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专刊
2012 总第 08 期
居家老年人生活现状与社区服务需求初探
A PRELIMINARY STUDY ON THE LIVING CONDITION OF ELDERLY PEOPLE IN-HOME AND THEIR DEMAND ON COMMUNITY SERVICES
林文洁1 宋宁宁1 吕晓2
Lin Wenjie, Song Ningning, Lv Xiao
摘要/通过对北京市467户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进行访谈式问卷调查,对老年人的基本情况、日常生活动作的介护以及老年人对休闲娱乐、家政、餐饮、医疗、日间照料等社区服务的利用意愿进行调查,并对不同年龄、不同家庭构成、不同健康状况老年人的需求进行比较分析,以期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完善、居家服务机构规模的确定提供参考。关键词/老年人 居家养老 生活现状 社区服务需求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n interview survey was conducted via questionnaires on 467 senior people over the age of 65 in Beijing, investigating the basic situations of the elderly, the nursing of daily activities and the use demand on community services in terms of entertainment, housekeeping, dining, medical, day care and so on. Besides,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on the needs of the elderly in different ages, family constructions and health status was carried out in order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providing perfect services for the elderly in-home and determining the scale of in-home service agencies.
KEY WORDS/ elderly people, aged caring in-home, living condition, community service demand
1 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
居家养老是我国现阶段主要的养老方式,也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发展方向。2011年12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明确指出“ 在居家养老层面,扶持居家服务机构发展,进一步开发和完善服务内容和项目,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服务”。社区配套服务的完善,是居家养老体系构筑的重要环节。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老年人家庭的家务承担现况、日常生活动作的介护情况以及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并对不同年龄、不同家庭构成、不同健康状况老年人的需求进行比较分析,以期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完善、居家服务机构规模的确定提供参考。2 调查概要
2.1 调查时期、调查内容与调查方法
本文的调查对象区域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的杨南小区、杨北小区。八角街道为石景山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之一。杨南小区建于1980~1990年代,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高达23.8%。杨北小区始建于90年代后期,2005年建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仅占6.5%。
两个小区的调查分别于2011年3~4月、6~7月进行。
通过访谈式问卷调查,共采集467份有效问卷(杨南小区254份、杨北小区213份)。主要调查内容有:老年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构成等基本情况;打扫、洗衣、做饭、买菜等家务承担的现况;进餐、如厕、洗澡等基本生活动作的介护情况;对休闲娱乐、社区小餐桌、医疗、日间照料等社区服务的需求;以及到要介护阶段老年人的居住意愿等(表1)。2.2 调查对象概要
2.2.1 调查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与家庭构成
本次调查对象的年龄构成为:65~69岁19.2%,70~74岁26.2%,75~79岁28.6%,80~84岁18.5%,85岁以上占7.4%。其中75~79岁老年人所占比例最高。
健康状况为:自理老人占62.9%,介助老人占22.4%,介护老人占14.7%。
在家庭构成方面,根据老人是否有配偶和是否与子女同住, 本文中将老年家庭分为(13.5%)、(39.2%)、“空巢单身”“空巢夫妇”(30.6%)、(16.7%)四种类型。“与子女同住单身”“与子女同住夫妇”不与子女同住的空巢老人家庭合计占52.7%,超过了半数1)(图1)。2.2.2 不同年龄段中介助介护老人的比例2)
