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考试要点汇总
第一章 证券交易概述 第九章 证券经济业务 证券交易结算 第二章
第八章 债券回购交易
第三章 经纪业务相关实务
证券交易
第七章 融资融券业务
第四章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 监管
第六章 资产管理业务
第五章 证券自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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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几个重要特点及主要风险
1)证券交易: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
2)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业务对象的广泛性、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 客户指令的权威性、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3)网上发行优势:经济性、高效性。 网上竞价发行优势:经济性、高效性、市场性、连续性 4)证券自营业务特点:决策的自主性、交易的风险性、 收益的不确定 5)定期交易系统特点有:第一,批量指令可以提供价格的稳定性;第 二,指令执行和结算的成本相对比较低 6) 连续交易系统特点有: 第一, 为投资者提供了交易的及时性; 第二, 交易过程中可以提供更多的市场价格信息。 7) 指令驱动系统特点有: 第一, 证券交易价格由买卖的力量直接决定; 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对手是其他投资者。 8)报价驱动系统特点有:第一,证券成交价格的形成由做市商决定; 第二,投资者以做市商为对手,与其他投资者不发生直接关系。 9)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特点: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是一对一;具体投资 方向在合同中约定;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经营运作 10)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特点:集合性、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 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 通过专门账户投资运作、 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11)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特点是: (1)综合性(2)特定性,要设定特定 的投资目标。 (3)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12)自营风险主要有:合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风险) 、经营风险
13)融资融券风险:客户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业务规模及集中度风 险、 14)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风险:合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风险) 、 经营风险、管理风险 15)经纪业务风险根据风险起因不同,主要包括合规风险、管理风险 和技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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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重要原则
1)证券交易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委托申报原则: “时间优先,客户优先原则” 交易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3)集合竞价原则: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高于该价格的买单与低 于该价的卖单都按这个价成交。该价格上至少有一方的单子全部成交。
4)开立证券账户应坚持的原则:合法性和真实性
5)定向计划应遵循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诚实守信(2)健全内 控、规范运作(3)投资风险客户自担
6)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原则:合法合
规、集中管理、独立运行、 岗位分离
7)权益处理原则: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客户融券卖 出证券的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
8)国债买断式回购结算原则: “一次成交、两次清算” 。
9)清算交收的原则:净额清算原则(又称差额清算) 、共同对手方制 度、货银对付(又称钱货两清) 、分级结算原则
10)ETF 份额与组合证券的转换遵循等价交换原则
11)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遵守原则: (1)守法合规(2)公平 公正(3)资格管理(4)约定运作(5)集中管理(6)风险控制
12)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计划应遵循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诚实守 信(2)健全内控、规范运作(3)投资风险客户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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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分类
1)证券交易按对象品种分为:股票、债券、基金、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2)证券交易参与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 3)证券公司七大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 4)承上 实缴资本:前三项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5000 万元;后四大 业务一项的为 1 亿元;后四大业务 2 项以上的为 5 亿元。 5)证交所采用会员制: 设会员大会、 理事会 (决策机构) 、专门委员会。 其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任免 6)证券经纪业务四要素: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 易对象 7)债券交易有两种:全价交易、净价交易(2002 年后采用净价交易)
8)客户委托审核:验证(合法性及同一性) 、审单(合法性及一致性) 、 验证资金及证券 9)竞价结果为:全部成交、部分成交、不成交
10)交易费用包括:佣金(由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 监管费等组成;B 股按最低 1 美元和 5 港元收取) 、过户费和印花税 11)特别会员的权利有: (1)列席会员大会; (2)建议权; (3)接受服 务权。其义务:缴费等; 12)证券登记按性质划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等
13) 证券过户登记按照引发变更登记需求的不同, 分为集中交易过户登 记和非集中交易过户登记(简称“非交易过户登记” ) 14)网上发行包括:网上竞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
15)新股发行:2005 年起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制度(询价分 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 2006 年起, 。 采用新股发行现金申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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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分类
1)证券交易基本过程:开户(开立证券账户和开立资金账户) 、委托、 成交与结算 2)证券交易所报价的方式:口头报价、书面报价和电脑报价 我国采用电脑报价方式 3)证
券交易机制的目标:流动性(成交速度和成交价格) 、稳定性(用 市场指数的风险度来衡量) 、有效性(高效率和低成本) 4)承上:高效率包含:证券市场的信息效率和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 低成本包含: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5)证券交易机制种类从交易时间的连续特点划分为:定期交易系统、 连续交易系统(并非意味着交易一定是连续的) 6)证券交易机制种类从交易价格的决定特点划分为:指令驱动系统 (又称订单驱动市场) 报价驱动系统(又称做市商市场) 、 7)上交所会员义务有: (1)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深 证无此项规定)(2)按规定缴纳各项经费并提信息资料等 ; 8)交易席位根据席位的报盘方式,分为: 1、有形席位。交易员(红 马甲)报盘。 2、无形席位。电脑报盘 9)根据席位经营证券品种不同,分为: 普通席位(可从事 A 股股票、 债券基金等证券的买卖、经批准基金公司可租) 、专用席位 10)委托价格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11) 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 (2)增发上市的股票。 (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12)申购流程:T+1 日,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 T+2 日,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3 日,申购资金解冻 13) 证券公司从事 IB 业务, 提供以下服务: (1) 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 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14)交易所每日都要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 开信息。还要编制:日报表(当日不发布) 、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 15)交易所编制:综合指数、成分指数和分类指数 日均涨跌幅基准指数是上证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和中小板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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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分类
