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农药、种子、
化肥项目招标公告
新政采招【2009】28号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就新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农药、种子、化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农药、种子、化肥
二、项目编号:新政采招【2009】28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一标段: 农药7.7万公斤
二标段: 种子(购优质花生、芝麻、油菜种子15.88万公斤)
三标段: 化肥(优质硫酸钾型三元复合肥,符合国标,N:P:K含量为15:15:15,总含量≥45.0%,1300吨)
注:以上三个标段均需提供相关技术指导,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货物采购清单。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一标段: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所投产品必须有农药“三证”等;二标段: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或有自育审定品种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所供品种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田间检验合格证》,如果是保护品种,对保护(专营、专控)品种,必须有保护权(专营权、专控权)所有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三标段: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有肥料登记证;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年检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
4、生产企业及代理商经营资格、资质等证件齐全。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措施。
(注:以上2-3项各种证件开标时均验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4月17日至5月6日(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中心(新蔡县周潢路南段路东);
3、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5月7日10:00前。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5月7日10 :00整。
地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投标。
八、联系方式:
耿 女 士 [1**********]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第三章 投标方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 “采购方”系指新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2 “招标方”系指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4 “货物”系指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方提供的货物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须承担的运送货物、装卸货物、技术服务等。
2. 6 “投标有效期”系指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
2.7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3.投标方要求
3.1 投标方资质要求: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2 一标段: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所投产品必须有农药“三证”等;二标段: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或有自育审定品种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所供品种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田间检验合格证》,如果是保护品种,对保护(专营、专控)品种,必须有保护权(专营权、专控权)所有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三标段: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有肥料登记证;
3.1.3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
3.1.4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
3. 2 投标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 3 投标方应遵守行业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招标规定。
B 投标费用与投标保证金
4.投标费用和投标保证金要求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2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3 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缴纳,投标时应出示保证金缴纳凭证。
户 名: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蔡县振兴路支行
账 号:1000 8843 1350 0100 01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09年5月6日
4.4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6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有明显违犯经济法规和招标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6.1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6.2 投标方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方、招标方或者其他投标方合法权益的;
4.6.3 投标方以向采购方、招标方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4.6.4 提交投标保证金后不参加投标的;
4.6.5 无事实根据攻击、诋毁其他投标方的;
4.6.6 中标的投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未与采购方单位签订合同受到采购方投诉的;
4.6.7 其它违犯经济法规和招标规定的行为。
C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用于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投标程序和合同(草案)等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构成:
5.1 招标公告
5.2 招标项目资料表
5.3 投标方须知
5.4 技术参数及需求
5.5 投标文件格式
5.6 合同(草案)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 1 招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并将满足以下要求:
6.1.1 招标方将向所有投标方提供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额外信息,并将保证不对其他投标商造成歧视。
6.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做出,并在此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方。如有必要的话,将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6.1.3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到招标方。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日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方均有约束力。
6.3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方回电(函)确认。
D 投标文件的编写
7.要求
7. 1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7. 2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招标方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 1 投标书、报价一览表、投标货物技术参数一览表、售后服务计划、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法人代表授权书。
8. 2 投标资格的其它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以及投标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资料。
8. 3 投标货物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文件,以及投标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资料。
8. 4 投标保证金 元。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清单”。
9.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附件1),报价一览表(附件2),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一览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性能描述、生产厂家、数量和价格(附件3)等。
10.投标报价要求
10.1 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原价、运输装卸费、技术服务费、税收、中标服务费等所有价款。
10.2 投标报价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项目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货物只能有一种报价,招标方不接受多种方案和报价的投标。
10.3 投标必须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在开标后不得修改。
11.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11.1 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1.1 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11.1.2 投标方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其它有关技术服务义务的证明文件。
11. 2 投标方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12.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2.1 投标方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在货物报价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
12.3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应提供:
12.3.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12.3.2 投标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
12.3.3 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投标方必须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值。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13.2 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方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方,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有效。
14. 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投标方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打印并由其法人代表或正式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3 除投标方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招标文件不许涂抹或改写。 14.4 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E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并在密封处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和副本并加盖公章。
15.2 每一密封文件袋封口处注明“于2009年5月7日10:00前不准启封”
的字样。
15.3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于一个小信封内,
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报价一览表字样,并加盖公章。然后粘贴
到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上。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之间有
差异,以投标文件报价为准,投标人应接受评标所进行的修正,并承担一切不利
于投标人的责任。
15.4 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或者密封
有瑕疵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15.5 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6.1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方。
