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急救护理技术
第一节:急救护理原则
一、现场急救护理原则
1、急救车仪器和设备能正常运作 ,药物及无菌物品在 有效期内 。
2、医护人员要熟悉急救车 物品 摆放。
3、建立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 的有效衔接工作流程。
4、现场急救时,做好现场评估,遵循 先排险后施救、先救命后治病、先重伤后轻伤、先复苏后处置、先救治后转运、急救与呼救并重 的原则。
5、多发伤急救用绿、黄、红、黑 检伤分类标识代表无伤、轻伤、重伤、死亡 。
6、保持呼吸道通畅,用 海氏手法 解除气道异物,有舌根后坠者予 口咽通气管或鼻咽通气管 畅通气道,必要时行气管插管 。怀疑或诊断有脊椎损伤者做好固定(硬板担架)和搬运 。
7、离断肢体用 无菌敷料或清洁软物 包裹,外加塑料袋密封,周围置冰块,并标 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离断肢体名称及数量、离断时间,随患者转运。
8、外露脏器用 无菌敷料或无菌碗覆盖, 勿回纳 。
9、转运患者过程中,做好病情观察,实施有效急救措施,并做好记录;做好院内外急救衔接,必要时通知院内相关人员做好抢救准备,请会诊。
10、救治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好紧急抢救情况下医生的口头医嘱处理:大声复述医嘱内容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11、急救过程中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有效沟通, 执行告知制度,取得其配合 。
12、如无家属陪伴,病人随身物品 需3人同时清点并做好登记,专人保管。
13、及时做好抢救记录,准确记录病人相关信息,并保持医生和护士的记录一致性 。(P398)
二、院内急救护理原则
1、急救仪器设备及药品处于备用状态 ,由专人管理、班班交接,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设备检修档案 ,有应急调配机制。
2、参加抢救人员须掌握各项抢救技能 ,严格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医嘱查对及执行制度、交接班制度、危重病人转运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等各项制度。
3、建立和完善危重症患者和群体性(3人以上)伤病员的 绿色通道 ,一律遵循 先抢救治疗后补办手续、先检查用药后补缴费用的原则 。
4、对可疑急性传染病者应 及时隔离,医护人员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采取防护措施 。
5、如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 ,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应当 先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6、危重病人连接心电监护仪,分析患者心率及心律,必要时尽早进行心脏电复律或除颤 。
7、确保患者呼吸道通畅,必要时予头偏一侧或侧卧位 ,预防 呕吐或窒息 。必要时行 负压吸引 ,及时清除口咽、鼻腔部分泌物后呕吐物。
8、评估患者的呼吸功能,选择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必要时用 呼吸囊 辅助呼吸或建立人工气道行 机械通气 。
9、根据需要建立(多条)静脉通道 ,遵医嘱用药。
10、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急会诊制度,患者转科前做好病情评估、物品准备、通知相关科室 ,如需手术应做好术前准备,安全转运并详细交接班。(P399)
