王命三公卿士参听棘木之下⑦,然后乃以狱之成疑于王。王三宥之以听命,而制刑焉。所以重之也。”
仲弓曰:“其禁何禁⑧?”
孔子曰:“巧言破律,遁名改作⑨,执左道与乱政者,杀。作淫声⑩,造异服,设伎奇器以荡上心者,杀。行伪而坚,言诈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惑众者,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者,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仲弓曰:“其禁尽于此而已?”
孔子曰:“此其急者。其余禁者十有四焉:命服命车不粥于市,圭璋璧琮不粥于市,宗庙之器不粥于市,兵车旍旗不粥于市,牺牲柜鬯不粥于市,戎器兵甲不粥于市,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麂不中数、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文锦珠玉之器雕饰靡丽不粥于市,衣服饮食不粥于市,果实不时不粥于市,五木不中伐不粥于市,鸟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凡执此禁以齐众者,不赦过也。”
【注释】
①听讼:审理案件。
②五刑之讼:五种罪行的案件。
③大司寇:官名,掌刑狱纠察等事。正刑:正定刑法。明辟:辨明法令。察狱:审理案件。
④有指无简:有人指证但不能确定犯罪事实。旧注:“简,诚也。有意无其诚者,不论以为罪也。”
⑤疑狱:疑难案件。泛与众共之:广泛征求意见,共同审理。
⑥大夫弗养:大夫不供养被判刑的人。
⑦三公:辅助国君的最高官员,周朝为太师、太傅、太保。卿士:官名。参听:参与审理。棘木之下:古代判案的处所。棘木:酸枣树。旧注:“外朝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面三槐,三公位。”
⑧其禁何禁:禁:禁止的事。后“禁”字指禁令的条款。
⑨遁名:假冒名义。改作:改变法则。旧注:“变言与物名也。”
⑩作淫声:制造yín靡(版 权 所有 ew en yan .c o m 易 文言 网)之音。旧注:“淫,逆也,惑乱人之声。”
行伪而坚:行为诈伪而顽固。旧注:“行诈伪而守之坚也。”
衣服饮食不粥于市:旧注:“卖成衣服,非侈必伪,故禁之。禁卖熟食,所以厉耻也。”
【译文】
仲弓说:“古代审理案件,对过错的处罚根据事实,不依据内心动机,对这点可以讲给我听听吗?”
孔子说:“凡是审理五种罪行的案子,必须要推究其父子之情,按照君臣之义来衡量,目的是论证犯罪情节的轻重,谨慎地衡量罪过的深浅,以便分别对待。尽量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极力发挥自己的忠爱之心来探明案情。大司寇的职责是正定刑法辨明法令来审理案件,审案时必须听取群臣、群吏和万民的意见。有指证而核实不了犯罪事实的,就不治罪。量刑可重可轻的就从轻,赦免时,原判重了的则先赦。疑案则要广泛地向大众征求意见共同解决,如果还有疑问无法裁决,就赦免他。一切案件一定要根据罪行大小比照法律条文来定案。所以赐予爵位一定要在朝廷上,让众人共同见证;行刑一定要在闹市上,让众人共同唾弃他。古时诸侯不收容犯罪的人,大夫也不供养犯罪的人。读书人在路上遇到犯罪的人,不和他交谈。把罪犯放逐到四境,任凭他到什么地方,也不让他参与政事。表示不想让他活在世上。”
仲弓问:“审理案件时,定案的事,是由什么官来完成的?”
孔子说:“案件首先由狱官来审定,然后狱官把审理情况报告给狱官之长。狱官之长审理之后,再报告大司寇。大司寇审理之后,再报告君王。君王又命三公和卿士在种有酸枣树的审理处会审,然后把审理结果和可疑之处回呈给君王。君王根据三种可以宽宥的情况决定是否减免刑罚,最后根据审判结果来定刑。审定的程序是很慎重的。”
仲弓又问:“在法律禁令的规定中都有哪些条款呢?”
孔子说:“凡是用巧言曲解法律,变乱名义擅改法度,利用邪道扰乱国政者,杀。凡是制作淫声浪调,制作奇装异服,设计奇巧怪异器物来扰乱君心的,杀。凡行为诡诈又顽固,言辞虚伪又能诡辩,学非正学又广博多知,顺从坏事又曲加粉饰,用以蛊惑民众者,杀。凡利用鬼神、时日、卜筮,用以惑乱民众者,杀。犯此四类该杀罪行的都不需详加审理。”
仲弓又问:“法令禁止的就到此为止了吗?”