1)配股流程:上海申报卖出、深证申报买入(配股认购期 5 个工作日, 公司股票在 R+1 日-R+6 日期间停牌)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上海网络投票基于交易系统,深证网络投票基 于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中国结算公司的网络投票基于互联网 3)证券公司七大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 4)承上 实缴资本:前三项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5000 万元;后四大 业务一项的为 1 亿元;后四大业务 2 项以上的为 5 亿元。 5)证交所采用会员制: 设会员大会、 理事会 (决策机构) 、专门委员会。 其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任免 6)证券经纪业务四要素: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 易对象 7)债券交易有两种:全价交易、净价交易(2002 年后采用净价交易)
8)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客户的权利: 按投资比例分享投资收益 (1) (2) 按合同约定,参与和退出计划(3)知情的权利。 9)结算包括:清算与交收 清算是交收的基础和保证,交收是清算的后续与完成 10)交收从结算时间安排看,可分为滚动交收、会计日交收
11)净额清算分为:双边净额清算和多边净额清算 目前交易所多采取多边净额清算方式 12) 分级结算: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集中清算交 收,结算参与人负责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证券划付委托结算机构) 13)上海 B 股交收:净额交收(境内结算参与人其中有托管银行客户交 易除外) 和逐项交收相结合的制度 (境外结算参与人和有托管银行客户) 14)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双方可以选择:见券付款、全款对付和 见款付券 3 种 15)基金认购方式分为: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上组合证券 认购和网下组合证券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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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分类
1)委托关系的形成:客户办理了具体的委托手续,委托单性质上就相 当于委托合同,而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双方的代理关系 2)客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应提交材料:身份证、普通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申请表、银行卡、存管协议。 3) 操纵市场行为: (选项中有操纵或影响交易价格和数量还有一项其他 手段) 4)内幕交易行为主体: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等 5)内幕信息(重大事项都是)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报 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公司的董事、 1/3 以上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 6)内幕交易:内幕交易行为主体知悉内幕信息,且从事有价证券交易 或其他有偿转让行为,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等。 7)资产管理业务: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 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特定目的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8)尽职调查及风险揭示:了解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 经验、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等 9)投资收益与分配应明确:收益的构成、收益分配原则、分配方案、 分配方式。 10)融资融券的监管措施: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存管银行、证监会 的监管和证券公司的信息公告、客户查询等 11)融资融券授信方式两种:一是固定授信,二是非固定授信。
12)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方是(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 入方) ;融券方(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 13)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实行:质押库制度和标准券
制度
14)全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参与者:境内的商业银行、境内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人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15) 报价采用询价交易方式, 包括: 自主报价 (含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 、 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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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禁止行为
1)不得买卖股票的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 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的其他人员 2)证券交易所:本身不持有证券,也不进行证券的买卖,不能决定证 券交易的价格。 3)证券交易所不得从事:①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②新闻出版业;③ 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④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4)会员席位:不得退回,但经批准可以转让
5)会员不得通过其他会员的网关进行交易申报
6)证券公司在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且种类、数量、价格相同 时,不得自行对冲完成交易 7)新股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同一账户多次申购的,除第一次申购 外,其余均视为无效申购 8)A 股的配股权证不挂牌交易,不允许转托管。
9)在配股缴款过程中,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收取佣金、过户费等交易 费用。 10)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 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 11) 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当日买入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12) 。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不得代理收付期货 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13)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不得利用客户交易编码、资金 账号或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不得代客户接受、 保管或修改交易密码 14) 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公共媒体具体推介, 自有资金不得参与本公 司定向资产管理、不得将集合计划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5)不得融资融券的: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 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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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条件
1)证券公司: (1)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 3 年无违法,净资产不低 于 2 亿元; (3)高管任职资格,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等
2)取得普通席位的条件有:一是,具有会员资格;二是,缴纳席位费。
3)证券公司从事代办业务要求: (1)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 8 亿,净 资本不低于 5 亿(2)2 年不存在违法(3)20 家以上的营业部;等
4)从事证券自营业务要经证件会批准,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 亿,净 资本 5000 万,要使用自有或依法筹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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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净资本不低于 2 亿元、资产管理人员中具有 3 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 5 人、近 1 年内未受处罚等
6)定向资产管理:除上面外,健全的制度、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净 资本不低于 3 亿元,非限定性不低于 5 亿元,近 1 年未挪用客户资金
7)融资融券:经纪业务满 3 年,非创新试点类、健全的制度、高管近 2 年无违规、近 2 年风控合规,近 6 个月净资本 12 亿以上、三方等
8)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应符合:①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 3 个月;②融 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 1 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 5 亿元, 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 2 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 8 亿元。
