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巡按御史制度研究

第22卷 第2期 牡丹江大学学报 Vol.22 No.2 2013年2月 Journal of Mudanjiang University Feb. 2013

文章编号:1008-8717(2013)02-0006-03

明代巡按御史制度研究

齐 晓 静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

摘 要: 巡按御史制度是明朝对地方官吏的监察制度之一,是统治阶层派遣十三道监察御史到各省定期巡回考察的一种制度。明代对地方官吏的监察,体制严密,主要包括提刑按察使司及其辅佐官、巡抚与总督都御使、巡按御史等几大监察体系。这三大体系在当时的吏治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就连贪图玩乐的明世宗也认为,“天下生民休戚,吏治臧否,系于巡按御使”。[1]本文主要从巡按制度的形成、出巡相关规定、巡按御史的职能等方面予以介绍,在此基础上,引发一些对当代法制的思考。

关键词:明代;巡按御史;监察 中图分类号:D69 文献标识码:A 一、巡按御史制度的形成

巡按御史制度作为明朝的地方监察制度内容之一,对于该项制度的形成时间,文献记载的并不一致。《太祖实录》这样记载:洪武二年(1369)七月癸丑,监察御史谢恕巡按松江,“以欺隐官租,逮系一百九十余人至京师,多有称冤者”[2]。这一材料表明,明朝初年就已经推行巡按御史制度。而《明史》记载却是洪武十年七月“始遣御使巡按州县”[3]。洪武十五年明太祖置都察院,分监察御史为十二道(宣德时定为十三道)。洪武二十三年,铸十二道印,巡按印曰“巡按某处监察御史印”。

可见,巡按御史制度到底形成于明朝的哪个年间,至今未有一致的说法。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求证的问题。

二、有关御史出巡的规定

明朝的巡按御史虽和西汉以来遣使监察地方的制度一脉相承,但其制度的完备和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威慑作用,远远超过了前代。明太祖下诏颁布的《宪纲事类》,对巡按御史的点差、期限、随行人员、治所、交际、回避、相见礼仪、迎送等方面,均作了具体规定。下面着重介绍期限、随行人员、交际和回避这四个方面。

(一)有关期限方面的规定

御史出巡,除去往返路途的时间,以一年为期限。顾炎武对御史的任期短暂大加赞扬。他说:“又

其善者在于一年一代;夫守令之官不可以不久也,

监临之任不可以久也;久则情亲而弊生,望轻而法

[4]

玩。”顾炎武的评价是很有道理的。地方行政长官的任期不能短,太短了官员无法兴利除弊,情况还没有调查清楚,就得离任了;而监察官不能任期太长,否则容易被利益驱动,与地方长官相互勾结,无视朝廷纪纲,于朝廷于百姓都是一大祸患。

笔者认为,关于这一年的规定应当是一个可变期间而非是一个不变期间,根据各个州县地方的不同状况,比如领域、地理位置、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差异,御史出巡的任期也可相应地延长或者缩短,既可以提高监察的效率,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财政支出,从而减轻朝廷乃至老百姓的负担。

(二)有关随行人员方面的规定 明朝是这样规定:“凡监察御史巡按,许带书吏一名,照刷文卷;许带人吏二名,若应用监生,

[5]

临期奏请。”书吏与人吏必须与巡按御史同行,不许单独行动。这样规定有其先进之处,一方面减轻了监察御史的工作负担,另一方面,又起到了互相监督的作用,这样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兼顾了公平。

(三)关于交际方面的规定

《宪纲事类》规定:巡按御史“分巡所至,不许令有私买货物及盛张筵席,邀请亲识”,“所到之处,须用防闲;未行事之前,不得接见闲杂人”。

6

收稿日期:2012-11-29

作者简介:齐晓静(1988—),女,安徽滁州人,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2011级宪政专业硕士研

究生。

第22卷 第2期 牡丹江大学学报 Vol.22 No.2 2013年2月 Journal of Mudanjiang University Feb. 2013

文章编号:1008-8717(2013)02-0006-03

明代巡按御史制度研究

齐 晓 静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

摘 要: 巡按御史制度是明朝对地方官吏的监察制度之一,是统治阶层派遣十三道监察御史到各省定期巡回考察的一种制度。明代对地方官吏的监察,体制严密,主要包括提刑按察使司及其辅佐官、巡抚与总督都御使、巡按御史等几大监察体系。这三大体系在当时的吏治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就连贪图玩乐的明世宗也认为,“天下生民休戚,吏治臧否,系于巡按御使”。[1]本文主要从巡按制度的形成、出巡相关规定、巡按御史的职能等方面予以介绍,在此基础上,引发一些对当代法制的思考。

关键词:明代;巡按御史;监察 中图分类号:D69 文献标识码:A 一、巡按御史制度的形成

巡按御史制度作为明朝的地方监察制度内容之一,对于该项制度的形成时间,文献记载的并不一致。《太祖实录》这样记载:洪武二年(1369)七月癸丑,监察御史谢恕巡按松江,“以欺隐官租,逮系一百九十余人至京师,多有称冤者”[2]。这一材料表明,明朝初年就已经推行巡按御史制度。而《明史》记载却是洪武十年七月“始遣御使巡按州县”[3]。洪武十五年明太祖置都察院,分监察御史为十二道(宣德时定为十三道)。洪武二十三年,铸十二道印,巡按印曰“巡按某处监察御史印”。

可见,巡按御史制度到底形成于明朝的哪个年间,至今未有一致的说法。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求证的问题。

