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甲山后街居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居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以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区事务为内容,与构建和谐社区同步进行,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保障居民对社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社区居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居务公开工作必须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检查监督。
(二)坚持依法民主。社区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的规定,公开的程序要按照民主自治的方式进行。
(三)坚持实事求是。社区居务公开的事项必须符合本社区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尊重客观事实,体现广大居民群众的真实意愿和实际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党务公开:社区党组织简介、党组织班子成员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当年培养、发展党员计划,党员活动安排,党费标准、收缴以及使用情况,党员示范户及帮扶情况,包联共建、党建指导员情况,党的方针政策、统战及民族宗教政策等。
(二)政务公开: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征兵政策措施、拆迁政策措施、劳动保障以及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移民拆迁安置政策等等。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涉及国计民生,经居民会议决定公开的事项。
(四)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届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职责分工、分片包户情况、服务时间、联系电话;社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职责、办事程序和办事内容;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实施情况和落实情况反馈;社区居民会议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成员的评议结果;社区居民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的初审、 组织公益劳动、志愿者服务等情况。
(五)社区财务公开:社区机构运行经费数额、使用情况,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便民利民项目的收支情况,各级投入的社区建
设资金使用情况,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个人、帮扶单位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社区集体资产明细,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情况等。 (六)社区服务公开:社区文化、社区卫生计生站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社区群众性服务组织情况等。
四、社区居务公开的监督
社区居务公开的监督由社区民主监督小组负责。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应定期对居务公开的时间和内容进行核实和检查,审查居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定期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居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居民民主权利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
社区居民对居务公开的内容提出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提出。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应进行核实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给予及时纠正和解释,重新调整居务公开内容。居民直接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异议或要求公开相关事项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应于10日内给予解释和答复。社区居民要求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的,由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查阅后告知居民。
黑甲山后街社区
2012年2月2日
黑甲山后街居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居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以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区事务为内容,与构建和谐社区同步进行,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保障居民对社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社区居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居务公开工作必须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检查监督。
(二)坚持依法民主。社区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的规定,公开的程序要按照民主自治的方式进行。
(三)坚持实事求是。社区居务公开的事项必须符合本社区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尊重客观事实,体现广大居民群众的真实意愿和实际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党务公开:社区党组织简介、党组织班子成员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当年培养、发展党员计划,党员活动安排,党费标准、收缴以及使用情况,党员示范户及帮扶情况,包联共建、党建指导员情况,党的方针政策、统战及民族宗教政策等。
(二)政务公开: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征兵政策措施、拆迁政策措施、劳动保障以及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移民拆迁安置政策等等。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涉及国计民生,经居民会议决定公开的事项。
(四)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届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职责分工、分片包户情况、服务时间、联系电话;社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职责、办事程序和办事内容;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实施情况和落实情况反馈;社区居民会议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成员的评议结果;社区居民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的初审、 组织公益劳动、志愿者服务等情况。
(五)社区财务公开:社区机构运行经费数额、使用情况,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便民利民项目的收支情况,各级投入的社区建
设资金使用情况,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个人、帮扶单位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社区集体资产明细,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情况等。 (六)社区服务公开:社区文化、社区卫生计生站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社区群众性服务组织情况等。
四、社区居务公开的监督
社区居务公开的监督由社区民主监督小组负责。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应定期对居务公开的时间和内容进行核实和检查,审查居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定期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居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居民民主权利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
社区居民对居务公开的内容提出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提出。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应进行核实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给予及时纠正和解释,重新调整居务公开内容。居民直接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异议或要求公开相关事项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应于10日内给予解释和答复。社区居民要求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的,由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查阅后告知居民。
黑甲山后街社区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