如图2所示,随着年龄的增长,介助、介护老人的比例显著增加,尤其介护老人的比例几乎呈倍数增长。80~84岁老人中
表1 调查概要
调查对象杨南小区杨北小区
建设年代1980-1990年1995-2005年
小区总人口486214037
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所占比例%)
1158(23.8%)915(6.5%)
调查时期2011年3~4月2011年6~7月
调查方法访谈式问调查
调查户数254213
调查内容
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家务承担情况、
基本生活动作的介护、社区服务的需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1078002)
作者单位:1 北方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北京,100144)
2 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100005)收稿日期:201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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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总第 08 期
年龄构成
80-84岁18.5%75-79岁28.6%
65-69岁
≥85岁19.2%7.4%
70-74岁26.2%
家庭构成
健康状况与子女同住
单身
与子女同住
30.6%夫妇
16.7%
介助
22.4%
自理老人
介护14.7%
完全自理62.9%
65-69岁70-74岁75-79岁80-84岁85岁以上
介助老人
87.9%74.3%58.2%42.2%
介护老人
3.6%8.6%19.9%
28.4%
29.6%
47.6%
28.1%
.5.8%13.5%
空巢夫妇39.2%
空巢单身13.5%
26.8%
25.6%
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2 各年龄段介助、介护者的比例
自理老人
介助老人
50.8%53.8%
69.7%
空巢夫妇与子女同住夫妇
69.6%
介护老人33.8%24.5%
19.9%17.6%
15.4%21.7%
10.4%12.7%
表2 空巢老人家庭中家务承担的比例
进餐如厕洗澡
1.0%
70-74岁
2.6%
5.6%1.9%
75-79岁
4.8%
13.3%8.1%
80-84岁
12.6%
27.4%
17.3%
85岁以上
23.2%
47.6%
空巢单身与子女同住单身
3 不同家庭构成中介助、介护老人的比例
配偶
空巢单身与子女同住单身
空巢夫妇
14.3%
与子女同住夫妇
57.1%
63.6%子女
保姆80.0%
96.8%
27.8%4.8%
23.8%
配偶+子女
20.0%
3.2%8.3%
5 不同家庭构成中老人生活动作的介护类型
0.6%
65-69岁
0.6%3.1%
经统计,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动作的要介护量总计为:进餐3.4%,如厕6.2%,洗澡14.6%。3.2 不同家庭构成中老年人生活动作的介护类型
介护类型指的是老年人生活动作介护承担者的类型。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如图5所示,单身老人的介护有子女和保姆两种类型,空巢单身家庭中子女虽不与老人同住,可仍然承担着80%的介护任务。空巢单身老人家庭的保姆介护占20%,明显高于与子女同住单身的3.2%;空巢夫妇家庭的介护类型以配偶为主,占63.9%,其次为子女,占27.8%,由保姆介护占8.3%;与子女同住夫妇家庭的介护类型有4种,所占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子女57.1%、配偶+子女23.8%、配偶14.3%、保姆4.8%。空巢型家庭中保姆作为介护承担者的比例高于与子女同住家庭。
值得注意的是,与家务的承担类似,空巢型老人家庭的不同住子女仍然承担着较高比例的介护任务。空巢单身家庭中由子女承担的介护内容有:如厕50%,洗澡90.9%;空巢夫妇家庭中,就餐、如厕、洗澡由子女介护的比例分别为20%、33.3%、35.7%。由不同住子女承担的介护量可以认为是可能需要由社区提供服务的介护量。由此推算,需要由社区提供服务的介护量分别为就餐0.4%、如厕1.5%、洗澡5.4%。4 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
社区服务是实现居家养老的重要支撑之一。本章将老年人对于室内休闲娱乐活动、家政服务、社区小餐桌、医疗、日间照料等不同服务内容的需求特点进行分析,把握各项服务内容的主要服务人群及需求量。4.1 室内休闲娱乐活动
关于愿意去社区室内活动场所参加的休闲娱乐活动内容和比例如图6所示,列前5位的依次是:读书看报21.2%、下棋打麻将8.8%、唱歌5.1%、健身3.2%、上网3.0%。另外,书法绘画(2.8%)、跳舞(2.4%)、剪纸插花(1.9%)、打乒乓球(0.9%)也有
4 基本生活动作在各年龄层的介护量
28.1%为介护老人,85岁以上的介护比例达到47.6%,接近半数。2.2.3 不同家庭构成中介助介护老人的比例
从不同家庭构成中介助、介护者所占的比例来看,有配偶的老人健康状况要优于单身老人。从介护者所占的比例来看,“与子女同住单身”高于“空巢单身”,“与子女同住夫妇”高于“空巢夫妇”,显示出当需要介护时,老人有与子女同住的倾向,尤其是单身老人更为显著(图3)。3 老年人基本生活动作的介护
本章主要了解进餐、如厕、洗澡等基本生活动作的介护量,以及不同类型的家庭中由谁来承担老人的介护,以了解老年人的介护现状和推算可能需要由社区提供的介护量。3.1 基本生活动作的介护量
如图4所示,随着年龄的增长,3项基本生活动作均呈增长的趋势。不同年龄段的共同特点是,要介护比例由低到高依次均为:进餐、如厕、洗澡。85岁以上老人的洗澡要介护量达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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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老人感兴趣。4.2 家政服务