16.2 招标方将拒绝接受在招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F 开标和评标
17.开标
17.1 招标方将按“招标项目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在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开标,投标方须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
17.2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和监督方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
认,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并做唱标记录。
17. 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17.3.1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17.3.2 开标会开始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7.3.3 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印章;委托代理人签署而未附法人代表签署授权证明和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
17.3.4 未按格式填写,文件内容不全或用铅笔填写的;
17.3.5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
权。
18.评标委员会
18.1 招标方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相关专业
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方代表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
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8.2 评标期间,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等候质疑。
19.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9.1 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是
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19.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
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资质、授权、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等资格,如果
确定投标方无资格或能力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其投标将被拒绝。
19.3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
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
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
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条件,或限制了招标方和采购方的权利及投标方的义务的规
定,而纠正这些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9.3.1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9.3.2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9.3.3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
文件的要求;
19.3.4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9.3.5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19.4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
证据。
19.5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或重大偏离和保留的投
标,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
性响应的投标。
19.6 评标委员会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不一致或
不规则的地方。
19.7 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允许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
件进行核实、修正,检查是否有算术、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改投标中不构成
重大偏离的、微小的、不规则的地方。修改错误的原则是:
19.7.1 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金
额为准。
19.7.2 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单价
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以标书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9.7.3 若投标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0. 评标原则和评标程序
20.1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公正、平等地对
待所有投标方。
20.2 评标程序
(一)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质
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包括技术标准、交货期、售后服务承诺等),
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 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有权
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
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回答文
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三)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
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21. 评标办法
21.1 本次项目评标按《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
21.2 评委会按照《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方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候
选供应商。
22.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
2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
2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保密及其它事项
23.1 投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中有
关项目分别进行评比。
23.2 评标前后根据需要可安排采购方、投标方作技术交流。评标委员会
将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投标方进行询问,请各投标方予以答复。重要或
复杂问题回答后,须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回
答文件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
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3.4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
意见。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
扩散到评标人员之外。
23.5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G 授予合同
24.定标原则
24.1 根据有效投标原则,根据各投标方所投货物在质量和服务满足采购
方需求的情况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24.2 待采购方确定中标供应商后,评标结果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
告。
25.中标通知
25.1 中标供应商在交纳中标服务费后,由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其
发放《中标通知书》。
25.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及其他
采购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货物清单及配臵”中规定的货物数量予以
少量增加或减少,增加或减少的幅度不大于中标金额的10%,但采购方必须报请
新蔡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27.2 本次招标由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27.3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
的依据。
27.4 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8. 履约保证金
28.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方因中标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
损失。
28.2 由采购方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
一标段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
二标段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
三标段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
28.3 中标方在完成合同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将在五日内
全额无息退还。
29.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方将按照“招标项目资料表”中的规定向中标方收
取中标服务费。
H 质疑与投诉
30.质疑与投诉要求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首先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30.1 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陈述质疑的事实与理由;
30.2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
30.3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自购买招标文件(或收到补充文件)之日起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开标后不再接受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30.4 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自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0.5 对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应自招标人书面或口头等形式通知中标
结果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内容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
复的,投标人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
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第四章 技术参数与要求
一标段:农药
二标段:种子
三标段:化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 标 书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招标编号:新政采招【2009】28号的招标公告,签字代
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 (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1)报价一览表
(2)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一览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资格证明文件 份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投标产品代理授权书
(7)制造厂(商)的项目授权书
(8)金额为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 元
大写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投标方将履行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
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的不明及误解
的权利;
4.投标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个工作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或有标书中规定的违规行为,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
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收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方名称(公章):