第二节: 创伤救护技术
一、止血
1、动脉出血时, 血色鲜红、呈喷射状、量多、速度快;静脉出血时,血色暗红、缓慢流出;毛细血管出血时,血色鲜红、慢慢渗出 。(P399)
2、患者失血出口渴、心慌、血压下降、脉搏快而弱时,立即建立两条(或两条以上)静脉通道 。
3、止血方法包括直接压迫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屈肢加垫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 。
4、直接压迫止血法:用无菌敷料或洁净布料、衣物等覆盖伤口,压迫10-15分钟 。
5、指压止血法:适用于头面部和四肢 的大出血。用手指压迫伤口近心端动脉,压向深部骨骼 ,阻断血流。指压时保持肢体抬高,压迫力度以伤口不出血为宜 。
6、加压包扎止血法:适用于小动脉、静脉和毛细血管 出血。
7、填塞止血法:适用于大腿根部、腋窝、肩部、口鼻、宫腔等部位出血。纱布尾端一定要留在伤口外。
8、屈肢加垫止血法:适用于四肢非骨折性创伤 的动脉出血。
9、止血带止血法:①适用于 四肢大出血 。②扎止血带前先加 衬垫 ,止血带扎在伤口的近心端,上肢出血扎在上臂上1/3处,下肢出血扎在 大腿中上1/3处 。③松紧度以 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动脉搏动 为宜。④使用止血带时间不宜超过 1小时,最长不超过 4 小时 ,每30分钟 松带一次,每次 1-2分钟 ,避免在同一部位反复绑扎。⑤止血带要露在衣物外面,有明显标示止血带的使用日期、开始时间、放松时间及操作者姓名 ,时间准确到分钟。⑥观察肢体远端血运情况:皮肤颜色、温度、感觉、毛细血管充盈时间、脉搏 等。⑦上肢远端 缺血明显或有严重挤压伤 时,禁用止血带止血。(P400)
10、止血带不可直接扎在皮肤上,应在 衬垫上饶2-3周,打活结固定。(P401)
11、采用填塞止血法时,记录 填塞的部位、敷料名称及数量 。(P401)
二、包扎
1、包扎顺序由低向高、自左向右、从上到下、从远心端到近心端。
2、保持包扎肢体的功能位置 ,指端或趾端外露。
3、脏器脱出时勿将脱出物回纳 ,可用无菌换药碗 覆盖并妥善固定。
4、包扎伤口时,开放性气胸者先 闭合伤口 。
5、异物残留体内时勿拔出 ,将异物包扎固定好,避免移位或意外脱落。
6、包扎伤口时,避免在伤口、炎症、骨突处及受压部位 打结。
7、包扎禁用于可疑厌氧菌感染者。
8、孕妇及腹水的患者忌胸部包扎。(P402)
9、包扎方法包括: 绷带包扎法、 三角巾包扎法、 多头带包扎法、胸腹带包扎法 。(P403)
10、绷带包扎法适用于 头部和四肢、胸、腹伤口 ,三角巾包扎法适用于 全身各部位伤口 ,多头带包扎法、胸腹带包扎法适用于 胸腹部较大伤口和四肢的包扎 。(P403)
三、固定(P404)
1、患者有伤口和出血时,应先止血包扎后固定 ;有休克时,应同时进行抗休克治疗 。
2、疑颈椎损伤时,保持颈部中立位,上颈托固定,并在颈旁两侧放沙袋固定 。
3、遇开放性骨折时,不可以将刺出的骨端送入伤口,以免造成感染。
4、固定的夹板长度应超过骨折的上下两个关节 ,夹板不可以直接接触皮肤,内应 加衬
垫 。 指(趾)端 外露,便于观察血运情况。
5、肢体固定后予 适当抬高 ,以利于血液循环。
6、夹板固定牢固,松紧适宜,以固定带可上下移动1cm为宜。
7、如包扎固定远端末梢苍白、发冷、麻木、疼痛、浮肿等应松开重新固定。
8、固定时除固定骨折部位上、下端外,还应固定 上、下关节 ,防止受伤部位移动。(P404)
9、脊柱骨折的患者应卧于 硬板床上 。(P405)
四、搬运
1、 心脏停搏、窒息、大出血休克 未施行生命支持者不宜搬运。
2、 多发性创伤紧急处置后 生命体征不稳定者不宜长途搬运。
3、疑有颈椎损伤,应先用 颈托固定 ,再使用 脊柱板 搬运;疑有脊椎损伤患者应使用脊柱板或硬板床 搬运。
4、 伤情 不明时,尽量不要搬动患者。
5、病情危重患者转运前应先通知 接收医院和科室做好准备 。(P405)
