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东坪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细则
二0一三年一月
盂县东坪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细则
为继续推进我公司“十二五”期间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瓦斯防治工作措施,切实提升我公司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号)和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3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09】2号)、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号)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
强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确保公司实现2013年安全生产年,为实现公司“十二五”规划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全矿井实现瓦斯防治安全生产,实现全年瓦斯“0超限”的目标。
二、 基本要求
(一)、通风可靠
1、系统合理
(1)、采区、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分区通风,硐室供风不得低于60m/min并符合有关规定。采煤工作面必须具备两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严禁扩散通风、无风作业和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严禁采用独头回采、局扇送风回采、落山通风回采等非正规采煤方法。
(2)、工作面采用U+I型通风系统。严禁在回风配巷,设置电气设备、运输物料等。
(3)、矿井通风必须装备双主扇、双电源。保持主扇连续运转。
(4)、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应满足《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
件》。(AQ1028----2006)要求,否则应改造系统进行降阻。
矿井通风系统阻力要求
3
2、设施完好
(5)、密闭、风门、风桥、防爆门、测风站等通风设施必须严
格按通风质量标准化构筑,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矿井外部漏风率不得大于5%。
1)、永久性挡风墙,必须采用双墙夹灰土形式构筑。其前后墙必须用料石或砖配合水泥砂浆砌筑。掏槽深度、宽度不得低于300×300mm规格,三七灰土必须层层夯实。前后墙厚度600+600mm、挡风墙总厚度不得低于2m。
2)、永久性风门墙垛构筑标准与永久性挡风墙相同,木制门扇厚度不得小于4cm,,应采用穿带错口搭接、包铁皮、双层木板中间夹垫等方法,有效减少漏风。门扇应沿口包边、有衬垫并与门框接触严密。铁制风门除调节风门(窗)外,必须有衬垫并与门框接触严密。过车、行人风门之间风门联锁装置和风门开关传感器。
3)、在矿井设计、开拓施工中,应优先采用绕道式风桥,确因条件所限,需要在巷道平面交叉地点砌筑风桥的,下巷必须采用砌碹或钢墙混凝土现浇支护。上巷挑顶后,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可靠支护的措施;桥面应呈流线形,风桥下巷断面,不得小于其连接巷道的
断面,上巷断面不得小于其连接巷道的4/5,风桥本身不得占用下巷道断面。
4)、风井防爆门必须全断面设置。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减少防爆门及主要通风机附属装置的外部漏风。
5)、保持回风巷道支护完好、畅通无阻,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巷内无积水、无杂物、无冒落。
6)、掘进工作面应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够自动切换。每班由瓦斯员进行一次自动切换试验并做好记录。
7)、掘进巷道风筒必须逢环必挂,吊挂平直,接口严密,及时粘补破口,风筒及时向煤头跟进。
8)、每月由通风部组织人员,对全矿井的所有通风设施和回风巷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得出现失修巷道。
3、风量充足
(6)、必须依照矿井总风量、矿井有效风量、采掘工作面所需
风量,认真核定采掘工作面数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7)、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五天,必须对全矿井进行一次全
面的测风。采掘工作面实际 风量,不得低于作业规程规定。井巷、采掘工作面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微风作业。
(8)、严禁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采用综掘机掘进的巷道,
必须规定掘进机的掘进速度与控制掘进工作面瓦斯不超限相一致。采掘工作面一旦出现有害气体超限,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同时重新核定采掘工作面风量并采取相应措施。
(9)、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严禁出现循环风。 4、风流稳定
(10)、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保持连续运转。调节矿井
主要通风机工程,必须由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局部通风机严禁随意停开。
(11)、采掘工作面风量调节必须确实可靠,任何人不得擅自改
动调风设施
(12)、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按事故进
行追查,并做好无计划、有计划停电停风记录。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采取防范措施。
(13)、掘进工作面供电,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抽采达标(该条内容,本公司不涉抽放瓦斯项)
盂县东坪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为瓦斯矿井,虽不具备瓦斯抽放条件。但东坪煤业矿井瓦斯管理,始终坚持多措并举,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14)、 设立技术矿长领导下的"一通三防"管理机构,配足配齐
"一通三防"管理人员。
(15)、 建立和完善各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各 部
门管理责任制。
(16)、 必须建立可靠合理的通风系统,加强通风,保证合理的
通风系统,使用风地点有足够的新鲜风量。杜绝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17)、制定"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管理。
(18)、加强瓦斯涌出的预测预报和检查工作,利用必要且有效
的手段,对井下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使井下各处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要求。
(19)、加强局部通风瓦斯管理,使局部通风瓦斯管理符合《规
程》要求。