③股东人数不少于 4000 人④股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⑤股票未被特别处理⑥其他在几个百分比一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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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重要时间、数字
1)会员资格申请与审批:证交所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做决定
2)会员定期报告:每月前 7 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统计报表及风险控制 指标监管报表;每年 4 月 30 日前报送上年度年报、交易系统运行报告 3)客户资料 20 年内不得销毁
4)发行人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应在确定的权益登记日 3 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申请信息披露。 5)现金红利发放日权益登记日后 5 个交易日
6)召开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要提前 30 天刊登公告
7)基金份额在上交所场内不同会员营业部之间进行转指定及在场内系 统和场外系统之间进行跨市场转托管。均 T 日转,T+2 日可查询。 8)权证存续期满前 5 个交易日,终止交易,但可行权,标的证券结算 价格为行权日前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数。 9)发行人在权证期满后的 3 个工作日自动支付现金差价。证券给付方 式结算的权证行权时,标的股票过户费为股票过户面额的 0.5‰ 10)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结束 6 个月后方可转股, 可转债的买卖申报优先 于转股申报。 11)证券公司申请 IB 业务应符合:公司总部 5 名以上、营业部 2 名以 上具有期货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 申请日前 6 个月风险控制指标达标等 12)大宗交易上海,交易时间为 9:30-11:30、13:00-15:30.每个 交易日 15:00-15:30 对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 13)合格投资者应委托境内商业银行(1 个)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 托境内证券公司 (可分别在上海和深圳委托 3 个) 办理境内的证券交易 14)自营账户开户之日起 3 个交易日报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每月、每 半年、每年报送自营业务情况。自营原始资料保存 20 年。 15)设立集合计划应自批准日起 6 个月内启动推广工作,并在 60 个工 作日
内完成设立并开始投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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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数字
1)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 100 万,集 合资产管理只收货币,限定性不低 5 万,非限定性不低 10 万 2)证券公司应在集合计划开始运作之日起 6 个月内使投资组合符合合 同的约定, 因市场变动导致约定没达到时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3)集合计划运作后,公司和托管机构应当至少每三个月向客户提供一 次管理、托管报告,每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单独进行年度审计 4)资产管理计划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计划份额净值
5)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额度不得超过客户提交保证金的 2 倍,期 限不超过 6 个月;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为 100 的整数倍 6)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期限最短 1 天,最长 1 年;回购交易额最 小为债券面额 10 万元(1 千张) ,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 1 万元(100 张) 7)市场中买断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 91 天。
8)滚动交收:美国采取 T+3,香港采取 T+2。 我国 T+1 适用 A 股、基金、债券、回购交易;T+3 适用于 B 股 9)中国结算公司根据结算参与人的风险程度,每月(每月前 3 个营业 日内)调整最低备付 10) 权证行权期满 3 个工作日仍无法交收成功的, 不再自动进行行权交 收,后果由发行人承担 11) 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额度不得超过客户提交保证金的 2 倍, 期 限不超过 6 个月。 12) 客户只能与 1 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 1 家证券公司融资 向 融券 13)深圳权证:权证交易,实行 T+1 日担保交收;权证行权,实行 T+1 日非担保全额逐笔交收。清算交收时点均为 T+1 日 16:00。 14)2007 年已全面实施第三方存管
15)不接受撤单申请时间:9:20-9:25(两市) ; 14:57-15:00,为深圳收盘集合竞价,不接受撤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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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百分比
1)无涨跌幅限制证券大宗交易在前收盘价的上下 30%或当日已成交的 最高、 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大宗交易不纳入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 2)单个境外投资者持一家上市股票不超过总股份的 10%;所有境外投 资者持一家上市股票总和不超过总股份的 20%。但战略投资不受此限 3)上海所有合格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挂牌交易 A 股数额达到总股 本 16%及其后每增加 2%,要公开该持股信息。若超出,5 个交易日减持 4)资产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不得超过总量的 10%,同时不 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10%;若为关联单位不超过 5% 5)冲抵保证金有价证券折算最高比例:成分股股票 70%、其他股票 65% ETF 90%;国债 95%;其他上市基金和债券 80% 6)客户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
比例不得低于 50%(杠杆 2 倍) ; 客户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 50%(同样杠杆只 2 倍) 7)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 130%,当低于 130%时,2 个交易日内追 加,最低比例提高到 150%。比例超过 300%时,客户可以使用超出部分 8)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达其流通部分的 25%时,可在 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融券;降低到 20%以下时,次一交易日再恢复 9)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 5%;接受单只担 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只股票总市值的 20%。 10) 买断式回购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 该只债券流通量的 20%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同样单一机构单一券种累计不得超过该 券总量的 20%。 12)B 股透支金额按每日 5‰收取罚金(A 股为 1‰) 。
13)证券参与一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总规模 5%,且不超过 2 亿元,参与多个集合计划的不超过 15%; 14)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应符合: 3 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 近 日均换手率的 20% 15)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应符合: 日均涨跌幅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 偏离值不超过 4%,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 5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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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区别
1)一般与合格境外投资者:一般的境外投资者可以投资 B 股;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则可以在批准额度内交易除 B 股以外的其他品种。 2)上交所接受的市价申报: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深交所接受: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 5 档即时 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3)上交所买入:债券 1 手的整数倍、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100 手整数 倍、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上海是 1000 手整数倍 深交所交所买入: 债券 10 张的整数倍、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10 张整数 倍、深圳无买断式回购交易 4)单笔申报最大:股票:、基金、权证不超 100 万股或份,债券和债 、 券质押式回购不超 1 万手(10 万张) ,债券买断式回购不超 5 万手 5)计价单位:债券: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债券质押式回购: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6)申报最小单位:债券和买断式回购交易 0.01 元,上海 B 股 0.001 美元,深圳 B 股 0.01 港元,质押式回购上海 0.005 元、深证 0.01 元