6、休克患者取去枕平卧位或中凹卧位,头偏一侧 ;咯血患者取 患侧卧位 ,必要时予以负压吸引;昏迷患者或有窒息危险者取 侧卧位或平卧位,头偏一侧 ,以防误吸或窒息。
7、脊柱损伤患者,遵从“轴线”搬运原则,3人以上同时统一操作,专人保护损伤部位,保持患者身体直线 ,防止移位、扭曲和震动。
8、四肢外伤出血患者,将出血部位置于心脏水平以上;头面部出血者,如无休克症状,取 半坐卧位或坐位 。
9、使用四轮担架上下坡时,患者头部在高处 。(P406)
10、胸部创伤者不宜采用 背负法 。(P407)
11、双人担架时,患者头部 朝向后者 ,便于病情观察,保持患者水平状态。(P407)
第三节:洗胃术
一、插胃管洗胃
1、腐蚀性毒物 、强酸 和强碱类毒物 中毒,肝硬化伴有食管静脉曲张 、近期有上消化道出血 及胃穿孔 患者禁洗胃。
2、患者取 左侧卧位 ,洗胃时应先 吸出胃内容物再灌入洗胃液 ,每次灌入300-500ML ,总量一般为2-10L,洗至 流出液体澄清无异味 为止。
3、昏迷患者洗胃时要防止误吸 ,呕吐时先暂停洗胃 ,并将头偏向一侧 ,保持呼吸道通畅。
4、经口中毒后 4-6H 洗胃效果最好,超过6H仍要洗胃。
5、密切观察洗胃液的 出入量平衡 、患者是否出现 腹胀 、 腹痛 等情况。
6、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 洗胃液的名称及量 , 呕吐物的颜色、气味、量 ,患者的主诉 。
7、弱酸性物质中毒:用牛奶、蛋清水、镁乳 洗胃。
8、弱碱性物质中毒:用5%醋酸、白醋、蛋清水、牛奶 洗胃
9、氰化物中毒:3%过氧化氢液引吐后用1:15000-1:20000高锰酸钾液 洗胃。
10、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用1:15000-1:20000高锰酸钾液洗胃,用硫酸钠导泻 。
11、敌敌畏中毒:用2%-4%碳酸氢钠、1%盐水、1:15000-1:20000高锰酸钾液 洗胃。
12、灭害灵(DDT)中毒:用生理盐水洗胃,50%硫酸镁导泻 。
13、灭鼠药(磷化锌)中毒:用1:15000-1:20000高锰酸钾液洗胃,0.1%硫酸铜液 洗胃。(P408)
14、洗胃的目的为解毒和减轻胃粘膜水肿。
15、洗胃液的温度为 25-38℃。
16、左侧 卧位可以减轻胃内容物排入十二指肠,减少毒物进入肠道
17、漏斗胃管洗胃时,抬高灌洗袋于高于患者胃平面30-50CM, 吸引器负压保持在 100mmHg(13.3kPa)左右 。
18、如为幽门梗阻者洗胃,宜在饭后4-6H 或空腹 洗胃
19、洗胃过程中遇阻塞、疼痛、出血或休克症状应停止洗胃查找原因并处理 。
20、服毒者洗胃完毕按医嘱保留胃管 24H ,必要时反复、间断洗胃。(P409)
二、催吐
1、口服中毒的患者神志清醒 ,可以通过催吐法 使其排出胃内有毒的物质,催吐可以加强洗胃的效果。
2、机械性刺激催吐:用手指、筷子或压舌板刺激咽后壁或舌根处,诱发呕吐。如不易呕吐时,可令其先喝温开水或温盐水200-300ML,再次催吐,如此反复,至患者呕吐的液体为清澈无异味 时,可停止催吐。
3、药物催吐:可选用吐根碱、阿扑吗啡 等药物进行催吐。
4、 昏迷、惊厥、无呕吐反射、处于休克状态或摄入腐蚀性毒物的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及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的患者 禁止催吐,孕妇慎用。(P410)
三、包扎
1、活性炭吸附可用于各种药物如有机磷农药、除草剂、菊酯类杀虫剂、乙醇或甲醇等中毒,但对氰化物 、铁及其他金属离子 中毒无效。
2、活性炭混悬液要现配现用 ,不宜过浓或过稀,在患者服毒后1H 内解毒效果最为明显,需保留4-6H 后再抽出。(P411)
3、患者有胃肠出血 、胃肠穿孔 的病理情况,近期手术史 或 服用药物 增加发生胃肠出血或穿孔危险的情况应慎用活性炭。
4、活性炭吸附的目的为减少胃内毒物吸收 。(P412)