孔子说:“这是其中最紧要的。其余应禁的还有十四项:天子赐予的命服、命车不准在集市上出卖,圭璋璧琮等礼玉不准在集市上出卖,宗庙祭祀用的礼器不准在集市上出卖,兵车旍旗不准在集市上出卖,祭祀用的牲畜和酒不准在集市上出卖,作战用的兵器铠甲不准在集市上出卖,家用器具不合规矩不准在集市上出卖,麻布丝绸精粗不合乎规定、宽窄不合规定的不准在集市上出卖,染色不正的不准在集市上出卖,锦缎珠玉等器物雕刻巧饰特别华丽的不准在集市上出卖,衣服饮食不准在集市上出卖,果实还未成熟不准在集市上出卖,树木不成材不准在集市上出卖,幼小的鸟兽鱼鳖不准在集市上出卖。凡执行这些禁令都是为了治理民众,犯禁者不赦。”
【评析】
这一篇主要是讲刑政的,但孔子道德还是强调德、礼的教化作用。他说:“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焉。”在审理案件时,孔子认为必须注重犯罪事实,根据情节的轻重、罪行的深浅来量刑。审理官还需用尽他的聪明才智,以忠爱之心来审理。疑狱则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狱吏、狱官、大司寇三次讯问审理,然后上报到君王,君王还要让三公卿参与审理,最后有疑问还要由君王定夺。但对四种大罪,如“巧言破律,遁名改作,执左道与乱政者;作淫声,造异服,设伎奇器以荡上心者;行伪而坚,言诈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惑众者;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者”则杀无赦,不必经过三次审讯。另外还有十四条禁令,规定得很详细。
孔子家语 卷七 礼运第三十二
【原文】
孔子为鲁司寇①,与于蜡②。既宾事毕③,乃出游于观④之上,喟然而叹。言偃侍,曰:“夫子何叹也?”孔子曰:“昔大道之行⑤,与三代之英⑥,吾未之逮⑦也,而有记焉。”
【注释】
①司寇:官名。掌刑狱纠察等事。
②与于蜡(zhà):参与蜡祭。周代于十二月合祭百神,叫蜡。
③既:已经。宾:陪祭者。毕:完毕。旧注:“毕宾客之事也。”
④观:宫门外阀。旧注:“观,宫外门阙,《周礼》所谓象魏也。”
⑤大道之行:此指三皇五帝时,大道通行。大道指上古五帝所遵循的社会准则。
⑥三代:指禹、汤、文武时代。英:英才。
⑦未之逮:没赶上。
【译文】
孔子担任鲁国司寇时,曾参与蜡祭。宾客走了以后,他出来到楼台上观览,感慨地叹了口气。言偃跟随在孔子身边,问道:“老师为什么叹气呢?”孔子说:“从前大道通行的时代,及夏商周三代精英当政的时代,我都没有赶上,而有些文字记载还可以看到。”
【原文】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①。故人不独亲其亲②,不独子其子③。老有所终④,壮有所用,矜寡孤疾皆有所养。货恶其弃于地,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⑤,不必为人⑥。是以奸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不作。故外户而不闭,谓之大同⑦。”
【注释】
①讲信修睦:讲求信用,和人们和睦相处。
②不独亲其亲:不只是敬奉自己的父母。
③不独子其子:不只是疼爱自己的子女。
④终:指安享天年。
⑤力恶其不出于身:恶:唯恐,恐怕。旧注:“言力恶其不出于身,不以为德惠也。”
⑥为人:《礼记·礼运》作“为己”。
⑦大同:儒家的理想社会。
【译文】
“大道通行的时代,天下为大家所公有,选举贤能的人,讲求诚信,致力友爱。所以人们不只敬爱自己的双亲,不只疼爱自己的子女。社会上的老人都能安度终生,壮年人都能发挥自己的才能,鳏夫、寡妇、孤儿和残疾人都能得到供养。人们厌恶把财物浪费不用,但不必要收藏到自己家里;人们担心自己的智力体力不能得到发挥,但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因此奸诈阴谋的事不会发生,盗窃财物扰乱社会的事情不会出现。所以家里的大门不必紧锁,这就叫做大同世界。”
【原文】
“今大道既隐①,天下为家②,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则为己,力则为人。大人世及以为常③,城郭沟池以为固。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而选④,未有不谨于礼⑤。礼之所兴,与天地并。如有不由礼而在位者,则以为殃⑥。”
【注释】
①既隐:已经隐没衰微。
②天下为家:天下成为一家一姓的天下。
③大人:指天子诸侯。世及:世代相传。
④由此而选:选:选拔。旧注:“言用礼义为之选也。”
⑤谨于礼:谨慎地遵守礼法。
⑥殃:灾祸。
【译文】
“如今大道已经衰微,天下为一个家族所私有,人们只敬爱自己的双亲,只疼爱自己的子女。财物想据为己有,出力也是为了自己。天子诸侯把财物和权位世代相传已成常事,建筑城郭沟池作为防御工事。夏禹、商汤、文王、武王、成王、周公就是这个时代产生的,他们之中没有一人不依礼行事的。礼制的兴起,与天地并存。如有不遵循礼制而当权在位的,民众把他视为祸殃。”
【原文】
言偃复问曰:“如此乎,礼之急①也。”
孔子曰:“夫礼,先王所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列其鬼神②,达于丧、祭、乡射、冠、婚、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则天下国家可得以礼正矣。”
言偃曰:“今之在位,莫知由礼,何也?”