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 价 一 览 表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新政采招【2009】28号 单位: 元
投标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3:
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一览表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新政采招【2009】28号 单位: 元
投标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格 式)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贵方2009年招标编号:新政采招【2009】 号招标公告,
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 由 工商局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一份。
2. 制造商(厂)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产品授权代理证。 … …
本签字代表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和地址: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公章): 名称: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 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6:
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格 式)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注册地址名称)的(投标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商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新政采招【2009】 号、(项目名称)的投标、合同洽谈及合同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义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本授权不得转让(移)。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 (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制造厂(商)授权书
(格 式)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为设在 (制造厂商地址)的制造/生产 (货物名称)的 (生产厂家名称),在此以制造厂家的名义授权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和地址)用我厂制造的上述物品就贵方【2009】 号招标公告递交投标书,并进行后续的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投标而提交的本公司生产的物品,承担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更换责任。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家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合 同
(草 案)
供方:
需方:新蔡县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新政采招【2009】 号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并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 货物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及金额(见附表)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无故不履行合同的不予退还。
二、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 日内,供方负责将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现货交付需方指定地点验收,货物运送及其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需方依据供方的投标文件和合同验收。需方验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验收(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四、交货时供方将货物全部备齐由采购方验收。 五、付款方式:见《招标项目资料表》。
六、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和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供方对货物提供质保期(注:厂方或供方承诺的),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质保期满后,由双方商
定事宜。
七、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价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物总价款的30%违约金。
供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和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向需方偿付货物总值的30%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价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供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非因需方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货物的质量问题,不能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相关费用的,需方有权拒付质量保证金。
需方超过约定付款期限五个工作日,不能按约定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价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八、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有关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鉴定费用按责任归属承担。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供需双方签订后,经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公章,报新蔡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后开始生效。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新蔡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农药、种子、
化肥项目招标公告
新政采招【2009】28号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就新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农药、种子、化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农药、种子、化肥
二、项目编号:新政采招【2009】28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一标段: 农药7.7万公斤
二标段: 种子(购优质花生、芝麻、油菜种子15.88万公斤)
三标段: 化肥(优质硫酸钾型三元复合肥,符合国标,N:P:K含量为15:15:15,总含量≥45.0%,1300吨)
注:以上三个标段均需提供相关技术指导,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货物采购清单。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一标段: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所投产品必须有农药“三证”等;二标段: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或有自育审定品种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所供品种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田间检验合格证》,如果是保护品种,对保护(专营、专控)品种,必须有保护权(专营权、专控权)所有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三标段: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有肥料登记证;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年检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
4、生产企业及代理商经营资格、资质等证件齐全。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措施。
(注:以上2-3项各种证件开标时均验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4月17日至5月6日(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中心(新蔡县周潢路南段路东);
3、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5月7日10:00前。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5月7日10 :00整。
地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投标。
八、联系方式:
耿 女 士 [1**********]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第三章 投标方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 “采购方”系指新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2 “招标方”系指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 “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4 “货物”系指投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方提供的货物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须承担的运送货物、装卸货物、技术服务等。
2. 6 “投标有效期”系指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
2.7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3.投标方要求
3.1 投标方资质要求: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2 一标段: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所投产品必须有农药“三证”等;二标段: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或有自育审定品种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所供品种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田间检验合格证》,如果是保护品种,对保护(专营、专控)品种,必须有保护权(专营权、专控权)所有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三标段: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有肥料登记证;
3.1.3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
3.1.4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
3. 2 投标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 3 投标方应遵守行业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招标规定。
B 投标费用与投标保证金
4.投标费用和投标保证金要求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2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3 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缴纳,投标时应出示保证金缴纳凭证。
户 名: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蔡县振兴路支行
账 号:1000 8843 1350 0100 01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09年5月6日
4.4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6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有明显违犯经济法规和招标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6.1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6.2 投标方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方、招标方或者其他投标方合法权益的;
4.6.3 投标方以向采购方、招标方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4.6.4 提交投标保证金后不参加投标的;
4.6.5 无事实根据攻击、诋毁其他投标方的;
4.6.6 中标的投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未与采购方单位签订合同受到采购方投诉的;
4.6.7 其它违犯经济法规和招标规定的行为。
C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用于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投标程序和合同(草案)等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构成:
5.1 招标公告
5.2 招标项目资料表