四、导泻
1、常用的导泻剂有20%甘露醇 和25%硫酸镁 。
2、口服20%甘露醇100-250ML 或25%硫酸镁20-30ML ,昏迷者由胃管注入,同时予500-1000ML 温开水口服或围观注入。
3、25%硫酸镁 不可用于昏迷患者或中枢神经系统毒性药物中毒患者,因为镁离子大量吸收和在体内蓄积,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4、导泻可使大量体液进入肠腔,导致循环血容量减少,引起血压和中心静脉压降低,影响重要器官的血供,可引起虚脱、电解质紊乱进一步加重,多脏器功能损伤 等。(P413)
第四节:心肺复苏
一、成人心肺复苏
1、检查脉搏时间不超过10S ,对成人检查颈动脉 ;对儿童检查颈动脉和股动脉 ;对婴儿检查肱动脉 。
2、开始胸外按压30 次,用力、快速地进行按压,每分钟至少100 次,成人按压幅度为至少5CM,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
3、胸外按压后,采用仰头提颌 或推举下颌法 开放气道。
4、开放气道后,给予2 次人工呼吸,每次吹气时间大于1 S,以使患者胸部起伏。成人没5-6 S给予1次人工呼吸,婴儿或儿童没3-5 S给予1次人工呼吸。
5、替换按压时间控制在5S内,尽量缩短中断按压时间,操作开始后每2 分钟或5 个循环周期后,应重新评估患者心跳、呼吸情况。有呼吸、无大动脉搏动,予心脏按压 ;无呼吸、有大动脉搏动,予人工呼吸 ;有呼吸、有大动脉搏动,准备后送 ;效果不佳者,应持续心肺复苏直到救护增援人员、自动体外除颤机到达或患者恢复呼吸和意识为止。
6、尽早电击除颤,发现室颤到实施电击除颤的时间应控制在3 分钟内,心脏除颤结束立即胸外心脏按压 。
7、有效复苏的体征:意识恢复 、瞳孔由大变小 、面色(口唇)红润 、大动脉搏动恢复 、恢复自主呼吸 。
8、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完成。
二、新生儿心肺复苏
1、新生儿窒息复苏台温度为32-34℃。
2、出生后立即用几秒钟的时间快速评估4项指标:是否足月、羊水是否清澈、有无呼吸或哭声、肌张力情况 。4项中有一项为“否”,则进行初步复苏。
3、新生儿取仰卧并轻度仰伸位,保持其呼吸道通畅,用吸耳球洗净口、鼻分泌物,先口腔后鼻腔。人工吸痰管限制吸管的深度(千克体重+6 )和吸引时间(<10S ),吸引器的负压80-120mmHg 。
4、用手拍打或用手指轻弹新生儿的足底 或摩擦背部 2次,以诱发自主呼吸。
5、如诱发呼吸无效,用气囊面罩正压通气(有呼吸暂停或心率<100次/分钟,挤压呼吸囊的压力适中,首次压力为30-40 mmHg;以后压力为20-30 mmHg,频率40-60次/分钟,胸外按压时为30次/分钟。供氧气5L/分钟):通气15-30S后测心率,如心率<60/分钟,或出生后无呼吸和心跳,者行胸外按压。胸外按压和正压通气的比例为 3:1 ,即90次/分钟按压和30次/分钟呼吸。持续按压直到心率﹥100次/分钟。
6、气囊面罩正压通气后,如心率﹤60 次/分钟,或需﹥2 分钟气囊面罩正压通气,或出生后无呼吸和心跳,或羊水3度浑浊无活力者,协助医生气管插管,正压通气,喉镜早产儿0 号,足月儿1 号。
7、新生儿给药途径有:脐静脉 、气管内滴注 及末梢静脉注射 。 脐静脉 是静脉注射的最佳途径。
8、复苏完成每个步骤(约30S)均需要进行复苏效果评价,主要基于3个体征:呼吸、心率、肤色(或皮氧饱和度) 。
9、复苏后监护与护理包括:体温管理 、生命体征监测 、早期发现并治疗并发症 、预防低血糖和感染 等。
10、新生儿5min Apgar评分达7 分以上,有效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及并发症。
11、有活力指规则呼吸 或哭声响亮 、肌张力好 、心率﹥100次/分钟 ,以上3项有一项不好者为无活力。
12、新生儿复苏流程:恶化顺序为肤色→呼吸→肌张力→反射→心率;有效顺序为心率→反射→肤色→呼吸→肌张力。肌张力回复越快,预后越好。
