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财务顾问协议
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财务顾问,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务顾问服务内容
乙方利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财务顾问服务:
1.融资顾问服务: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其设计包括传统商业银行产品和投行产品在内的多种融资方案;协助甲方开展授信评级和客户评价工作;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政策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获得银行相关融资产品和服务。
3.财务管理咨询:对甲方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诊断,为甲方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活动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帮助客户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投资效益,改进财务管理;
4.金融政策咨询服务:为甲方提供日常生产经营中相关金融政策咨询服务;
5.沟通与协调服务:乙方协助甲方与其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就甲方融资等金融活动事宜进行沟通和协调;
6.宏观经济、产业、行业信息咨询:乙方向甲方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相关行业信息;
7.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8.金融信息咨询: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外汇市场、资金拆借市场和国内外债券
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的最新市场信息,解答有关金融市场的专业知识;
9.汇率风险管理咨询:为甲方推荐规避与降低汇率风险的金融产品并提出相关建议,协助甲方规避汇率风险。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方式
(一)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工作服务小组。如工作需要, 乙方可前往甲方办公地点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共同商讨有关事宜。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或书面指定联系人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的上述工作小组或指定联系人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三)根据需要,乙方对甲方进行不定期的访谈和调查,了解甲方的财务顾问需求并为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四)根据需要,乙方可提供包括不定期座谈会、研讨会、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咨询服务。
(五)在服务期限内,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财务咨询建议、方案或报告。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2)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1)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2)依据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3) 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等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1)根据甲方财务顾问服务需要,乙方有权了解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生产、销售、投资、规划、重大经营决策等经营管理情况;(2)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财务顾问服务费用。
2.乙方的义务:(1)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的原则,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2) 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有权机关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五条 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甲方应当按照下列第 (一) 项方式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至乙方指定账户:
(一) 一次性付款;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顾问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二)分期付款。
1.本协议生效后的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2.剩余款项人民币 万元,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收费方式: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期支付财务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每日万分之 /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与变更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另行商定并达成书面协议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的变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需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做出。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规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 声明条款
1.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2.乙方仅从专业的角度向甲方提供有关建议或咨询,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建议进行独立判断,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3.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不代表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承诺,也不能保证甲方融资能够获得成功。
4.乙方视甲方工作小组或指定联系人向乙方发送的书面文件(包括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为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据此做出判断和咨询建议。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协议经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壹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财务顾问协议
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财务顾问,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务顾问服务内容
乙方利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财务顾问服务:
1.融资顾问服务: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其设计包括传统商业银行产品和投行产品在内的多种融资方案;协助甲方开展授信评级和客户评价工作;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政策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获得银行相关融资产品和服务。
3.财务管理咨询:对甲方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诊断,为甲方的资本运作、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活动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帮助客户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投资效益,改进财务管理;
4.金融政策咨询服务:为甲方提供日常生产经营中相关金融政策咨询服务;
5.沟通与协调服务:乙方协助甲方与其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就甲方融资等金融活动事宜进行沟通和协调;
6.宏观经济、产业、行业信息咨询:乙方向甲方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相关行业信息;
7.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8.金融信息咨询: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外汇市场、资金拆借市场和国内外债券
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的最新市场信息,解答有关金融市场的专业知识;
9.汇率风险管理咨询:为甲方推荐规避与降低汇率风险的金融产品并提出相关建议,协助甲方规避汇率风险。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工作方式
(一)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工作服务小组。如工作需要, 乙方可前往甲方办公地点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共同商讨有关事宜。甲方应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或书面指定联系人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的上述工作小组或指定联系人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三)根据需要,乙方对甲方进行不定期的访谈和调查,了解甲方的财务顾问需求并为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四)根据需要,乙方可提供包括不定期座谈会、研讨会、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咨询服务。
(五)在服务期限内,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财务咨询建议、方案或报告。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2)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建议或报告有审议、修改及最终决策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1)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2)依据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3) 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等资料,及其上述材料、文件、资料所包含的任何信息。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1)根据甲方财务顾问服务需要,乙方有权了解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生产、销售、投资、规划、重大经营决策等经营管理情况;(2)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财务顾问服务费用。
2.乙方的义务:(1)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的原则,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2) 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乙方通过其他渠道无法获得且尚未进入公共信息领域的材料与文件。但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有权机关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五条 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与收取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甲方应当按照下列第 (一) 项方式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至乙方指定账户:
(一) 一次性付款;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顾问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二)分期付款。
1.本协议生效后的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2.剩余款项人民币 万元,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收费方式: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期支付财务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每日万分之 /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与变更
1.本协议生效后,除双方另行商定并达成书面协议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的变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需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做出。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规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 声明条款
1.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2.乙方仅从专业的角度向甲方提供有关建议或咨询,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建议进行独立判断,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3.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不代表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承诺,也不能保证甲方融资能够获得成功。
4.乙方视甲方工作小组或指定联系人向乙方发送的书面文件(包括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为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据此做出判断和咨询建议。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协议经甲方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壹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