孔子曰:“呜呼哀哉!我观周道,幽厉伤也③。吾舍鲁何适?夫鲁之郊及禘皆非礼④,周公其已衰矣⑤。杞之郊也禹⑥,宋之郊也契⑦,是天子之事守⑧也。天子以杞、宋二王之后。周公摄政致太平,而与天子同是礼也。诸侯祭社稷宗庙,上下皆奉其典,而祝嘏⑨莫敢易其常法,是谓大嘉。”
【注释】
①急:急需,紧要。
②列其鬼神:参验于鬼神。
③幽厉:指周幽王、周厉王,二人均是昏庸残暴之君。伤:败坏,损坏。旧注:“幽厉二王者,皆伤周道也。”
④郊:在郊外祭天。禘:天子诸侯的宗庙五年祭祀一次称禘。非礼:不合乎周礼。
⑤周公其已衰矣:指周公定的礼已经衰微。因周公封于鲁,故云。旧注:“子孙不能行其礼义。”
⑥杞之郊也禹:杞国的郊祭是祭祀禹。
⑦契:传说中宋的始祖,帝喾之子,母为简狄。
⑧守:保留。
⑨祝嘏(gǔ):祭祀时致祝祷之辞和传达神言的执事人。
【译文】
言偃又问:“这样的话,礼就是很紧迫的了?”
孔子说:“礼是先代圣王用以顺承自然之道来治理人情的。它参验于鬼神,贯彻在祭、丧、乡射、冠、婚、朝聘等礼仪上。因此圣人就用礼来昭示天道人情,这样国家才能治理好。”
言偃又问:“现在在位当权的人没有知道遵循礼制的,为什么呢?”
孔子说:“唉,可悲呀!我考察周代的制度,自从幽王、厉王起就败坏了。我舍弃鲁国又能到哪里去考察呢?可是鲁国的郊、禘之祭已不合乎周礼,周公定的礼看来已经衰微了。杞人郊祭是祭禹,宋人郊祭是祭契,这是天子的职守。也因为他们是夏、商的后裔。周公代理执政而使天下太平,所以用与天子同样的礼仪。至于诸侯祭祀社稷和祖先,上下的人都奉守同样的典章制度,祝嘏不敢更改原有的礼制,这叫做大嘉。”
【评析】
《礼运》原为《礼记》中的一篇,主要论述礼义的本原和礼制的演变。孔子首先赞扬了五帝三皇的“大同”世界,认为那是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时期。那时大道行于世,天下人皆知为公,人们推选贤能的人治理国家,讲究信用,和睦相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奸谋不兴,盗窃乱贼不作,称之为大同。到了夏、商、周三代,社会由“大同”进入“小康”,社会财富成为私家之物,国家政权也为一家所有,父死子继,因此诈谋和战乱不断。而此时的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公以礼治理乱世,使天下复安,他们是小康时代最杰出的人物。到周幽王、周厉王时礼制衰微。孔子根据这种情况,论述了礼的重要、礼的起源,以及祭祀、死丧等各种礼节,以正君身,以治理社会。“大同小康”的学说对后世发生过相当重要的影响,创建“大同”世界成为人们美好的社会理想。
孔子家语 卷七 观乡射第二十八
【原文】
孔子观于乡射①,喟然叹曰:“射之以礼乐也,何以射?何以听?修身而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将安能以求饮?《诗》②云:‘发彼有的,以祈尔爵。’③祈,求也。求所中以辞爵。酒者,所以养老、所以养病也。求中以辞爵,辞其养也。是故士使之射而弗能,则辞以病,悬弧之义④。”
于是退而与门人习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焉。射至于司马⑤,使子路执弓矢,出列延,谓射之者曰:“奔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⑥者,不得入,其余皆入。”盖去者半。又使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曰:“幼壮孝悌,耆老好礼,不从流俗,修身以俟死者,在此位。”盖去者半。序点又扬觯而语曰:“好学不倦,好礼不变,耄期⑦称道而不乱者,在此位。”也盖仅有存焉。
射既阕,子路进曰:“由与二三子者之为司马,何如?”孔子曰:“能用命矣。”
【注释】
①乡射:指州长于春秋两季以礼会民,习射于州之学校。
②《诗》:指《诗经·小雅·宾之初筵》。
③以祈尔爵:祈求你免被罚酒。旧注:“祈,求也,言发中的以求饮尔爵也。胜者饮不胜者。”
④悬弧之义:古代风俗,家中生了男孩,便在门左首悬挂一张木弓以示庆贺。此处暗示射箭是男子从事的事。旧注:“弧,弓也。男子生则悬弧于其门,明必有射事也。而今不能射,唯病可以为辞也。”
⑤司马:官名。掌管军政和军赋。子路此时官为司马,此即指子路。旧注:“子路为司马,故射至,使子路出延射。”
⑥人后:指过继给别人作后嗣。旧注:“人已有后而又为人后,故曰与为人后也。”
⑦耄(mào)期:旧注:“八十、九十曰耄,言虽老而能称,解道而不乱。”
【译文】
