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
流动党员是推动我镇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群体,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了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流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科学、有效、信息化的教育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双带”作用,从而有力地推动全镇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各党组织的努力,逐步建立流动党员教
育管理网络,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以形成党组织与党员联系密切,流动前、流动期间、流动后各环节全面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着力,教育与管理有机统一的工作机制,使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有序,流动党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员意识明显增强,纪律观念明显加强,作用发挥明显进步。
(三)基本原则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双向互动、共同管理。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认真负责、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双向互动、共同负责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2、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从业特点、生活环境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社区管理、行业管理等多种方式,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每一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
3、坚持以人为本、综合管理。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切实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
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
二、构建科学有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体系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本着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出发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管理形式,改进管理方法,逐步形成严谨、科学、规范的教育管理机制。
(一)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地点相对固定、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出所在地有关党组织;时间在3-6个月的,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有关党组织。
2、党员跨镇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外出3个月以内,且无固定地点,或长期外出但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由村党组织发给《流动党员活动证》。
3、在本镇范围内流动的党员,能经常返回所在党组织参加组织活动的,其组织关系一般维护不变。
4、转移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时,党组织应充分尊重党员本人意愿。
(二)建立双向联系、协调管理制度
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沟通联系,明确各自职责,实现对流动党员的有效管理。流出地党组织要掌握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教育,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通报情况,及时了解外出流动党员,尤其是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通知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及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流入地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服务,并如实填写活动证的相关内容,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同时流出地党组织还要经常与流动党员家属沟通,了解党员外出情况,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双向配合的流动党员管理网络。
三、积极探索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镇的流动党员将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流动时间越来越长。存在着地域分散广,集中困难,从业状况、职业构成和文化层次多样化的特点。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因地制宜,努力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新方法,使党员不管流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健全流动党员组织管理体系
在全镇建立流动党员动态信息档案,并负责流动党员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建立“一人一簿”的流动党员登记制度。设立《外出党员登记簿》和《外来党员登记簿》,记录流动党员的姓名、年龄、原工作岗位,流动时间、现工作单位、岗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实行定期登记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尽可能地掌握流动党员的全部信息。各级党组织每半年应将登记情况上报镇党委。
(二)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建立“一人一证”的持证管理制度。外出务工的流动党员,只要符合办证条件的,一律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凭证为《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的党委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审核。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党的基层组织
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强化流动党员就业单位党组织或就业地党组织的责任,确保每一名流动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凡流动党员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原则上都应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一般应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挂靠其他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
(四)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并及时更新、维护,随时掌握镇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流动党员信息库的主要内容为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和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奖惩、外出地点变更等情况。可根据条件依托网络系统,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网站与党内专门网络联网,互通流动党员基本信息,设立管理信息栏,发布党建信息,传递教育资料,开展党员咨询服务。
(五)认真解决流动党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支委成员都要联系一定数量的流动党员,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对接机制,为流动党员提供用工信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广泛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结对帮扶”、“送温暖”、“献爱心”、“送岗位”等活动,帮助流动党员解决看病、子女入学等具体困难和问题。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关心外出务工党员家庭的生产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外出党员“放心”、“安心”。
(六)积极引导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流入地党组织要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经营户”、“党员服务区”等方式,引导外来流动党员带头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充分发挥他们在外来人员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让外来流动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展示党员形象、发挥党员作用。流出地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双向带动”活动,激励和引导事业有成的党员把家乡更多的劳动力带出去务工,把在外面赚到的资金、学到的技术、联系到的项目带回家乡,创业发展。发动外出流动党员为家乡建设献计献策、牵线搭桥,传送科技和市场信息,
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要建立外出务工党员创业能手档案,给他们设岗定责,扶持引导,促进发挥“双带”作用。充分利用务工党员返乡时间,进行教育培训。结合年底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做出积极贡献的务工党员进行表彰奖励。重视流动党员中优秀分子的培养使用,及时把他们选拔到党组织领导班子。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
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由基层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负直接责任,组织干部做好具体工作,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列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形成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要加强指导,注意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对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要做出必要的组织处理。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指导和推动工作,力促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XX镇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