第十章 急救护理技术
第一节:急救护理原则
一、现场急救护理原则
1、急救车仪器和设备能正常运作 ,药物及无菌物品在 有效期内 。
2、医护人员要熟悉急救车 物品 摆放。
3、建立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 的有效衔接工作流程。
4、现场急救时,做好现场评估,遵循 先排险后施救、先救命后治病、先重伤后轻伤、先复苏后处置、先救治后转运、急救与呼救并重 的原则。
5、多发伤急救用绿、黄、红、黑 检伤分类标识代表无伤、轻伤、重伤、死亡 。
6、保持呼吸道通畅,用 海氏手法 解除气道异物,有舌根后坠者予 口咽通气管或鼻咽通气管 畅通气道,必要时行气管插管 。怀疑或诊断有脊椎损伤者做好固定(硬板担架)和搬运 。
7、离断肢体用 无菌敷料或清洁软物 包裹,外加塑料袋密封,周围置冰块,并标 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离断肢体名称及数量、离断时间,随患者转运。
8、外露脏器用 无菌敷料或无菌碗覆盖, 勿回纳 。
9、转运患者过程中,做好病情观察,实施有效急救措施,并做好记录;做好院内外急救衔接,必要时通知院内相关人员做好抢救准备,请会诊。
10、救治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好紧急抢救情况下医生的口头医嘱处理:大声复述医嘱内容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11、急救过程中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有效沟通, 执行告知制度,取得其配合 。
12、如无家属陪伴,病人随身物品 需3人同时清点并做好登记,专人保管。
13、及时做好抢救记录,准确记录病人相关信息,并保持医生和护士的记录一致性 。(P398)
二、院内急救护理原则
1、急救仪器设备及药品处于备用状态 ,由专人管理、班班交接,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设备检修档案 ,有应急调配机制。
2、参加抢救人员须掌握各项抢救技能 ,严格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医嘱查对及执行制度、交接班制度、危重病人转运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等各项制度。
3、建立和完善危重症患者和群体性(3人以上)伤病员的 绿色通道 ,一律遵循 先抢救治疗后补办手续、先检查用药后补缴费用的原则 。
4、对可疑急性传染病者应 及时隔离,医护人员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采取防护措施 。
5、如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 ,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应当 先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6、危重病人连接心电监护仪,分析患者心率及心律,必要时尽早进行心脏电复律或除颤 。
7、确保患者呼吸道通畅,必要时予头偏一侧或侧卧位 ,预防 呕吐或窒息 。必要时行 负压吸引 ,及时清除口咽、鼻腔部分泌物后呕吐物。
8、评估患者的呼吸功能,选择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必要时用 呼吸囊 辅助呼吸或建立人工气道行 机械通气 。
9、根据需要建立(多条)静脉通道 ,遵医嘱用药。
10、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急会诊制度,患者转科前做好病情评估、物品准备、通知相关科室 ,如需手术应做好术前准备,安全转运并详细交接班。(P399)