孔子观看乡射礼,长叹一声说:“射箭时配上礼仪和音乐,射箭的人怎能一边射,一边听?努力修养身心而发出的箭,并能射中目标,只有贤德的人才能做到。如果是不肖之人,他怎能射中而罚别人喝酒呢?《诗经》说:‘发射你的箭射中目标,祈求你免受罚酒。’祈,就是求。祈求射中而免受罚酒。酒,是用来养老和养病的。祈求射中而辞谢罚酒就是推辞别人的奉养。所以如果让士人射箭,假如他不会,就应当以有病来辞谢,因为男子生来就应该会射箭。”
于是回来后和弟子们在矍相的园圃中学习射箭,观看的人们好像一堵围墙。当射礼行至子路时,孔子让子路手执弓箭出来邀请比射的人,说:“败军之将、丧失国土的大夫、求做别人后嗣的人,一律不准入场,其余的人进来。”听到这话,人走了一半。孔子又让公罔之裘、序点举起酒杯说:“幼年壮年时能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到老年还爱好礼仪,不随流俗,修身以待终年的人,请留在这个地方。”结果又走掉一半。序点又举杯说:“好学不倦,好礼不变,到老还言行不乱的人,请留在这里。”结果只有几个人留下没走。
射箭结束后,子路走上前对孔子说:“我和序点他们这些人做司马,如何?”孔子回答说:“可以胜任了。”
【评析】
孔子很重视基层礼仪乡射礼,并亲自带领弟子们去练习。在习射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对民众进行礼的教育,对遵守礼法者进行鼓励,并用淘汰的方法教育那些礼义欠缺的人。
孔子家语 卷七 郊问第二十九
【原文】
定公①问于孔子曰:“古之帝王必郊祀其祖以配天②,何也?”孔子对曰:“万物本于天,人本乎祖。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③也,故以配上帝。天垂象④,圣人则之,郊所以明天道也。”
【注释】
①定公:鲁国国君,名宋。
②郊祀:在郊外祭天地、祖宗或鬼神。配天:指郊祀时同时郊祀上天。
③大报本反始:大规模地报答上天的恩惠。
④垂象:显示征兆。
【译文】
鲁定公向孔子询问道:“古代帝王在郊外祭祖时一定要祭祀上天,这是为什么呢?”孔子回答说:“万物都来源于天,人又来源于其祖先。郊祭,就是规模盛大的报答上天和祖先的恩惠反思自己根源的礼仪,所以祭祖时要配祭上帝。上天显示征兆,圣人就取法这些征兆,举行郊祭就是为了显明天道。”
【评析】
古代的帝王在郊外祭祀祖先时,同时要祭天。鲁定公问孔子为何这样做。孔子认为世间万物都由上天所生,人又来源于其祖先,郊祭就是“报本反始”,感谢上天和祖先。以此可见上天和祖先在孔子心中的地位。
孔子家语 卷七 五刑解第三十
【原文】
冉有问于孔子曰:“古者三皇五帝不用五刑①,信乎?”
孔子曰:“圣人之设防,贵其不犯也。制五刑而不用,所以为至治也。凡夫之为奸邪窃盗靡法妄行②者,生于不足。不足生于无度,无度则小者偷盗,大者侈靡,各不知节。是以上有制度,则民知所止;民知所止,则不犯。故虽有奸邪贼盗靡法妄行之狱,而无陷刑之民。不孝者生于不仁,不仁者生于丧祭之无礼。明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能教仁爱,则服丧思慕③,祭祀不解人子馈养之道④。丧祭之礼明,则民孝矣。故虽有不孝之狱,而无陷刑之民。弑⑤上者生于不义,义所以别贵贱、明尊卑也。贵贱有别,尊卑有序,则民莫不尊上而敬长。朝聘之礼者,所以明义也。义必明则民不犯,故虽有弑上之狱,而无陷刑之民。斗变者生于相陵⑥,相陵者生于长幼无序而遗敬让。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而崇敬让也。长幼必序,民怀敬让,故虽有斗变之狱,而无陷刑之民。yín乱(版 权所有 e w eny an. co m 易 文言 网)者生于男女无别,男女无别则夫妇失义。婚礼聘享者⑦,所以别男女、明夫妇之义也。男女既别,夫妇既明,故虽有yín乱(版 权所有 e w eny an. co m 易 文言 网)之狱,而无陷刑之民。此五者,刑罚之所以生,各有源焉。不豫塞其源,而辄绳之以刑,是谓为民设阱而陷之。”
【注释】
①五刑:古代的五种刑罚,指:墨,即面上刺字。劓,割掉鼻子。剕,断足。宫,割去生殖器。大辟,砍头。
②靡法妄行:心中无法而任意妄为。
③思慕:思念仰慕。
④不解人子馈养之道:不解:不怠慢。馈养:养育。旧注:“言孝子奉祀不敢解,与生时馈养之道同。”
⑤弑:指以下杀上。
⑥相陵:相互侵辱。
⑦聘享:聘礼和享礼。指订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定礼和聘礼。
【译文】
冉有向孔子问道:“古代的三皇五帝不用五刑,这是真的吗?”
