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摘要:随着再婚率的提告,继父母子女关系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之一,那么应该如何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呢?
在现代社会,离婚和再婚已经不再是世俗不能忍受的事情了,如果再婚的一方有子女就会产生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而言,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是由于出生、认领和收养等,而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则不同,是由于父或母再婚。然而根据我国法律,仅仅凭借生父母再婚这一事实,并不必然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法律上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某些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发生了矛盾,就会产生分家的念头。那么在这时候应该如何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呢?下面就由慈溪专业离婚律师为您作简要的阐述,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的四种情况,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双方或继父母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 ,可准许解除。
由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有所不同 , 因此这种关系是否能够解除 , 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区分。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包括:
第一 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 , 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第二 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 , 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 , 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 , 该子女由其生父母抚养。
第三 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 , 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
第四 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双方或继父母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 ,可准许解除。但解除关系后 , 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 , 成年的原继子女仍应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 总结上面的知识,我们知道了如何确认继父母子女关系。使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的婚姻关系终止, 或者继子女成年后另组家庭 , 因长期共同生活而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都是不能自然解除的。一方如要求解除关系 , 必须通过诉讼的途径 , 由人民法院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解除的调解或判决。如果心存疑惑,对诉讼局面的分析不够清楚,小编建议咨询婚姻纠纷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为您提供慈溪专业离婚律师咨询,助您妥善的解决婚姻上的问题。
文章来源:http://www.lawztc.com/hyjt/jtgx/jifumuzinv/2015/0306/15966.html
如何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摘要:随着再婚率的提告,继父母子女关系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之一,那么应该如何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呢?
在现代社会,离婚和再婚已经不再是世俗不能忍受的事情了,如果再婚的一方有子女就会产生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而言,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是由于出生、认领和收养等,而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则不同,是由于父或母再婚。然而根据我国法律,仅仅凭借生父母再婚这一事实,并不必然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产生法律上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某些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发生了矛盾,就会产生分家的念头。那么在这时候应该如何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呢?下面就由慈溪专业离婚律师为您作简要的阐述,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继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的四种情况,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双方或继父母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 ,可准许解除。
由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有所不同 , 因此这种关系是否能够解除 , 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区分。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包括:
第一 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 , 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第二 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 , 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 , 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 , 该子女由其生父母抚养。
第三 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 , 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
第四 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双方或继父母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 ,可准许解除。但解除关系后 , 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 , 成年的原继子女仍应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 总结上面的知识,我们知道了如何确认继父母子女关系。使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的婚姻关系终止, 或者继子女成年后另组家庭 , 因长期共同生活而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都是不能自然解除的。一方如要求解除关系 , 必须通过诉讼的途径 , 由人民法院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解除的调解或判决。如果心存疑惑,对诉讼局面的分析不够清楚,小编建议咨询婚姻纠纷律师,他们都精通专业的法律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你排忧解难,为您提供慈溪专业离婚律师咨询,助您妥善的解决婚姻上的问题。
文章来源:http://www.lawztc.com/hyjt/jtgx/jifumuzinv/2015/0306/15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