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家庭中,家务的承担主要有老人承担、子女承担、老人和子女共同承担几种类型。在空巢老人家庭中,除了老人承担、保姆承担、老人和子女共同承担之外,还有由不同住子女承担和小时工承担的部分。我们可以认为空巢老人家庭中由不同住子女和小时工承担的家务,是最有可能需要社区提供服务的部分。经计算,家政服务的需求量为:做饭4.7%、洗衣6.9%、打扫8.6%、买菜6.2%3)。
4.3 餐饮服务
“社区小饭桌”有前去就餐和送餐服务两种方式,在部分社区已经开始试行。本次调查中,有25.4%的老人表示会前去就餐、12.5%的老人表示会利用送餐服务。
进一步分析有利用意愿者的特点,如图7所示,从年龄段来看,从65~84岁的各年龄段前去就餐的需求量均接近30%,利用送餐服务的以70~79岁为多,其次是80~84岁。
从健康状况来看,自理老人选择前去就餐的比例为29.8%,介助老人为30.4%,介护老人为11.7%;而对于送餐服务的需求,介护老人为23.3%;自理老人12.0%、介助老人12.2%。可见,自理老人和介助老人选择前去就餐的比例大于送餐服务的比例,而介护老人的需求则以送餐服务为主。
从家庭构成来看,无论是前去就餐还是送餐服务,空巢型老
21.2%
人均比与子女同住老人显示出更强的需求意愿。但另一方面也表明,与子女同住的老人对于前去就餐和送餐也具有一定的需求量。4.4 医疗服务
2.4%跳舞
0.9%打乒乓球
0.4%台球
3.2%健身
8.8%
2.8%
下棋打麻将
书法绘画
3.0%上网
5.1%
1.9%剪纸插花
读书读报
唱歌
如表3所示,社区医疗服务项目中需求量最高的是“拿药”,在各年龄段老人中均超过70%,总需求量为79.2%;其次是“看病打针”,在75~79岁老人中所占比例最高,总需求量为54.6%;上门就诊的需求量为29.8%;定期体检25.5%;健康咨询9.2%;康复训练的需求量较低仅占1.5%,以70~74岁老人
6 老年人参与室内休闲娱乐活动的意愿
年龄构成
75.6%
50.0%
29.1%
8.1%
54.4%
55.3%
26.5%
16.7%
28.7%9.1%
12.8%
5.3%59.6%
为主。
4.5 日间照料服务
日间照料也称日托,白天老人到日间照料中心就餐、参与休闲娱乐活动,晚上回到自己家里居住,通常以介助、介护老人为服务对象。
本次调查中共有12.4%的回答者表示愿意利用日间照料服务,其中自理老人占8.1%、介助老人3.0%(占介助老人总数的12.2%)、介护老人1.3%(占介护老人总数的10.0%)。因此,以介助、介护老人为服务对象的日间照料服务的需求量,可以按照65岁以上老人总数的4.3%计算,或者是介助老人总数的12.2%加上介护老人总数的10%。
进一步分析有日间照料利用意愿的介助、介护老人的特点,如图8所示,介助老人占70%,介护老人占30%;家庭构成上,无配偶老人对日间照料的利用意愿略高于老年夫妇;在年龄段上,
29.8%
16.7%15.1%
7.0%
17.1%
7.3%
85岁以上不确定
2.4%
65-69岁
会去就餐
70-74岁75-79岁
送餐服务
80-84岁不需要
健康状况
52.7%
29.8%
12.0%
30.4%
10.3%
12.2%
6.1%60.0%
68.3%
23.3%11.7%
5.0%
自理老人会去就餐
介助老人
送餐服务
不需要
介护老人
不确定
家庭构成
55.6%
34.9%
14.3%
4.8%
25.2%
9.1%
6.3%62.9%
49.2%
29.5%
18.0%
9.8%
61.5%
20.5%
10.3%
75岁以上老年人占70%。5 介护阶段老年人的居住意愿
14.1%
空巢型单身会去就餐
与子女同住单身
送餐服务
空巢型夫妇不需要
与子女同住夫妇不确定
关于介护阶段老年人居住意愿的调查结果显示,希望与子女同住的老人占49.9%接近半数;愿意自己住请保姆照顾的老人占12%;希望入住离自己家或子女家近的社区托老所的老人占
7 不同年龄、家庭构成、健康状况的老人对餐饮服务的需求
年龄构成
≥85岁10%
80-84岁20%
65-69岁5%
70-74岁25%
家庭构成
与子女同住夫妇15%
与子女同住单身30%
空巢单身30%
健康状况
介护30%
介助70%
便宜的养老院5.4%条件好的养老院6.9%
社区托老所14.6%
不确定11.3%
与子女同住
49.9%
75-79岁40%空巢夫妇25%
自己住请保姆12.0%
8 有日间照料利用意愿的老年人特点分析9 介护阶段老年人的居住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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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不同年龄段老人对社区医疗服务的需求量
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注释
1) 对于隔代家庭,本文中根据老人是否有配偶和同住孙辈是否成年,分别将“与成年孙辈同住单身”(5例/1.1%)和“与子女同住单身”合并,“与成年孙辈同住夫妇”(5例/1.1%)和“与子女同住夫妇”合并,“与未成年孙辈同住单身”(4例/0.9%)和“空巢单身”合并,“与未成年孙辈同住夫妇”(7例/1.5%)和“空巢夫妇”合并,“单身与侄女、侄孙同住”(2例/0.4%)和“空巢单身”合并(侄女、侄孙相当于保姆的角色)。
2) 根据《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中的定义,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称为“介助老人”,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人称为“介护老人”。