7)两个申报价格同时符合集合竞价原则:深证取距离前一收盘价最近
的价格; 上海取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为成交价, 若还一样就取中间 8)无涨跌幅限制的集合竞价规定(上证)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 收盘价格的 900%,不低于 50%;基金、债券
不高于 150%,不低于 70%。 : (深证) :股票开盘集合竞价为发行价格的 900%以内(相对上海无 50% 限制) ;债券集合竞价为发行价格的上下 30% 9)开户费:上海 A 股个人开户收费 40 元/户,机构开户 400 元/户;基 金开户费 5 元/户 10)网上定价发行与竞价发行: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认购成功者 的确定方式不同:定价发行按抽签决定 11)新股申购:上海申购单位为 1000 股整数倍,最多 1 亿少 1000 股; 深证申购单位为 500 股整数倍,最多 10 亿少 500 股 12)股利派发:A 股比 B 股多了一个最后交易日(T+3 日) 现金股利派发的权益登记日在股票股利派发中称为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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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区别
1)回转交易:债券、权证和深圳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交 易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 股实行次一交易日回转交易。 2)上海回购分为 1、2、3、4、7、14、28、91、182 天 9 个品种;深圳 多了 63 和 273 共 11 个;质押式企业债回购有 1、2、3、7 天 4 个品种 3)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 (B)予以申报, 融券方按“卖出” (S)予以申报 4)债券回购上海申报规则:申报单位为手、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 期年收益、最小变动单位 0.005、数量为 100 手整数,单笔不超过 1 万 深圳,申报规则:申报单位为张(1 张=100 元面值) 、最小报价为 0.01 元整数倍、申报数量为 10 张的整数倍、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 10 万张 5)买断式回购是“卖” ,所有权转移;质押式是“质押” ,所有权不发 生转移。买断后,逆回购方可以在期限到来前自由处理该债券。 6)履约金制度上海:双方都需缴纳履约金、履约金比率由交易所确定、 双方违约履约金划归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履约金为违约责任上限 银行间市场: 履约金缴纳及比率由双方协商、 保证金不能弥补违约损失 的,守约方可以继续追索。 (申请不履约的视同违约对待) 7)清算时计算,并不发生财产实际转移; 交收时根据清算结果办理证券和价款的收付,发生财产实际转移 8)在滚动交收的情况下,同一清算期内发生的不同种类证券的买卖价 款可合并计算,但不同清算期的不能合并计算 9)委托关系的形成:客户办理了具体的委托手续,委托单性质上就相 当于委托合同,而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双方的代理关系 10)资金划付:划入资金结算公司自动将资金贷记(钱多了)结算系统 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划出资金自动将资金借记~ 11)清算交收:合格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达成交易,由其托管人作为结 算参与人承担交收责任(而不是证券公司) 、需备案、贯彻银货对付 12)B 股交收:上海 B 股交收实
行净额交收和逐项交收相结合的制度 深证 B 股实行净额交收制度,只允许证券公司作为结算参与人 13)ETF 的清算交收两市均按照货银对付原则组织清算交收 区别在于上海实行了待交收制度,深圳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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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重点
1)基金申购费率采用外扣法,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零碎份额对应 的资金返还投资者资金账户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上海网络投票基于交易系统,深证网络投票基 于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中国结算公司的网络投票基于互联网 3)进入代办系统的股票:原 STAQ、NET 系统挂牌的公司和退市公司; 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挂牌公司。 4)主办券商业务可以分为主办业务和代办业务。代办业务包括:开立 账户、公司股权确认事宜、接受投资者办理业务等 5)股份转让公司应当且只能委托 1 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
6)异常情况的,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或技术性停牌。比如,无法 申报的交易席位数量超过总数 10%,或行情中断营业部数量超过总数 7)特别停牌公布信息:成交金额最大的 5 价营业部名称和买入、卖出 数量和金额, 股份统计信息。 信息涉及机构的, 公布名称为 “机构专用” 。 8)结算参与人申请开立资金交收账户(也称结算备付金账户) ,并预留 指定收款账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和自由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9)资金交收账户设定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 “最低备付”,最低备付可 ) 用于交收,但不能划出,如果用于交收,次日必须补足。 10)融资融券采取“看穿式”账户体系。从法律界定看,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是实际证券,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记录明细数据。 11)计划推广期间的费用不得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列支。 严禁通过报刊、电视等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计划。 12)做好内部控制应建立以“了解自己的客户”和“适当性服务”为核 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体系 13)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
14)集合计划说明书主要包括:投资理念与策略;投资决策依据、投资 程序与风险控制;投资限制;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及含集合计划字眼的 15)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由证券公司、 托管机构与单个客户三方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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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重点
1)委托关系的形成:客户办理了具体的委托手续,委托单性质上就相 当于委托合同,而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双方的代理关系 2)自营业务原则上按“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的三 级体制设立。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是最高管理机构 3)集合资产管理的资金账户
名称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证券账 户名称是 “证券公司名称-资产托管机构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 4)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严格的业务隔离制度; 建立计划投资主办人员制度,主办人员须有 3 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5)证券公司在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证券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 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 账户。 6)客户在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台账; 在存管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7)客户融资买入证券后,可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 客户融券卖出后,可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来偿还融入证券 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 ,同中国登记结 算公司不同) 是指定的该市场登记结算机构。 人民银行是该市场的主管 9)非金融机构应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交易,且只能委托开展现券买卖 和逆回购业务(只能出借资金,不能质押债券融入资金) 10)买断式回购监管:同业中心负责交易日常监测;中央结算公司负责 结算日常监测;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区内市场参与者进行日常监督 11)市场中买断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深圳没有买断式回购)
12)权证清算交收:上海实行待交收制度,深圳未引入,实行 T+1 银货 对付机制; 上海行权交收期为 T 日日终, 深圳行权交收期为 T+1 日日终。 13) )委托关系的形成:客户办理了具体的委托手续,委托单性质上就 相当于委托合同,而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双方的代理关系 14)权证最终交收时点后交收顺序:先权证交易后权证行权、同一交易 日内的行权申报先现金结算后证券结算、先认沽权证后认购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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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计算
1)权证涨幅价格 = 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1.25*行 权比例(跌幅同理) 2)转换公式为:可转债转股数=转债手数*1000/当次初始转股价格。
