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道建设实施方案

XXX绿道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XX绿道建设总体规划》,有效整合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惠及民生的修水绿道网,优化提升全县人居环境,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市、县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绿道建设的意义

绿道建设可以有效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巩固和完善生态安全格局,改善城市印象,提升城市品位,还可以为城乡居民慢跑、散步、骑车等活动提供绿色开敞空间,改善城市和农村人居环境,直接带动旅游、运动、休闲、餐饮、商贸等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民生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

二、绿道建设的总体目标

按照《XXX城市总体规划》和《XXX绿道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遵照“一年起步,三年基本建成,五年完善提高”的要求,营造结构合理、衔接有序、连通便捷的绿道网络。将修水绿道建设成民心路、文化路、旅游路、生态路、健身路、致富路。绿道建设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为城区北城区、南城区、良塘区区域绿道建设;二期工程建

设为城区绿道联接和完善;三期工程主要连接县城周边乡镇,并逐步扩展到全部乡镇。用4至5年的时间,建设总长约200公里绿色生态长廊,覆盖县城主城区及周边8个乡镇的绿道网络,计划总投资8亿元。其中,一期工程约20公里,总投资约0.4亿元,2014年建成。

三、绿道建设原则

按照建设省级文明城、省级生态宜居城、省级森林城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市容环境提升整治,大幅度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遵循生态、绿色、环保的理念,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原有的便道系统,少搞大开大挖;用生态绿地花园取代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尊重自然、因形就势、逢树绕路、遇水搭桥,充分利用水边、田边、山边这些在城市规划中不起眼的“边角料”,少占用农田;将我县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城乡一体化建设、全民健身、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工程、植树造林等统筹考虑,有机整合修水旅游资源,充分体现特色古文化、红色文化等地方特色。绿道建设要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升相结合,与低碳城市、生态城市、宜居城市建设相结合,与生态保护、污染治理、交通建设相结合,与绿色建筑、节能环保、资源利用相结合,与提升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相结合。

四、绿道建设时序安排

全县绿道建设共分三个阶段,全部工程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具体建设时序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完成我县绿道建设总体规划,完成绿道一期工程,全长约20公里,设置综合服务点5个,次级服务点8个。主要建设连接沿江路带状公园、五杰广场、黄庭坚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马家洲公园、杨树潭公园、秀水大道带状公园、大洋洲公园、良塘市民服务中心组团等绿道。先启动城北区各主要景点路段作为示范,让市民对绿道有一个直观的认识和感受,为整个绿道建设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完成绿道二期工程,全长约60公里,设置综合服务点9个,次级服务点15个。主要建设连接县城规划区周边乡镇等区域绿道。

第三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完成绿道三期工程,全长约100公里,设置综合服务点15个,次级服务点28个。主要建设连接我县周边县市绿道,并与县城主城区的绿道进行衔接互通,形成特色鲜明、生态良好、功能完善的修水绿道。

五、绿道建设的组织保障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保障

成立修水绿道建设领导小组,吴玮同志任组长,梅勇、卢海明、樊敏事、冷志新、万华林同志任副组长,梅勇同志具体负责绿道网建设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冷志新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并聘请部分专家顾问,负责绿道网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均要担负起协助县相关部门开展绿道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职责。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绿道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

2、县政府办、县监察局负责绿道规划建设的行政监察工作。

3、县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协调绿道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绿道规划建设资金。

5、县城乡建设局为全县绿道建设工作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绿道总体规划和绿道建设项目规划并协调、督促县城绿道建设工作。

6、县创建办负责全县绿道建设的督查、协调工作。

7、县交通局、公路分局、水利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决绿道建设经过公路、桥梁、堤坝等遇到的相关问题。

8、县旅游局、林业局分别负责协调将绿道与沿线文化、旅游、景观节点结合,促进绿道沿线景观建设。

9、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自身职责负责解决绿道建设在城区遇到的相关问题。

10、各乡镇(管委会)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绿道建设实施工作。

11、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完成自身承担的绿道建设任务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成立绿道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协调辖区内或职责内绿道建设,负责绿道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还建、筹集建设资金等工作,确保辖区绿道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绿道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求

(一)规划设计要求

参考借鉴外省绿道建设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科学规划精心设计,遵循“生态化、本土化、多功能化、人性化”设计理念,按照有利于市民、游客观景,有利于安全,有利于

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要求,在规划设计上,既要充分体现修水的特点、特色,体现修水人民群众的需求,还要综合考虑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规划设计要与全县整体规划衔接,与城区各个景区、景点的总体规划、道路规划衔接,与现有道路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衔接,与现有的景区建设衔接。尽量少占耕地、少兴土木,多借用人行道和荒路,现行的快车道尽可能不借道。沿线各服务点建设应充分考虑旅游元素,体现旅游综合服务功能。