3) 服务需求量的计算:空巢型家庭中,由子女、小时工所承担的家务量可看作需要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需求量4.7%(做饭服务的需求量)=(空巢单身家庭的需求量14.3%+空巢夫妇家庭的需求量7.1%)*空巢家庭的比例52.7%6.9%(洗衣服务的需求量)=(空巢单身家庭的需求量15.9%+空巢夫妇家庭的需求量12.0%)*空巢家庭的比例52.7%,其他以此类推。
4) 居住意愿的计算:居家老人比例=14.7%(介护老人所占比例)*(与子女同住49.9%+自己住12%)+85.3%=94.4%;入住社区托老所比例=14.7%(介护老人所占比例)*14.6%(介护阶段入住社区托老所比例)=2.1%,其他以此类推。
5) 通过调查得知,60~64岁的老人中自理老人占绝大多数,因此老年住宅可以根据65岁以上老年人口计算。
6) 根据调查中家庭构成的比例估算。图表来源
本文图表均为作者绘制。
14.6%;选择养老院的老人共占12.3%;另有11.3%的老人没有明确回答(图9)。
按照介护老人在65岁以上老人中所占比例(14.7%)可以计算得出,在全体65岁以上老人中,到介护阶段仍然在自己家中居住的占94.4%,入住社区托老所的占总数的2.1%,希望入住条件好的养老院的占1%,倾向于便宜养老院的占0.8%,无明确回答的占1.7%4)。6 结论
1) 本次调查的65岁以上老人中,介助老人占22.4%,介护老人占14.7%。随年龄的增长,介护老人的比例呈倍数增加。80~84岁老人的介护比例接近30%,85岁以上老人的介护比例接近半数。老年夫妇的健康状态优于单身老人。在介护阶段老人有与子女同住的倾向,这一倾向在单身老人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2) 空巢单身老人的介护子女占80%,保姆占20%;空巢老年夫妇家庭的介护类型以配偶为主,其次为子女。不同住子女承担着空巢老人较大比例的介护任务。老年人基本生活动作的总介护量为:进餐3.4%,如厕6.2%,洗澡14.6%。需要社区提供服务的比例为(由不同住子女承担的部分)进餐0.4%、如厕1.5%、洗澡5.4%。
3) 在“社区小饭桌”的利用意愿方面,愿意前去就餐的老人占25.4%,以自理老人和介助老人为主;选择利用送餐服务的老人占12.5%,以介护老人居多。空巢型老年家庭对社区餐饮服务的需求高于与子女同住老年家庭。
4) 经推算,家政服务的需求量为:做饭4.7%、洗衣6.9%、打扫8.6%、买菜6.2%。
5) 在医疗服务方面,按需求量由高到低依次为:79.2%、“拿药”“看病打针”54.6%;“上门就诊”29.8%、定期体检25.5%;健康咨询9.2%;康复训练1.5%。
6) 以介助、介护老人为对象的日间照料服务的需求量占65岁以上老人总数的4.3%。介助老人占70%、介护老人占30%,75岁以上老年人约占70%。
7) 根据介护阶段老年人居住意愿的调查结果及介护老人所占比例计算得出,65岁以上老人中,到介护阶段仍然在自己家中居住的占94.4%,入住社区托老所的占2.1%,希望入住条件好的养老院的占1%,倾向于便宜养老院的占0.8%,不明确的占1.7%。
8) 现阶段普通居住区中老年住宅的比例,可按照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5)(8.87%)*介护阶段仍在宅居住的老年人比例(94.4%)计算,得出现阶段的适宜比例(8.4%/其中单身老人住宅13%,老年夫妇住宅40%,多世代住宅47%6))。该比例应根据各地老龄化程度的不同,以及将来人口发展的趋势作适宜调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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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老年人生活现状与社区服务需求初探
A PRELIMINARY STUDY ON THE LIVING CONDITION OF ELDERLY PEOPLE IN-HOME AND THEIR DEMAND ON COMMUNITY SERVICES
林文洁1 宋宁宁1 吕晓2
Lin Wenjie, Song Ningning, Lv Xiao
摘要/通过对北京市467户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进行访谈式问卷调查,对老年人的基本情况、日常生活动作的介护以及老年人对休闲娱乐、家政、餐饮、医疗、日间照料等社区服务的利用意愿进行调查,并对不同年龄、不同家庭构成、不同健康状况老年人的需求进行比较分析,以期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完善、居家服务机构规模的确定提供参考。关键词/老年人 居家养老 生活现状 社区服务需求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n interview survey was conducted via questionnaires on 467 senior people over the age of 65 in Beijing, investigating the basic situations of the elderly, the nursing of daily activities and the use demand on community services in terms of entertainment, housekeeping, dining, medical, day care and so on. Besides,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on the needs of the elderly in different ages, family constructions and health status was carried out in order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providing perfect services for the elderly in-home and determining the scale of in-home service agencies.