流动党员是推动我镇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群体,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了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流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科学、有效、信息化的教育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双带”作用,从而有力地推动全镇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各党组织的努力,逐步建立流动党员教
育管理网络,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以形成党组织与党员联系密切,流动前、流动期间、流动后各环节全面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着力,教育与管理有机统一的工作机制,使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有序,流动党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员意识明显增强,纪律观念明显加强,作用发挥明显进步。
(三)基本原则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双向互动、共同管理。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认真负责、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双向互动、共同负责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2、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从业特点、生活环境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社区管理、行业管理等多种方式,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每一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
3、坚持以人为本、综合管理。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并重,切实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
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
二、构建科学有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体系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本着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出发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管理形式,改进管理方法,逐步形成严谨、科学、规范的教育管理机制。
(一)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地点相对固定、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外出所在地有关党组织;时间在3-6个月的,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有关党组织。
2、党员跨镇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外出3个月以内,且无固定地点,或长期外出但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由村党组织发给《流动党员活动证》。
3、在本镇范围内流动的党员,能经常返回所在党组织参加组织活动的,其组织关系一般维护不变。
4、转移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时,党组织应充分尊重党员本人意愿。
(二)建立双向联系、协调管理制度
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沟通联系,明确各自职责,实现对流动党员的有效管理。流出地党组织要掌握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教育,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通报情况,及时了解外出流动党员,尤其是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通知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及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流入地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服务,并如实填写活动证的相关内容,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同时流出地党组织还要经常与流动党员家属沟通,了解党员外出情况,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双向配合的流动党员管理网络。
三、积极探索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镇的流动党员将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流动时间越来越长。存在着地域分散广,集中困难,从业状况、职业构成和文化层次多样化的特点。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因地制宜,努力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新方法,使党员不管流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健全流动党员组织管理体系
在全镇建立流动党员动态信息档案,并负责流动党员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建立“一人一簿”的流动党员登记制度。设立《外出党员登记簿》和《外来党员登记簿》,记录流动党员的姓名、年龄、原工作岗位,流动时间、现工作单位、岗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实行定期登记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尽可能地掌握流动党员的全部信息。各级党组织每半年应将登记情况上报镇党委。
(二)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建立“一人一证”的持证管理制度。外出务工的流动党员,只要符合办证条件的,一律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凭证为《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的党委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审核。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党的基层组织
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强化流动党员就业单位党组织或就业地党组织的责任,确保每一名流动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凡流动党员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原则上都应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一般应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挂靠其他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
(四)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并及时更新、维护,随时掌握镇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流动党员信息库的主要内容为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和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奖惩、外出地点变更等情况。可根据条件依托网络系统,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网站与党内专门网络联网,互通流动党员基本信息,设立管理信息栏,发布党建信息,传递教育资料,开展党员咨询服务。
(五)认真解决流动党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支委成员都要联系一定数量的流动党员,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对接机制,为流动党员提供用工信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广泛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结对帮扶”、“送温暖”、“献爱心”、“送岗位”等活动,帮助流动党员解决看病、子女入学等具体困难和问题。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关心外出务工党员家庭的生产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外出党员“放心”、“安心”。
(六)积极引导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流入地党组织要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经营户”、“党员服务区”等方式,引导外来流动党员带头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充分发挥他们在外来人员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让外来流动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展示党员形象、发挥党员作用。流出地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双向带动”活动,激励和引导事业有成的党员把家乡更多的劳动力带出去务工,把在外面赚到的资金、学到的技术、联系到的项目带回家乡,创业发展。发动外出流动党员为家乡建设献计献策、牵线搭桥,传送科技和市场信息,
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要建立外出务工党员创业能手档案,给他们设岗定责,扶持引导,促进发挥“双带”作用。充分利用务工党员返乡时间,进行教育培训。结合年底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做出积极贡献的务工党员进行表彰奖励。重视流动党员中优秀分子的培养使用,及时把他们选拔到党组织领导班子。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
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由基层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负直接责任,组织干部做好具体工作,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列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形成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要加强指导,注意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对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要做出必要的组织处理。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指导和推动工作,力促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