岔头乡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
考 核 办 法
为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巩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调动广大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湘卫办[2011]50号)和怀化市卫生局、怀化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怀化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卫[2012]6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职责与绩效考核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确保广大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群众满意度为考核重点,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报酬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新农合运行情况、基本医疗服务、药品管理使用、慢性病人转诊、依法执业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为考核内容。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本乡内依法设置、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已纳入一体化管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
(二)考核主体
本院受市卫生局委托,负责对本单位所辖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卫生局审核备案。
(三)考核程序
本院在市卫生局的指导和监督下,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访谈、走访群众等多种考核方法。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
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村卫生室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7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运用
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作为村卫生室管理和村级机构量化分级管理的依据,并与上级规定的经费及其他补助挂钩。
岔头乡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岔头乡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
考 核 办 法
为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巩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调动广大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湘卫办[2011]50号)和怀化市卫生局、怀化市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怀化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卫[2012]6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职责与绩效考核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确保广大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群众满意度为考核重点,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报酬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新农合运行情况、基本医疗服务、药品管理使用、慢性病人转诊、依法执业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为考核内容。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
本乡内依法设置、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已纳入一体化管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
(二)考核主体
本院受市卫生局委托,负责对本单位所辖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卫生局审核备案。
(三)考核程序
本院在市卫生局的指导和监督下,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访谈、走访群众等多种考核方法。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
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村卫生室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7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运用
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作为村卫生室管理和村级机构量化分级管理的依据,并与上级规定的经费及其他补助挂钩。
岔头乡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绩效考核评价细则