KEY WORDS/ elderly people, aged caring in-home, living condition, community service demand
1 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
居家养老是我国现阶段主要的养老方式,也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发展方向。2011年12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明确指出“ 在居家养老层面,扶持居家服务机构发展,进一步开发和完善服务内容和项目,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服务”。社区配套服务的完善,是居家养老体系构筑的重要环节。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老年人家庭的家务承担现况、日常生活动作的介护情况以及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并对不同年龄、不同家庭构成、不同健康状况老年人的需求进行比较分析,以期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完善、居家服务机构规模的确定提供参考。2 调查概要
2.1 调查时期、调查内容与调查方法
本文的调查对象区域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的杨南小区、杨北小区。八角街道为石景山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之一。杨南小区建于1980~1990年代,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高达23.8%。杨北小区始建于90年代后期,2005年建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仅占6.5%。
两个小区的调查分别于2011年3~4月、6~7月进行。
通过访谈式问卷调查,共采集467份有效问卷(杨南小区254份、杨北小区213份)。主要调查内容有:老年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构成等基本情况;打扫、洗衣、做饭、买菜等家务承担的现况;进餐、如厕、洗澡等基本生活动作的介护情况;对休闲娱乐、社区小餐桌、医疗、日间照料等社区服务的需求;以及到要介护阶段老年人的居住意愿等(表1)。2.2 调查对象概要
2.2.1 调查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与家庭构成
本次调查对象的年龄构成为:65~69岁19.2%,70~74岁26.2%,75~79岁28.6%,80~84岁18.5%,85岁以上占7.4%。其中75~79岁老年人所占比例最高。
健康状况为:自理老人占62.9%,介助老人占22.4%,介护老人占14.7%。
在家庭构成方面,根据老人是否有配偶和是否与子女同住, 本文中将老年家庭分为(13.5%)、(39.2%)、“空巢单身”“空巢夫妇”(30.6%)、(16.7%)四种类型。“与子女同住单身”“与子女同住夫妇”不与子女同住的空巢老人家庭合计占52.7%,超过了半数1)(图1)。2.2.2 不同年龄段中介助介护老人的比例2)
如图2所示,随着年龄的增长,介助、介护老人的比例显著增加,尤其介护老人的比例几乎呈倍数增长。80~84岁老人中
表1 调查概要
调查对象杨南小区杨北小区
建设年代1980-1990年1995-2005年
小区总人口486214037
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所占比例%)
1158(23.8%)915(6.5%)
调查时期2011年3~4月2011年6~7月
调查方法访谈式问调查
调查户数254213
调查内容
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家务承担情况、
基本生活动作的介护、社区服务的需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1078002)
作者单位:1 北方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北京,100144)
2 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100005)收稿日期:201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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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总第 08 期