(20)、 加强盲巷和采空区的管理,及时处理超限积存的瓦斯。 (21)、 建立必要且有效的通风安全监控系统。 (22)、 加强局部通风瓦斯管理。
(23)、 建立防治自然发火和井下防治火灾的系统。 (24)、 实施矿井综合防尘,有效控制粉尘危害。
(25)、 依照《规程》进行井下爆破管理,严格执行放炮制度。 (26)、杜绝高温热源的产生,严格机电防爆管理
(27)、 保证"一通三防"安全资金的投入和职业安全技术培训。 (28)、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
责,集中统一管理。
(29、) 防爆电气设备 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市、县煤管局考
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0)、 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定期检查、
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和日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应做好记录。
(31)、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
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
不得继续使用。
(32)、 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牌版管理。
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三)、监控有效
1、装备齐全
(33)、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其监测监控功能、主要技术指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
(34)、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分站、各类传感器必须装备齐全、保持完好,传感器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中【甲烷传感器的设置】的规定。
(35)、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双机切换功能。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投入工作。系统必须具有备用电源,当电网停电后,保证对甲烷、主扇开停、局扇开停等主要监控量继续监控。
(36)、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瓦斯报警矿灯。部、队长以上管理员、安全员、班组长、电钳工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的规定,下井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2、数据准备
(37)、采掘工作面的瓦斯传感器,必须在规定地点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炮采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放炮前应移到安全位置,放炮后应及时回复设置到正确位置。
(38)、严禁封堵、低挂传感器,严禁将传感器与风筒同侧悬挂,严禁擅自停用传感器。
(39)、必须配备安全测控仪器。维修、调校人员,配备检修仪器和校准气样。采用催化燃烧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报警矿灯,每隔10d,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调校记录必须留存备查。井下甲烷传感器由通风部调校人员每10d下井调校一次。
(40)、瓦斯检查工进行巡回检查时,必须记录相应地点的瓦斯传感器的检测数据,并与人工检查数据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误差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3、断电可靠
(41)、必须正确设定各工作地点瓦斯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上述设定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
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
(42)、我公司在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瓦斯断电标准:除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风侧等按《规程》、《规范》执行外,工作面及其回风巷的甲烷传感器的断电标准都规定为≥1%CH4。严禁擅自调高瓦斯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复电浓度,严禁擅自调整缩小断电范围,严禁擅自停用断电器。
(43)、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网。禁止值机人员擅自关机或下线。
(44)、为保证监控装置断电可靠,通风部调校人员,每10d必须下井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并详细填写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45)、公司执行技术副总经理领导的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测控仪器管理、调校、检修、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测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帐卡及报表制度,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
(46)、地面中心站实行24h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调度部门,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同时要立即向企业值班领导和上一级监管部门汇报,并按规定采取停止工作、撤出人员等措施。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47)、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处理故障期间,必须采取人工专人检查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8h内
仍未处理完毕的,故障区域内不得安排生产。
(48)、安全监控应建立和完善以下台账、记录及报表:
1)、安全监控仪器台账;
2)、安全监控仪器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传感器调校记录;
6)、中心站运行日志
7)、安全监控日报
8)、报警断电记录月报;
9)、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10)、安全期监控仪器使用情况月报表。
(四)、管理到位
1、责任明确
(4)、公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纵线到底、横向到边”的“一通三防”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各级、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对“一通三防”工作,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50)、公司成立以公司总经理、矿长为组长的“一通三防”管理领导组和以技术副总经理为组长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领导组。
