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塞纳春天业主信访所反映问题的回复
局信访室:
根据转来的赣市房信字(2011)158号《信访专用笺》的要求,现就署名“凯月”的群众投诉塞纳春天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水费问题
塞纳春天小区是由市自来水二厂(黄金水厂)供水,由于水厂供水水压不足,塞纳春天小区内所有楼层的用水都需经过二次加压才能正常供水。据调查,塞纳春天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赣州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依照有关规定据实分摊了二次供水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2010年3月前该小区水价为2.2元/吨,2010年4月起为2.85元/吨(2010年2月起,自来水公司上调0.65元/吨的排污费)。
有关费用分摊情况,我单位已要求赣州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收费前必须向业主公示。对此前费用分摊情况,业主可向赣州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查询。
二、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
根据《赣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及备案登记,社区居委会参与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组建和改选业主委员会等工作。塞纳春天业主可就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关问题向所在居委会咨询。
三、关于自行车和摩托车车棚的问题
根据业主的需要,赣州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小区原有摩托车停放点的基础上,近期增设了约150㎡路面车棚,供小区业主免费使用。
四、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使用问题
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属于公共性服务费,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须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所收取费用的使用范围也有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一般半年一次)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费用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上述情况我单位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信访人回复,信访人对回复表示满意。
2011年4月16日
关于塞纳春天业主信访所反映问题的回复
局信访室:
根据转来的赣市房信字(2011)158号《信访专用笺》的要求,现就署名“凯月”的群众投诉塞纳春天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水费问题
塞纳春天小区是由市自来水二厂(黄金水厂)供水,由于水厂供水水压不足,塞纳春天小区内所有楼层的用水都需经过二次加压才能正常供水。据调查,塞纳春天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赣州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依照有关规定据实分摊了二次供水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2010年3月前该小区水价为2.2元/吨,2010年4月起为2.85元/吨(2010年2月起,自来水公司上调0.65元/吨的排污费)。
有关费用分摊情况,我单位已要求赣州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收费前必须向业主公示。对此前费用分摊情况,业主可向赣州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查询。
二、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
根据《赣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及备案登记,社区居委会参与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组建和改选业主委员会等工作。塞纳春天业主可就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关问题向所在居委会咨询。
三、关于自行车和摩托车车棚的问题
根据业主的需要,赣州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小区原有摩托车停放点的基础上,近期增设了约150㎡路面车棚,供小区业主免费使用。
四、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使用问题
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属于公共性服务费,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须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所收取费用的使用范围也有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一般半年一次)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费用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上述情况我单位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信访人回复,信访人对回复表示满意。
201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