孔子说:“圣人设置防卫措施,贵在让人不触犯。制定五刑而不用,是为了做到最好的治理。凡是有奸诈邪恶抢劫盗窃违法妄行不法行为的人,产生于心中的不满足。不满足又产生于没有限度。没有限度,小的就会盗窃,大的则奢侈浪费,都是不知节制。因此君王制订了制度,民众就知道了什么不能做,知道了什么不能做就不会犯法。所以虽然制定了奸诈邪恶抢劫盗窃违法妄行的罪状,却没有陷入刑罚的民众。不孝的行为产生于不仁,不仁又产生于没有丧祭之礼。所以明确规定丧祭之礼,是为了使人知道仁爱。能教人懂得仁爱,为父母服丧就会思念爱慕他们,举行祭礼表示人子还在不懈地赡养父母。丧祭之礼明确了,民众就会遵守孝道了。所以虽然制定了不孝的罪状,而没有陷入刑罚的民众。以下杀上的行为产生于不义,义是用来区别贵贱表明尊卑的。贵贱有别,尊卑有序,那么民众没有不尊敬上级和长辈的。诸侯定期朝见天子的朝聘之礼,是用来显明义的。义显明了,那么民众就不会犯上。所以虽然制订了弑上的罪状,而没有陷入刑罚的民众。争斗变乱的行为产生于相互欺压,欺压的行为产生于长幼无序而忘记了尊敬和谦让。乡饮酒之礼,就是用来显明长幼之序和尊崇敬让的。长幼有序,民众怀着敬让之心,即使设立了争斗变乱的罪状,也没有陷入刑罚的民众。yín乱(版 权所有 e w eny an. co m 易 文言 网)的行为产生于男女无别,男女无别夫妇间就失去了情义。婚礼和聘礼享礼,就是用来区别男女和显明夫妇情义的。男女既已有别,夫妇情义既明,即使制定了有关yín乱(版 权所有 e w eny an. co m 易 文言 网)的罪状,而民众也没有陷入刑罚的。这五种情况,是刑罚产生的原因,是各有根源的。不预先堵住其根源,而动辄使用刑罚,这叫做给民设下陷阱来陷害他们。”
【评析】
这篇重点讨论礼和法的关系。由于人们有种种的道德缺陷,如不知足、不仁、不义、相陵、男女无别、嗜欲不节等,古代圣王制定了相应的礼仪和刑律,人们懂礼就不会触犯刑法,遵礼是“豫塞其源”,如果“不豫塞其源,而辄绳之以刑,是谓为民设阱而陷之”。可见在礼法的关系上,孔子更重视礼的作用。
孔子家语 卷七 刑政第三十一
【原文】
仲弓①问于孔子曰:“雍闻至刑②无所用政,至政③无所用刑。至刑无所用政,桀纣之世是也;至政无所用刑,成康之世④是也。信乎?”
孔子曰:“圣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参⑤焉。太上⑥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焉。导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颛五刑必即天伦⑦,行刑罚则轻无赦。侀,侧⑧也;侧,成也。壹成而不可更,故君子尽心焉。”
【注释】
①仲弓:姓冉名雍,字仲弓,孔子弟子。
②至刑:最严酷的刑罚。
③至政:最完美的政治。
④成康之世:周成王、周康王的时代。史家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
⑤相参:相互配合。
⑥太上:最好,最上等。
⑦颛:通“专”。即天伦:合乎天意。旧注:“即,就也。就天伦,谓合天意。”
⑧侀(xíng):成形之物。侀:通“形”。
【译文】
仲弓问孔子说:“我听说有严酷的刑罚就不需要用政令了,有完善的政令就不需要用刑罚了。有严酷的刑罚不用政令,夏桀、商汤的时代就是这样;有完善的政令不用刑罚,周朝成王、康王的时代就是这样。这是真的吗?”