第二节: 创伤救护技术
一、止血
1、动脉出血时, 血色鲜红、呈喷射状、量多、速度快;静脉出血时,血色暗红、缓慢流出;毛细血管出血时,血色鲜红、慢慢渗出 。(P399)
2、患者失血出口渴、心慌、血压下降、脉搏快而弱时,立即建立两条(或两条以上)静脉通道 。
3、止血方法包括直接压迫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屈肢加垫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 。
4、直接压迫止血法:用无菌敷料或洁净布料、衣物等覆盖伤口,压迫10-15分钟 。
5、指压止血法:适用于头面部和四肢 的大出血。用手指压迫伤口近心端动脉,压向深部骨骼 ,阻断血流。指压时保持肢体抬高,压迫力度以伤口不出血为宜 。
6、加压包扎止血法:适用于小动脉、静脉和毛细血管 出血。
7、填塞止血法:适用于大腿根部、腋窝、肩部、口鼻、宫腔等部位出血。纱布尾端一定要留在伤口外。
8、屈肢加垫止血法:适用于四肢非骨折性创伤 的动脉出血。
9、止血带止血法:①适用于 四肢大出血 。②扎止血带前先加 衬垫 ,止血带扎在伤口的近心端,上肢出血扎在上臂上1/3处,下肢出血扎在 大腿中上1/3处 。③松紧度以 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动脉搏动 为宜。④使用止血带时间不宜超过 1小时,最长不超过 4 小时 ,每30分钟 松带一次,每次 1-2分钟 ,避免在同一部位反复绑扎。⑤止血带要露在衣物外面,有明显标示止血带的使用日期、开始时间、放松时间及操作者姓名 ,时间准确到分钟。⑥观察肢体远端血运情况:皮肤颜色、温度、感觉、毛细血管充盈时间、脉搏 等。⑦上肢远端 缺血明显或有严重挤压伤 时,禁用止血带止血。(P400)
10、止血带不可直接扎在皮肤上,应在 衬垫上饶2-3周,打活结固定。(P401)
11、采用填塞止血法时,记录 填塞的部位、敷料名称及数量 。(P401)
二、包扎
1、包扎顺序由低向高、自左向右、从上到下、从远心端到近心端。
2、保持包扎肢体的功能位置 ,指端或趾端外露。
3、脏器脱出时勿将脱出物回纳 ,可用无菌换药碗 覆盖并妥善固定。
4、包扎伤口时,开放性气胸者先 闭合伤口 。
5、异物残留体内时勿拔出 ,将异物包扎固定好,避免移位或意外脱落。
6、包扎伤口时,避免在伤口、炎症、骨突处及受压部位 打结。
7、包扎禁用于可疑厌氧菌感染者。
8、孕妇及腹水的患者忌胸部包扎。(P402)
9、包扎方法包括: 绷带包扎法、 三角巾包扎法、 多头带包扎法、胸腹带包扎法 。(P403)
10、绷带包扎法适用于 头部和四肢、胸、腹伤口 ,三角巾包扎法适用于 全身各部位伤口 ,多头带包扎法、胸腹带包扎法适用于 胸腹部较大伤口和四肢的包扎 。(P403)
三、固定(P404)
1、患者有伤口和出血时,应先止血包扎后固定 ;有休克时,应同时进行抗休克治疗 。
2、疑颈椎损伤时,保持颈部中立位,上颈托固定,并在颈旁两侧放沙袋固定 。
3、遇开放性骨折时,不可以将刺出的骨端送入伤口,以免造成感染。
4、固定的夹板长度应超过骨折的上下两个关节 ,夹板不可以直接接触皮肤,内应 加衬
垫 。 指(趾)端 外露,便于观察血运情况。
5、肢体固定后予 适当抬高 ,以利于血液循环。
6、夹板固定牢固,松紧适宜,以固定带可上下移动1cm为宜。
7、如包扎固定远端末梢苍白、发冷、麻木、疼痛、浮肿等应松开重新固定。
8、固定时除固定骨折部位上、下端外,还应固定 上、下关节 ,防止受伤部位移动。(P404)
9、脊柱骨折的患者应卧于 硬板床上 。(P405)
四、搬运
1、 心脏停搏、窒息、大出血休克 未施行生命支持者不宜搬运。
2、 多发性创伤紧急处置后 生命体征不稳定者不宜长途搬运。
3、疑有颈椎损伤,应先用 颈托固定 ,再使用 脊柱板 搬运;疑有脊椎损伤患者应使用脊柱板或硬板床 搬运。
4、 伤情 不明时,尽量不要搬动患者。
5、病情危重患者转运前应先通知 接收医院和科室做好准备 。(P405)