5.3 投标方须知
5.4 技术参数及需求
5.5 投标文件格式
5.6 合同(草案)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 1 招标方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并将满足以下要求:
6.1.1 招标方将向所有投标方提供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额外信息,并将保证不对其他投标商造成歧视。
6.1.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做出,并在此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方。如有必要的话,将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6.1.3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到招标方。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日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方均有约束力。
6.3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方回电(函)确认。
D 投标文件的编写
7.要求
7. 1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7. 2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招标方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 1 投标书、报价一览表、投标货物技术参数一览表、售后服务计划、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法人代表授权书。
8. 2 投标资格的其它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以及投标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资料。
8. 3 投标货物生产厂商的授权证明文件,以及投标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资料。
8. 4 投标保证金 元。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清单”。
9.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附件1),报价一览表(附件2),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一览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性能描述、生产厂家、数量和价格(附件3)等。
10.投标报价要求
10.1 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原价、运输装卸费、技术服务费、税收、中标服务费等所有价款。
10.2 投标报价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项目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货物只能有一种报价,招标方不接受多种方案和报价的投标。
10.3 投标必须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在开标后不得修改。
11.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11.1 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1.1 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11.1.2 投标方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其它有关技术服务义务的证明文件。
11. 2 投标方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12.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12.1 投标方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在货物报价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合格出厂证明。
12.3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应提供:
12.3.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12.3.2 投标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
12.3.3 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投标方必须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值。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13.2 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方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方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方,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有效。
14. 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投标方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打印并由其法人代表或正式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3 除投标方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外,招标文件不许涂抹或改写。 14.4 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E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并在密封处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和副本并加盖公章。
15.2 每一密封文件袋封口处注明“于2009年5月7日10:00前不准启封”
的字样。
15.3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于一个小信封内,
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报价一览表字样,并加盖公章。然后粘贴
到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上。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之间有
差异,以投标文件报价为准,投标人应接受评标所进行的修正,并承担一切不利
于投标人的责任。
15.4 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或者密封
有瑕疵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15.5 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6.1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方。
16.2 招标方将拒绝接受在招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F 开标和评标
17.开标
17.1 招标方将按“招标项目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在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开标,投标方须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
17.2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和监督方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
认,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并做唱标记录。
17. 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17.3.1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17.3.2 开标会开始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7.3.3 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印章;委托代理人签署而未附法人代表签署授权证明和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
17.3.4 未按格式填写,文件内容不全或用铅笔填写的;
17.3.5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
权。
18.评标委员会
18.1 招标方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相关专业
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方代表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
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8.2 评标期间,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等候质疑。
19.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9.1 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是
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19.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
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资质、授权、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等资格,如果
确定投标方无资格或能力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其投标将被拒绝。
19.3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
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
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
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条件,或限制了招标方和采购方的权利及投标方的义务的规
定,而纠正这些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9.3.1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9.3.2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9.3.3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
文件的要求;
19.3.4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9.3.5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19.4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
证据。
19.5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或重大偏离和保留的投
标,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
性响应的投标。
19.6 评标委员会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不一致或
不规则的地方。
19.7 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允许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
件进行核实、修正,检查是否有算术、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改投标中不构成
重大偏离的、微小的、不规则的地方。修改错误的原则是:
19.7.1 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金
额为准。
19.7.2 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单价
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以标书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9.7.3 若投标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0. 评标原则和评标程序
20.1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公正、平等地对
待所有投标方。
20.2 评标程序
(一)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质
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包括技术标准、交货期、售后服务承诺等),
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 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有权
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方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
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回答文
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三)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
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21. 评标办法
21.1 本次项目评标按《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
21.2 评委会按照《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方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候