3)除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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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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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考试要点汇总
第一章 证券交易概述 第九章 证券经济业务 证券交易结算 第二章
第八章 债券回购交易
第三章 经纪业务相关实务
证券交易
第七章 融资融券业务
第四章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 监管
第六章 资产管理业务
第五章 证券自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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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几个重要特点及主要风险
1)证券交易: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
2)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业务对象的广泛性、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 客户指令的权威性、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3)网上发行优势:经济性、高效性。 网上竞价发行优势:经济性、高效性、市场性、连续性 4)证券自营业务特点:决策的自主性、交易的风险性、 收益的不确定 5)定期交易系统特点有:第一,批量指令可以提供价格的稳定性;第 二,指令执行和结算的成本相对比较低 6) 连续交易系统特点有: 第一, 为投资者提供了交易的及时性; 第二, 交易过程中可以提供更多的市场价格信息。 7) 指令驱动系统特点有: 第一, 证券交易价格由买卖的力量直接决定; 第二,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对手是其他投资者。 8)报价驱动系统特点有:第一,证券成交价格的形成由做市商决定; 第二,投资者以做市商为对手,与其他投资者不发生直接关系。 9)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特点: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是一对一;具体投资 方向在合同中约定;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经营运作 10)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特点:集合性、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 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 通过专门账户投资运作、 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11)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特点是: (1)综合性(2)特定性,要设定特定 的投资目标。 (3)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12)自营风险主要有:合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风险) 、经营风险
13)融资融券风险:客户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业务规模及集中度风 险、 14)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风险:合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风险) 、 经营风险、管理风险 15)经纪业务风险根据风险起因不同,主要包括合规风险、管理风险 和技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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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重要原则
1)证券交易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委托申报原则: “时间优先,客户优先原则” 交易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3)集合竞价原则: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高于该价格的买单与低 于该价的卖单都按这个价成交。该价格上至少有一方的单子全部成交。
4)开立证券账户应坚持的原则:合法性和真实性
5)定向计划应遵循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诚实守信(2)健全内 控、规范运作(3)投资风险客户自担
6)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原则:合法合
规、集中管理、独立运行、 岗位分离
7)权益处理原则: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客户融券卖 出证券的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
8)国债买断式回购结算原则: “一次成交、两次清算” 。
9)清算交收的原则:净额清算原则(又称差额清算) 、共同对手方制 度、货银对付(又称钱货两清) 、分级结算原则
10)ETF 份额与组合证券的转换遵循等价交换原则
11)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遵守原则: (1)守法合规(2)公平 公正(3)资格管理(4)约定运作(5)集中管理(6)风险控制
12)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计划应遵循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诚实守 信(2)健全内控、规范运作(3)投资风险客户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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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分类
1)证券交易按对象品种分为:股票、债券、基金、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2)证券交易参与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 3)证券公司七大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 4)承上 实缴资本:前三项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5000 万元;后四大 业务一项的为 1 亿元;后四大业务 2 项以上的为 5 亿元。 5)证交所采用会员制: 设会员大会、 理事会 (决策机构) 、专门委员会。 其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任免 6)证券经纪业务四要素: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 易对象 7)债券交易有两种:全价交易、净价交易(2002 年后采用净价交易)
8)客户委托审核:验证(合法性及同一性) 、审单(合法性及一致性) 、 验证资金及证券 9)竞价结果为:全部成交、部分成交、不成交
10)交易费用包括:佣金(由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手续费及证券交易 监管费等组成;B 股按最低 1 美元和 5 港元收取) 、过户费和印花税 11)特别会员的权利有: (1)列席会员大会; (2)建议权; (3)接受服 务权。其义务:缴费等; 12)证券登记按性质划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等
13) 证券过户登记按照引发变更登记需求的不同, 分为集中交易过户登 记和非集中交易过户登记(简称“非交易过户登记” ) 14)网上发行包括:网上竞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
15)新股发行:2005 年起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制度(询价分 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 2006 年起, 。 采用新股发行现金申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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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分类
1)证券交易基本过程:开户(开立证券账户和开立资金账户) 、委托、 成交与结算 2)证券交易所报价的方式:口头报价、书面报价和电脑报价 我国采用电脑报价方式 3)证
券交易机制的目标:流动性(成交速度和成交价格) 、稳定性(用 市场指数的风险度来衡量) 、有效性(高效率和低成本) 4)承上:高效率包含:证券市场的信息效率和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 低成本包含: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5)证券交易机制种类从交易时间的连续特点划分为:定期交易系统、 连续交易系统(并非意味着交易一定是连续的) 6)证券交易机制种类从交易价格的决定特点划分为:指令驱动系统 (又称订单驱动市场) 报价驱动系统(又称做市商市场) 、 7)上交所会员义务有: (1)派遣合格代表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深 证无此项规定)(2)按规定缴纳各项经费并提信息资料等 ; 8)交易席位根据席位的报盘方式,分为: 1、有形席位。交易员(红 马甲)报盘。 2、无形席位。电脑报盘 9)根据席位经营证券品种不同,分为: 普通席位(可从事 A 股股票、 债券基金等证券的买卖、经批准基金公司可租) 、专用席位 10)委托价格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11) 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 (2)增发上市的股票。 (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12)申购流程:T+1 日,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 T+2 日,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3 日,申购资金解冻 13) 证券公司从事 IB 业务, 提供以下服务: (1) 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2) 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14)交易所每日都要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 开信息。还要编制:日报表(当日不发布) 、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 15)交易所编制:综合指数、成分指数和分类指数 日均涨跌幅基准指数是上证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和中小板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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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分类