孔子说:“圣人治理教化民众,必须是刑罚和政令相互配合使用。最好的办法是用道德来教化民众,并用礼来统一思想,其次是用政令。用刑罚来教导民众,用刑罚来禁止他们,目的是为了不用刑罚。对经过教化还不改变,经过教导又不听从,损害义理又败坏风俗的人,只好用刑罚来惩处。专用五刑来治理民众也必须符合天道,执行刑罚对罪行轻的也不能赦免。侀,就是侧;侧,就是已成事实不可改变。一旦定刑就不可改变,所以官员要尽心地审理案件。”
【原文】
仲弓曰:“古之听讼①,尤罚丽于事,不以其心,可得闻乎?”
孔子曰:“凡听五刑之讼②,必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正其忠爱以尽之。大司寇正刑明辟以察狱③,狱必三讯焉。有指无简④,则不听也。附从轻,赦从重。疑狱则泛与众共之⑤,疑则赦之。皆以小大之比成也。是故爵人必于朝,与众共之也;刑人必于市,与众弃之也。古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⑥也。士遇之涂,以弗与之言。屏诸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与政,弗欲生之也。”
仲弓曰:“听狱,狱之成,成何官?”
孔子曰:“成狱成于吏,吏以狱成告于正。正既听之,乃告大司寇。大司寇听之,乃奉于王。王命三公卿士参听棘木之下⑦,然后乃以狱之成疑于王。王三宥之以听命,而制刑焉。所以重之也。”
仲弓曰:“其禁何禁⑧?”
孔子曰:“巧言破律,遁名改作⑨,执左道与乱政者,杀。作淫声⑩,造异服,设伎奇器以荡上心者,杀。行伪而坚,言诈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惑众者,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者,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仲弓曰:“其禁尽于此而已?”
孔子曰:“此其急者。其余禁者十有四焉:命服命车不粥于市,圭璋璧琮不粥于市,宗庙之器不粥于市,兵车旍旗不粥于市,牺牲柜鬯不粥于市,戎器兵甲不粥于市,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麂不中数、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文锦珠玉之器雕饰靡丽不粥于市,衣服饮食不粥于市,果实不时不粥于市,五木不中伐不粥于市,鸟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凡执此禁以齐众者,不赦过也。”
【注释】
①听讼:审理案件。
②五刑之讼:五种罪行的案件。
③大司寇:官名,掌刑狱纠察等事。正刑:正定刑法。明辟:辨明法令。察狱:审理案件。
④有指无简:有人指证但不能确定犯罪事实。旧注:“简,诚也。有意无其诚者,不论以为罪也。”
⑤疑狱:疑难案件。泛与众共之:广泛征求意见,共同审理。
⑥大夫弗养:大夫不供养被判刑的人。
⑦三公:辅助国君的最高官员,周朝为太师、太傅、太保。卿士:官名。参听:参与审理。棘木之下:古代判案的处所。棘木:酸枣树。旧注:“外朝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面三槐,三公位。”
⑧其禁何禁:禁:禁止的事。后“禁”字指禁令的条款。
⑨遁名:假冒名义。改作:改变法则。旧注:“变言与物名也。”
⑩作淫声:制造yín靡(版 权 所有 ew en yan .c o m 易 文言 网)之音。旧注:“淫,逆也,惑乱人之声。”
行伪而坚:行为诈伪而顽固。旧注:“行诈伪而守之坚也。”
衣服饮食不粥于市:旧注:“卖成衣服,非侈必伪,故禁之。禁卖熟食,所以厉耻也。”
【译文】
仲弓说:“古代审理案件,对过错的处罚根据事实,不依据内心动机,对这点可以讲给我听听吗?”
孔子说:“凡是审理五种罪行的案子,必须要推究其父子之情,按照君臣之义来衡量,目的是论证犯罪情节的轻重,谨慎地衡量罪过的深浅,以便分别对待。尽量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极力发挥自己的忠爱之心来探明案情。大司寇的职责是正定刑法辨明法令来审理案件,审案时必须听取群臣、群吏和万民的意见。有指证而核实不了犯罪事实的,就不治罪。量刑可重可轻的就从轻,赦免时,原判重了的则先赦。疑案则要广泛地向大众征求意见共同解决,如果还有疑问无法裁决,就赦免他。一切案件一定要根据罪行大小比照法律条文来定案。所以赐予爵位一定要在朝廷上,让众人共同见证;行刑一定要在闹市上,让众人共同唾弃他。古时诸侯不收容犯罪的人,大夫也不供养犯罪的人。读书人在路上遇到犯罪的人,不和他交谈。把罪犯放逐到四境,任凭他到什么地方,也不让他参与政事。表示不想让他活在世上。”
仲弓问:“审理案件时,定案的事,是由什么官来完成的?”
