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书法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总支、直属支部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高校廉政文化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及《2015年常州纺院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实施意见》的精神,决定在全校征集以反腐倡廉“遵法·崇廉·明德”为主题的软笔与硬笔书法、摄影作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遵法·崇廉·明德” 二、活动时间:2015年10月26日—11月26日 三、参赛作品及作品要求:
1、廉政硬笔与软笔书法作品:纸张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不用装裱。廉政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不用装裱。(见附件1) 。
2、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按要求填写《廉政软硬笔书法摄影作品报送一览表》(见附件2) 。
3、创作时间应为党的十八大后创作的书法摄影作品,已公开发表的应注明。作品为原创,严禁抄袭。
四、奖项:设软笔书法类、硬笔书法类、摄影类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 五、本次活动由服装系党总支承办。书法、摄影作品报送地点:8号楼3楼,服装系8317办公室。联系人:黄永利,联系电话:[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作品报送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下午5点 七、作品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创作时间 附件1:《作品要求》
附件2:《廉政软硬笔摄影作品报送一览表》
中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1:
作品要求
一、书法类作品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不用装裱。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
二、摄影类作品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不用装裱。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
附件2:
廉政软硬笔摄影作品报送一览表
报送部门(盖章):
汇总说明:1、请各系(院)以总支为单位由专人统一报送承办单位服装系联系人处;
2、汇总表中老师和学生作品分类登记,作品分类报送; 3、汇总表和作品一起报送。
关于开展廉政书法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总支、直属支部及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高校廉政文化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及《2015年常州纺院第九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实施意见》的精神,决定在全校征集以反腐倡廉“遵法·崇廉·明德”为主题的软笔与硬笔书法、摄影作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遵法·崇廉·明德” 二、活动时间:2015年10月26日—11月26日 三、参赛作品及作品要求:
1、廉政硬笔与软笔书法作品:纸张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不用装裱。廉政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不用装裱。(见附件1) 。
2、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按要求填写《廉政软硬笔书法摄影作品报送一览表》(见附件2) 。
3、创作时间应为党的十八大后创作的书法摄影作品,已公开发表的应注明。作品为原创,严禁抄袭。
四、奖项:设软笔书法类、硬笔书法类、摄影类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 五、本次活动由服装系党总支承办。书法、摄影作品报送地点:8号楼3楼,服装系8317办公室。联系人:黄永利,联系电话:[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作品报送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下午5点 七、作品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创作时间 附件1:《作品要求》
附件2:《廉政软硬笔摄影作品报送一览表》
中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1:
作品要求
一、书法类作品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不用装裱。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
二、摄影类作品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不用装裱。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
附件2:
廉政软硬笔摄影作品报送一览表
报送部门(盖章):
汇总说明:1、请各系(院)以总支为单位由专人统一报送承办单位服装系联系人处;
2、汇总表中老师和学生作品分类登记,作品分类报送; 3、汇总表和作品一起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