(二)建设要求

除建设必要的辅助设施外,禁止改变绿化缓冲区内的地形地貌、植物群落、水体、土壤等自然要素。尽可能保持自行车线路的连续性。起步区示范段要打造成独具修水特色的“样板绿道”,要闪亮登场,一炮打响。优先考虑选用易于施工建设和便于后期维护管理的本土材料和本地树种,注重历史文化风貌的传承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工程监理和督查,严把工程质量关,组织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切实抓好安全施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三)管理要求

研究制定XXX绿道管理办法,积极探索绿道运营和维护的长效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格

局。鼓励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开展绿道管理运营咨询、建议、监督等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绿道管理,定期对慢行道、标识系统、解读系统、服务系统、基础设施等绿道设施进行专项检查与安全维护,确保绿道正常使用。

(四)考核要求

县绿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主城区绿道具体建设任务的分解、年度实施计划和建设路线图的拟制,下达各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绿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未按工作计划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按照问责工作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相关任务进展情况,建立工作进度台帐,指定联络员负责材料报送、信息交流和相关联络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动态工作研究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报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绿道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

七、绿道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

(一)土地使用政策

绿道建设坚持原生态、原产权、原民居、原民俗的原则,

尽可能少征地、少租地、少拆迁。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国土局协调解决绿道建设的用地问题。确有必要的,可与相关单位和个人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尽可能利用已有的城市林荫道、滨河堤岸等,通过沿线的环境整治、植树绿化等提升手段建设绿道。充分利用已有的场地、设施和建筑进行适当改造,作为绿道综合服务设施,在强化系统的衔接和标准的统一的同时,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共用共享。

(二)投融资政策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拟采取政府投资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进行融资。除将绿道建设列入每年的城建计划,由县本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外,缺口资金采取以下办法进行融资:①积极向上争取省旅游专项资金,省、市政府城建资金;②林业、园林、体育、交通、水利等部门积极向上对口争取专项资金,集中用于绿道建设;③采取BT模式吸引开发商投资建设;④通过转让广场、公园命名权、绿道命名权和服务设施承租权鼓励社会资金进入;⑤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助资金、认建、认养绿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凡是对绿道建设捐助资金或认建、认养绿道的,都可在相应绿道路段进行企业的宣传。

(三)管理运营政策

由县旅游局组建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公司,对绿道的日常运行进行管理和维护。为保障绿道的健康运营,应加强对经营机构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审批政策

绿道建设工作任务重、时间短、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部门联动,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土地使用、工程招标采购、财政资金安排、施工建设许可,管理维护等方面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实行联审联批、限时办结。

二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XXX绿道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XX绿道建设总体规划》,有效整合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打造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惠及民生的修水绿道网,优化提升全县人居环境,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市、县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绿道建设的意义

绿道建设可以有效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巩固和完善生态安全格局,改善城市印象,提升城市品位,还可以为城乡居民慢跑、散步、骑车等活动提供绿色开敞空间,改善城市和农村人居环境,直接带动旅游、运动、休闲、餐饮、商贸等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民生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

二、绿道建设的总体目标

按照《XXX城市总体规划》和《XXX绿道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遵照“一年起步,三年基本建成,五年完善提高”的要求,营造结构合理、衔接有序、连通便捷的绿道网络。将修水绿道建设成民心路、文化路、旅游路、生态路、健身路、致富路。绿道建设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为城区北城区、南城区、良塘区区域绿道建设;二期工程建

设为城区绿道联接和完善;三期工程主要连接县城周边乡镇,并逐步扩展到全部乡镇。用4至5年的时间,建设总长约200公里绿色生态长廊,覆盖县城主城区及周边8个乡镇的绿道网络,计划总投资8亿元。其中,一期工程约20公里,总投资约0.4亿元,2014年建成。

三、绿道建设原则

按照建设省级文明城、省级生态宜居城、省级森林城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市容环境提升整治,大幅度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遵循生态、绿色、环保的理念,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原有的便道系统,少搞大开大挖;用生态绿地花园取代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尊重自然、因形就势、逢树绕路、遇水搭桥,充分利用水边、田边、山边这些在城市规划中不起眼的“边角料”,少占用农田;将我县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城乡一体化建设、全民健身、交通沿线生态景观工程、植树造林等统筹考虑,有机整合修水旅游资源,充分体现特色古文化、红色文化等地方特色。绿道建设要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升相结合,与低碳城市、生态城市、宜居城市建设相结合,与生态保护、污染治理、交通建设相结合,与绿色建筑、节能环保、资源利用相结合,与提升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相结合。

四、绿道建设时序安排

全县绿道建设共分三个阶段,全部工程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具体建设时序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完成我县绿道建设总体规划,完成绿道一期工程,全长约20公里,设置综合服务点5个,次级服务点8个。主要建设连接沿江路带状公园、五杰广场、黄庭坚公园、凤凰山森林公园、马家洲公园、杨树潭公园、秀水大道带状公园、大洋洲公园、良塘市民服务中心组团等绿道。先启动城北区各主要景点路段作为示范,让市民对绿道有一个直观的认识和感受,为整个绿道建设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完成绿道二期工程,全长约60公里,设置综合服务点9个,次级服务点15个。主要建设连接县城规划区周边乡镇等区域绿道。