1)、公司成立"一通三防"管理领导组
组 长: 刘亮俊
副组长: 赵显基 牛青厚 梁卫国 王俊堂 周永清 赵保俊 赵志琛 刘付艮 武壮明 王福生
成 员: 韩秋瑞 丁亮北 王金涛 张喜明 张 炜 栗春明 张俊洲 候彦明
通风部下设通风队:
队 长:张俊洲(兼)
通风队设各专业组
通风维护组: 武平只 王 平 李太山 刘存弟
瓦斯检查组: 檀吉和 王成礼 韩彦军 鄯建兵 王 阳 王德光 李建英 武新川 代宝只 荣林成 崔有弟 尹贤志 刘建兵 闫艾科 史俊才 李永生 周万喜 任海军 放 炮 组: 崔文义 张米栋 李峰定 张元林 张朴林 赵建忠 王珍义 田秋富 张建军
防尘隔爆组: 武平只 王 平 李太山 刘存弟
技 术 组: 张喜明 石志勇 刘 冬 赵武双
井上值机人员: 申晋梅 刘 兰 张彦敏 高丽红 王 芳 张素果 王继华 赵 丹 王 霞
井下值机人员: 杨彦兵 刘玉红 赵志华 岳 琪 李华文 白 杰 闫 飞 王晓鹏
设备仪器调校组: 张喜明 侯建功 李晓林 李彦平
2)、公司成立瓦斯防治技术管理领导组
组 长: 赵显基
副组长: 牛青厚 梁卫国 王俊堂 周永清
赵保俊 赵志琛 刘付艮 武壮明 王福生 成 员: 韩秋瑞 丁亮北 王金涛 张喜明 张 炜 栗春明 张俊洲 候彦明
通风部下设通风队:
队 长:张俊洲(兼)
通风队设各专业组
通风维护组: 武平只 王 平 李太山 刘存弟
瓦斯检查组: 檀吉和 王成礼 韩彦军 鄯建兵 王 阳 王德光 李建英 武新川 代宝只 荣林成 崔有弟 尹祥志 刘建兵 闫艾科 史俊才 周万喜 李永生 任海军 放 炮 组: 崔文义 张米栋 李峰定 张元林 张朴林
赵建忠 王珍义 田秋富 张建军
防尘隔爆组: 武平只 王 平 李太山 刘存弟
技 术 组: 张喜明 石志勇 刘 冬 赵武双
井上值机人员: 申晋梅 刘 兰 张彦敏 高丽红 王 芳 张素果 王继华 赵 丹 王 霞
井下值机人员: 杨彦兵 刘玉红 赵志华 岳 琪 李华文 白 杰 闫 飞 王晓鹏
设备仪器调校组: 张喜明 侯建功 李晓林 李彦平
(52)、总经理、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必须落实“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定期或不定
期研究、布置、检查“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 ,切实把“一通三防”瓦斯防治作为公司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53)、技术副总经理对“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负有技术业务领导责任,公司通风、监测监控等部门,对“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负有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公司行政副职,公司生产、技术、机电、安全等职能部门,采掘、运输等生产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负有业务保安责任。
(54)、公司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把以“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分解到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
2、制度完善
(54)、矿井风量计算方法应根据矿井具体条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三条和《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附录C 的规定。
必须根据矿井风量计算方法及有关规定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核定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坚持以风定产,禁止超能力、超强度安排生产。
(5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符合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按以下的各项防治瓦斯灾害的管理制度,认真加以贯彻执行:
1)瓦斯检查制度;
2)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3)停送电、排放瓦斯制度;
4)巷道贯通制度;
5)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及质量验收制度;
6)“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7)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8)防尘、防灭火管理制度;
9)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56)、通风各工种(瓦斯检查工、爆破工、测风员等)监测监控各工种(系统维修工、值机工、调校工)以及通风设施工、巷修人员等工种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标准作业。
(57)、遇排放瓦斯、巷道贯通、设置专用排放瓦斯巷、井下(井口房)动用氧电焊等特殊情况,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制度。
3、执行能力
(58)、公司必须定期组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组织通风、机电、安全监控等专项检查,坚持执行各级领导轮流下井带班检查安全制度。坚持安全部门安全员跟班定岗制度。对于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实行“三定”,跟班进行处理。
(59)、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建档、监控治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60)、结合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落实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61)、树立“安全第一、瓦斯为天”,“只认瓦斯不认人”“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三大理念,以铁的纪律、强硬的手腕严肃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监督严格
(62)、以企业安全副总经理为首、以安全部门为主体的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强化公司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的权威,狠抓公司规章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的落实,强化查处“三违”力度。
(63)、公司必须自觉接受政府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接受驻矿安全监督员的监督。
(64)、公司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65)、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尊重职工群众制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盂县东坪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细则