年龄构成
80-84岁18.5%75-79岁28.6%
65-69岁
≥85岁19.2%7.4%
70-74岁26.2%
家庭构成
健康状况与子女同住
单身
与子女同住
30.6%夫妇
16.7%
介助
22.4%
自理老人
介护14.7%
完全自理62.9%
65-69岁70-74岁75-79岁80-84岁85岁以上
介助老人
87.9%74.3%58.2%42.2%
介护老人
3.6%8.6%19.9%
28.4%
29.6%
47.6%
28.1%
.5.8%13.5%
空巢夫妇39.2%
空巢单身13.5%
26.8%
25.6%
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2 各年龄段介助、介护者的比例
自理老人
介助老人
50.8%53.8%
69.7%
空巢夫妇与子女同住夫妇
69.6%
介护老人33.8%24.5%
19.9%17.6%
15.4%21.7%
10.4%12.7%
表2 空巢老人家庭中家务承担的比例
进餐如厕洗澡
1.0%
70-74岁
2.6%
5.6%1.9%
75-79岁
4.8%
13.3%8.1%
80-84岁
12.6%
27.4%
17.3%
85岁以上
23.2%
47.6%
空巢单身与子女同住单身
3 不同家庭构成中介助、介护老人的比例
配偶
空巢单身与子女同住单身
空巢夫妇
14.3%
与子女同住夫妇
57.1%
63.6%子女
保姆80.0%
96.8%
27.8%4.8%
23.8%
配偶+子女
20.0%
3.2%8.3%
5 不同家庭构成中老人生活动作的介护类型
0.6%
65-69岁
0.6%3.1%
经统计,65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动作的要介护量总计为:进餐3.4%,如厕6.2%,洗澡14.6%。3.2 不同家庭构成中老年人生活动作的介护类型
介护类型指的是老年人生活动作介护承担者的类型。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如图5所示,单身老人的介护有子女和保姆两种类型,空巢单身家庭中子女虽不与老人同住,可仍然承担着80%的介护任务。空巢单身老人家庭的保姆介护占20%,明显高于与子女同住单身的3.2%;空巢夫妇家庭的介护类型以配偶为主,占63.9%,其次为子女,占27.8%,由保姆介护占8.3%;与子女同住夫妇家庭的介护类型有4种,所占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子女57.1%、配偶+子女23.8%、配偶14.3%、保姆4.8%。空巢型家庭中保姆作为介护承担者的比例高于与子女同住家庭。
值得注意的是,与家务的承担类似,空巢型老人家庭的不同住子女仍然承担着较高比例的介护任务。空巢单身家庭中由子女承担的介护内容有:如厕50%,洗澡90.9%;空巢夫妇家庭中,就餐、如厕、洗澡由子女介护的比例分别为20%、33.3%、35.7%。由不同住子女承担的介护量可以认为是可能需要由社区提供服务的介护量。由此推算,需要由社区提供服务的介护量分别为就餐0.4%、如厕1.5%、洗澡5.4%。4 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
社区服务是实现居家养老的重要支撑之一。本章将老年人对于室内休闲娱乐活动、家政服务、社区小餐桌、医疗、日间照料等不同服务内容的需求特点进行分析,把握各项服务内容的主要服务人群及需求量。4.1 室内休闲娱乐活动
关于愿意去社区室内活动场所参加的休闲娱乐活动内容和比例如图6所示,列前5位的依次是:读书看报21.2%、下棋打麻将8.8%、唱歌5.1%、健身3.2%、上网3.0%。另外,书法绘画(2.8%)、跳舞(2.4%)、剪纸插花(1.9%)、打乒乓球(0.9%)也有
4 基本生活动作在各年龄层的介护量
28.1%为介护老人,85岁以上的介护比例达到47.6%,接近半数。2.2.3 不同家庭构成中介助介护老人的比例
从不同家庭构成中介助、介护者所占的比例来看,有配偶的老人健康状况要优于单身老人。从介护者所占的比例来看,“与子女同住单身”高于“空巢单身”,“与子女同住夫妇”高于“空巢夫妇”,显示出当需要介护时,老人有与子女同住的倾向,尤其是单身老人更为显著(图3)。3 老年人基本生活动作的介护
本章主要了解进餐、如厕、洗澡等基本生活动作的介护量,以及不同类型的家庭中由谁来承担老人的介护,以了解老年人的介护现状和推算可能需要由社区提供的介护量。3.1 基本生活动作的介护量
如图4所示,随着年龄的增长,3项基本生活动作均呈增长的趋势。不同年龄段的共同特点是,要介护比例由低到高依次均为:进餐、如厕、洗澡。85岁以上老人的洗澡要介护量达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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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总第 08 期