6、休克患者取去枕平卧位或中凹卧位,头偏一侧 ;咯血患者取 患侧卧位 ,必要时予以负压吸引;昏迷患者或有窒息危险者取 侧卧位或平卧位,头偏一侧 ,以防误吸或窒息。
7、脊柱损伤患者,遵从“轴线”搬运原则,3人以上同时统一操作,专人保护损伤部位,保持患者身体直线 ,防止移位、扭曲和震动。
8、四肢外伤出血患者,将出血部位置于心脏水平以上;头面部出血者,如无休克症状,取 半坐卧位或坐位 。
9、使用四轮担架上下坡时,患者头部在高处 。(P406)
10、胸部创伤者不宜采用 背负法 。(P407)
11、双人担架时,患者头部 朝向后者 ,便于病情观察,保持患者水平状态。(P407)
第三节:洗胃术
一、插胃管洗胃
1、腐蚀性毒物 、强酸 和强碱类毒物 中毒,肝硬化伴有食管静脉曲张 、近期有上消化道出血 及胃穿孔 患者禁洗胃。
2、患者取 左侧卧位 ,洗胃时应先 吸出胃内容物再灌入洗胃液 ,每次灌入300-500ML ,总量一般为2-10L,洗至 流出液体澄清无异味 为止。
3、昏迷患者洗胃时要防止误吸 ,呕吐时先暂停洗胃 ,并将头偏向一侧 ,保持呼吸道通畅。
4、经口中毒后 4-6H 洗胃效果最好,超过6H仍要洗胃。
5、密切观察洗胃液的 出入量平衡 、患者是否出现 腹胀 、 腹痛 等情况。
6、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 洗胃液的名称及量 , 呕吐物的颜色、气味、量 ,患者的主诉 。
7、弱酸性物质中毒:用牛奶、蛋清水、镁乳 洗胃。
8、弱碱性物质中毒:用5%醋酸、白醋、蛋清水、牛奶 洗胃
9、氰化物中毒:3%过氧化氢液引吐后用1:15000-1:20000高锰酸钾液 洗胃。
10、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用1:15000-1:20000高锰酸钾液洗胃,用硫酸钠导泻 。
11、敌敌畏中毒:用2%-4%碳酸氢钠、1%盐水、1:15000-1:20000高锰酸钾液 洗胃。
12、灭害灵(DDT)中毒:用生理盐水洗胃,50%硫酸镁导泻 。
13、灭鼠药(磷化锌)中毒:用1:15000-1:20000高锰酸钾液洗胃,0.1%硫酸铜液 洗胃。(P408)
14、洗胃的目的为解毒和减轻胃粘膜水肿。
15、洗胃液的温度为 25-38℃。
16、左侧 卧位可以减轻胃内容物排入十二指肠,减少毒物进入肠道
17、漏斗胃管洗胃时,抬高灌洗袋于高于患者胃平面30-50CM, 吸引器负压保持在 100mmHg(13.3kPa)左右 。
18、如为幽门梗阻者洗胃,宜在饭后4-6H 或空腹 洗胃
19、洗胃过程中遇阻塞、疼痛、出血或休克症状应停止洗胃查找原因并处理 。
20、服毒者洗胃完毕按医嘱保留胃管 24H ,必要时反复、间断洗胃。(P409)
二、催吐
1、口服中毒的患者神志清醒 ,可以通过催吐法 使其排出胃内有毒的物质,催吐可以加强洗胃的效果。
2、机械性刺激催吐:用手指、筷子或压舌板刺激咽后壁或舌根处,诱发呕吐。如不易呕吐时,可令其先喝温开水或温盐水200-300ML,再次催吐,如此反复,至患者呕吐的液体为清澈无异味 时,可停止催吐。
3、药物催吐:可选用吐根碱、阿扑吗啡 等药物进行催吐。
4、 昏迷、惊厥、无呕吐反射、处于休克状态或摄入腐蚀性毒物的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及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的患者 禁止催吐,孕妇慎用。(P410)
三、包扎
1、活性炭吸附可用于各种药物如有机磷农药、除草剂、菊酯类杀虫剂、乙醇或甲醇等中毒,但对氰化物 、铁及其他金属离子 中毒无效。
2、活性炭混悬液要现配现用 ,不宜过浓或过稀,在患者服毒后1H 内解毒效果最为明显,需保留4-6H 后再抽出。(P411)
3、患者有胃肠出血 、胃肠穿孔 的病理情况,近期手术史 或 服用药物 增加发生胃肠出血或穿孔危险的情况应慎用活性炭。
4、活性炭吸附的目的为减少胃内毒物吸收 。(P412)
四、导泻
1、常用的导泻剂有20%甘露醇 和25%硫酸镁 。