二0一三年一月
盂县东坪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细则
为继续推进我公司“十二五”期间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瓦斯防治工作措施,切实提升我公司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号)和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3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09】2号)、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号)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
强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确保公司实现2013年安全生产年,为实现公司“十二五”规划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全矿井实现瓦斯防治安全生产,实现全年瓦斯“0超限”的目标。
二、 基本要求
(一)、通风可靠
1、系统合理
(1)、采区、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分区通风,硐室供风不得低于60m/min并符合有关规定。采煤工作面必须具备两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严禁扩散通风、无风作业和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严禁采用独头回采、局扇送风回采、落山通风回采等非正规采煤方法。
(2)、工作面采用U+I型通风系统。严禁在回风配巷,设置电气设备、运输物料等。
(3)、矿井通风必须装备双主扇、双电源。保持主扇连续运转。
(4)、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应满足《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
件》。(AQ1028----2006)要求,否则应改造系统进行降阻。
矿井通风系统阻力要求
3
2、设施完好
(5)、密闭、风门、风桥、防爆门、测风站等通风设施必须严
格按通风质量标准化构筑,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矿井外部漏风率不得大于5%。
1)、永久性挡风墙,必须采用双墙夹灰土形式构筑。其前后墙必须用料石或砖配合水泥砂浆砌筑。掏槽深度、宽度不得低于300×300mm规格,三七灰土必须层层夯实。前后墙厚度600+600mm、挡风墙总厚度不得低于2m。
2)、永久性风门墙垛构筑标准与永久性挡风墙相同,木制门扇厚度不得小于4cm,,应采用穿带错口搭接、包铁皮、双层木板中间夹垫等方法,有效减少漏风。门扇应沿口包边、有衬垫并与门框接触严密。铁制风门除调节风门(窗)外,必须有衬垫并与门框接触严密。过车、行人风门之间风门联锁装置和风门开关传感器。
3)、在矿井设计、开拓施工中,应优先采用绕道式风桥,确因条件所限,需要在巷道平面交叉地点砌筑风桥的,下巷必须采用砌碹或钢墙混凝土现浇支护。上巷挑顶后,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可靠支护的措施;桥面应呈流线形,风桥下巷断面,不得小于其连接巷道的
断面,上巷断面不得小于其连接巷道的4/5,风桥本身不得占用下巷道断面。
4)、风井防爆门必须全断面设置。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减少防爆门及主要通风机附属装置的外部漏风。
5)、保持回风巷道支护完好、畅通无阻,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巷内无积水、无杂物、无冒落。
6)、掘进工作面应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够自动切换。每班由瓦斯员进行一次自动切换试验并做好记录。
7)、掘进巷道风筒必须逢环必挂,吊挂平直,接口严密,及时粘补破口,风筒及时向煤头跟进。
8)、每月由通风部组织人员,对全矿井的所有通风设施和回风巷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得出现失修巷道。
3、风量充足
(6)、必须依照矿井总风量、矿井有效风量、采掘工作面所需
风量,认真核定采掘工作面数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7)、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五天,必须对全矿井进行一次全
面的测风。采掘工作面实际 风量,不得低于作业规程规定。井巷、采掘工作面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微风作业。
(8)、严禁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采用综掘机掘进的巷道,
必须规定掘进机的掘进速度与控制掘进工作面瓦斯不超限相一致。采掘工作面一旦出现有害气体超限,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同时重新核定采掘工作面风量并采取相应措施。
(9)、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严禁出现循环风。 4、风流稳定
(10)、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保持连续运转。调节矿井
主要通风机工程,必须由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局部通风机严禁随意停开。
(11)、采掘工作面风量调节必须确实可靠,任何人不得擅自改
动调风设施
(12)、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按事故进
行追查,并做好无计划、有计划停电停风记录。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采取防范措施。
(13)、掘进工作面供电,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抽采达标(该条内容,本公司不涉抽放瓦斯项)
盂县东坪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为瓦斯矿井,虽不具备瓦斯抽放条件。但东坪煤业矿井瓦斯管理,始终坚持多措并举,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14)、 设立技术矿长领导下的"一通三防"管理机构,配足配齐
"一通三防"管理人员。
(15)、 建立和完善各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各 部
门管理责任制。
(16)、 必须建立可靠合理的通风系统,加强通风,保证合理的
通风系统,使用风地点有足够的新鲜风量。杜绝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17)、制定"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管理。
(18)、加强瓦斯涌出的预测预报和检查工作,利用必要且有效
的手段,对井下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使井下各处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要求。
(19)、加强局部通风瓦斯管理,使局部通风瓦斯管理符合《规
程》要求。
(20)、 加强盲巷和采空区的管理,及时处理超限积存的瓦斯。 (21)、 建立必要且有效的通风安全监控系统。 (22)、 加强局部通风瓦斯管理。