部分老人感兴趣。4.2 家政服务
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家庭中,家务的承担主要有老人承担、子女承担、老人和子女共同承担几种类型。在空巢老人家庭中,除了老人承担、保姆承担、老人和子女共同承担之外,还有由不同住子女承担和小时工承担的部分。我们可以认为空巢老人家庭中由不同住子女和小时工承担的家务,是最有可能需要社区提供服务的部分。经计算,家政服务的需求量为:做饭4.7%、洗衣6.9%、打扫8.6%、买菜6.2%3)。
4.3 餐饮服务
“社区小饭桌”有前去就餐和送餐服务两种方式,在部分社区已经开始试行。本次调查中,有25.4%的老人表示会前去就餐、12.5%的老人表示会利用送餐服务。
进一步分析有利用意愿者的特点,如图7所示,从年龄段来看,从65~84岁的各年龄段前去就餐的需求量均接近30%,利用送餐服务的以70~79岁为多,其次是80~84岁。
从健康状况来看,自理老人选择前去就餐的比例为29.8%,介助老人为30.4%,介护老人为11.7%;而对于送餐服务的需求,介护老人为23.3%;自理老人12.0%、介助老人12.2%。可见,自理老人和介助老人选择前去就餐的比例大于送餐服务的比例,而介护老人的需求则以送餐服务为主。
从家庭构成来看,无论是前去就餐还是送餐服务,空巢型老
21.2%
人均比与子女同住老人显示出更强的需求意愿。但另一方面也表明,与子女同住的老人对于前去就餐和送餐也具有一定的需求量。4.4 医疗服务
2.4%跳舞
0.9%打乒乓球
0.4%台球
3.2%健身
8.8%
2.8%
下棋打麻将
书法绘画
3.0%上网
5.1%
1.9%剪纸插花
读书读报
唱歌
如表3所示,社区医疗服务项目中需求量最高的是“拿药”,在各年龄段老人中均超过70%,总需求量为79.2%;其次是“看病打针”,在75~79岁老人中所占比例最高,总需求量为54.6%;上门就诊的需求量为29.8%;定期体检25.5%;健康咨询9.2%;康复训练的需求量较低仅占1.5%,以70~74岁老人
6 老年人参与室内休闲娱乐活动的意愿
年龄构成
75.6%
50.0%
29.1%
8.1%
54.4%
55.3%
26.5%
16.7%
28.7%9.1%
12.8%
5.3%59.6%
为主。
4.5 日间照料服务
日间照料也称日托,白天老人到日间照料中心就餐、参与休闲娱乐活动,晚上回到自己家里居住,通常以介助、介护老人为服务对象。
本次调查中共有12.4%的回答者表示愿意利用日间照料服务,其中自理老人占8.1%、介助老人3.0%(占介助老人总数的12.2%)、介护老人1.3%(占介护老人总数的10.0%)。因此,以介助、介护老人为服务对象的日间照料服务的需求量,可以按照65岁以上老人总数的4.3%计算,或者是介助老人总数的12.2%加上介护老人总数的10%。
进一步分析有日间照料利用意愿的介助、介护老人的特点,如图8所示,介助老人占70%,介护老人占30%;家庭构成上,无配偶老人对日间照料的利用意愿略高于老年夫妇;在年龄段上,
29.8%
16.7%15.1%
7.0%
17.1%
7.3%
85岁以上不确定
2.4%
65-69岁
会去就餐
70-74岁75-79岁
送餐服务
80-84岁不需要
健康状况
52.7%
29.8%
12.0%
30.4%
10.3%
12.2%
6.1%60.0%
68.3%
23.3%11.7%
5.0%
自理老人会去就餐
介助老人
送餐服务
不需要
介护老人
不确定
家庭构成
55.6%
34.9%
14.3%
4.8%
25.2%
9.1%
6.3%62.9%
49.2%
29.5%
18.0%
9.8%
61.5%
20.5%
10.3%
75岁以上老年人占70%。5 介护阶段老年人的居住意愿
14.1%
空巢型单身会去就餐
与子女同住单身
送餐服务
空巢型夫妇不需要
与子女同住夫妇不确定
关于介护阶段老年人居住意愿的调查结果显示,希望与子女同住的老人占49.9%接近半数;愿意自己住请保姆照顾的老人占12%;希望入住离自己家或子女家近的社区托老所的老人占
7 不同年龄、家庭构成、健康状况的老人对餐饮服务的需求
年龄构成
≥85岁10%
80-84岁20%
65-69岁5%
70-74岁25%
家庭构成
与子女同住夫妇15%
与子女同住单身30%
空巢单身30%
健康状况
介护30%
介助70%
便宜的养老院5.4%条件好的养老院6.9%
社区托老所14.6%
不确定11.3%
与子女同住
49.9%
75-79岁40%空巢夫妇25%
自己住请保姆12.0%
8 有日间照料利用意愿的老年人特点分析9 介护阶段老年人的居住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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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不同年龄段老人对社区医疗服务的需求量