孔子说:“案件首先由狱官来审定,然后狱官把审理情况报告给狱官之长。狱官之长审理之后,再报告大司寇。大司寇审理之后,再报告君王。君王又命三公和卿士在种有酸枣树的审理处会审,然后把审理结果和可疑之处回呈给君王。君王根据三种可以宽宥的情况决定是否减免刑罚,最后根据审判结果来定刑。审定的程序是很慎重的。”
仲弓又问:“在法律禁令的规定中都有哪些条款呢?”
孔子说:“凡是用巧言曲解法律,变乱名义擅改法度,利用邪道扰乱国政者,杀。凡是制作淫声浪调,制作奇装异服,设计奇巧怪异器物来扰乱君心的,杀。凡行为诡诈又顽固,言辞虚伪又能诡辩,学非正学又广博多知,顺从坏事又曲加粉饰,用以蛊惑民众者,杀。凡利用鬼神、时日、卜筮,用以惑乱民众者,杀。犯此四类该杀罪行的都不需详加审理。”
仲弓又问:“法令禁止的就到此为止了吗?”
孔子说:“这是其中最紧要的。其余应禁的还有十四项:天子赐予的命服、命车不准在集市上出卖,圭璋璧琮等礼玉不准在集市上出卖,宗庙祭祀用的礼器不准在集市上出卖,兵车旍旗不准在集市上出卖,祭祀用的牲畜和酒不准在集市上出卖,作战用的兵器铠甲不准在集市上出卖,家用器具不合规矩不准在集市上出卖,麻布丝绸精粗不合乎规定、宽窄不合规定的不准在集市上出卖,染色不正的不准在集市上出卖,锦缎珠玉等器物雕刻巧饰特别华丽的不准在集市上出卖,衣服饮食不准在集市上出卖,果实还未成熟不准在集市上出卖,树木不成材不准在集市上出卖,幼小的鸟兽鱼鳖不准在集市上出卖。凡执行这些禁令都是为了治理民众,犯禁者不赦。”
【评析】
这一篇主要是讲刑政的,但孔子道德还是强调德、礼的教化作用。他说:“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焉。”在审理案件时,孔子认为必须注重犯罪事实,根据情节的轻重、罪行的深浅来量刑。审理官还需用尽他的聪明才智,以忠爱之心来审理。疑狱则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狱吏、狱官、大司寇三次讯问审理,然后上报到君王,君王还要让三公卿参与审理,最后有疑问还要由君王定夺。但对四种大罪,如“巧言破律,遁名改作,执左道与乱政者;作淫声,造异服,设伎奇器以荡上心者;行伪而坚,言诈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惑众者;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者”则杀无赦,不必经过三次审讯。另外还有十四条禁令,规定得很详细。
孔子家语 卷七 礼运第三十二
【原文】
孔子为鲁司寇①,与于蜡②。既宾事毕③,乃出游于观④之上,喟然而叹。言偃侍,曰:“夫子何叹也?”孔子曰:“昔大道之行⑤,与三代之英⑥,吾未之逮⑦也,而有记焉。”
【注释】
①司寇:官名。掌刑狱纠察等事。
②与于蜡(zhà):参与蜡祭。周代于十二月合祭百神,叫蜡。
③既:已经。宾:陪祭者。毕:完毕。旧注:“毕宾客之事也。”
④观:宫门外阀。旧注:“观,宫外门阙,《周礼》所谓象魏也。”
⑤大道之行:此指三皇五帝时,大道通行。大道指上古五帝所遵循的社会准则。
⑥三代:指禹、汤、文武时代。英:英才。
⑦未之逮:没赶上。
【译文】
孔子担任鲁国司寇时,曾参与蜡祭。宾客走了以后,他出来到楼台上观览,感慨地叹了口气。言偃跟随在孔子身边,问道:“老师为什么叹气呢?”孔子说:“从前大道通行的时代,及夏商周三代精英当政的时代,我都没有赶上,而有些文字记载还可以看到。”
【原文】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①。故人不独亲其亲②,不独子其子③。老有所终④,壮有所用,矜寡孤疾皆有所养。货恶其弃于地,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⑤,不必为人⑥。是以奸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不作。故外户而不闭,谓之大同⑦。”
【注释】
①讲信修睦:讲求信用,和人们和睦相处。
②不独亲其亲:不只是敬奉自己的父母。
③不独子其子:不只是疼爱自己的子女。
④终:指安享天年。
⑤力恶其不出于身:恶:唯恐,恐怕。旧注:“言力恶其不出于身,不以为德惠也。”
⑥为人:《礼记·礼运》作“为己”。
⑦大同:儒家的理想社会。
【译文】