选供应商。
22.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
2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的;
2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保密及其它事项
23.1 投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中有
关项目分别进行评比。
23.2 评标前后根据需要可安排采购方、投标方作技术交流。评标委员会
将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投标方进行询问,请各投标方予以答复。重要或
复杂问题回答后,须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回
答文件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
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3.4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
意见。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
扩散到评标人员之外。
23.5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G 授予合同
24.定标原则
24.1 根据有效投标原则,根据各投标方所投货物在质量和服务满足采购
方需求的情况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24.2 待采购方确定中标供应商后,评标结果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
告。
25.中标通知
25.1 中标供应商在交纳中标服务费后,由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其
发放《中标通知书》。
25.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及其他
采购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货物清单及配臵”中规定的货物数量予以
少量增加或减少,增加或减少的幅度不大于中标金额的10%,但采购方必须报请
新蔡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
27.2 本次招标由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27.3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
的依据。
27.4 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8. 履约保证金
28.1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方因中标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
损失。
28.2 由采购方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
一标段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
二标段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
三标段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
28.3 中标方在完成合同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将在五日内
全额无息退还。
29.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方将按照“招标项目资料表”中的规定向中标方收
取中标服务费。
H 质疑与投诉
30.质疑与投诉要求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首先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30.1 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陈述质疑的事实与理由;
30.2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
30.3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自购买招标文件(或收到补充文件)之日起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开标后不再接受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30.4 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自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0.5 对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应自招标人书面或口头等形式通知中标
结果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内容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
复的,投标人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
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第四章 技术参数与要求
一标段:农药
二标段:种子
三标段:化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 标 书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招标编号:新政采招【2009】28号的招标公告,签字代
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 (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1)报价一览表
(2)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一览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资格证明文件 份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投标产品代理授权书
(7)制造厂(商)的项目授权书
(8)金额为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 元
大写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投标方将履行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
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的不明及误解
的权利;
4.投标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个工作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或有标书中规定的违规行为,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
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收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方名称(公章):
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 价 一 览 表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新政采招【2009】28号 单位: 元
投标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3:
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一览表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新政采招【2009】28号 单位: 元
投标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格 式)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贵方2009年招标编号:新政采招【2009】 号招标公告,
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 由 工商局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一份。
2. 制造商(厂)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产品授权代理证。 … …
本签字代表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和地址: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公章): 名称: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 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6:
法人代表人授权书
(格 式)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注册地址名称)的(投标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商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新政采招【2009】 号、(项目名称)的投标、合同洽谈及合同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义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本授权不得转让(移)。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 (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制造厂(商)授权书
(格 式)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为设在 (制造厂商地址)的制造/生产 (货物名称)的 (生产厂家名称),在此以制造厂家的名义授权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和地址)用我厂制造的上述物品就贵方【2009】 号招标公告递交投标书,并进行后续的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投标而提交的本公司生产的物品,承担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更换责任。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家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合 同
(草 案)
供方:
需方:新蔡县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新政采招【2009】 号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并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 货物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及金额(见附表)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无故不履行合同的不予退还。
二、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 日内,供方负责将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现货交付需方指定地点验收,货物运送及其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需方依据供方的投标文件和合同验收。需方验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验收(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四、交货时供方将货物全部备齐由采购方验收。 五、付款方式:见《招标项目资料表》。
六、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和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供方对货物提供质保期(注:厂方或供方承诺的),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质保期满后,由双方商
定事宜。
七、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价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物总价款的30%违约金。
供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和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向需方偿付货物总值的30%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价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供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非因需方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货物的质量问题,不能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相关费用的,需方有权拒付质量保证金。
需方超过约定付款期限五个工作日,不能按约定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价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八、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有关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鉴定费用按责任归属承担。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供需双方签订后,经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公章,报新蔡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后开始生效。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
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新蔡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