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注释
1) 对于隔代家庭,本文中根据老人是否有配偶和同住孙辈是否成年,分别将“与成年孙辈同住单身”(5例/1.1%)和“与子女同住单身”合并,“与成年孙辈同住夫妇”(5例/1.1%)和“与子女同住夫妇”合并,“与未成年孙辈同住单身”(4例/0.9%)和“空巢单身”合并,“与未成年孙辈同住夫妇”(7例/1.5%)和“空巢夫妇”合并,“单身与侄女、侄孙同住”(2例/0.4%)和“空巢单身”合并(侄女、侄孙相当于保姆的角色)。
2) 根据《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中的定义,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称为“介助老人”,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人称为“介护老人”。
3) 服务需求量的计算:空巢型家庭中,由子女、小时工所承担的家务量可看作需要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需求量4.7%(做饭服务的需求量)=(空巢单身家庭的需求量14.3%+空巢夫妇家庭的需求量7.1%)*空巢家庭的比例52.7%6.9%(洗衣服务的需求量)=(空巢单身家庭的需求量15.9%+空巢夫妇家庭的需求量12.0%)*空巢家庭的比例52.7%,其他以此类推。
4) 居住意愿的计算:居家老人比例=14.7%(介护老人所占比例)*(与子女同住49.9%+自己住12%)+85.3%=94.4%;入住社区托老所比例=14.7%(介护老人所占比例)*14.6%(介护阶段入住社区托老所比例)=2.1%,其他以此类推。
5) 通过调查得知,60~64岁的老人中自理老人占绝大多数,因此老年住宅可以根据65岁以上老年人口计算。
6) 根据调查中家庭构成的比例估算。图表来源
本文图表均为作者绘制。
14.6%;选择养老院的老人共占12.3%;另有11.3%的老人没有明确回答(图9)。
按照介护老人在65岁以上老人中所占比例(14.7%)可以计算得出,在全体65岁以上老人中,到介护阶段仍然在自己家中居住的占94.4%,入住社区托老所的占总数的2.1%,希望入住条件好的养老院的占1%,倾向于便宜养老院的占0.8%,无明确回答的占1.7%4)。6 结论
1) 本次调查的65岁以上老人中,介助老人占22.4%,介护老人占14.7%。随年龄的增长,介护老人的比例呈倍数增加。80~84岁老人的介护比例接近30%,85岁以上老人的介护比例接近半数。老年夫妇的健康状态优于单身老人。在介护阶段老人有与子女同住的倾向,这一倾向在单身老人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2) 空巢单身老人的介护子女占80%,保姆占20%;空巢老年夫妇家庭的介护类型以配偶为主,其次为子女。不同住子女承担着空巢老人较大比例的介护任务。老年人基本生活动作的总介护量为:进餐3.4%,如厕6.2%,洗澡14.6%。需要社区提供服务的比例为(由不同住子女承担的部分)进餐0.4%、如厕1.5%、洗澡5.4%。
3) 在“社区小饭桌”的利用意愿方面,愿意前去就餐的老人占25.4%,以自理老人和介助老人为主;选择利用送餐服务的老人占12.5%,以介护老人居多。空巢型老年家庭对社区餐饮服务的需求高于与子女同住老年家庭。
4) 经推算,家政服务的需求量为:做饭4.7%、洗衣6.9%、打扫8.6%、买菜6.2%。
5) 在医疗服务方面,按需求量由高到低依次为:79.2%、“拿药”“看病打针”54.6%;“上门就诊”29.8%、定期体检25.5%;健康咨询9.2%;康复训练1.5%。
6) 以介助、介护老人为对象的日间照料服务的需求量占65岁以上老人总数的4.3%。介助老人占70%、介护老人占30%,75岁以上老年人约占70%。
7) 根据介护阶段老年人居住意愿的调查结果及介护老人所占比例计算得出,65岁以上老人中,到介护阶段仍然在自己家中居住的占94.4%,入住社区托老所的占2.1%,希望入住条件好的养老院的占1%,倾向于便宜养老院的占0.8%,不明确的占1.7%。
8) 现阶段普通居住区中老年住宅的比例,可按照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5)(8.87%)*介护阶段仍在宅居住的老年人比例(94.4%)计算,得出现阶段的适宜比例(8.4%/其中单身老人住宅13%,老年夫妇住宅40%,多世代住宅47%6))。该比例应根据各地老龄化程度的不同,以及将来人口发展的趋势作适宜调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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