(23)、 建立防治自然发火和井下防治火灾的系统。 (24)、 实施矿井综合防尘,有效控制粉尘危害。
(25)、 依照《规程》进行井下爆破管理,严格执行放炮制度。 (26)、杜绝高温热源的产生,严格机电防爆管理
(27)、 保证"一通三防"安全资金的投入和职业安全技术培训。 (28)、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
责,集中统一管理。
(29、) 防爆电气设备 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市、县煤管局考
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0)、 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定期检查、
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和日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应做好记录。
(31)、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
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
不得继续使用。
(32)、 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牌版管理。
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三)、监控有效
1、装备齐全
(33)、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其监测监控功能、主要技术指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
(34)、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分站、各类传感器必须装备齐全、保持完好,传感器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中【甲烷传感器的设置】的规定。
(35)、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有双机切换功能。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投入工作。系统必须具有备用电源,当电网停电后,保证对甲烷、主扇开停、局扇开停等主要监控量继续监控。
(36)、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瓦斯报警矿灯。部、队长以上管理员、安全员、班组长、电钳工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的规定,下井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2、数据准备
(37)、采掘工作面的瓦斯传感器,必须在规定地点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炮采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放炮前应移到安全位置,放炮后应及时回复设置到正确位置。
(38)、严禁封堵、低挂传感器,严禁将传感器与风筒同侧悬挂,严禁擅自停用传感器。
(39)、必须配备安全测控仪器。维修、调校人员,配备检修仪器和校准气样。采用催化燃烧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报警矿灯,每隔10d,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调校记录必须留存备查。井下甲烷传感器由通风部调校人员每10d下井调校一次。
(40)、瓦斯检查工进行巡回检查时,必须记录相应地点的瓦斯传感器的检测数据,并与人工检查数据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误差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
3、断电可靠
(41)、必须正确设定各工作地点瓦斯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上述设定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
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
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
(42)、我公司在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瓦斯断电标准:除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工作面进风侧等按《规程》、《规范》执行外,工作面及其回风巷的甲烷传感器的断电标准都规定为≥1%CH4。严禁擅自调高瓦斯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复电浓度,严禁擅自调整缩小断电范围,严禁擅自停用断电器。
(43)、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网。禁止值机人员擅自关机或下线。
(44)、为保证监控装置断电可靠,通风部调校人员,每10d必须下井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并详细填写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45)、公司执行技术副总经理领导的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测控仪器管理、调校、检修、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测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帐卡及报表制度,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
(46)、地面中心站实行24h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调度部门,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同时要立即向企业值班领导和上一级监管部门汇报,并按规定采取停止工作、撤出人员等措施。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47)、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处理故障期间,必须采取人工专人检查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8h内
仍未处理完毕的,故障区域内不得安排生产。
(48)、安全监控应建立和完善以下台账、记录及报表:
1)、安全监控仪器台账;
2)、安全监控仪器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传感器调校记录;
6)、中心站运行日志
7)、安全监控日报
8)、报警断电记录月报;
9)、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10)、安全期监控仪器使用情况月报表。
(四)、管理到位
1、责任明确
(4)、公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执行“纵线到底、横向到边”的“一通三防”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各级、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对“一通三防”工作,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50)、公司成立以公司总经理、矿长为组长的“一通三防”管理领导组和以技术副总经理为组长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领导组。