1)配股流程:上海申报卖出、深证申报买入(配股认购期 5 个工作日, 公司股票在 R+1 日-R+6 日期间停牌)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上海网络投票基于交易系统,深证网络投票基 于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中国结算公司的网络投票基于互联网 3)证券公司七大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有关的财务 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 4)承上 实缴资本:前三项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5000 万元;后四大 业务一项的为 1 亿元;后四大业务 2 项以上的为 5 亿元。 5)证交所采用会员制: 设会员大会、 理事会 (决策机构) 、专门委员会。 其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任免 6)证券经纪业务四要素: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 易对象 7)债券交易有两种:全价交易、净价交易(2002 年后采用净价交易)
8)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客户的权利: 按投资比例分享投资收益 (1) (2) 按合同约定,参与和退出计划(3)知情的权利。 9)结算包括:清算与交收 清算是交收的基础和保证,交收是清算的后续与完成 10)交收从结算时间安排看,可分为滚动交收、会计日交收
11)净额清算分为:双边净额清算和多边净额清算 目前交易所多采取多边净额清算方式 12) 分级结算: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负责与结算参与人之间的集中清算交 收,结算参与人负责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交收(证券划付委托结算机构) 13)上海 B 股交收:净额交收(境内结算参与人其中有托管银行客户交 易除外) 和逐项交收相结合的制度 (境外结算参与人和有托管银行客户) 14)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双方可以选择:见券付款、全款对付和 见款付券 3 种 15)基金认购方式分为: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上组合证券 认购和网下组合证券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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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分类
1)委托关系的形成:客户办理了具体的委托手续,委托单性质上就相 当于委托合同,而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双方的代理关系 2)客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应提交材料:身份证、普通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申请表、银行卡、存管协议。 3) 操纵市场行为: (选项中有操纵或影响交易价格和数量还有一项其他 手段) 4)内幕交易行为主体: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等 5)内幕信息(重大事项都是)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报 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公司的董事、 1/3 以上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 6)内幕交易:内幕交易行为主体知悉内幕信息,且从事有价证券交易 或其他有偿转让行为,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等。 7)资产管理业务: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 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特定目的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8)尽职调查及风险揭示:了解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 经验、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等 9)投资收益与分配应明确:收益的构成、收益分配原则、分配方案、 分配方式。 10)融资融券的监管措施: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存管银行、证监会 的监管和证券公司的信息公告、客户查询等 11)融资融券授信方式两种:一是固定授信,二是非固定授信。
12)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方是(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 入方) ;融券方(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 13)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实行:质押库制度和标准券
制度
14)全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参与者:境内的商业银行、境内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人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15) 报价采用询价交易方式, 包括: 自主报价 (含公开报价和对话报价) 、 格式化询价、确认成交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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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禁止行为
1)不得买卖股票的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 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的其他人员 2)证券交易所:本身不持有证券,也不进行证券的买卖,不能决定证 券交易的价格。 3)证券交易所不得从事:①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②新闻出版业;③ 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④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4)会员席位:不得退回,但经批准可以转让
5)会员不得通过其他会员的网关进行交易申报
6)证券公司在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且种类、数量、价格相同 时,不得自行对冲完成交易 7)新股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同一账户多次申购的,除第一次申购 外,其余均视为无效申购 8)A 股的配股权证不挂牌交易,不允许转托管。
9)在配股缴款过程中,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收取佣金、过户费等交易 费用。 10)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 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 11) 当日赎回的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当日买入的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12) 。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不得代理收付期货 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13)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不得利用客户交易编码、资金 账号或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不得代客户接受、 保管或修改交易密码 14) 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公共媒体具体推介, 自有资金不得参与本公 司定向资产管理、不得将集合计划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5)不得融资融券的: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 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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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条件
1)证券公司: (1)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 3 年无违法,净资产不低 于 2 亿元; (3)高管任职资格,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等
2)取得普通席位的条件有:一是,具有会员资格;二是,缴纳席位费。
3)证券公司从事代办业务要求: (1)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 8 亿,净 资本不低于 5 亿(2)2 年不存在违法(3)20 家以上的营业部;等
4)从事证券自营业务要经证件会批准,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 亿,净 资本 5000 万,要使用自有或依法筹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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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净资本不低于 2 亿元、资产管理人员中具有 3 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 5 人、近 1 年内未受处罚等
6)定向资产管理:除上面外,健全的制度、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净 资本不低于 3 亿元,非限定性不低于 5 亿元,近 1 年未挪用客户资金
7)融资融券:经纪业务满 3 年,非创新试点类、健全的制度、高管近 2 年无违规、近 2 年风控合规,近 6 个月净资本 12 亿以上、三方等
