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溶液管理要求
一、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 1)标准溶液由专人配制。
2)配制标准配制标准液所用的水为蒸馏水、纯净水(最好用重蒸馏水)。
3) 用来标定滴定液浓度的基准物质应为“基准试剂”,为防止基准试剂存放后可能吸潮,配制前应在规定的温度干燥至恒重。
4) 配制标准溶液所用的试剂应为分析纯以上试剂,按GB/T601-2002规定进行配制。
5)配制标准溶液时,一般先配制成标准贮备液,在使用时再稀释至所需浓度。
6)整个溶解、转移和稀释过程,应确保无固体溶质或溶液溅落丢失。
7)所用容量玻璃仪器须经过校正,有校正合格证。如容量瓶、滴定
管、移液管均选用一等品(A 级)。比如:配制重铬酸钾标液。
8)标准溶液的标定计算要考虑不同温度溶液体积的补正值(附录A )。 二、标准溶液的保存:
1)标准溶液一般用磨口瓶保存(强碱溶液除外),以防止溶液蒸发和异物混入。
2)盛放标准溶液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内容包括:标准溶液名称、批号、浓度、配制日期、配制人、有效期。
3)标准溶液的有效期应根据物质本身的性质而定,一般为1-3个月。用前摇匀,超过期限的标准溶液应重新配制。(附:本化验室常见标准溶液的有效期)
三、标准溶液的领发:
1)标准溶液应贮存于一个专用柜中,由专人管理,统一分发。 2)原则上说,领发双方核对品名、批号、浓度、配制日期、使用期和标签后,在标准溶液领发记录上签字。 四、标准溶液的使用
1)标准溶液使用前必须摇匀。
2)使用新标准贮备液所配制的标准溶液,应与原标准溶液进行比对,如不完全一致,配制人员应进行复标。
3)标准溶液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样品不符合逻辑而又找不到其它原因时,应重新配制标准溶液再进行复查。
4)使用过程中发现标准溶液出现混浊、沉淀等异常情况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应立即停用。
5)各种标准液的配制、标定按《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T601-2002》及其它相关的标定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标准溶液管理要求
一、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 1)标准溶液由专人配制。
2)配制标准配制标准液所用的水为蒸馏水、纯净水(最好用重蒸馏水)。
3) 用来标定滴定液浓度的基准物质应为“基准试剂”,为防止基准试剂存放后可能吸潮,配制前应在规定的温度干燥至恒重。
4) 配制标准溶液所用的试剂应为分析纯以上试剂,按GB/T601-2002规定进行配制。
5)配制标准溶液时,一般先配制成标准贮备液,在使用时再稀释至所需浓度。
6)整个溶解、转移和稀释过程,应确保无固体溶质或溶液溅落丢失。
7)所用容量玻璃仪器须经过校正,有校正合格证。如容量瓶、滴定
管、移液管均选用一等品(A 级)。比如:配制重铬酸钾标液。
8)标准溶液的标定计算要考虑不同温度溶液体积的补正值(附录A )。 二、标准溶液的保存:
1)标准溶液一般用磨口瓶保存(强碱溶液除外),以防止溶液蒸发和异物混入。
2)盛放标准溶液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内容包括:标准溶液名称、批号、浓度、配制日期、配制人、有效期。
3)标准溶液的有效期应根据物质本身的性质而定,一般为1-3个月。用前摇匀,超过期限的标准溶液应重新配制。(附:本化验室常见标准溶液的有效期)
三、标准溶液的领发:
1)标准溶液应贮存于一个专用柜中,由专人管理,统一分发。 2)原则上说,领发双方核对品名、批号、浓度、配制日期、使用期和标签后,在标准溶液领发记录上签字。 四、标准溶液的使用
1)标准溶液使用前必须摇匀。
2)使用新标准贮备液所配制的标准溶液,应与原标准溶液进行比对,如不完全一致,配制人员应进行复标。
3)标准溶液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样品不符合逻辑而又找不到其它原因时,应重新配制标准溶液再进行复查。
4)使用过程中发现标准溶液出现混浊、沉淀等异常情况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应立即停用。
5)各种标准液的配制、标定按《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T601-2002》及其它相关的标定标准操作规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