1)、公司成立"一通三防"管理领导组
组 长: 刘亮俊
副组长: 赵显基 牛青厚 梁卫国 王俊堂 周永清 赵保俊 赵志琛 刘付艮 武壮明 王福生
成 员: 韩秋瑞 丁亮北 王金涛 张喜明 张 炜 栗春明 张俊洲 候彦明
通风部下设通风队:
队 长:张俊洲(兼)
通风队设各专业组
通风维护组: 武平只 王 平 李太山 刘存弟
瓦斯检查组: 檀吉和 王成礼 韩彦军 鄯建兵 王 阳 王德光 李建英 武新川 代宝只 荣林成 崔有弟 尹贤志 刘建兵 闫艾科 史俊才 李永生 周万喜 任海军 放 炮 组: 崔文义 张米栋 李峰定 张元林 张朴林 赵建忠 王珍义 田秋富 张建军
防尘隔爆组: 武平只 王 平 李太山 刘存弟
技 术 组: 张喜明 石志勇 刘 冬 赵武双
井上值机人员: 申晋梅 刘 兰 张彦敏 高丽红 王 芳 张素果 王继华 赵 丹 王 霞
井下值机人员: 杨彦兵 刘玉红 赵志华 岳 琪 李华文 白 杰 闫 飞 王晓鹏
设备仪器调校组: 张喜明 侯建功 李晓林 李彦平
2)、公司成立瓦斯防治技术管理领导组
组 长: 赵显基
副组长: 牛青厚 梁卫国 王俊堂 周永清
赵保俊 赵志琛 刘付艮 武壮明 王福生 成 员: 韩秋瑞 丁亮北 王金涛 张喜明 张 炜 栗春明 张俊洲 候彦明
通风部下设通风队:
队 长:张俊洲(兼)
通风队设各专业组
通风维护组: 武平只 王 平 李太山 刘存弟
瓦斯检查组: 檀吉和 王成礼 韩彦军 鄯建兵 王 阳 王德光 李建英 武新川 代宝只 荣林成 崔有弟 尹祥志 刘建兵 闫艾科 史俊才 周万喜 李永生 任海军 放 炮 组: 崔文义 张米栋 李峰定 张元林 张朴林
赵建忠 王珍义 田秋富 张建军
防尘隔爆组: 武平只 王 平 李太山 刘存弟
技 术 组: 张喜明 石志勇 刘 冬 赵武双
井上值机人员: 申晋梅 刘 兰 张彦敏 高丽红 王 芳 张素果 王继华 赵 丹 王 霞
井下值机人员: 杨彦兵 刘玉红 赵志华 岳 琪 李华文 白 杰 闫 飞 王晓鹏
设备仪器调校组: 张喜明 侯建功 李晓林 李彦平
(52)、总经理、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必须落实“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定期或不定
期研究、布置、检查“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 ,切实把“一通三防”瓦斯防治作为公司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53)、技术副总经理对“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负有技术业务领导责任,公司通风、监测监控等部门,对“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负有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公司行政副职,公司生产、技术、机电、安全等职能部门,采掘、运输等生产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负有业务保安责任。
(54)、公司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把以“一通三防”及瓦斯防治工作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分解到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
2、制度完善
(54)、矿井风量计算方法应根据矿井具体条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三条和《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附录C 的规定。
必须根据矿井风量计算方法及有关规定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核定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坚持以风定产,禁止超能力、超强度安排生产。
(5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符合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按以下的各项防治瓦斯灾害的管理制度,认真加以贯彻执行:
1)瓦斯检查制度;
2)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3)停送电、排放瓦斯制度;
4)巷道贯通制度;
5)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及质量验收制度;
6)“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7)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8)防尘、防灭火管理制度;
9)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56)、通风各工种(瓦斯检查工、爆破工、测风员等)监测监控各工种(系统维修工、值机工、调校工)以及通风设施工、巷修人员等工种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标准作业。
(57)、遇排放瓦斯、巷道贯通、设置专用排放瓦斯巷、井下(井口房)动用氧电焊等特殊情况,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制度。
3、执行能力
(58)、公司必须定期组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组织通风、机电、安全监控等专项检查,坚持执行各级领导轮流下井带班检查安全制度。坚持安全部门安全员跟班定岗制度。对于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实行“三定”,跟班进行处理。
(59)、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建档、监控治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60)、结合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落实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61)、树立“安全第一、瓦斯为天”,“只认瓦斯不认人”“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三大理念,以铁的纪律、强硬的手腕严肃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监督严格
(62)、以企业安全副总经理为首、以安全部门为主体的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强化公司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的权威,狠抓公司规章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的落实,强化查处“三违”力度。
(63)、公司必须自觉接受政府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接受驻矿安全监督员的监督。
(64)、公司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65)、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尊重职工群众制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