“大道通行的时代,天下为大家所公有,选举贤能的人,讲求诚信,致力友爱。所以人们不只敬爱自己的双亲,不只疼爱自己的子女。社会上的老人都能安度终生,壮年人都能发挥自己的才能,鳏夫、寡妇、孤儿和残疾人都能得到供养。人们厌恶把财物浪费不用,但不必要收藏到自己家里;人们担心自己的智力体力不能得到发挥,但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因此奸诈阴谋的事不会发生,盗窃财物扰乱社会的事情不会出现。所以家里的大门不必紧锁,这就叫做大同世界。”
【原文】
“今大道既隐①,天下为家②,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则为己,力则为人。大人世及以为常③,城郭沟池以为固。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而选④,未有不谨于礼⑤。礼之所兴,与天地并。如有不由礼而在位者,则以为殃⑥。”
【注释】
①既隐:已经隐没衰微。
②天下为家:天下成为一家一姓的天下。
③大人:指天子诸侯。世及:世代相传。
④由此而选:选:选拔。旧注:“言用礼义为之选也。”
⑤谨于礼:谨慎地遵守礼法。
⑥殃:灾祸。
【译文】
“如今大道已经衰微,天下为一个家族所私有,人们只敬爱自己的双亲,只疼爱自己的子女。财物想据为己有,出力也是为了自己。天子诸侯把财物和权位世代相传已成常事,建筑城郭沟池作为防御工事。夏禹、商汤、文王、武王、成王、周公就是这个时代产生的,他们之中没有一人不依礼行事的。礼制的兴起,与天地并存。如有不遵循礼制而当权在位的,民众把他视为祸殃。”
【原文】
言偃复问曰:“如此乎,礼之急①也。”
孔子曰:“夫礼,先王所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列其鬼神②,达于丧、祭、乡射、冠、婚、朝聘。故圣人以礼示之,则天下国家可得以礼正矣。”
言偃曰:“今之在位,莫知由礼,何也?”
孔子曰:“呜呼哀哉!我观周道,幽厉伤也③。吾舍鲁何适?夫鲁之郊及禘皆非礼④,周公其已衰矣⑤。杞之郊也禹⑥,宋之郊也契⑦,是天子之事守⑧也。天子以杞、宋二王之后。周公摄政致太平,而与天子同是礼也。诸侯祭社稷宗庙,上下皆奉其典,而祝嘏⑨莫敢易其常法,是谓大嘉。”
【注释】
①急:急需,紧要。
②列其鬼神:参验于鬼神。
③幽厉:指周幽王、周厉王,二人均是昏庸残暴之君。伤:败坏,损坏。旧注:“幽厉二王者,皆伤周道也。”
④郊:在郊外祭天。禘:天子诸侯的宗庙五年祭祀一次称禘。非礼:不合乎周礼。
⑤周公其已衰矣:指周公定的礼已经衰微。因周公封于鲁,故云。旧注:“子孙不能行其礼义。”
⑥杞之郊也禹:杞国的郊祭是祭祀禹。
⑦契:传说中宋的始祖,帝喾之子,母为简狄。
⑧守:保留。
⑨祝嘏(gǔ):祭祀时致祝祷之辞和传达神言的执事人。
【译文】
言偃又问:“这样的话,礼就是很紧迫的了?”
孔子说:“礼是先代圣王用以顺承自然之道来治理人情的。它参验于鬼神,贯彻在祭、丧、乡射、冠、婚、朝聘等礼仪上。因此圣人就用礼来昭示天道人情,这样国家才能治理好。”
言偃又问:“现在在位当权的人没有知道遵循礼制的,为什么呢?”
孔子说:“唉,可悲呀!我考察周代的制度,自从幽王、厉王起就败坏了。我舍弃鲁国又能到哪里去考察呢?可是鲁国的郊、禘之祭已不合乎周礼,周公定的礼看来已经衰微了。杞人郊祭是祭禹,宋人郊祭是祭契,这是天子的职守。也因为他们是夏、商的后裔。周公代理执政而使天下太平,所以用与天子同样的礼仪。至于诸侯祭祀社稷和祖先,上下的人都奉守同样的典章制度,祝嘏不敢更改原有的礼制,这叫做大嘉。”
【评析】
《礼运》原为《礼记》中的一篇,主要论述礼义的本原和礼制的演变。孔子首先赞扬了五帝三皇的“大同”世界,认为那是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时期。那时大道行于世,天下人皆知为公,人们推选贤能的人治理国家,讲究信用,和睦相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奸谋不兴,盗窃乱贼不作,称之为大同。到了夏、商、周三代,社会由“大同”进入“小康”,社会财富成为私家之物,国家政权也为一家所有,父死子继,因此诈谋和战乱不断。而此时的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公以礼治理乱世,使天下复安,他们是小康时代最杰出的人物。到周幽王、周厉王时礼制衰微。孔子根据这种情况,论述了礼的重要、礼的起源,以及祭祀、死丧等各种礼节,以正君身,以治理社会。“大同小康”的学说对后世发生过相当重要的影响,创建“大同”世界成为人们美好的社会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