二、有关御史出巡的规定

明朝的巡按御史虽和西汉以来遣使监察地方的制度一脉相承,但其制度的完备和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威慑作用,远远超过了前代。明太祖下诏颁布的《宪纲事类》,对巡按御史的点差、期限、随行人员、治所、交际、回避、相见礼仪、迎送等方面,均作了具体规定。下面着重介绍期限、随行人员、交际和回避这四个方面。

(一)有关期限方面的规定

御史出巡,除去往返路途的时间,以一年为期限。顾炎武对御史的任期短暂大加赞扬。他说:“又

其善者在于一年一代;夫守令之官不可以不久也,

监临之任不可以久也;久则情亲而弊生,望轻而法

[4]

玩。”顾炎武的评价是很有道理的。地方行政长官的任期不能短,太短了官员无法兴利除弊,情况还没有调查清楚,就得离任了;而监察官不能任期太长,否则容易被利益驱动,与地方长官相互勾结,无视朝廷纪纲,于朝廷于百姓都是一大祸患。

笔者认为,关于这一年的规定应当是一个可变期间而非是一个不变期间,根据各个州县地方的不同状况,比如领域、地理位置、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差异,御史出巡的任期也可相应地延长或者缩短,既可以提高监察的效率,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财政支出,从而减轻朝廷乃至老百姓的负担。

(二)有关随行人员方面的规定 明朝是这样规定:“凡监察御史巡按,许带书吏一名,照刷文卷;许带人吏二名,若应用监生,

[5]

临期奏请。”书吏与人吏必须与巡按御史同行,不许单独行动。这样规定有其先进之处,一方面减轻了监察御史的工作负担,另一方面,又起到了互相监督的作用,这样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兼顾了公平。

(三)关于交际方面的规定

《宪纲事类》规定:巡按御史“分巡所至,不许令有私买货物及盛张筵席,邀请亲识”,“所到之处,须用防闲;未行事之前,不得接见闲杂人”。

6

收稿日期:2012-11-29

作者简介:齐晓静(1988—),女,安徽滁州人,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2011级宪政专业硕士研

究生。


相关内容

  • 中国古代的中央和地方关系以及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 中国古代的中央和地方关系以及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 古代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 中央集权-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对地方拥有统帅权,地方听命于中央. 我国古代中央对地方官吏的监察,始终是封建政治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数千年来,封建统治者惮思竭虑地 设计并推行了多种监察地方的方案和措施, ...

  • 明朝监察制度研究
  • 明朝监察制度研究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明朝监察体制的组织系统及其职责,弄清楚明朝监察制度的组织机构的历史演变,机构的构成,人员的组成和每个组织机构的具体职责所在.其次在大的方面分析了明朝监察制度的具体特点,最后再分析了下明朝监察制度日益衰败的原因. 关键词:明朝 监察制度 绪论 中华民族有悠久的监察 ...

  • 明初磨勘司考论
  • 作者:黄阿明 社会科学辑刊 2013年11期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3)04-0120-09 明朝建立初期,国家面临的任务是社会经济的恢复与社会秩序的重建,国家典章制度还处在一个建构和确立阶段.这一时期明代的国家典章制度具有明显的试验特征.一 ...

  • 集权.分权与治理:行政派出组织的缘起.特点与影响
  • 作者:董娟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08期 中图分类号:D03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202(2011)02-0136-05 国家行政体制从其一开始,就包含着行政集权的萌芽[1]62.这一点,在中国国家行政体制中表现的尤为明显.从秦始皇统一开始,高度集中的中央集 ...

  •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及其成败得失
  •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及其成败得失 厦门大学教授.博导 易中天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介绍 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监察制度和监察机构 的国家之一.两千多年的秦汉时期就确立了中央设监察部 门,地方有监察特派员的监察制度. (一)中央的监察部门 中央专门的监察机构秦汉时期称御史府,后改称御史 台,到明清 ...

  • 秦蜀茶马古道考述
  • 2012年5月第32卷第3期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ofTianshuiNormalUniversity May.,2012Vol.32No.3 秦蜀茶马古道考述 罗卫东 (陇南市地方志办公室,甘肃武都746000) 摘要:茶马古道是人类历史上极为重要的文化遗产.从历史文献资料来看,除了西 ...

  • 论明代的提刑按察使司
  • < 阳 学刊晋> 1 99 2 年 第 3期 论明代 提的按察邢司 使高 平春 明代 的刑提按 使 察是 司掌 管 省 司一 法. 察 监的重 机要构 . . 它 何因设 置 ?能职 样怎 演 变? 迄 今尚 未 论 见及 ,本拟文 对此 略 加 考 察一 . 按察 使 司 的设 置 与 ...

  • 秋望李梦阳
  • 秋望 朝代:明代 作者:李梦阳 原文: 黄河水绕汉宫墙,河上秋风雁几行. 客子过壕追野马,将军韬箭射天狼. 黄尘古渡迷飞挽,白月横空冷战场. 闻道朔方多勇略,只今谁是郭汾阳. 译文 滚滚黄河水包围着长安,河上秋风阵阵,有几行大雁飞过. 士兵们跨过护城河时尘沙阵阵,将军从弓袋中拔箭射敌军. 船驶在黄尘 ...

  • 中国古代官吏制度
  • 中国古代官吏制度 [都御史] 都御史为都察院的长官,相当于汉.唐的御史大夫,副都御史则相当于御史中丞,佥都御史则与侍御史仿佛,三者都是主领或分领院务的长官.监察御史则为都察院直接行使监察权的骨干专职官吏.都御史的职权总的是"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具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