第三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完成绿道三期工程,全长约100公里,设置综合服务点15个,次级服务点28个。主要建设连接我县周边县市绿道,并与县城主城区的绿道进行衔接互通,形成特色鲜明、生态良好、功能完善的修水绿道。

五、绿道建设的组织保障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保障

成立修水绿道建设领导小组,吴玮同志任组长,梅勇、卢海明、樊敏事、冷志新、万华林同志任副组长,梅勇同志具体负责绿道网建设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冷志新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并聘请部分专家顾问,负责绿道网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均要担负起协助县相关部门开展绿道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职责。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绿道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

2、县政府办、县监察局负责绿道规划建设的行政监察工作。

3、县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协调绿道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绿道规划建设资金。

5、县城乡建设局为全县绿道建设工作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绿道总体规划和绿道建设项目规划并协调、督促县城绿道建设工作。

6、县创建办负责全县绿道建设的督查、协调工作。

7、县交通局、公路分局、水利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决绿道建设经过公路、桥梁、堤坝等遇到的相关问题。

8、县旅游局、林业局分别负责协调将绿道与沿线文化、旅游、景观节点结合,促进绿道沿线景观建设。

9、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自身职责负责解决绿道建设在城区遇到的相关问题。

10、各乡镇(管委会)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绿道建设实施工作。

11、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完成自身承担的绿道建设任务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成立绿道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协调辖区内或职责内绿道建设,负责绿道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还建、筹集建设资金等工作,确保辖区绿道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绿道网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求

(一)规划设计要求

参考借鉴外省绿道建设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科学规划精心设计,遵循“生态化、本土化、多功能化、人性化”设计理念,按照有利于市民、游客观景,有利于安全,有利于

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要求,在规划设计上,既要充分体现修水的特点、特色,体现修水人民群众的需求,还要综合考虑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规划设计要与全县整体规划衔接,与城区各个景区、景点的总体规划、道路规划衔接,与现有道路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衔接,与现有的景区建设衔接。尽量少占耕地、少兴土木,多借用人行道和荒路,现行的快车道尽可能不借道。沿线各服务点建设应充分考虑旅游元素,体现旅游综合服务功能。

(二)建设要求

除建设必要的辅助设施外,禁止改变绿化缓冲区内的地形地貌、植物群落、水体、土壤等自然要素。尽可能保持自行车线路的连续性。起步区示范段要打造成独具修水特色的“样板绿道”,要闪亮登场,一炮打响。优先考虑选用易于施工建设和便于后期维护管理的本土材料和本地树种,注重历史文化风貌的传承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强工程监理和督查,严把工程质量关,组织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切实抓好安全施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三)管理要求

研究制定XXX绿道管理办法,积极探索绿道运营和维护的长效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格

局。鼓励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开展绿道管理运营咨询、建议、监督等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绿道管理,定期对慢行道、标识系统、解读系统、服务系统、基础设施等绿道设施进行专项检查与安全维护,确保绿道正常使用。

(四)考核要求

县绿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主城区绿道具体建设任务的分解、年度实施计划和建设路线图的拟制,下达各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绿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未按工作计划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按照问责工作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相关任务进展情况,建立工作进度台帐,指定联络员负责材料报送、信息交流和相关联络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动态工作研究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报情况,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绿道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落实。

七、绿道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

(一)土地使用政策

绿道建设坚持原生态、原产权、原民居、原民俗的原则,

尽可能少征地、少租地、少拆迁。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国土局协调解决绿道建设的用地问题。确有必要的,可与相关单位和个人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尽可能利用已有的城市林荫道、滨河堤岸等,通过沿线的环境整治、植树绿化等提升手段建设绿道。充分利用已有的场地、设施和建筑进行适当改造,作为绿道综合服务设施,在强化系统的衔接和标准的统一的同时,避免重复建设、实现共用共享。

(二)投融资政策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拟采取政府投资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模式进行融资。除将绿道建设列入每年的城建计划,由县本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外,缺口资金采取以下办法进行融资:①积极向上争取省旅游专项资金,省、市政府城建资金;②林业、园林、体育、交通、水利等部门积极向上对口争取专项资金,集中用于绿道建设;③采取BT模式吸引开发商投资建设;④通过转让广场、公园命名权、绿道命名权和服务设施承租权鼓励社会资金进入;⑤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助资金、认建、认养绿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凡是对绿道建设捐助资金或认建、认养绿道的,都可在相应绿道路段进行企业的宣传。

(三)管理运营政策

由县旅游局组建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公司,对绿道的日常运行进行管理和维护。为保障绿道的健康运营,应加强对经营机构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审批政策

绿道建设工作任务重、时间短、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部门联动,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土地使用、工程招标采购、财政资金安排、施工建设许可,管理维护等方面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实行联审联批、限时办结。

二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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