8)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应符合:①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 3 个月;②融 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 1 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 5 亿元, 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 2 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 8 亿元。
③股东人数不少于 4000 人④股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⑤股票未被特别处理⑥其他在几个百分比一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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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重要时间、数字
1)会员资格申请与审批:证交所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做决定
2)会员定期报告:每月前 7 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统计报表及风险控制 指标监管报表;每年 4 月 30 日前报送上年度年报、交易系统运行报告 3)客户资料 20 年内不得销毁
4)发行人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应在确定的权益登记日 3 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申请信息披露。 5)现金红利发放日权益登记日后 5 个交易日
6)召开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要提前 30 天刊登公告
7)基金份额在上交所场内不同会员营业部之间进行转指定及在场内系 统和场外系统之间进行跨市场转托管。均 T 日转,T+2 日可查询。 8)权证存续期满前 5 个交易日,终止交易,但可行权,标的证券结算 价格为行权日前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数。 9)发行人在权证期满后的 3 个工作日自动支付现金差价。证券给付方 式结算的权证行权时,标的股票过户费为股票过户面额的 0.5‰ 10)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结束 6 个月后方可转股, 可转债的买卖申报优先 于转股申报。 11)证券公司申请 IB 业务应符合:公司总部 5 名以上、营业部 2 名以 上具有期货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 申请日前 6 个月风险控制指标达标等 12)大宗交易上海,交易时间为 9:30-11:30、13:00-15:30.每个 交易日 15:00-15:30 对成交申报进行成交确认。 13)合格投资者应委托境内商业银行(1 个)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 托境内证券公司 (可分别在上海和深圳委托 3 个) 办理境内的证券交易 14)自营账户开户之日起 3 个交易日报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每月、每 半年、每年报送自营业务情况。自营原始资料保存 20 年。 15)设立集合计划应自批准日起 6 个月内启动推广工作,并在 60 个工 作日
内完成设立并开始投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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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数字
1)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 100 万,集 合资产管理只收货币,限定性不低 5 万,非限定性不低 10 万 2)证券公司应在集合计划开始运作之日起 6 个月内使投资组合符合合 同的约定, 因市场变动导致约定没达到时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3)集合计划运作后,公司和托管机构应当至少每三个月向客户提供一 次管理、托管报告,每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单独进行年度审计 4)资产管理计划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计划份额净值
5)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额度不得超过客户提交保证金的 2 倍,期 限不超过 6 个月;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为 100 的整数倍 6)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期限最短 1 天,最长 1 年;回购交易额最 小为债券面额 10 万元(1 千张) ,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 1 万元(100 张) 7)市场中买断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 91 天。
8)滚动交收:美国采取 T+3,香港采取 T+2。 我国 T+1 适用 A 股、基金、债券、回购交易;T+3 适用于 B 股 9)中国结算公司根据结算参与人的风险程度,每月(每月前 3 个营业 日内)调整最低备付 10) 权证行权期满 3 个工作日仍无法交收成功的, 不再自动进行行权交 收,后果由发行人承担 11) 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额度不得超过客户提交保证金的 2 倍, 期 限不超过 6 个月。 12) 客户只能与 1 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 1 家证券公司融资 向 融券 13)深圳权证:权证交易,实行 T+1 日担保交收;权证行权,实行 T+1 日非担保全额逐笔交收。清算交收时点均为 T+1 日 16:00。 14)2007 年已全面实施第三方存管
15)不接受撤单申请时间:9:20-9:25(两市) ; 14:57-15:00,为深圳收盘集合竞价,不接受撤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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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百分比
1)无涨跌幅限制证券大宗交易在前收盘价的上下 30%或当日已成交的 最高、 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大宗交易不纳入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 2)单个境外投资者持一家上市股票不超过总股份的 10%;所有境外投 资者持一家上市股票总和不超过总股份的 20%。但战略投资不受此限 3)上海所有合格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挂牌交易 A 股数额达到总股 本 16%及其后每增加 2%,要公开该持股信息。若超出,5 个交易日减持 4)资产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不得超过总量的 10%,同时不 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10%;若为关联单位不超过 5% 5)冲抵保证金有价证券折算最高比例:成分股股票 70%、其他股票 65% ETF 90%;国债 95%;其他上市基金和债券 80% 6)客户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
比例不得低于 50%(杠杆 2 倍) ; 客户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 50%(同样杠杆只 2 倍) 7)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 130%,当低于 130%时,2 个交易日内追 加,最低比例提高到 150%。比例超过 300%时,客户可以使用超出部分 8)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达其流通部分的 25%时,可在 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融券;降低到 20%以下时,次一交易日再恢复 9)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 5%;接受单只担 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只股票总市值的 20%。 10) 买断式回购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 该只债券流通量的 20%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同样单一机构单一券种累计不得超过该 券总量的 20%。 12)B 股透支金额按每日 5‰收取罚金(A 股为 1‰) 。
13)证券参与一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总规模 5%,且不超过 2 亿元,参与多个集合计划的不超过 15%; 14)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应符合: 3 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 近 日均换手率的 20% 15)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应符合: 日均涨跌幅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 偏离值不超过 4%,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 5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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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区别
1)一般与合格境外投资者:一般的境外投资者可以投资 B 股;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则可以在批准额度内交易除 B 股以外的其他品种。 2)上交所接受的市价申报: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深交所接受: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 5 档即时 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3)上交所买入:债券 1 手的整数倍、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100 手整数 倍、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上海是 1000 手整数倍 深交所交所买入: 债券 10 张的整数倍、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10 张整数 倍、深圳无买断式回购交易 4)单笔申报最大:股票:、基金、权证不超 100 万股或份,债券和债 、 券质押式回购不超 1 万手(10 万张) ,债券买断式回购不超 5 万手 5)计价单位:债券: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债券质押式回购: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6)申报最小单位:债券和买断式回购交易 0.01 元,上海 B 股 0.001 美元,深圳 B 股 0.01 港元,质押式回购上海 0.005 元、深证 0.01 元