2、口服20%甘露醇100-250ML 或25%硫酸镁20-30ML ,昏迷者由胃管注入,同时予500-1000ML 温开水口服或围观注入。
3、25%硫酸镁 不可用于昏迷患者或中枢神经系统毒性药物中毒患者,因为镁离子大量吸收和在体内蓄积,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4、导泻可使大量体液进入肠腔,导致循环血容量减少,引起血压和中心静脉压降低,影响重要器官的血供,可引起虚脱、电解质紊乱进一步加重,多脏器功能损伤 等。(P413)
第四节:心肺复苏
一、成人心肺复苏
1、检查脉搏时间不超过10S ,对成人检查颈动脉 ;对儿童检查颈动脉和股动脉 ;对婴儿检查肱动脉 。
2、开始胸外按压30 次,用力、快速地进行按压,每分钟至少100 次,成人按压幅度为至少5CM,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
3、胸外按压后,采用仰头提颌 或推举下颌法 开放气道。
4、开放气道后,给予2 次人工呼吸,每次吹气时间大于1 S,以使患者胸部起伏。成人没5-6 S给予1次人工呼吸,婴儿或儿童没3-5 S给予1次人工呼吸。
5、替换按压时间控制在5S内,尽量缩短中断按压时间,操作开始后每2 分钟或5 个循环周期后,应重新评估患者心跳、呼吸情况。有呼吸、无大动脉搏动,予心脏按压 ;无呼吸、有大动脉搏动,予人工呼吸 ;有呼吸、有大动脉搏动,准备后送 ;效果不佳者,应持续心肺复苏直到救护增援人员、自动体外除颤机到达或患者恢复呼吸和意识为止。
6、尽早电击除颤,发现室颤到实施电击除颤的时间应控制在3 分钟内,心脏除颤结束立即胸外心脏按压 。
7、有效复苏的体征:意识恢复 、瞳孔由大变小 、面色(口唇)红润 、大动脉搏动恢复 、恢复自主呼吸 。
8、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完成。
二、新生儿心肺复苏
1、新生儿窒息复苏台温度为32-34℃。
2、出生后立即用几秒钟的时间快速评估4项指标:是否足月、羊水是否清澈、有无呼吸或哭声、肌张力情况 。4项中有一项为“否”,则进行初步复苏。
3、新生儿取仰卧并轻度仰伸位,保持其呼吸道通畅,用吸耳球洗净口、鼻分泌物,先口腔后鼻腔。人工吸痰管限制吸管的深度(千克体重+6 )和吸引时间(<10S ),吸引器的负压80-120mmHg 。
4、用手拍打或用手指轻弹新生儿的足底 或摩擦背部 2次,以诱发自主呼吸。
5、如诱发呼吸无效,用气囊面罩正压通气(有呼吸暂停或心率<100次/分钟,挤压呼吸囊的压力适中,首次压力为30-40 mmHg;以后压力为20-30 mmHg,频率40-60次/分钟,胸外按压时为30次/分钟。供氧气5L/分钟):通气15-30S后测心率,如心率<60/分钟,或出生后无呼吸和心跳,者行胸外按压。胸外按压和正压通气的比例为 3:1 ,即90次/分钟按压和30次/分钟呼吸。持续按压直到心率﹥100次/分钟。
6、气囊面罩正压通气后,如心率﹤60 次/分钟,或需﹥2 分钟气囊面罩正压通气,或出生后无呼吸和心跳,或羊水3度浑浊无活力者,协助医生气管插管,正压通气,喉镜早产儿0 号,足月儿1 号。
7、新生儿给药途径有:脐静脉 、气管内滴注 及末梢静脉注射 。 脐静脉 是静脉注射的最佳途径。
8、复苏完成每个步骤(约30S)均需要进行复苏效果评价,主要基于3个体征:呼吸、心率、肤色(或皮氧饱和度) 。
9、复苏后监护与护理包括:体温管理 、生命体征监测 、早期发现并治疗并发症 、预防低血糖和感染 等。
10、新生儿5min Apgar评分达7 分以上,有效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及并发症。
11、有活力指规则呼吸 或哭声响亮 、肌张力好 、心率﹥100次/分钟 ,以上3项有一项不好者为无活力。
12、新生儿复苏流程:恶化顺序为肤色→呼吸→肌张力→反射→心率;有效顺序为心率→反射→肤色→呼吸→肌张力。肌张力回复越快,预后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