7)两个申报价格同时符合集合竞价原则:深证取距离前一收盘价最近
的价格; 上海取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为成交价, 若还一样就取中间 8)无涨跌幅限制的集合竞价规定(上证)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 收盘价格的 900%,不低于 50%;基金、债券
不高于 150%,不低于 70%。 : (深证) :股票开盘集合竞价为发行价格的 900%以内(相对上海无 50% 限制) ;债券集合竞价为发行价格的上下 30% 9)开户费:上海 A 股个人开户收费 40 元/户,机构开户 400 元/户;基 金开户费 5 元/户 10)网上定价发行与竞价发行: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认购成功者 的确定方式不同:定价发行按抽签决定 11)新股申购:上海申购单位为 1000 股整数倍,最多 1 亿少 1000 股; 深证申购单位为 500 股整数倍,最多 10 亿少 500 股 12)股利派发:A 股比 B 股多了一个最后交易日(T+3 日) 现金股利派发的权益登记日在股票股利派发中称为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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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区别
1)回转交易:债券、权证和深圳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交 易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 股实行次一交易日回转交易。 2)上海回购分为 1、2、3、4、7、14、28、91、182 天 9 个品种;深圳 多了 63 和 273 共 11 个;质押式企业债回购有 1、2、3、7 天 4 个品种 3)债券回购交易申报中,融资方按“买入” (B)予以申报, 融券方按“卖出” (S)予以申报 4)债券回购上海申报规则:申报单位为手、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 期年收益、最小变动单位 0.005、数量为 100 手整数,单笔不超过 1 万 深圳,申报规则:申报单位为张(1 张=100 元面值) 、最小报价为 0.01 元整数倍、申报数量为 10 张的整数倍、单笔申报数量不超过 10 万张 5)买断式回购是“卖” ,所有权转移;质押式是“质押” ,所有权不发 生转移。买断后,逆回购方可以在期限到来前自由处理该债券。 6)履约金制度上海:双方都需缴纳履约金、履约金比率由交易所确定、 双方违约履约金划归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履约金为违约责任上限 银行间市场: 履约金缴纳及比率由双方协商、 保证金不能弥补违约损失 的,守约方可以继续追索。 (申请不履约的视同违约对待) 7)清算时计算,并不发生财产实际转移; 交收时根据清算结果办理证券和价款的收付,发生财产实际转移 8)在滚动交收的情况下,同一清算期内发生的不同种类证券的买卖价 款可合并计算,但不同清算期的不能合并计算 9)委托关系的形成:客户办理了具体的委托手续,委托单性质上就相 当于委托合同,而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双方的代理关系 10)资金划付:划入资金结算公司自动将资金贷记(钱多了)结算系统 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划出资金自动将资金借记~ 11)清算交收:合格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达成交易,由其托管人作为结 算参与人承担交收责任(而不是证券公司) 、需备案、贯彻银货对付 12)B 股交收:上海 B 股交收实
行净额交收和逐项交收相结合的制度 深证 B 股实行净额交收制度,只允许证券公司作为结算参与人 13)ETF 的清算交收两市均按照货银对付原则组织清算交收 区别在于上海实行了待交收制度,深圳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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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重点
1)基金申购费率采用外扣法,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零碎份额对应 的资金返还投资者资金账户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上海网络投票基于交易系统,深证网络投票基 于交易系统和互联网,中国结算公司的网络投票基于互联网 3)进入代办系统的股票:原 STAQ、NET 系统挂牌的公司和退市公司; 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挂牌公司。 4)主办券商业务可以分为主办业务和代办业务。代办业务包括:开立 账户、公司股权确认事宜、接受投资者办理业务等 5)股份转让公司应当且只能委托 1 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
6)异常情况的,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或技术性停牌。比如,无法 申报的交易席位数量超过总数 10%,或行情中断营业部数量超过总数 7)特别停牌公布信息:成交金额最大的 5 价营业部名称和买入、卖出 数量和金额, 股份统计信息。 信息涉及机构的, 公布名称为 “机构专用” 。 8)结算参与人申请开立资金交收账户(也称结算备付金账户) ,并预留 指定收款账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和自由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9)资金交收账户设定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 “最低备付”,最低备付可 ) 用于交收,但不能划出,如果用于交收,次日必须补足。 10)融资融券采取“看穿式”账户体系。从法律界定看,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是实际证券,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记录明细数据。 11)计划推广期间的费用不得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列支。 严禁通过报刊、电视等公共媒体推广集合计划。 12)做好内部控制应建立以“了解自己的客户”和“适当性服务”为核 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体系 13)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
14)集合计划说明书主要包括:投资理念与策略;投资决策依据、投资 程序与风险控制;投资限制;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及含集合计划字眼的 15)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由证券公司、 托管机构与单个客户三方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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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重点
1)委托关系的形成:客户办理了具体的委托手续,委托单性质上就相 当于委托合同,而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双方的代理关系 2)自营业务原则上按“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的三 级体制设立。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是最高管理机构 3)集合资产管理的资金账户
名称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证券账 户名称是 “证券公司名称-资产托管机构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 4)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严格的业务隔离制度; 建立计划投资主办人员制度,主办人员须有 3 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5)证券公司在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证券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 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 账户。 6)客户在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台账; 在存管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7)客户融资买入证券后,可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 客户融券卖出后,可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来偿还融入证券 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 ,同中国登记结 算公司不同) 是指定的该市场登记结算机构。 人民银行是该市场的主管 9)非金融机构应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交易,且只能委托开展现券买卖 和逆回购业务(只能出借资金,不能质押债券融入资金) 10)买断式回购监管:同业中心负责交易日常监测;中央结算公司负责 结算日常监测;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区内市场参与者进行日常监督 11)市场中买断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深圳没有买断式回购)
12)权证清算交收:上海实行待交收制度,深圳未引入,实行 T+1 银货 对付机制; 上海行权交收期为 T 日日终, 深圳行权交收期为 T+1 日日终。 13) )委托关系的形成:客户办理了具体的委托手续,委托单性质上就 相当于委托合同,而经纪关系的建立只是确立了双方的代理关系 14)权证最终交收时点后交收顺序:先权证交易后权证行权、同一交易 日内的行权申报先现金结算后证券结算、先认沽权证后认购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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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计算
1)权证涨幅价格 = 权证前一日收盘价格+标的证券当日涨幅*1.25*行 权比例(跌幅同理) 2)转换公式为:可转债转股数=转债手数*1000/当次初始转股价格。
3)除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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